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学—家学—女学协同育人的发展逻辑及其对我国学前教育现代化的推动

作者: 罗婷 刘向辉

编者按:幼学—家学—女学协同育人理论的推进与实践的探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校社协同育人相关论述的进一步落实,是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部署在学前教育领域的重要举措。近几年,罗婷教授在三学协同育人概念的提出、理论推进和实践落实上做了诸多探索,为此,我们邀请罗婷教授组织了该专题。一方面,在理论上持续深化对三学协同育人发展逻辑的梳理,并结合其历史发展脉络,讨论其对我国学前教育现代化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结合中国儿童中心“家校社共育好儿童”家庭行动计划探究三学协同育人在实践领域的具体成效,以形成更有效的实践经验。

[摘 要] 幼学—家学—女学协同育人是有历史、理论和实践逻辑的概念和理论体系,其发展对我国学前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百年来,“三学”协同育人走过了从“三学”各自发展到逐渐走向融合的道路,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学前教育的现代化进程。当前,要进一步深入探索“三学”融合发展之路,在学前教育知识生产、科学化进程和教育治理现代化方面更深入地推进中国式学前教育现代化的发展。

[关键词] 幼学—家学—女学;协同育人;学前教育;现代化

*基金项目: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课题“教育现代化治理视阈下学前教师教育‘三学’协同课程体系建设与实践研究”(课题编号:202400002210ZXB)

**通信作者:罗婷,长沙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这为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学习的开端,在中国式教育现代化进程中起着奠基作用。

幼学—家学—女学协同育人是基于跨学科的视野,融合发展的思维和现代教育治理的需要提出的一个创新性的概念、话语体系和行动方案。在我国传统社会理念中,女性是家庭建设和儿童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家庭是女性和儿童共同成长的摇篮,家庭教育(家学)、女性发展(女学)和儿童教育(幼学)三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天然联系。“三学”协同育人是指以幼儿发展为核心目标,幼学、家学和女学相互渗透、协同促进,推动形成儿童、妇女和家庭共同成长新形态,形成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格局。“三学”协同育人有其内在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历史上其对我国学前教育现代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在当下持续推动着我国学前教育现代化的进程。

一、幼学—家学—女学协同育人发展的三重逻辑

幼学—家学—女学协同育人的发展逻辑,既要遵从历史逻辑,站在传承中国文化传统、承续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精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高度,又要遵循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律,最终落脚到当前教育改革的实际中。

(一)幼学—家学—女学”协同育人的历史逻辑

1. 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需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幼学”“家学”“女学”在内涵上相通,在实践上交融。自先秦时期以来,中国传统教育就有两个系统——政府举办的官学和私人举办的私学。私学大多是由家族举办,属家庭教育性质。无论是官学还是家学,都对儿童早期教育非常重视。《礼记》详细记载了先秦时期儿童早期教育的主要内容:“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裤,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1]亦记载了考核内容:“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2]说明我国在周代已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幼儿教育思想和管理制度。而在家庭教育中,先贤对儿童早期教育甚至胎教都有详细论述,如《学记》《颜氏家训》《传习录》中均有较为系统的幼儿教育思想,《列女传·母仪传·周室三母》中论及胎教的重要性,对母亲孕期的行为和思想进行了规范。虽然中国传统教育为男性所垄断,但亦未完全忽视女性教育。蔡文姬、班昭、李清照、谢道韫等才女均是通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培养出来的,为古代女性树立了良好的知识形象。中国传统女性教育与幼儿教育联系紧密。“贤妻良母”“相夫教子”是传统中国文化中对女性最为鲜明而影响深远的角色和功能定位,“贤妻良母”成为婚后女性角色的主要社会期望。

2. 承续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需要。

马克思站在对资产阶级家庭的批判基础上,提出了基于辩证唯物史观的家庭教育观、儿童教育观和女性教育观。他认为父母必须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义务,“不应该忽视家庭教育尤其是子女教育,而应该成为‘培育人的能手’”,要树立良好的榜样和营造良好家庭环境。[3]而针对资本主义导致的人的异化,马克思提出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念,强调要通过教育与劳动相结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充分、和谐的发展。这里的人不是指某一个人,而是包含儿童和成年人、男性和女性在内的所有的人。[4]中国共产党在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既广泛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思想,也深度吸纳了其中的教育思想,对儿童教育、女性教育和家庭思想非常重视。在革命早期,中共江西省革命委员会颁布《江西省革命委员会行动纲领》,提出要“实行普及教育,提高革命文化”,具体措施包括“实行免费的、强迫的、普遍的和工艺的教育,以培植全体男女儿童”“建立一般未达入学年龄的机关(如儿童养育院、幼稚园等),以利增进社会教育和解放妇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革命早期对儿童教育和女性教育的重视。1939年7月,延安成立了中国第一所妇女革命大学——中国女子大学,一年后学员达1 000人。[5]中国女子大学的成立在中国女性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教育事业高速发展,幼儿教育和女性教育均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家庭教育方面,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老一辈革命家从严治家,树立了良好的家风,为全党、全国家庭教育之楷模。

3. 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需要。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通过重要讲话、批示指示、教育会议、调研座谈和贺信回信等方式,系统阐释了儿童教育、家庭教育和女性教育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观点。在幼儿教育方面,习近平提出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新要求,[6]这是当前及未来幼儿教育发展的新方向。在家庭教育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们从牙牙学语起就开始接受家教,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要求“广大家庭都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身体力行、耳濡目染,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7]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视下,我国的家庭教育工作持续推进。在女性教育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妇女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也始终把教育赋能女性成长放在重要位置。他要求:“确保所有女童上得起学和安全上学,发展面向妇女的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同时指出,“要帮助妇女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做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习近平总书记对幼儿教育、家庭教育、女性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当前“三学”协同育人指明了方向。

(二)幼学—家学—女学协同育人的理论逻辑

1. 育儿的连续性需要形成“三学”共育体系。

人的发展历程的连续性决定了育儿事业的连续性。根据“连续发展理论”的观点,“儿童以平稳推进的方式发展着”,环境在发展中起决定作用。[8]这一观点被很多教育实验和实践所证实。克雷格·雷米(CRAIG R)等人发现,“高质量的早期幼儿园教育(为期5年)使家庭贫困的幼儿在智力测验中的得分大大提高”,这种积极影响对幼儿的未来发展亦能起到正向作用,甚至会持续到他们13~21岁时。与之相反,如果幼儿的教育过程被中断,或时断时续,则会导致他们发展变缓、智力降低,“学业时断时续也会导致低智力”。[9]有研究者考察了南非某少数族裔儿童的智力状况,发现那些推迟四年才上学的学生与正常时间上学的学生相比,“每推迟一年上学则智商得分下降5分”。[10]幼儿教育、家庭教育、女性教育在个体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个体发展的不同阶段所起到的作用也有大有小。因此,育儿工作必须发挥“三学”各自的优势,形成体系化的教育结构,保证儿童发展的连续性。

2. 育儿的复杂性需要发挥“三学”共育合力。

育儿是一项复杂的教育事业,其重要原因在于其实施场域的复杂性——“教育的实施场域既存在作为‘主域’的学校,又存在作为‘次域’的家庭、社会和自然,主域与次域的作用力方向经常不一致”。[11]工业革命以来,随着学校教育的兴起,学校(幼儿园)逐渐成为育儿的主场域,家庭教育、父母教育所起的作用被边缘化和忽视。但20世纪60年代,科尔曼调查了美国60多万名学生的学业后发现,学校并不是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主导因素,居于主导因素的是社会经济条件和家庭。[12]这一结论被越来越多国家的教育实践所验证。在我国的女性教育领域,科尔曼报告的结论也是成立的。有学者通过质性研究后发现,“家庭环境氛围的浸染、父母的身体力行和严格训练”能够使女性“在模仿学习、自我内化过程中”中塑造自身独特的性格品质,发展健康的情感,形成基本的性别观念。[13]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育儿事业所处的环境越来越复杂,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困境也越来越多,而女性在育儿队伍中所占的比例却在逐年上升,所起的教育影响亦在扩大。在学前教育领域,女性教师占绝大多数,而在小学领域,女性教师比例整体也呈持续增长的趋势,甚至出现了“男退女进”的现象。[14]因此,充分发挥幼学、家学和女学三者力量,形成育人合力是应对育儿复杂性的重要途径。

3. 育儿的科学性需要朝向“三学”共育探索。

自现代教育学之父赫尔巴特将心理学引入教育学后,教育学开始走向科学化。育儿工作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坚持人文关怀之外,也要注重科学性。随着教育科学研究的推进,教育学界的“白板说”“环境决定论”“教育万能论”等观点受到了批评,教育作用取决于遗传、环境和教育三要素综合力量的观点渐成共识。在育儿方面,幼儿教育、家庭教育和女性教育各自的优劣也被科学地厘清。自卢梭“发现儿童”,到裴斯泰洛齐的要素教育论,再到福禄贝尔创办世界上第一所幼儿园,幼儿教育不断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但同时也出现了忽视家庭教育的倾向。从教育的原初状态来看,家庭教育是人类最早的教育,是教育最初的形态,在个人成长中起着极重要的作用。[15]虽然家庭教育具有随意性、碎片性、非系统性等不足,但进入现代社会后,家庭教育依然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而女性教育则兴起于18世纪的女性主义运动,旨在推动男女平权、解放妇女。在女性主义的推动下,大量女性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后又进入到教育领域,推动了教育的发展。目前,女性主义中形成了符号互动理论、地位期望理论、交换理论等,标志着这一潮流开始走向了理性化、科学化。幼儿教育、家庭教育和女性教育在育儿工作中均能发挥重要作用。但任何一种教育都不能“包治百病”,在育儿工作的不同领域,“三学”尚有各自的不足。因而,育儿领域要顺应教育科学化的潮流,科学分析“三学”在教育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优势和不足,扬长避短,达成“1+1+1>3”的效果。

(三)幼学—家学—女学协同育人的实践逻辑

1. 政府重引导,强化“三学”导向。

政府要起到引导作用,通过各种手段强化“三学”协同育人导向。其一,加大支持,促进“三学”研究深入持续开展。“三学”不仅是一种理论探讨,更是一种科学的教育治理模式的尝试,对教育改革的深入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相关单位可以加大对“三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在课题立项、经费支持、实践研究等方面给予跟多的支持,从而推动三学研究的持续深入开展。其二,设立机构,助力“三学”各方发力。各级政府可设立家庭教育、幼儿教育、女性教育相关机构,如家长学校、托育指导机构、女童关爱保护中心等,加强经费投入的资源支持,加强相关服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和培训,适时进行指导,促进“三学”各司其职,协同育人。其三,加强引导,推动“三学”功能落实。2021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即家庭教育是幼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法亦强调了父母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教育义务和责任,即强调女性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16]该法可视为“三学”协同的指导性法律。在2023年8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学前教育法草案》中也提到了家庭教育和父母在抚养、教育儿童的责任,亦对“三学”协同育人提出了要求。政府应加强引导,对落实相关规定比较好的单位可以采取各种柔性措施予以鼓励,从而将“三学”的实践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