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任务型组织的理论分析框架

作者: 陈姜媛 安冬平

[摘要]基于任务型组织理论分析发现,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承载着实现人才培养、助推就业创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三大任务,具有任务导向性、开放合作性和灵活适应性的基本特征。然而,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在任务型组织的建设中还面临着组织身份的合法性危机、权力运作的困境、资源配置的难题以及治理机构的不健全等挑战。因此,需要完善顶层设计,进行规范化认证,建立权责分明资源共享的协同治理机制,并且定期对其进行周期化评估使之不断改进完善。

[关键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市域产教联合体;任务型组织

[作者简介]陈姜媛(2000- ),女,湖南张家界人,同济大学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在读硕士。(上海  201804)安冬平(1981- ),女,山东威海人,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博士。(广东  深圳  51817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制度设计研究”(项目编号:BJA230033,项目主持人:李鹏)和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高质量融合发展驱动机制与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2YJA880001,项目主持人:安冬平)的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4)01-0037-07

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同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省级政府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战略任务。为了落实这一战略任务,2023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发布了《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足见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的重要性。本研究拟基于任务型组织理论,分析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目标与挑战,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任务型组织理论分析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一种经典的任务型组织,其属性特征完全符合任务型组织的基本属性。同时,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目标是实现人才培养、助推就业创业和服务经济发展。这些目标与任务型组织的使命密切相关,彼此互为支撑,共同推动着职业教育的发展。

(一)任务型组织的理论及其适用性

任务型组织是一种以任务为导向进行工作安排和协调的组织形式,它随着任务的需要而建立,也随着任务的完成而解散。任务型组织起源于对官僚制组织的批判与变革。在官僚制组织时代,它更多是以临时性组织的形式存在,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任务型组织才逐步成为公共组织中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1]。组织发展理论的代表人物本尼斯(Warren G. Bennis)认为,相比常规官僚组织,适应性强、快速变化的临时组织更适合工业社会[2]。任务型组织是适应后工业社会复杂性治理条件和不确定性环境的产物[3]。任务型组织的基本理论是建立在任务导向管理理念上的,通过任务分解、任务分配、任务协作和任务评估等方式,帮助组织实现任务的高效完成和绩效的提升。首先,任务分解,即将一个大任务分解成多个小任务,原则上是将任务分解到最小的可管理单元,使每个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以便更好地分配和协作。其次,任务分配,即将分解好的任务分配给相应的人员或团队。任务分配不仅需要考虑每个人的能力、经验和兴趣等因素以便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和潜力,还需要考虑每个任务的重要性和紧急性以便更好地调配人力资源和时间资源。再次,任务协作,不仅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以便更好地进行任务的分工和合作,还需要明确每个人员的角色和责任以便更好地发挥团队的协同效应和合作优势。最后,任务评估,主要是检验任务的完成情况和绩效水平,不仅需要考虑任务的目标和要求以便更好地进行绩效评估和改进工作,还需要考虑每个人的贡献和表现以便更好地进行激励和奖惩。在针对具体组织的构建进行分析时,任务型组织理论的解释力较强,应用领域也比较广泛。因此,该理论能够为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提供理论框架和有益指导。

(二)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组织任务

1.实现人才培养。在现代社会中,人才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资源。为了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与企业展开合作,将教育与产业紧密结合。通过对市场需求的调研和分析,联合体可以适时调整教育内容和培养目标,使学生能够具备实际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通过产教融合的方式,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学习,提高就业能力和竞争力。而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任务型组织,使命就是通过组织与管理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从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2.助推就业创业。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目标之一就是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通过与企业合作,联合体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使教育内容更好地对接岗位要求,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同时,联合体还可以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服务,通过组织学生实习实训、拓宽就业渠道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进入职场,实现更好的生涯发展。

3.服务经济发展。一方面,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既可以为企业提供人才培养、技术支撑等服务以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又可以与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技术转移等活动以推动产业的创新和升级。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通过与企业合作,以产助教、以教促产、产学合作、产教融合,可以促进形成符合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任务型组织属性

1.任务导向性。任务型组织属性意味着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是为了完成一项特定任务而组织起来的。任务型组织的核心是以任务为导向进行工作安排和协调。它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解决任务上,创造性地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来完成任务,这样可以较好地避免常规组织中易出现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4]。对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来说,其任务就是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融合,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为了完成这一任务,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需要:明确目标,即把一个大的任务分解成若干个小的任务,以便更好地进行分配和协作;制订计划,即考虑每个人员的能力、经验和兴趣等因素,将已经分解好的任务分配给相应的人员或团队;落实措施,即各成员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利用一切途径和资源高效地进行协同工作。

2.开放合作性。任务型组织属性意味着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是一个开放合作的组织。任务型组织是一种超越组织界限、让组织边界变得模糊不清的组织层面的整合:在对某一特定任务的治理中,不管是政府、市场还是社会,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凡是对该问题有帮助的因素,都将被吸收到任务型组织之中[5]。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是政府、学校、企业、研究院所等多个主体之间的优势整合,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和合作,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合作机制[6]。只有各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协作,才能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率。同时,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需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技术,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通过开放合作,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可以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国际化进程。

3.灵活适应性。任务型组织属性意味着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是一种灵活的组织形式。任务型组织能够更好地应对任务的需求和变化,在复杂环境下反应迅速。与常规组织相比,任务型组织在权力的运用、资源的获取等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7]。其组织成员在工作中会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使成员的自主性需要得到充分的满足[8],最大限度地将每一个成员的潜能和优势都发挥出来,在提高团队效率和维持组织成员士气方面起积极作用[9]。在获取资源方面,任务型组织拥有更多的途径,不管是从法律上、政策上,还是从具体的人力、财力上,所有资源的获取都不会像常规组织一样受到规则系统的桎梏[10]。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灵活调整机构设置、课程设置、师资配置等方面的内容。这种灵活性可以更好地满足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教育服务的质量和针对性。

二、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挑战:任务型组织的发展困境

建设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是促进产教融合、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举措。然而,这种任务型组织在合法性、权力运作、资源配置和治理机构等方面还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一)组织身份的合法性危机

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其合法性问题是组织建设中的首要挑战。斯科特(W. Richard Scott)认为合法性的获得与规制性因素、规范性因素、文化—认知因素相关,只有当组织契合这三种因素的要求时,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11],组织才能获得完全意义上的合法性。

1.规制合法性强调正式规制程序的压力。这些规制程序包括制定规则、监督和对行为进行制裁的措施。如果组织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些规章制度,那么组织在其利益相关者眼中也就相应具备了规制合法性。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法律依据不够明确,导致其在组织身份上存在不确定性。而且,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责任主体、范围和内容也尚不明确,包括各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任务,教育培训的领域和内容,以及与企业和政府的合作项目和方式等,难以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2.规范合法性评估的是较深层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可以通过强制性奖惩机制在内部建立起统一的价值观和规范,并使组织成员不断将其内化。当成员间对组织的价值观和规范的认识达成一致时,也就达到了规范合法性[12]。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定位应当与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一致,包括重视对学生职业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教育服务。同时,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应当与地方企业和产业紧密合作,根据地方经济的需要和发展方向,提供相应的教育和培训服务,并协同地方政府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为地方经济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持。

3.文化—认知合法性则是指新型组织在传播过程中被社会接受的程度,一般可以用外界对其的熟知和认可程度来表示。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需要引发公众热议,并最终获得专家、舆论和媒体的广泛认同,以确保其在文化—认知上的合法性。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一个新兴组织,需要更多的学者、专家开展研究使之不断完善并获得学界认可,也需要舆论的引导讨论和媒体的广泛宣传以提高外界对其熟知和认可程度。

(二)权力运作的困境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在权力运作方面面临着诸多问题。权力分配与决策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力博弈常常导致决策的困难和滞后。此外,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权力滥用和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13],决策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也会影响决策的公正性。

1.权力分配不均。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各合作单位之间可能存在权力分配不均的问题。一些大型企业或政府机构可能会占据主导地位,对联合体的运作产生较大的影响力,而其他小型企业或学校则可能在决策过程中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权力分配涉及联合体内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一方面,联合体需要有一定的权力集中机制,以便快速做出决策和行动。另一方面,联合体也需要保持一定的权力分散机制,以保证各成员单位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因此,权力分配的原则应当是权责对应、权利均衡和权力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