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高质量课间活动必须解决好的三个问题
作者: 上官学昌[摘 要]课间本来是学生的休息和活动的时间,应该给他们充分的自主权,但有的学校和老师以保障学生安全和提升学习质量为理由,经常性地将课间占用,把学生圈养在教室,使得他们得不到应有的休息和锻炼,严重违背了教学规律,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发展。在家长和广大民众的一片呼声中,这种课间圈养的方式业已改观,但似乎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每到课间务必让学生走出教室活动起来。这样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又违背了教育初衷。我们认为,要让课间活动更完美,需要解决好“赶”与“不赶”的问题,给学生充分的选择自由权;需要解决好“动”与“不动”的问题,给学生充分的活动自由权;需要解决好“管”与“不管”的问题,给学生充分的人身自由权。
[关键词]课间活动;选择自由权;活动自由权;人身自由权
关于课间十分钟的归属、作用和运作方式有着清晰的概念,那就是课间十分钟是学生的;课间十分钟是让学生休息的;课间十分钟是让学生自由活动,并不需外加任何强制措施的。学生既需要有课内学习的时间,又需要有课后休息的时间,这是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需要的,任何剥夺“课间十分钟”学生休息权的学校和老师,都是对学生的健康发展不负责任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很多学校和老师身上经常性地出现着,有些学校和老师打着“为孩子未来着想”的旗号,长期性地占用和侵吞学生的“课间十分钟”,似乎是让他们利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学习再学习;这样做,还为创造“宁静校园”“安全学校”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但许多学生和家长对这种以牺牲学生休息时间、利用圈养的方式求维稳,抓所谓的“学校政绩”和“学生成绩”的方式方法深度抵制。鲁迅先生说:“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图财害命的”[1],浪费了学生的休息时间,不也等于“图财害命”吗?“把课间十分钟还给学生”已经成为当前一个热议的话题。在这股热潮的冲击下,很多学校开始重视这个问题,纷纷将课间十分钟归还给了学生。但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并非一个简单的“还”字了之。从目前情况来看,有的学校和老师从方式方法上又走向了极端化,因此很有纠正的必要。我们认为,要真正完善好这个问题,并将其科学、有序、高效地推进深入,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解决好“赶”与“不赶”的问题,给学生充分的选择自主权
张弛有度、劳逸结合是适合人体机能的成长、符合代谢规律的做法;“以劳代逸”与“一劳永逸”是两种极端的、不值得倡导的行为;就学校而言,更需要科学的育人观。这个“科学育人观”包含着“心育”和“身育”等方面,偏离了这些行之有效的育人方向,就很难培育出健全人格的人才,也很难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历史使命。
学生既有学习的义务,又有休息的权利。课间十分钟虽然短暂,却十分宝贵。课件既是学生身心健康的调节剂,又是学生大脑清醒的驱动器。课间十分钟的有效利用,对于继往开来学好下节课的内容大有裨益,它的衔接作用不容忽视。不克扣学生的课间时间,保持课间时间的完整性,既体现了教师对学生休息权和娱乐权的尊重,又体现了教师的师德风范。
课间十分钟被无辜霸占,学生的身心受到损伤摧残,学生和家长怨言纷纷。这个问题冲上热搜之后,上至教育部、下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纷纷行动起来,就激活与合理利用课间十分钟问题采取了强力的措施。但很多学校和老师可能对政策的解读和落实存在着偏差,在归还学生的课间时间问题上,其做法很值得商榷。比如,有的学校采取了“清空行动”,下课之后将学生“一鞭赶”统统地“赶”到教室外,并运用说教、督查等各种措施强迫学生服从,并对拒不服从的学生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这样的一刀切又走向了极端,不仅起不到正向效果,反而还起到了消极作用,至少是违背了学生的意愿,剥夺了学生的选择自由权,弄得学生异常被动,反感情绪和抵触情绪攀升,甚至影响了正常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的发展——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课间时间其实包括了课间十分钟的“小课间”和课间三十分钟的“大课间”,我们现在讨论的课间十分钟其实是一个宽泛的说法,也泛指了中午和下午的两个“大课间”,以及饭前饭后的休息时间,我们可以统称为“课间时间”。
我们的理解往往有些偏颇,总是认为把课间时间还给学生,就一定要让学生去操场做游戏、锻炼。其实,对待这个问题,老师们需要做全方位、立体性的理解,我们强调的是,只要老师们上节课不拖堂,下节课不早上,把一个完整的课间时间还给学生就好了。至于学生是否一定要离开教室,一定要去操场活动,这个问题应该给学生充分的选择自由权。纵观现在的教室,大多数都是楼房,需要去洗手间的学生,上上下下10分钟都很紧张,做活动的时间根本就没有;而不需要去洗手间的学生,在走廊里走一走或者远眺一阵也不失下策;在教室里玩乐或者处理一下自己的事务也无妨……大可不必一定要全部、彻底地赶到操场上去活动,弄得大汗淋漓、身心疲惫,对下一节课的学习也影响很大。至于大课间可以另当别论,学生集体做完课间操,然后自由活动,让学生走出教室,接受阳光的沐浴,感受游戏和锻炼的快乐,这是十分必要的。这个问题需要区别对待,灵活掌握,不能一概而论。
因此,“赶”与“不赶”是老师的智慧抉择,也彰显了老师们的人文情怀,一刀切、搞形式的做法是需要摒弃的。在这方面我就很有感触,我们班位居三楼,如果下课就把学生“赶”出去,这个时间点各班上下楼的学生十分拥挤,上上下下至少需要五六分钟,别说搞什么活动了,不造成踩踏事故,不耽误下节课的学习就不错了。我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在保证学生课间十分钟完整性的基础上,绝不搞命令性质的“一鞭赶”,还给学生充分的自由选择权,至于留在教室、走廊还是操场,那是学生自己的事;当然,大课间集体做课间操,没有例外,是需要全体学生离开教室做课间活动的。这是以人为本,为学生生命负责的一种体现。
二、解决好“动”与“不动”的问题,给学生充分的活动自由权
袁卫星老师在《尊重学生就是最好的教育手段》一文中强调,老师一定要尊重学生的课间休息权、自由权。文中说,一位老师给学生上《设计与工艺》课,问学生最想设计的是什么,一个学生回答“设计一种装置,下课铃一响,黑板上的字自动消失,喇叭里音乐响起,机器手友好地把教师请出教室,若教师不出去,机器手把他推出去。”[2]
这个荒诞的设想反映了学生的共同心声,赢得大家的赞同。袁老师说,他读高中时的一位语文教师,就如同有这样的机器手推搡着一样,只要清脆的下课铃声响起,这位老师总是“咔嚓断电”,踩着还没有停下来的铃声大踏步地走出教室,留下学生们在那里回味,那是真正的“潇洒”![3]
是的,这样的老师就活该“潇洒”。给学生一个完整的课间是老师应尽的义务,体现着老师对学生的生命关怀。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管理方式不尽相同,有的以“静”为基点,有以“动”为目标。过去,有些学校在教育体制上过分地强调一个“静”字——坚守着“脚步轻轻,说话轻轻”的宗旨,学生压抑着个性,不敢说、不敢动,不敢张扬自我。为了创建一方“静土”,有的学校基本取消音乐课,基本不搞互动活动,甚至把朗读改成默读,把讨论改成静思,课间玩耍、嬉笑更是不允许的事情。
在这种大背景之下,很多教师干脆将课间十分钟鲸吞了,学生活动的时间十分有限。即便如此,很多老师仍然不放心,课间在教室里盯梢学生,生怕学生“动”起来,制造声音影响了大环境。尤其是在迎接某某检查团或者举行什么大型活动的“非常时期”,更是将一个“静”字挂在嘴边,简直是大气不敢喘,如入无人之境的状态。所以,学生想设计一种装置,只要下课铃一响,喇叭里音乐就响起,机器手就友好地把老师请出教室。这是学生的众望所归,是学生憧憬和盼望课间自主权的美好愿望。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明确规定,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在实际工作中,要求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4]但在落实的过程中,有的学校和老师又走了样,那就是务必让学生在课间无条件地“动”起来,给学生很多的约束力。现在的很多媒体动辄就报道“xx学校课间十分钟让学生真正动了起来”,又是组织学生打球、踢毽子、跳绳、做游戏……就是一个例证。
教育部要求的是,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让学生“动”起来,集体做课间操,然后自由活动;小课间10分钟也务必动起来,何况是每个课间10分钟都必须如此,未免有些不尽如人意,违背初衷了。事实上,课间10分钟极其短暂,还是让学生自由活动为好,愿意动的就动一动,不愿意动的就静一静,哪怕是对着窗子揉揉眼睛,默默地对着远方远眺一阵也是值得提倡的做法;有的自媒体播报的课间时间,室内师生同唱红歌、同做游戏的精彩画面,很让人振奋,也很值得推广。把课间归还给学生,归还的不仅仅是时间,还包括了学生的活动自由权;学生没有活动自由权,“动”与“不动”,一切都在别人的支配下运作,算不上是真正的“归还”,至少是残缺的“归还”。我的时间我做主,动与不动我掌握,这才是学生需要的常态。
所以,理想的做法应该是“动”“静”结合。有的学校构建新的校园结构,将教学区、活动区和住宿区分离,创建动静分离的新型校园,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不让“动”干扰“静”,不让“静”影响了“动”。该不动的时候绝对不允许动,该动的时候绝对要动起来,完全不需要过多的限制,这种动静结合,张弛有度的教育,才是健全的教育,才是为学生成长和未来负责的良好教育。[5]
三、解决好“管”与“不管”的问题,给学生充分的人身自由权
教育的目的是让孩子成为一个快乐的人,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也应该是快乐的。因此“对儿童的教育应当遵循心理规律,符合儿童心智发展的自然顺序”,要讲求道与术的统一。“道”是“术”的灵魂,“术”只是一种手段,忽略了“道”的“术”,再高明的教育也是不成功的教育。
有的学校为了片面地追求校园安宁和学生的学业成绩,却剥夺了学生的“快乐性”,有的甚至趋向于“残酷”。不可思议的是,不少学校领导本身就发生观念上错误,他们经常向老师们灌输“不管什么管理法,只要让班级安宁就是好法,能抓出成绩就是好法”的理念,让老师们形成了一种重“术”轻“道”的急功近利思想。在这种功利思想的影响下,一些老师往往采用过激的行为和方式管理学生,会让学生幼小的身心受到伤害。
袁卫星老师在《尊重学生就是最好的教育手段》一文中说:“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是一门了不起的学问,来不得半点儿马虎和怠慢,更不能容忍学校和教师把他们当成可以随意摆布和欺侮的对象。”[6]然而,现在用“随意摆布和欺侮”的方式管理学生的还是会出现的。就对待学生的课间活动这个问题上,很多学校和老师对学生就没用“快乐的手段和方法”。
制度的实施,往往需要措施的支撑——甚至是严厉措施的支撑。有的学校响应“号召入心,落实指示到位”,甚至是别出心裁地“创造性工作”,就把“清空行动”纳入到了“重点管理”“难点管理”的范畴,提高到绝对化、极致化的程度。有的学校迅速成立了“清空专班”,专班人员单独负责“清空”工作。时间一到,专班人员立即到位,不管情况是否特殊,不管天气是否恶劣,一律将学生“清理”到操场,让学生参加“活动”;操场里更是安排老师和学生值班,对不“活动”的学生要么批评教育,要么通报家长,并与个人和班级考评挂钩。
这样教条化的管理模式,有悖于“课间自由活动”的初衷。前面已经说过,大课间学校组织集体活动,清空教室很有必要,如果将每个课间的十分钟都清空,都强迫学生到操场去“活动”,对于学生来说简直是一种不小的压力,换句话说,不是给学生减了负,而是给学生增了负。“小课间”时间非常短,学生除了去洗手间,可能还有许多事务要处理,比如,学习组长要查看组员的作业,学习委员要收发同学作业,生活委员可能要发牛奶,有些同学可能要去喝水,有些学生可能要去老师那里请教问题,还有些同学可能想站在走廊里聊聊天或者看看风景……
如果运用这些教条式的管理模式对待这些问题,学生上课忙于应付听课,下课忙于应付“活动”,势必会形成手忙脚乱、敷衍应付的教育生态。这算不上劳逸结合,而是一种疲劳战术,说得严重些,是对学生人身自由权的一种侵犯。教育手段各式各样,运乎之妙,存乎一心。运用人文性的管理模式,永远都是我们需要坚守的原则,我们的方式方法要让学生喜欢和乐于接受,更要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生健康成长的需求。课间,尤其是“小课间”要把自由权充分放给学生,至于在哪里活动和怎么活动,那是学生自己的事。可以做些宏观性的管理,对课间活动要做宏观调控和指导,要有大思路、大方向:室内室外都可以,楼上楼下都允许,动也无妨、静也提倡,但总体要求是安全第一、友谊至上;还要优化活动空间的布局,尽量要求本班同学一起活动,不能出现以大欺小的现象;即使设立监督岗,也要改善工作方法,不以干涉学生自由活动为目的,而以疏导学生和消除安全隐患为根本。
总之,将每个小课间、大课间不折不扣地完整性地归还给学生,既是学生的心声,也是家长和社会的强烈要求,但要灵活管理方式,以快乐的方式让学生得到应有的快乐,要综合考虑“赶”与“不赶”、“动”与“不动”、“管”与“不管”的问题,还给学生真正的选择自由权、活动自由权、人身自由权。
参考文献:
[1]鲁迅.鲁迅杂文全集[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12:733.
[2][3]袁卫星.尊重学生就是最好的教育手段.尊重学生课间休息权[N].德育报,2023-11-08(04).
[4]新华网客户端.教育部:中小学校要确保学生课间正常活动[Z].2023-11-03.
[5]张俊龙,林凡瑞.“校园静悄悄”掩盖下的缺失[J].福建教育(A版),2014(06):21.
[6]袁卫星.尊重学生就是最好的教育手段[N].德育报,2023-11-08(04).
(责任编辑: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