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价值理念、逻辑证成与模式创新
作者: 罗婷 周亮[摘 要] 幼儿成长、家庭建设和女性发展都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三者在理论上有紧密的逻辑性,在实践上有协同发展的可行性。幼学—家学—女学概念的提出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对家庭重视的文化基因和当代家庭发展的现实需要。就逻辑而言,儿童发展是“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根本动力,核心家庭的形成强化了“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现实基础,社会主义家庭新风尚是“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文化愿景。为实现“幼学—家学—女学”的协同发展,应以促进妇女儿童的社会融入为效益目标、以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以新形态“家校共育”为常态化协同路径,并以跨学科研究为学术支撑构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创新模式。
[关键词] 幼学—家学—女学;家庭教育;幼儿教育;女性教育;协同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幼儿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基础的起始环节,对人才的成长发挥着奠基性和持续性的作用和影响。二十大报告还提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将家庭教育视为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与此同时,“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更是连续三次被写入全国党代会报告。由此可见,儿童成长、家庭建设、妇女发展都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国之大计。
幼学是一切关于幼儿成长的学问,家学是对一切有助于认识和发展家的内涵、价值、功能和组织形式等相关内容的总称,女学是对有关女性发展的学问总称。在我国传统社会,女性是家庭建设和儿童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家庭是女性和儿童共同成长的摇篮,女性发展、儿童成长和家的建设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家学、女学和幼学三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天然联系。近现代以来,随着女性社会参与的增加和现代教育制度变革,女性社会角色冲突、家庭教育功能弱化、儿童行为失范等系列问题亟待一种推动儿童、家庭和妇女协同发展的新治理模式来解决。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如何融合家庭、女性和儿童为发展共同体,实现三者的协同发展是一种创新性的社会公共服务和教育治理现代化改革探索,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家庭新风尚、推动女性和儿童事业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等历史使命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一、“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文化渊源与价值理念
家庭教育是人类发展史上最为久远、稳定的教育形式。在现代教育得到普及以前,学校教育在我国只是少部分人的特权,家庭教育承担着幼儿教育教化的主要任务。[1]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伦理为起点的“家国同构”的国家组织形式,“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稳定和谐是国家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家庭教育承载着传承社会公德和国家意志的重要功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传统社会男人成长的典型期望,家是连接个人成长和社会价值实现的重要中介。《孟子·离娄上》中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可以说,中国的传统家庭教育不仅仅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更是关系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大事件。[2]我国古代对家庭教育和儿童早期成长的重视形成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古代家庭教育文献中对儿童早期教育甚至胎教都有详细论述,如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强调“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列女传·母仪传·周室三母》中论及胎教的重要性,对母亲孕期的行为和思想进行了规范,认为“故妊子之时,必慎所感,感于善则善,感于恶则恶。人生而肖万物者,皆其母感于物,故形音肖之”。纵观我国教育发展史,家庭教育是传统教育中幼儿教育的主要形式,以“家国情怀”和“孝悌文化”为主的“德育优先”是我国传统家庭教育和幼儿教育的鲜明特征。
中国传统教育中另外一个鲜明特征是女性教育和幼儿教育的紧密结合。“贤妻良母”“相夫教子”是传统中国文化中对女性最为鲜明而影响深远的角色和功能定位,可以说我国传统女性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如何教导女性完成“淑女、贤妻、良母”的三重角色定位,“贤妻良母”成为婚后女性角色的主要社会期望。这与传统中国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有一定关系,传统中国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很少,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基本作为男性的附庸而存在,父亲在外劳作和参与社会活动,母亲大多被固定和封闭在家庭之中,因此母亲日常和幼儿相处时间较多,母子之间较为亲密的亲子关系决定了母亲在幼儿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重要角色。养子教子是中国传统女性的主要社会功能定位,同时“相夫教子”也是女性婚后生命意义的主要内容。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中国古代涌现了不少伟大女性,作为母亲,其教育案例成功被世代传颂和讴歌,如“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画荻教子”“量禀教子”等。自20世纪初,中国经济社会逐渐转型,女性自我意识和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教育子女的繁重责任和逐步个性化的社会活动成为牵扯女性时间、精力和社会角色定位的一对长时间存在的矛盾。[3]加上现代教育逐渐兴起和我国教育服务逐渐普及,托儿所、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也成为一种减轻妇女家庭教育压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女性在家庭教育和幼儿成长中的功能被削弱,影响被降低。
“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既是对我国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传承,也是新时代倡导社会主义新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必然要求,同时对现代社会女性“走出家庭”后社会角色定位转变所出现的家庭教育和幼儿教化新局面、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妥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家庭教育形成儿童、家庭和妇女共建、共享、共治的协同善治的状态。
二、“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逻辑证成
(一)儿童发展是“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根本动力
“望子成龙”“光宗耀祖”是中国家长养育孩子最为突出而普遍的价值追求,儿童发展是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的核心目标。从教育原型分析,家庭教育是比学校教育更早也更接近教育原型的一种教育类型。[4]学校教育是以传授系统科学知识为目的的一种制度化教育,家庭教育则是以生活场景为主要教育内容的非正式、非制度化的教育,但其对儿童成长具有更为广泛而持久的影响。威廉·菲尔定·奥格本(William Fielding Ogburn)甚至认为“情感和教育功能是家庭保留下来的最有力功能”。[5]我国的社会传统强调“家国一体”,以道德和伦理为个人和国家的根本,而人的道德素养首先在家庭的潜移默化和言传身教中萌芽,并以家庭教育作为贯彻始终的主要培育手段。这意味着,在传统社会,家学是幼学发展的重要支撑。
虽然在现代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女性逐渐走向社会化、个性化发展,人们越来越强调父母应该在家庭教育中扮演同样重要的角色,但是女性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其特殊的生育者身份和密切的亲子互动依然重要而不可替代。池瑾的研究表明母亲教育观念(儿童发展观、教育观与期望)对儿童的心理特征,尤其是气质类型有显著影响。[6]王娟研究发现母亲的语言支架对儿童的情绪理解及儿童的亲社会行为均有显著影响。[7]李喜乐发现母亲的不恰当归因可能导致儿童的消极情绪和外在行为变化。[8]“推动摇篮的手就是推动世界的手”,由此可见,女学是提升家庭教育质量,改善儿童教育品质,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三者具有相互促进、协同提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核心家庭的形成强化了“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现实基础
现代经济社会转型和城市化发展不断推动着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三代同堂”“四代同堂”的联合型大家庭逐渐被“两代同堂”的现代核心家庭所取代。[9]传统的联合型大家庭中祖辈、叔辈对幼儿共同进行教育的大教育环境逐步演变为以小家庭为核心的相对孤立的家庭教育小环境。在现代核心家庭中,父母成为承担家庭和幼儿教育的单一主体,父母对儿童发展的影响相对传统的联合型大家庭更为凸显。如果说传统的联合型大家庭中祖辈和先为父母的同辈可以作为初为人父母的年轻夫妻的教导者,甚至共同分担儿童教育教化的责任,则核心家庭的父母面临着从毫无经验的初学者立即转化为孤立的家庭教育单一承担主体,家庭教育的指导和女性教育(作为母亲)成为科学育儿、建设和谐家庭迫在眉睫的社会需求。
为人父母是自然生育的结果,但是好父母是接受教育和主动学习而形成的。现代人对理想母亲的要求已经远超中国传统“相夫教子”的角色要求,科学育儿、民主意识、新时代精神等构成了现代人对理想母亲的主要素质要求。现代核心家庭背景下,年轻的父母面对子女教育的多元化选择难免莫衷一是,夫妻双方的教育观念差异经常成为家庭矛盾的主要诱因。近年来,亲职教育(又称为“家长教育”)作为一种新型教育类型逐渐兴起,初期主要作为国家对一些青少年罪犯的父母进行的一种强制教育而存在。亲职教育的教育对象为父母,教学内容主要为父母教育和父母如何教育孩子两个方面。有学者认为,在现代核心家庭背景下,初为父母的年轻夫妻在家庭关系处理、幼儿教育等问题上常常茫然无措,因此,亲职教育应该从一种强制教育转为对年轻父母的一种普及教育。[10]亲职教育的目的是诱导形成正向的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和亲子关系,这对于儿童,特别是学龄前的幼儿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11]亲职教育以对父母教育进行教育为形式,也包含夫妻的性别教育内容,其目的在于帮助父母更正确有效地实施幼儿教育,可以视为幼儿、家庭和妇女协同教育的萌芽形态。
(三)社会主义家庭新风尚是“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文化愿景
家庭是妇女、儿童共同成长的摇篮,睿智尽职的父母以及和谐的家庭关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大量研究表明,家庭关系紧张、夫妻冲突、母亲抚养压力大对于儿童的心理生理健康成长均有重要影响。[12]“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目的之一即在于通过家庭教育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除了教育女性更好地承担母亲这一角色的知识、技能、方法和技巧以外,家庭教育也可以引导男性更多地参与幼儿教化。在鼓励女性参与社会建设,发挥女性在政治经济社会“半边天”作用的同时,鼓励男性更多地回归和守护家庭,在家庭建设和幼儿教育教化上承担“半边天”的责任,同时达到解放女性和优育儿童的双重效益,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新风尚,这是新时代“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最美好的协同愿景。
三、新时代“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实践模式
(一)以促进妇女儿童的社会融入为“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的效益追求
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人,也即促进人的社会化和社会生存技能的发展。[13]在传统中国社会,家庭教育是最为普及的教育类型。基于中国社会传统上的“家国同构”教育理念,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能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家庭化,即通过不断地教化、磨砺和完善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内化为家庭成员的个性化选择,[14]也即通过家庭教育的形式达成人的社会化。传统的中国式家庭教育注重整体性和社会性,通过教育将自然人转化为价值理念一致的社会人,这对于维持社会稳定有重要价值,但是对于个体的自我发展、个性化成长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现代教育则强调人的社会化和个性化并重,实现人的社会化和个性化协调统一发展。[15]个性化发展和社会融入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可以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
“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首先以儿童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而妇女受教育与发展并因此更好地融入社会是保证家庭教育能够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的前提,一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母亲毫无疑问比囿于男权和家庭的传统固化的女性更能养育出心智健全的儿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德”教育被长时间地奉为女性教育的必修课,其中“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在彼时的时代背景下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其突出的不足在于将女性定位为男性的依附和从属品,男性和家庭是女人的主要价值体现和生存依附,与现代女性充分融入社会的时代要求格格不入。自从20世纪以女性“走出家庭”为标志的妇女解放运动兴起以来,女性的社会融入既是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女性同样作为独立个体存在的应然状态。女性的解放和成长并不是孤立的性别意识问题,恰恰是提高家庭养育环境、培养“时代新人”的应有之义。
家庭对儿童进行教养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家庭成员的顺利社会化。“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应充分吸收传统家庭教育中培养“家国情怀”的优点,同时克服其固定化、模式化和贬抑女性的不足,将家庭教育与女性成长、儿童成才顺利衔接,扩大传统家庭教育的社会适应范畴。“幼学—家学—女学”协同发展要充分考量现代竞争、开放、全民融入的经济社会新特征,不仅为了满足儿童成长和人才培育的目标,而且要从家庭的狭小空间中解放女性,同时以积极正向的家庭环境培育社会主义新生力量,从而满足从家庭和谐走向社会稳定的顺利连接,积极促进妇女和儿童的良好社会融入,在兼顾整体性培育的同时充分尊重个性化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