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向学习型社会的老年教育变革:历史溯源、本土扎根和未来转向
作者: 江颖[摘要]作为终身教育实践大国,我国的老年教育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面向学习型社会进行深入变革,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实现中国特色老年教育的现代化价值。从历史溯源看,老年教育思想萌芽于古代社会中老而弥坚的终身学习理念,实践开启于现代社会中积极老龄化的效用价值;从扎根本土看,老年教育在中国语境下的发展主要来自自上而下的政府行动、普惠各地的全面铺展以及老年人参与社会的生命完善;从未来转向看,老年教育需要深度嵌入学习型社会建设实践中,努力实现价值观的理念迭代、终身化的系统融入、进阶化的认证转换以及空间化的数字根植。
[关键词]学习型社会;老年教育;历史溯源;本土扎根;未来方向
[作者简介]江颖(1978- ),女,四川成都人,四川开放大学教育学院,研究员,博士。(四川 成都 610072)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成人教育协会2023年度一般项目“新时代社区老年学习共同体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23-447Y)和成都市社会治理与终身教育基地2023—2024年度重点项目“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社区老年学习共同体的实践样态与发展趋向”(项目编号:2023JDLJ03)的部分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4)07-0005-08
当前,中国将学习型社会建设作为国家重要战略,构建服务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成为达成学习型社会建设目标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202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学习研究所举行“全球学习型城市网络十周年庆典活动”,提出围绕可持续发展目标,致力于全球城市的繁荣发展,做实学习型社会建设。作为终身教育的实践大国,我国老年教育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面向学习型社会进行深入变革,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撑和思想保证,实现中国特色老年教育的现代化价值。因此,要回答好如何使老年教育成为满足广大老年人群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产品,实现各地老年教育资源的优质均衡发展这一问题,有必要探讨老年教育的历史溯源、本土扎根以及未来转向。
一、历史溯源:老年教育在历史长河中的变迁
(一)老年教育思想的萌芽:古代社会中老而弥坚的终身学习理念
古代人均寿命较短,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大,而且未以群体的形式出现,基本不构成包括养老、再教育、再就业等在内的社会问题[1]。因此,古代社会也不存在建立正式的老年教育机构或开展正式的老年教育教学活动的说法。但是,关于老年教育的思想萌芽却源远流长。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有“老而好学”“活到老,学到老”的优良传统。例如,孔子认为,人们经由“知之”而“好之”,由“好之”而“乐之”的学习境界,应该“活到老,学到老”。《利己·王制》中有云:“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这里的“庠”即学校,意思是老年人可以在学校的环境中康养度过晚年时光。汉代刘向的《说苑》中记载了春秋时晋平公与师旷之论,其中的“老而好学,如秉烛之明”,意即老年时好学,就像用蜡烛照明一样,在黑暗中闪光。北宋的颜之推很注意勉励后人晚年勤学,他在《严氏家训·勉学》中引用了“老而学者,如秉烛夜行,犹贤乎瞑目而无见者也”的比喻,意为老年学习的人,像在夜里拿着火把走路,总比闭上眼睛什么也看不见要好。由此说明,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老年教育的思想存在[2]。
在西方,也一直认为人即使到了老年期,也应该坚持学习、提升自我。例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提出,人从出生开始接受教育,50岁可以被培养成为“哲学王”。虽然没有直接使用老年教育概念,但其思想中已经包含了教育和学习应该贯穿人生始终的思想。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在《三论·论老年》中提出:“老年人非但不是萎靡和怠懒的,而且甚至是一个忙碌的时期,总是在做或试图做某件事情。”这可以看作他对老年教育理解的雏形,也是一种人应该具备的从出生到生命终结的自觉持续学习之境[3]。这说明西方的老年教育思想也从很早就开始萌芽。
之后由于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缓慢,老龄人口始终占比不大,老年教育也一直处于蛰伏的状态,并没有真正出现于实践或文献中。直到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之后,老年教育才开始逐渐步入大众视野。
(二)老年教育活动的开启:近现代社会中积极老龄化的效用价值
人类迈入工业社会后,老年教育在社区成人教育活动中逐渐发展起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部分发达国家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口持续增长,老龄化的问题日渐凸显。1956年,联合国在《人口老化及其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中将65岁作为人进入老龄阶段的起始年龄。1978年,联合国提出并讨论“保证老年人有机会对他们本国的发展作出贡献”问题。1982年,联合国在维也纳举行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上,再一次明确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10%,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7%的社会为老龄化社会[4]。基于世界各地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事实,人们开始意识到老年教育的必要性及可能性。
老龄化是社会现代化发展的标志,也是人口再生产模式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必然结果。近现代的老年教育始于18世纪前期到19世纪初的美国。作为移民地,美国整个国家人口结构十分年轻。这一时期,老年教育并没有成为独立的教育形式,老年人主要通过城市的一些咖啡屋提供的读写材料,或是乡村及小镇的“容托”(Junta)和“学托扩”(Chautaqua)等开设的演讲论坛或讨论会,了解最新社会和社区信息,进行自我教育。之后,包括1870年波士顿成立的美国第一所老年人俱乐部和1943年纽约威廉赫社区中心(William Hodson Community Center)成立的全美第一所老年人中心(Senior Centers),均有一定程度老年教育的影子。[5]到了20世纪50年代,人们开始关注老龄科学,包括老年人口学、老年社会学、老年心理学和教育老年学等,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并日渐成熟。主要标志是法国的皮埃尔·维勒斯(Pierre Vellas)于1973年在图卢兹大学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第三年龄大学。随后,在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思想的影响和国际社会组织的推动下,老年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其中,以英国为代表的老年学习者自治团体性质的第三龄大学和政府资助的英国开放大学提供的老年学员课程,以美国为代表的社区老年教育、老年寄宿教育以及图书馆和博物馆的老年人学习等,以日本为代表的放送大学、高龄者学级、高龄者教室、公民馆、老年俱乐部等,以韩国为代表的老年教室(老年大学)、老人福利馆、终身学习馆等,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乐龄学习和乐龄教育等[6],均为老年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了诸多实践案例,也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在我国,老年教育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也逐步发展起来。1982年,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中国老龄协会的前身)成立,为各地各级老龄科学系统工程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1983年,全国第一所老年大学——山东红十字会老年大学正式成立。之后,全国各省市离退休人员相继自发创办了老年大学。截至2020年,我国的老年教育机构(含港澳台地区)已经超过11.2万所,万人以上规模的老年大学(老干部大学、老年学校等)已逾40所[7]。此外,通过开放大学系统遍及全国城乡、少数民族边远地区的老年教育机构以及各地的社区大学、社区(教育)学院、职业院校、养老院、福利院等也纷纷开办老年教育。广大实践者和研究者认识到,老年教育能够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文化综合素养,需要正确认识和积极对待老年期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关系,并为学习型社会建设与基层社区和谐发展贡献新力量。
二、本土扎根:老年教育在中国语境下的进展
20世纪90年代起,伴随着国际上的终身学习潮流,“学习型社会”的概念进入我国各类重要的政策和文件语境中。而发展老年教育是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应有环节,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保障老年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社会福利、建成服务全民终身教育的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大国的重要途径。
(一)政策推动:自上而下的政府行动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就陆续出台了各类包括老年教育在内的法规和政策,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和晚年生活。1982年,第一份涉及老年教育的政策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出台,鼓励老年人进行自我教育。同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明确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这意味着老年人拥有和其他年龄阶段人群同等的教育权利。进入9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法律形式正式明确了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进入21世纪后,我国正式迈入老龄化社会,终身教育理念变得更加明确,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观念逐渐普及,国家层面开始全面部署老年教育工作。例如,2001年中组部、文化部、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2006年全国老龄委印发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均提出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等要求。此后,国家层面从2016年开始连续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等,强调要推进老年教育发展,动员、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开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可以看出,当前国家层面以建设学习型社会为战略导向,正通过一系列老年教育政策的颁布实施,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措施,把“老有所学”的理念融入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中,为学习型社会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实践进展:普惠各地的全面铺展
我国老年教育自20世纪80年代开展以来,已经走过了四十多年的历程。从最初面向老干部、工人阶层的精英化与专门化老年教育,已经逐步发展为形态多样、形式丰富的普惠性和大众性老年教育,极大助力了学习型社会建设。
1.依托老年大学等开展的老年教育。第一,老年大学(学校)。老年大学(学校)是我国老年教育最正规、最主要、最广泛的办学形式,受民政、组织、老龄委、文化、教育等部门的主管,由政府提供绝大部分的人财物等资源,属于公益型老年教育机构。部分地区的老年大学(学校)也依托老年大学协会等组织形式深入社区合作办学。根据《中国老年教育发展报告(2019—2020)》的统计,截至2019年末,我国老年大学(学校)数量约为76296所,在校学员数约为1088.2万人,形成了省、地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均有老年大学(学校)的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机构网络[8]。举办历史比较悠久且办学影响较大的老年大学包括上海老年大学、天津市老年人大学、广州老年大学等。第二,民办老年教育机构。民办老年教育机构在我国也十分普遍,主要为企业、养老机构、各类文化公司等采用公司化和市场化等方式运作,举办深入属地街道社区的老年教育,如茂名市油城老年大学、北京东方老年研修学院、烟台天马维拉斯老年大学等。
2.依托社区学院开展的老年教育。20世纪90年代,受各地老年大学经费、规模的限制,老年教育逐渐被纳入社区教育的发展框架之内,社区举办老年教育开始兴起,极大程度缓解了老年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2010年之后,老年教育在全国各地社区散点开花,正式被统摄入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系统中[9]。目前,我国社区中的老年教育开展主要由教育部门主管,政府提供公共资金支持并保障社区街道内老年教育的场所、设施以及管理等。一方面,由街道、社区举办老年学校、老年活动中心或老年班,招募街道、社区的积极分子、聘请退休或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开设老年人感兴趣且贴近学习需要的课程。另一方面,赋权社区(教育)学院、老年开放大学等代表政府部门构建或完善覆盖城乡街道社区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并在社区或居委会的成员中,选取专门负责开展老年教育活动的管理人员[10],或是指导社区老年人组成各种民间自治学习团体,开展以强身健体、文化艺术、休闲娱乐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3.依托远程网络开展的老年教育。作为传统老年大学的必要补充,远程网络老年教育形式包括了早期上海、北京等地开展的空中老年大学以及后来由开放大学举办的老年大学。例如,2005年,上海电视大学开办了“网上老年大学”;2007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创办“东方银龄远程教育中心”,面向全国老年人授课。2020年之后,全国各地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社区(教育)学院等利用网络平台再次掀起一波学习热潮,进一步拓展了老年教育的受众范围。部分互联网企业也开发了一系列老年数字化教育平台,如美好盛年云课堂、乐活学堂、樊登年轮学堂、家游学院等[11]。开放大学是通过远程教育拓展到城乡社区老年人中的另一支特别生力军。2023年3月,依托开放大学的国家老年大学挂牌成立。截至当年底,已成立40家老年大学分部、3000个老年学习中心、5.5万个老年学习点。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围绕“德学康乐为”五个类别上线课程43.6万门,服务5640万人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