奋力开创拓展融合的特殊教育发展新格局

作者: 马金玲

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补齐特殊教育短板,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将特殊教育摆在重要地位,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并采取强有力措施,完善支持保障体系,努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得到扩展,实现了全省特殊教育快速有质量发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面对新时代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面对残疾人公平接受高质量教育的诉求,我们要立足现实,深入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健全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深度融合,促进特殊教育向着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新发展阶段前行。

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促进以义务教育为重心的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发展,拓展学段服务,构建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格局,使残疾人在不同学段学有所教。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是保障残疾儿童接受公平高质量教育的保障,要加大力度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压实普通学校主体责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发挥特殊教育学校骨干作用,有效扩大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健全送教上门制度,科学认定服务对象,提高送教上门质量。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随班就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班)。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畅通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拓展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坚持特教特办,在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给予特别扶持,提升支持能力,补齐发展短板。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各地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为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配备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校园无障碍设施建设。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特殊教育按班师比1∶4的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加强康复训练人员的配备。要为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鼓励引导师范院校和综合院校师范专业开设必修特教课程,全面培养师范生的融合教育理念和能力。在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遴选和培养时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打造特殊教育领军人才。要继续落实好我省现行特殊教育教职工特教津贴政策;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融合教育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重要途径。要全面推动特殊融合教育发展,丰富融合教育内容,一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双向融合,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合力营造和谐、包容、接纳的融合育人环境,应融尽融。贯彻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以满足不同类别残疾学生的教育需求。二要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有条件的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建设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三要促进医教、康教、科教融合。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合作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实现16周岁以下残疾学生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全覆盖。建立适宜融合的特殊教育,助力每一名残疾儿童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作者系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特殊教育教研员,正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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