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学生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

作者: 吴星

全面提高学生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0

摘要: 从立德树人,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的育人价值等方面,分析了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的建构视角、内涵和功能;对三维目标、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高中化学学科核心素养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了化学教学中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 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 课程标准;核心素养

文章编号: 10056629(2022)09000306

中图分类号: G633.8

文献标识码: B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明确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据此,教育部颁布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和2022年版各学科课程标准,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颁发,必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立德树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根本任务落实。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1](以下简称“初中化学新课标”)在课程性质部分明确: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是引导学生从化学视角认识物质世界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课程,具有启蒙性、实践性与发展性的特点,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义务教育化学课程以实验为基础,激发学生对物质世界的好奇心;使学生初步形成物质及其变化的基本观念,发展科学思维、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初步认识化学的社会价值,理解“科学、技术、社会、环境”(STSE)之间的相互关系,养成科学态度,强化社会责任意识。

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据义务教育培养目标,“初中化学新课标”凝练了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以体现化学课程的育人价值。落实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目标就必须清晰理解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体系,在义务教育化学课程实施中发展学生核心素养。

1 “三维目标”与“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2]指出,化学课程通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被称为“三维目标)具体体现对学生科学素养的要求,并据此制订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提出课程实施建议。“初中化学新课标”指出,义务教育化学课程围绕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反映课程理念,确立课程目标。义务教育化学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化学观念、科学思维、科学探究与实践、科学态度与责任,全面展现了化学课程学习对学生发展的重要价值。

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化学课程学习而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正确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融为一体的整体描述和刻画。“初中化学新课标”提出的围绕“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确立化学课程目标,不是对“三维目标”的否定,而是对三维目标的传承与发展、凝练与升华。

从广义上说,学科的知识体系包括事实性知识、理论原理性知识和学科观念性知识等。在知识大爆炸时代,教育不可能使每个学生都具备学科专家那样高深渊博的知识,也不需要让学生掌握那些无法穷尽的事实性知识。但却能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学会学习,掌握学科专家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即形成并应用学科观念。在学科“知识与技能”维度,最重要的是学科观念。学科观念是对于学科的总括性认识,是基于学科知识升华出来的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价值观和方法论,能够让学生自觉基于学科视角思考问题与解决问题,具有超越事实的持久价值和迁移价值。

从“过程与方法”视角制定课程目标的积极意义,在于变“追求学习的结果”为“强调学习的过程”,注重学生对学习过程的积极体验、科学方法的掌握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与转化。学科学习的“过程与方法”,既是获取“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也是形成“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过程。离开了“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就因缺少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等积极的学习活动和体验而失去生命力和价值,“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和转化就成为说教和空谈。在学科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中,最核心的“过程”是学生积极、自主参与科学探究与实践的过程,最核心的“方法”是运用科学思维解决情境问题的方法。

“情感态度价值观”是学生在积极自主学习“知识和技能”的探究过程中产生并内化的内心体验,是对客观事物、人与社会的情感倾向、情感信念、价值取向等的认识和评价。在“情感态度价值观”中,有探究的兴趣和欲望、科学态度和意志、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学习责任、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审美情趣等,其中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最为重要。

“三维目标”立足于从根本上回答“为什么学和学什么、怎么学和用什么方法学、学了有什么用和有什么意义”的问题。“知识与技能”既是学生的学习目标又是经历正确的“过程与方法”的载体,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也是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因此,基于“三维目标”的化学课程实施要求学生: 通过科学、合理的化学课程学习活动和过程,获取并应用化学必备知识,掌握科学思维、探究与实践方法,培养关键能力,养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改革近二十年的实践探索告诉我们,虽然从“三维目标”建构化学课程目标,统领化学教学过程,从根本上改变了仅追求化学学习结果的教育现象,形成了重视化学学习过程与结果、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发展的良好的化学教育样态,但同样存在着将“三维目标”割裂、重知识与技能获取轻情感态度价值观培养的问题,这就要求将“三维目标”进一步融合和升华。在立德树人、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下,以“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代替“三维目标”建构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目标就成了历史必然。

2 “化学学科核心素养”与“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提出了“学科核心素养”的界定,认为: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化、细化,为建立核心素养与课程教学的内在联系,充分挖掘各学科课程教学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独特育人价值,各学科基于学科本质凝练了本学科的核心素养,明确了学生学习该学科课程后应达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了整合。“初中化学新课标”凝练了“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提出通过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体现课程独特育人价值和共通育人要求,形成清晰、有序、可评的课程目标。这就出现了在义务教育阶段讲“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和在普通高中阶段讲“学科核心素养”的差异。

应该说,在义务教育阶段沿用普通高中“学科核心素养”的提法是不适宜的。一方面从学科视角看,义务教育的课程具有基础性和综合性,多数课程具有跨学科的特征,其课程的育人价值远远超过了学科的育人功能;另一方面,在义务教育阶段所开设的课程中有的不能称为学科,如劳动、道德与法治等,但这些课程对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具有独特且很强的育人价值,对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能做出独特而重大的贡献。据此,在义务教育阶段用“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代替普通高中阶段所提出的“学科核心素养”更为适切。

在普通高中阶段,充分强调“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科课程教学的独特育人价值的体现,是学生学习该学科课程后应达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充分强调“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是课程独特育人价值和共通育人要求的体现,是学生终身发展和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因而无论是“学科核心素养”还是“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其内涵和对学生未来发展的作用本质上是一致的。

3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的意义与内涵

3.1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对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独特贡献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从“文化基础、自我发展和社会参与”三个方面阐述了学生终身发展和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变化应具有的最关键、最必要的共同素养,是立德树人、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青年一代,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化,从根本上回答了“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全方位的通力协作,其中学校教育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学校教育的育人功能主要是通过课程实施实现的,在课程实施中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开设的一门自然科学课程。通过义务教育化学课程学习,学生能够在核心素养各方面得到发展:

(1) 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文化基础”方面,学生能够通过自主探究化学概念和原理,形成“物质是多样的、不断运动变化的,不同组成结构的物质具有不同的性质、物质性质决定其应用,通过化学变化创造物质和转化能量”等化学观念。能够在探究实践中从“宏观与微观相融合、组成结构与性质相联系”的视角,基于观察和实验获取的事实;通过分析比较、归纳概括、证据推理、模型建构等思维方式,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能够从化学家们探索化学科学和化学科学发展的史料和过程中,体验化学科学的人文追求;体会化学在食品安全、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贡献。

(2) 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自主发展”方面,学生能够保持和发展对物质世界的好奇心和探究欲;能够通过观察、实验、网络等途径获取和加工信息,提高自主、探究的学习能力,掌握化学科学的学习方式;能够在学习和探究实践中勇于反思质疑,具有批判和质疑意识;能够形成环保意识,养成节能、低碳、绿色的文明生活习惯。

(3) 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社会参与”方面,学生能够体验化学学科通过创造物质和转化能量为人类做出贡献的价值;能够认识化学在解决粮食危机、环境污染、能源短缺等问题中所发挥的作用;能通过我国人民对化学科学技术发展做出的贡献,发展国家认同、家国情怀的情感,树立为报效祖国而努力学习化学的志向;能通过参与化学实验探究、跨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社会调查实践、与化学相关的模型和产品制作等活动,发展实验探究能力、劳动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提高解决与化学相关的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是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在化学课程中的具体化,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而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的建构和确定,都是围绕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展开的。

3.2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化学课程育人价值的体现

从本体论的视角看,化学是探索物质的科学,致力揭示客观存在物质的本来面貌,包括物质的组成、结构、微粒间的相互作用、物质的组成结构与性质的关系等;致力揭示物质通过化学变化转化为新物质的规律,包括物质转化条件、转化过程中的物质质量和能量转化关系等。从认识论的视角看,化学通过观察和实验获得对物质及其变化的事实,再从宏观与微观相联系、结构与性质相联系的视角,通过分类比较、分析综合、归纳概括、抽象推理、假设、建模等科学思维方法,形成对物质本质及其变化规律的认识,并将新的认识通过实验进行检验。从价值论的视角看,化学科学的目的是为了认识、改造和保护世界,化学科学在生命科学、能源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航天航空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应用,促进了化学等相关科学的发展,化学与社会、技术、环境等和谐相处过程中促进了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社会进步。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作为一门自然科学课程,具有基础性和实践性。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的实施也能发挥其独特的育人功能。《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相融合,制定了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目标。从课程目标中不难发现,“形成最基本的化学概念”“增进对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变化的等观点的认识”“形成基本的化学实验技能,增进对科学探究的体验”“学习运用观察、实验等方法获取信息,运用比较、分类、归纳和概括等方法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加工”“保持和增强对生活和自然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树立为中华民族复兴和社会进步学习化学的志向”等,都是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目标的核心内容。“初中化学新课标”将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目标确定为“形成化学观念,解决实际问题”“发展科学思维,强化创新意识”“经历科学探究,增强实践能力”“养成科学态度,具有责任担当”。因而,“形成并应用化学观念,培养并发展科学思维,参与并体验科学探究实践过程,学习并养成科学态度和责任”是义务教育化学课程育人价值的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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