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乡村工匠培育的政策演进、内在逻辑与路径选择
作者: 姜乐军 马海燕[摘要]乡村工匠培育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以乡村工匠培育政策演进的梳理为起点,详细阐述乡村工匠培育的内在逻辑,乡村工匠扮演着中国传统技艺的守护者、和美乡村建设的引领者以及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角色。根据《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国职业院校助力乡村工匠培育要通过确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功能定位、夯实乡村工匠培育的专业基础以及创新乡村工匠培育的培养模式等具体路径加以推进。
[关键词]乡村工匠;职业院校;政策;逻辑
[作者简介]姜乐军(1975- ),男,安徽定远人,南通职业大学,研究员,硕士;马海燕(1990- ),女,江苏如皋人,南通职业大学,助理研究员,硕士。(江苏 南通 226007)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重点)“乡村振兴背景下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功能和定位研究(项目编号:B/2021/03/34,项目主持人:姜乐军)、第五期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点自筹)“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研究”(项目编号:zcz119,项目主持人:褚金星、姜乐军)和南通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22—2023年度教育研究课题(重大)“职业教育面向乡村振兴的功能定位和实现策略研究”(项目编号:NTZJXH001,项目主持人:姜乐军)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15-0097-06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并指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是其中的关键要素。2022年12月,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提出了全面培养乡村工匠队伍以服务乡村振兴的要求。乡村工匠是指那些通过学习和传承乡村技艺,并直接在乡村社会建设中提供服务和造福的人才群体。他们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熏陶,具备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具有扎根农村、传承、发展和转化传统技艺的能力,同时能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乡村工匠培育的推进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也需要职业教育和职业院校的积极参与。因此,系统梳理我国乡村工匠培育的政策框架,挖掘当前我国乡村工匠培育受到重视的内在逻辑,研究职业院校如何在政策指导下深度参与乡村工匠培育,对于全面推进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增强我国职业教育适应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乡村工匠培育的政策演进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是乡村工匠培育的政策滥觞。该文件明确提出要“扶持一批乡村工匠”,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及“乡村工匠”概念,并将其作为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的一项创新举措。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扶持和培育乡村工匠。与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相比,该文件不仅单独提出了乡村工匠的概念,还将其与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和文化能人等进行了分类,将其纳入了“新农民”群体,并赋予其同等重要的地位。
在2019年2月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及乡村工匠,但却提出了“农村能工巧匠”的概念。这里所指的“农村能工巧匠”实际上在内涵和范围上包含了“乡村工匠”,可以视为对“乡村工匠”概念的延伸。这一文件进一步强调了培育农村技能人才的重要性,为乡村工匠的培育和发展提供了更加广泛的支持框架。
2019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办好深度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培养一批乡村工匠的要求。该文件肯定了乡村工匠在农村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调了乡村工匠的重要性,突显乡村工匠的社会地位。
2020年7月,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提出要培育高素质农民、经纪人、乡村工匠等。作为推进甘肃职业教育发展、为西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甘肃经验的重要文件,该文件将乡村工匠作为强化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显著的象征意义。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再次提出要培育乡村工匠。继2017年和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后再次提及乡村工匠,并将其培育作为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的重点工作之一。培育乡村工匠被并列入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等工作中,标志着我国乡村工匠培育政策进入了新的阶段。
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的《加强和改进涉农高校耕读教育工作方案》指出高校可以聘用乡村工匠作为兼任教师,这意味着国家支持职业院校将乡村工匠纳入兼职教师队伍,并鼓励其进入校园、走进课堂,旨在促进耕读教育的实践和耕读文明的传承,期望乡村工匠能够在这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021年11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乡村工匠推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大力培育乡村能工巧匠,当年共遴选出292人成为全国乡村工匠。
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积极开展乡村工匠等乡村人才培训,强调要将乡村工匠视为乡村新型人才加以重视。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管理制度,标志着国家层面对乡村工匠培育的认识开始从外延走向内涵,逐步关注乡村工匠等人才技术标准的制定。
2022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乡村工匠”作为一种新型职业被纳入其中,这使得这一传统行业焕发出新的活力和发展潜力。
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强调要将乡村工匠作为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进行大力培养。
2022年12月,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认定、遴选、培育乡村工匠大师,强调从体制机制、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等多个方面推动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文件对乡村工匠的内涵、遴选范围、资格条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一举措意味着我国乡村工匠培育政策从理论探讨走向了实践操作,标志着我国乡村工匠培育政策的基本成熟。
二、我国乡村工匠培育的内在逻辑
(一)乡村工匠是中国传统技艺的守护者
文化振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中国传统技艺作为中国文明和文化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耕读文明不仅是中华民族最为重要的历史传承,同时也是中国软实力的重要表征。我国传统技艺的资源保有量丰富异常,其不仅具有文化表征意义,如非文字形式的伦理、风俗以及工具、器物等,而且凸显了人作为劳动者在实践维度上的不可替代性。这些技艺作为特定的文化技艺符号经过持续的传承和积淀,在我国民族与民族、民族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构筑起了文化价值认同和文化身份认同,从而与其他物质和非物质文化共同构建中国历史文明,成为赓续在中华民族血脉深处的文化元素被传承、扬弃,并最终与我们民族浑然为一体。中国传统技艺流传至今涉及诸多门类,如传统建筑、刺绣印染、编织扎制、雕刻彩绘等都属于中国传统技艺的范畴。《意见》指出,乡村工匠包括从事缝纫、刺绣、编织、织染布、修理、农具制造、酿造等的手工业者以及木匠、铁匠、泥瓦匠、厨师等。《通知》强调,乡村工匠主要包括铁匠、铜匠、木匠、篾匠、泥瓦匠等传统技艺人才和乡村建设工匠。因此,乡村工匠与中国传统技艺紧密相连。乡村工匠不仅是中国传统技艺的传承者和守护者,更是中国传统工艺在现代社会的活态载体。
(二)乡村工匠是和美乡村建设的带头人
2023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我国乡村振兴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强调扎实开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工作。从建设“美丽乡村”升级到建设“和美乡村”,意味着对乡村振兴建设的要求更高、更全面。“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从字面理解即指乡村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生活便利、产业兴旺、就业创业空间广阔、农民生活和谐幸福。乡村工匠作为长期生活在乡村的人士,深谙乡土文化,拥有一技之长并愿意服务乡村的重要技术技艺传承人,理应成为和美乡村建设的带动者和主导者。一方面,“宜居乡村”建设离不开乡村工匠的参与。无论是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还是乡村居民的家电维修、房屋防水等,都需要大批的电工、水暖工、木工、泥瓦匠、石匠等各种类型的乡村工匠。另一方面,“宜业乡村”建设离不开乡村工匠的主导作用。《意见》指出,乡村工匠是传统技艺传承与转化、乡村产业发展与振兴的技能人才。《通知》强调,乡村工匠是技艺精湛、代表乡土工艺高水平、在业内有较大影响,能够带动乡土文化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领头雁”。因此,乡村工匠天生具备的特质和后天培养的个人才能使其在乡村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等关键问题上发挥领导者和引领者的作用。
(三)乡村工匠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生力军
以乡村工匠为代表的新型农民,既是职业教育的受教者,也是职业教育的施教者,具有主客体统一的双重性。乡村工匠是职业教育的受教者,主要是指与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一样,可被纳入职业教育的生源范畴,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培训,这意味着职业教育受教育群体的扩大以及职业教育向乡村辐射和延伸。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支持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快培养乡村振兴人才,鼓励更多农民、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此外,《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强调,要推动职普协调发展、相互融通,让不同禀赋和需求的学生能够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乡村工匠是职业教育的施教者,主要是指其可被纳入职业教育的师资范畴,成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重要来源。《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强调,要设置灵活的用人机制,支持职业学校按规定聘请能工巧匠到校任教。职业院校可以利用乡村工匠独特的才能技艺,结合劳动教育、美育教育、公共艺术教育等,聘请乡村工匠开设特色传统技艺课程、举办传统技艺专题讲座,为职业院校开发特色课程、丰富课程形式,为高质量发展的职业教育注入新的活力。
三、我国职业院校助力乡村工匠培育的路径选择
(一)确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是指在特定环境中,某一事物所具有的突出优势和独特功能。在职业院校中,明确服务乡村振兴的功能定位意味着职业院校要发挥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有力作用和特殊功能。对接国家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通过职业教育和培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我国职业院校的核心功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职业教育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优化类型定位,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因此,无论是从国家的宏观政策层面还是从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而言,都决定了职业院校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地位。
在此背景下,职业院校的首要任务是要将服务乡村振兴作为其最重要的“功能定位”,将其纳入学校的战略发展规划,并围绕“功能定位”,制定“路线表”,绘制“施工图”。福斯特(Foster)及其著作《学校职业教育在发展规划中的谬误》是当代职业教育领域最具代表性的教育理论之一,该著作强调,只有制定具体清晰的规划,职业院校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换言之,只有在明确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功能定位”的框架下,承担着基础性支撑者角色定位的职业院校才能聚焦农村现代化发展所需工匠人才的培育,明确角色认知、突破职业教育自身的角色困境、实施有效的行为,才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将课程、教师、实践基地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向乡村工匠培育等乡村振兴项目倾斜,从而有效避免职业院校实施乡村工匠培育等项目的短期性、碎片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