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育人”思想指导下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
作者: 黄立霞[摘 要] 强化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是促进幼儿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以“三全育人”思想指导幼儿园支持体系建构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水平。其建构要在厘清责任主体的基础上明晰不同支持主体的责任边界,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强化不同支持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来为幼儿园教育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促使幼儿园教育走上内涵式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 “三全育人”思想;幼儿园教育支持;支持体系
在由幼儿园主要担负3~6岁学前儿童教育的时代背景下,强化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既是促进全体儿童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优化儿童发展环境、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的必然举措。[1][2]学前儿童的学习具有弥散性,它可以发生于任何正规或者非正规化的学习情境中。有准备的学习环境可以为儿童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3][4][5]“三全育人”思想与学前儿童发展规律和发展要求是高度契合的,它既指出了幼儿园教育的本质属性,又指出了幼儿园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实践路径。
一、“三全育人”思想对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建构的要求
“三全育人”是指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它是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而提出的一种教育方针。实际上,“三全育人”思想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作用的发生并不局限于思想政治工作领域,而是一种具有广泛指导意义和适应性的教育理念,它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培养人。[6]“三全育人”思想的立论基础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理念或政策提出之初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素质。[7]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三全育人”思想的实践要义就在于育人过程的“全”上,即要为实现立德树人这一目标而统合各种力量,为育人的过程提供全面而有效的支撑,也是指导教育实践的一般方法论。[8]如此一来,“三全育人”思想就与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产生了紧密的联系,它对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与优化提出了要求并指出了方向。[9]
2010年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方针,将学前教育纳入了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截至2021年底,我国学前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经达到88.1%,在园幼儿达到4 805.21万人。但必须认识到,我国学前教育在跨越式的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体制机制建设滞后、协同育人机制尚未形成、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强化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仍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幼儿园是承担3~6岁学前儿童教育的主体,在将对3~6岁学前儿童的教育从家庭转移到幼儿园的过程中,幼儿园就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构建好支持体系对于促进幼儿园教育的优质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紧迫性。但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体系,且对学前儿童的教育也具有很强的家庭性和社会性,要构建好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在实践中又面临着诸多困难。幼儿园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不能单纯依靠幼儿园内部管理的优化和资源的重组来实现,而是必须从根本上将对儿童的教育视为一项社会公共事务,从教育的主体、过程、资源等方面为幼儿建构起立体的支持性环境。“三全育人”思想将儿童放在一切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中心,指出了儿童全面可持续发展对于儿童本身、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强调了促进儿童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是全体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主体有义务为学前儿童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创造具有支持性的外部环境。
“三全育人”思想为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与优化提出了以下要求。第一,必须强化对幼儿园教育支持的全面性。“三全育人”的关键在于“全”,因此,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应该体现在资源、行为等所有方面和维度上。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不单单体现在制度保障和资源供给上,它还应包括各种行为、理念、舆论和环境支持,且各种支持应该以全面服务学前儿童的有效发展为首要原则。第二,必须强化主体关系的协同性。幼儿园教育不是幼儿园的独家事务,幼儿园教育要想发展的好,必须要促进各主体协同发挥作用。具体来看,政府应该切实发挥好学前教育发展的主导责任,要为学前教育提供良好的制度和物质资源支持,让幼儿园教育具有基本的条件支撑;家庭应与幼儿园形成教育共同体,在支持幼儿园各项教育工作的同时通过自身的积极行为为儿童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社会要为幼儿园开展各种园内外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提供适宜的支持;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应该为幼儿园教育提供专业上的指导和咨询,提升幼儿园教育的内在发展能力。第三,必须强化资源供给的充分性和责任落实的制度性。作为一项社会公共服务,幼儿园教育的优质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政府资源的充分供给和优化配置为前提,要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切实让全体学前儿童不仅能够有学上,而且能上好学。[10]政府要通过提升政策设计和教育治理水平来保障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责任能够落实到位,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政府部门之间要强化工作协同,不能互相推诿。与此同时,政府还要积极引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形成,并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来确保不同支持主体能够切实参与到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中来。[11]
二、“三全育人”思想下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原则
在“三全育人”思想的观照下,幼儿园教育在被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到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务。因此,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就必须建立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础之上,不同的主体在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的约束下各自运转。要建构好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就必须明确不同主体各自能做什么以及应该做什么,其担负的职能之间的边界应该是明确的,不能将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责任归结到政府、家庭或者其他某一方,不能要求主体担负与其身份和能力不符的支持责任。
第一,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与优化必须在明确责任主体的基础上明晰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边界。幼儿园教育所需要的支持是多方面的,这构成了划分责任主体的基本前提。从事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各级政府应该担负起幼儿园教育在制度建设、资源供给与配置、过程管理等方面的支持责任,这是政府主导学前教育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幼儿园教育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这一责任不能推给家庭或者社会,否则会严重阻碍幼儿园教育的健康发展。[12]从儿童发展特点来看,家庭应该成为幼儿园的密切合作者,它不仅需要理解、配合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还应该通过优化自身的教养行为和儿童成长环境来提升幼儿园教育的效果。从幼儿园教育工作的专业性来看,各类从事儿童研究和教育或者教师培养的机构应该扮演好专业支持者的角色,为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提供全面且系统的专业支持,帮助幼儿园提升内生性发展的能力。从儿童发展的泛情境性来看,社会应该为幼儿园教育的发展提供友好的环境支持,这种支持可以大到整体舆论环境的营造,小到社区甚至各种自发组织的微型团体乃至个人对幼儿园教育在物质、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第二,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与优化必须在具体内容上明确支持的对象与层次。长期以来,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都存在职责不清、履职不力、工作对象不突出和方法错位等问题,难以切实发挥不同责任主体的积极性。[13]在强调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很多研究甚至还忽略了幼儿园教育对外部的依存性这一基本事实,忽视优质资源供给总体仍不充分、分配不均、配置不合理的发展现状,而将内涵发展的路径重点放在幼儿园的内部治理上。“三全育人”思想构建了一个全时空的支持语境,这种“全”有着其内在的规律,不同主体之间各司其职、相互配合。[14]换句话说,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与优化必须在支持的内容上具有明确的对象与层次,就如不能将主导幼儿园教育发展的责任交给社会一样,也不能将支持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完全寄托于教师自身职业情感的发展。政府、家庭、社会以及专业机构都应该根据自身的角色定位来谋划支持的针对性,然后通过不同内容、不同层次支持之间的串联来形成完整的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
第三,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必须是一个具有良好内在啮合力的生态系统。有效运行的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不能靠某一主体单方面来维持,而是必须严格审视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一个具有良好内在啮合力的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必须在对等的权责划分、平等的主体关系、富有激励性的参与机制等方面做出综合考虑,也只有这样才能将“三全育人”思想的精髓渗透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来。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应该保持开放性和交互性,允许并尊重不同的责任主体充分表达自身的诉求,秉持补缺而非互斥的思维来推动不同主体对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建构的协同参与。
三、“三全育人”思想下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路径
强化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是建设儿童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的关键手段。但当幼儿园成为开展3~6岁学前儿童教育的主体时,外界将关注的重心都放在了幼儿园身上,其他主体的角色责任被淡化,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也处于一种各自为政的局面。当前对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建构的研究出现了视野上的割裂和方法上的破碎,幼儿园与其支持主体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动生态。对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应该从主体、资源和机制三个方面入手,要做到建得起来,又运行得下去。
第一,以政府为主导,建立起分工明确而又相互协同的支持主体网络。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其核心在于发挥政府在资源供给以及社会引导和规范方面的领导作用。一方面,政府必须在资源和制度方面提供充分的供给以确保幼儿园教育有良好的条件支撑;另一方面,政府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舆论引导等方式赋予家庭、社会和专业机构等主体以支持幼儿园教育的责任,引导、监督和维系其他主体对幼儿园教育支持的秩序和连续性。当其他主体在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存在不足时,政府还应对这些主体进行赋能,使其具备支持幼儿园教育的动力和能力。
第二,以资源为对象,建立起全视域的幼儿园教育支持内容体系。学前儿童的发展是多方面的,其开展学习的环境也是全时空的,因而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也必须是全视域的。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包含很多方面,既有制度、物质、人力等方面的硬性支持,也有思想、智力、行为等方面的软性支持,还有舆论和环境等方面的隐性支持,且这些支持都是时空交错的。[15]因此,各主体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实际上应该落脚在儿童的发展需要上来,儿童需要什么样的发展,外界就应该给予幼儿园什么样的支持,围绕儿童的发展需要建构起全视域的支持体系。
第三,以制度为保障,建立起支撑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有效运转的体制与机制。当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支持内容时,要使支持真正落地,就不能缺少制度的保障。在现行的支持体系中,诸如宏观层面的投入机制或者微观层面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家园合作制度等,在大力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对一些发展薄弱地区或者民办幼儿园的支持不足,导致这部分幼儿园缺乏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因此,幼儿园教育支持体系的建构与优化要对各项学前教育发展制度本身进行监督,通过相应的制约或者奖惩机制来促使不同责任主体忠实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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