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政策起点、现实难点和破解重点
作者: 涂凯迪 李伟[摘要]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区域性产教科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从政策起点来看,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旨在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现代职教体系,促进区域性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全周期人才培养范式;聚合区域产教资源,建立产教科协同创新体系。围绕当前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面临的顶层设计薄弱、体制机制滞后、资源整合乏力、治理体系不全等现实难点,探索提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破解重点在于:强化顶层设计,落实联合体建设的政策保障;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联合体建设的管理框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联合体建设的协同联动;完善治理体系,提高联合体建设的治理能力。
[关键词]市域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作者简介]涂凯迪(1982- ),女,河南信阳人,河南机电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副教授,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在读博士;李伟(1984- ),男,河南商丘人,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智能工程学院院长,副教授,硕士。(河南 郑州 45119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专项课题“基于虚拟仿真技术的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优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ZJXF2022002),并得到了“河南省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河南机电职业学院)”专项支持。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4)14-0022-08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战略任务。2023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细化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政策目标和工作要求。全国各地掀起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热潮,但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不论在体制机制建设层面还是具体实践工作层面,都存在诸多难点和障碍,尤其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对此,结合国家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和一些地区的实践探索,深入剖析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现实难点和破解重点,成为现阶段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政策起点
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旨在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现代职教体系,促进区域性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全周期人才培养范式;聚合区域产教资源,建立产教科协同创新体系。
(一)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概念本身蕴含着全面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要求。《通知》明确了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条件要求,首先是产教资源相对聚集,联合体依托的产业园区总产值在本省份位于前列。这充分说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与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具有高度一致性,是实现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1.为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创造新模式、开辟新场景。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始终存在覆盖面不广、深度不足的问题,跨领域、大范围的产教融合一直存在体制机制层面的障碍。鉴于此,《意见》提出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两项战略任务,从顶层设计层面突破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创造了新模式,开辟了新场景。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通过有效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其政策意义在于搭建了市域内深化产教融合的总体框架,给出了市域内深化产教融合的指导思想、方法论与实践路径,有利于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向纵深推进。
2.为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明确了前进方向。全面实施深化产教融合,不仅是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应然之举,也是我国产业转型升级迈向高端发展的重要技术和人才支撑。因此,《通知》明确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主攻领域,提出“主要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为核心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即具有先进性的三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一政策文件为我国深化产教融合指明了方向。
(二)完善现代职教体系,促进区域性产业转型升级
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撑地方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指出“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的发展机制”。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是《意见》提出的战略任务,《通知》正是为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任务而出台的政策文件。
1.从办学机制层面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典型特征[1]。《意见》提出从学校层面“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从政府层面“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从学生层面“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等重点工作,可见,政策文本的工作重点也充分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的主要特点。同时,《通知》要求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应具备“产教资源相对集聚”“组织治理机制完备”“人才培养取得突破”“有效服务产业发展”等条件,这也与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和多元立交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求高度一致。由此可见,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既通过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的产教融合来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也通过办学机制层面的创新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构建新型产教协同关系。一直以来,囿于种种历史和现实因素,我国职业教育与产业之间“融而不合”,产教协同表面化、短期化、碎片化等问题较为突出,对此,亟须以新思路、新路径、新模式突破产教融合的桎梏,构建更加有效的产教协同关系。《意见》针对职业教育改革提出的“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正是这一诉求的直接表达。《通知》作为落实《意见》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的具体政策,就是要通过市域产教联合体这种实体化运作方式,构建新型产教协同关系,将“以教促产”“以产助教”真正落到实处。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全周期人才培养范式
突破传统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跨领域、全周期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范式,是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重要要求。
1.探索跨领域、多主体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范式。关于市域产教联合体如何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应发挥何种功能,《通知》做出了明确说明,即“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标准、教材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广泛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岗位成才的中国特色学徒制,普遍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和教师岗位实践”。该文件体现了市域产教联合体的两大特点:一是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企业不仅要发挥作为育人主体的作用,更要与职业学校高度绑定,共同完成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二是企业在学生招生、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具有与职业学校同等的权利、责任和地位。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与学校的教学场所一样,成为“第一课堂”。由此可见,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正是要探索跨领域、多主体、校企合作更加紧密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范式。
2.探索贯穿全周期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范式。为扭转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不畅的局面,国家提出了产教融合实体化运作的方略。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正是这一方略的具体化。《通知》提出“支持联合体内中职、高职高专、本科学校合作分段培养或贯通培养”。市域产教联合体不仅涵盖中职、高职(含职教本科)学校,还要吸纳普通本科学校作为成员,实行实体化运作,解决了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层次难以衔接的体制困境,巧妙通过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实现了一定区域内中职、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层次的全周期贯通培养,也为社会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提供了便利。显然,探索贯穿全周期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是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重要政策起点。
(四)聚合区域产教资源,建立“产—科—教”协同创新体系
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内蕴聚合区域产教资源、建立“产—科—教”高效协同创新体系的重任。
1.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紧密结合。从“产—科—教”协同的视角看,市域产教联合体正是一种基于“产—科—教”协同需要而构建的实体。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要求产教资源相对集聚。《通知》明确提出要面向先进的、现代的、前沿的产业布局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充分表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本来就蕴含促进科技进步的内在要求。《通知》还强调“联合体内各类主体协同配合,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在“校政行企”四类主体之外,吸纳科研机构成为理事会(董事会)成员单位,再次表明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科研机构的作用和价值。可以说,不论在宏观的发展方向层面,还是在微观的组织架构层面,都体现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要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的政策目的。
2.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长期以来,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都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薄弱环节。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不畅,不仅影响我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效能,也影响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进程。如何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换效率、构建更加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换模式,已成为我国深化产教融合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通知》提出,“联合体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解决企业实际生产问题”。这说明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区域性产教融合生态系统,承担着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功能。
二、当前我国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现实难点
当前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面临顶层设计薄弱、体制机制滞后、资源整合乏力、治理体系不全等问题,导致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支持不足、运行动力不强、预期目标难以实现、整体效能低下。
(一)顶层设计薄弱,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支持不足
《意见》对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组成单位、涉及领域、主要功能等进行了详细说明,点明联合体是区域性跨领域、多功能、多主体的产教融合型生态系统。显而易见,充分贯彻落实《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需要一整套完备的顶层设计来支撑,而目前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在政策支持、制度规范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1.缺乏足够的政策支持。在我国现行的治理体制和政策体系下,教育政策与产业政策出自不同的部门。完整、深度地整合一定区域内的教育与产业,需要在政策层面整体看待和处理两个领域的建设和发展问题。然而,就目前来看,一方面,我国尚未形成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相适应的政策制定方法和流程,依然采用教育与产业“分而治之”的政策体系;另一方面,地方关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存在政策真空地带。目前,从国家层面,仅有《意见》《通知》两个政策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但政策文本描述较为宏观,主要发挥方向指引作用。各地在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的过程中会面临不同问题,需要适切的政策加以引导,但目前除部分省市颁布了一些地方指导性意见以外,大部分地区仍然处于政策真空地带。
2.缺乏完善的制度规范。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多元主体共同建设、共享发展成果的联盟型组织实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在组织实体内部实现良性治理,需要从资源整合、功能对接、主体协同、利益分配、进入退出等各方面建立合理、严密、细致、可行的制度规范,约束不同主体的行为,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保障联合体的有序运作并实现建设目标。但现阶段,关于市域产教联合体如何实现组织内部的良性善治,如何在联合体内部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不论在理论研究层面还是实践探索层面,相关积累都较为薄弱。此外,我国在产教融合的实践进程中也尚未形成可直接借鉴的成熟治理模式和制度体系,这是必须重视的现实问题。
(二)体制机制滞后,联合体建设的运行动力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