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背景下小学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与突破

作者: 王光华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双减’背景下小学家校社协同育人现状与对策研究”(JJB1423007)。

[摘 要]“双减”政策的落地实施,推动着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进程,家校社协同育人也成为“双减”时代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研究发现,若家校社协同育人缺乏内在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家庭教育会方向不清、学校教育会根基不稳、社会教育会效力不强。本文探讨“双减”背景下小学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现状,针对所面临的政策实施之困、教育主体之争、持续发展之困等困境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为构建更加健康、和谐的教育生态环境奠定基础。

[关键词]“双减”政策;小学教育;家校社协同;教学对策

2018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指出:“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严重违背了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家庭和中小学生都造成了沉重的负担,破坏了良好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1]此后,教育部、中共中央等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以扭转这一不良教育风气、营造良好教育生态。2021 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2](以下简称“双减”)则直指良好教育生态的构建。在当代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双减”政策的出台具有深远的意义。该政策旨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业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促进更加健康和全面的教育发展。其核心在于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并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系统。以下将从“双减”政策的背景、意义及面临的挑战等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从背景来看,“双减”政策的提出源于当前教育生态中存在的问题。过重的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乱象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同时也破坏了教育的平衡和公正性。因此,政策旨在通过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来改善这一状况,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生全面发展。其次,关于“双减”政策的意义,不仅在于减轻学生的学业和培训负担,更重要的是,重塑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发展。这一政策强调了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鼓励学校发挥其应有的教育和育人功能。同时,通过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政策旨在消除教育乱象,确保教育公平和质量。然而,“双减”政策的实施也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对于小学教育而言,如何在减负的同时保证教育质量,如何在满足多元化教育需求的前提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如何有效整合家校社资源,共同推进协同育人,都是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随着“双减”政策的出台,未来的教育发展需要更加注重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和全面发展。教育系统应采取更为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关注,并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教育环境。同时,加强对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确保教育公平性,以适应新时代教育的发展需求。

一、家校社协同育人对“双减”政策实施的价值

(一)家校社协同育人助推“双减”政策落地

“双减”政策的核心是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压力,从而优化学生的教育环境。在这一政策背景下,家校协同育人成为推进政策实施的关键动力。首先,家校协同育人可以更有效地响应政策要求,通过家庭和学校的共同努力,确保学生得到全面而均衡的教育。“双减”改革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育人格局进行了大调整,必须大力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坚持多元共治[3]。家庭作为学生教育的重要一环,对于缓解学生的学业压力、提供心理支持和指导是不可或缺的。其次,“双减”政策实施的顺利程度及实际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的态度和选择[4]。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合作,是实现“双减”政策目标的关键。学校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安排上需进行相应调整,以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优化学习效率。家校协同的育人模式能够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创造更加宽松和健康的学习环境。

(二)家校社协同育人符合“双减”本质目标

在“双减”政策指导下,家校协同育人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家庭教育对于培养学生的品德、情感和生活习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双减”改革下,做好课后服务工作,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凝心聚力[5]。而学校教育则更侧重于学生的知识学习和智力开发。家校协同育人能够实现教育资源的互补,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均衡发展。例如,家长可以在家庭中为孩子提供更多实践活动和情感交流的机会,而学校则可以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程选择和学术指导。此外,家校合作可以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独立和自主的人格特质。在这一过程中,家庭和学校需要相互沟通、协调和合作,确保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一致性,从而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受到学校、家庭、社会多因素影响,需要充分进行校内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家长理念的引导[6]。

(三)家校社协同育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双减”政策强调减轻学业负担的同时,也要求提高教育质量。家校协同育人模式不仅有利于缓解学生的学业压力,更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家校合作可以促进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确保学生获得更高质量的教育资源。构建良好教育生态要明确家校社的边界,确立家校社关系结构和构建家校社共同体[7]。例如,家长可以通过参与学校的家委会或者其他家长组织,为学校的教育活动提供支持和建议,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家庭对于教育的需求和看法,形成有效的反馈机制。通过家校的紧密合作,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加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支持,从而提高教育的整体效果和质量。强调建立多元治理平台,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减负意识,通过多方利益共同体通力合作,推动“双减”政策实施[8]。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不仅对缓解学生和家庭的压力有重要作用,也是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

综上所述,家校社协同育人在“双减”政策实施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合力,可以更好地达成教育的目标,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高整体教育质量。

二、“双减”政策背景下家校社协同育人面临的困境

家校社教育协同育人的一致性影响其育人效果,若缺乏内在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家庭教育会方向不清、学校教育会根基不稳、社会教育会效力不强。面对小学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施现状,三方在教育目标、理念和行动上达成初步一致的同时,仍面临诸多困境。

(一)政策实施之困:“协同”非同,家校社协同不到位

在“双减”政策背景下,小学阶段的家校社协同育人面临着诸多挑战,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尽管《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性,但具体的政策实施在地方层面上仍显得模糊不清。家校社协同育人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具体的执行细则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导致各方参与度和角色定位存在差异。“双减”政策作为一项新的教育改革措施,其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家校社各方面的适应问题。家长、教师和社会工作者需要时间来理解和适应新的教育环境,这个适应过程可能伴随着误解和摩擦。二是教育观念的差异。不同家庭的教育观念、价值取向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过程中可能导致冲突。一些家庭可能更倾向于应试教育,而学校则可能强调素质教育。这种观念上的差异使得家校之间在教育目标和方式上难以完全协调一致。很多家长对协同育人的态度仍停留在表面的形式主义上,缺乏深入的参与和理解。这不仅削弱了家庭在教育合作中的作用,也使得家庭和学校在育人目标和方法上存在分歧,难以形成有效的教育合力。三是社会教育的被动参与。社会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的角色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主要是因为目前的协同育人模式中,社会的参与往往是被动的,而社会教育资源的潜力并未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过程中,教育资源的分配往往存在不均衡现象。城市和乡村、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分配差异显著,这种不均衡直接影响了协同育人的实施效果。城市地区由于资源丰富,家校社协同育人活动更为频繁和多样,而乡村和资源匮乏地区则难以有效开展类似活动。

(二)教育主体之争:“主导”非导,不平等的伙伴关系

在“双减”政策背景下,小学阶段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践遭遇了一系列困境,特别是在教育主体之争方面,其核心问题在于“主导”非导以及不平等的伙伴关系。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统家校社责任边界模糊。在传统教育模式中,家校社的责任边界并不清晰。学校常被视为教育的主要场所,而家庭和社会则往往被边缘化。部分教师可能认为家长仅需提供后勤支持,而家长则可能认为教育完全是学校的责任,对于协同育人的认识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不仅限制了协同育人的可能性,还可能导致各方对教育责任的推诿。二是家校社三方角色定位模糊。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过程中,三方角色的定位存在模糊性。新时代的教育要求教师不仅做学习的促进者和知识的传授者,更应成为社会型的开放教师。然而,由于教师的工作负担重、评价体系的局限等因素,他们往往难以主动地参与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工作。同时,家庭和社会对于参与学校教育的主动性也不足,尤其是在家长对教育责任界限的理解上存在差异,使得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效果大打折扣。三是不平等的伙伴关系和合作难题。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践中,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合作关系往往不是平等的。这种不平等导致家庭和社会在教育合作中常感到被动和无力,难以发挥其在教育过程中的潜在作用。学校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往往占据过度主导的地位,这种模式可能导致家庭和社会在教育过程中的被动参与。学校的主导地位应适当放松,以促进家庭和社会在教育中更加积极参与,形成真正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了实现有效的协同育人,需要构建平等的伙伴关系,确保各方在教育合作中的权利和责任得到平等尊重和充分实现。

(三)持续发展之困:“协同”非同,缺乏深度协作支持

在“双减”政策的大环境下,小学家校社协同育人面临持续发展之困,尤其在深度协作支持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与机制不完善。“双减”政策实施后,尽管家庭在孩子教育中的作用被进一步强调,但是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参与机制并未相应完善。家长、教师和社会成员参与教育协同的途径和方式有限,缺乏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导致参与的主动性和持续性不足。因此,就造成了家庭教育能力的提升难度大,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中,家长承担着重要的教育角色,但许多家长在教育方法和理念上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尽管存在各种培训和支持机构,但家长参与这些活动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仍有限。二是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利用效率低下。资源是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支撑,但当前资源配置不均和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存在。教育资源在城乡、不同区域间分布不均,社会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使得部分家庭和学生难以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服务。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参与度不足和影响力不明显。社会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的作用和影响力相对较弱。社会资源和活动未能充分整合进入教育协同体系中,社会对于教育协同的贡献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展现和认可。三是协同育人的持续性和创新性不足。家校社协同育人需要持续地创新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需求和环境。然而,目前的协同育人活动往往缺乏创新性,重复性和形式主义的问题仍然存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效果评估是保证教育质量和持续改进的关键,但当前这方面的工作仍然欠缺。缺乏系统的评估工具和方法,难以准确衡量协同育人的成效,反馈信息不足,难以对教育活动进行及时调整和优化。

三、“双减”背景下小学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的突破

(一)厘清家校社权责关系,强化协同育人认知

在实现有效的家校社协同育人中,明确各方的权责关系是关键。这不仅涉及角色的界定,还包括责任的划分和协作的方式。厘清权责关系有助于各方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他们在协同育人过程中的角色和职责,从而提高整体育人效果。为进一步厘清家校社协同育人中的权责关系,还需建立一个共同的理解和目标框架。这涉及如何使家庭、学校和社区成为教育合作的有效伙伴。这种合作伙伴关系需要基于互信、相互尊重和共同责任的原则。首先,明确角色界定和责任分担。家庭、学校和社会各自有其独特的教育功能和责任。家庭负责提供情感支持和基本生活教育,学校则专注于学术教育和专业技能培养,社会提供实践机会和社会交往场所。各方的有效协作需要基于明确的角色认知和责任意识。其次,提高家长教育意识。家长在协同育人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让他们认识到自身在孩子教育中的重要性。此外,家长学校和教育工作坊等可以为家长提供培训和支持,帮助他们更有效地参与孩子的教育过程中,提升家长参与的动力与能力,家长是协同育人的关键一环,需要提升他们参与教育过程的动力和能力。学校可通过提供培训课程、家长志愿者项目等方式,帮助家长更有效地参与孩子的教育过程中。最后,加强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利用。社会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如公共图书馆、文化中心、体育设施等,这些资源应被有效整合并投入孩子的教育中。社区组织可以通过活动和项目,积极邀请学校和家庭参与,从而加强三方之间的联系和协作。社会还应发挥其独特的社交和实践学习功能,提供给孩子更多样化的学习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