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推进 多点突破

作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机遇,把教育评价改革作为推动教育发展的关键动力,推动全省9个地区、39所学校、293个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先行先试,教育评价改革呈现出全省推进、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五育”并举、立德树人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教育职责水平进一步提高

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一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高校全面修订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张责任清单”。接续开展高校党建“双创”和“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制定教育系统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和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任务清单,不断织密建强党的组织体系。推动各市县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二是推动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化。把教育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省和地市出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工作、履行教育职责清单等制度,全省21个地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充实加强,各部门教育职责更加清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更加健全。各地优先发展教育的意识更加强烈、责任更加明确、保障更加有力。三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制度化常态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年度省领导到高校讲思政课工作方案,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和高校特点,向学生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对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成才的指导指引。

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深入实施《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每年全覆盖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让地方党委和政府真正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除了知何不可为,还要知其何为。重点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试点监测,通过科学的监测方式,对市域、县域教育把脉开方,提出合理建议,指导各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监测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统筹作用。因应形势任务变化,动态调整优化评价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通过设置加分事项强化正向激励、设置负面清单守住底线红线;重点抓好自查自评、实地核查、日常督导、公众满意度调查和整改落实等工作,推动评价扎实开展;评价结果经省政府认定后逐一反馈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评价工作权威性、严肃性、科学性不断增强;注重加强结果分析运用,服务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一是把“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纳入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督导、压实责任。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宣传。修订省级教育资金和项目管理、各类表彰等政策文件,明确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挂钩,并把落实“不得将升学率挂钩”要求列入财务或工程项目检查的重要内容。二是部署开展“十不得一严禁”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并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推动地市开设“十不得一严禁”违规投诉举报热线,严厉查处违规行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从严规范各类竞赛活动,印发《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二、改革学校评价,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落实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党的建设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等内容纳入全省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本科高校“冲补强”考核、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以及高校本科教学相关评估指标。开展全省高校法治测评,推动学校切实把依法治校理念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完成64所高校实地测评。加快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动全省162所高校启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在高校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青少年学生中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完善幼儿园评价,探索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深入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建设,支持2个国家安吉游戏实验区和46个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科学幼小衔接和自主游戏两类攻坚项目)建设。广州市越秀区和番禺区成功创建为国家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和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立项深圳市盐田区和惠州市龙门县2个省级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深圳市福田区、汕头市金平区和佛山市禅城区3个省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开展135项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结项验收,建设科学保教示范项目课程资源网络展示平台,宣传、推广一批先进保教实践成果。

改进中小学校评价,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制广东省县(区)域基础教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印发《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分区域分类别开展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在珠三角地区设立15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设立13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推动探索基础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职业学校评价办法。推动出台《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加强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健全质量年报制度。实施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分类评价高职院校,推动高职院校分类发展;建设45所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组织开展311个省级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基本做到校校有高水平专业群,推动高职院校特色发展。完善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2023年,组织57所高职院校与53家行业协会(产业园区)、202家单一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帮助在职员工提升学历和技能。建设19个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立项82所省示范性产业学院,深圳市域产教联合体、佛山市“两高四新”产教联合体获国家立项,支持制造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面向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进一步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改进高等教育评价,构建广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体系。一是实施新一轮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强化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坚持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组织建设高校完成编制“冲补强”建设方案(2021—2025年)工作,将学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纳入“冲补强”资金分配因素,逐步建立健全建设成效、考核评价结果与省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硬挂钩”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高等学校分类评价办法,推进分类评价常态化。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明确提出二类四种分类评价体系,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启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三是构建广东省本科专业认证体系。开展一流专业建设督导,对标教育部及广东省一流专业有关要求和权威组织专业认证标准制定建设计划,推动专业参与教育部专业认证,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强化专业质量监测,更新年度专业电子白皮书,做好全省专业检查及结果应用,推动专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印发《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动师范类专业自评全覆盖,启动广东省“新师范”第二轮建设。

三、改革教师评价,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进一步健全

完善师德师风评价标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在各学段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价首要条件,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问题。二是规范教师违规行为惩处。制定出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广东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明确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类型、适用范围、处理和解除程序。三是加强师德教育宣传,组织开展师德主题建设教育月、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四是加大师德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开展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接受礼品礼金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各地各校师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制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类违反师德师风案件。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标准。一是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修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广东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评价标准体系。将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情况和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二是深化职业院校教师评价改革。制定出台《广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中职教师职称政策宣讲,指导各地各有关学校共同推进中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国培、省培项目195个,培训职业教育教师8789人,遴选“双师型”名教师、名校长和名班主任工作室及主持人38名,辐射带动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深入实施技工院校“强师工程”,加快修订广东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文件,加强技工院校师资培训,构建“学院+基地”师资培训网络,建立首席教学能手制度,遴选培养一批首席教学能手。三是推动各高校完善职称评聘办法和评价标准。指导督促高校修订教师职称制度文件、开展年度评审并及时备案。

强化一线学生工作,细化一线学生工作的要求。加强家校联系,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体系之中。建立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工作量认定制度,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推动和指导各地各校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开展共青团或少先队工作,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做好高校职称制度备案工作,推动落实教授上课制度、明确教授须承担本(专)科生教学、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要求。

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一是落实《广东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与高校教师科研相关的各类评估考核、科研平台和项目等相关文件。指导高校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学术水平评价制度,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二是推进高校教师科研分类评价体系建设。指导高校开展科研人员学术水平评价制度改革试点、科技成果转化处置和收益分配试点、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试点、科研成果评价体系试点等,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三是落实《广东省科技计划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坚持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开展科技人才分类评价试点,完善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评价科技计划(项目)及其成果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