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者网络理论视域下的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机制框架研究

作者: 江颖 夏海鹰

[摘要]老年教育在社区中的开展,实质是以一种互动关系的网络方式构建,并通过发挥不同类型及多元主体之间的主观能动性,将不同类型的主体予以联系,达到互联互通。基于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首先,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包含来自人类和非人类的多个不同主体,这些力量主导和控制着老年教育在社区中的运作;其次,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们均需要通过问题化、利益赋予、招募、动员四个阶段的转译,突破不同类型的困难和瓶颈;最后,社区老年教育行动者以协同的方式构建出“政府—高校—社区—社会组织—老年学习者”的联盟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提升社区老年教育联盟者运行的积极性,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必须关注多元行动者,并且纳入老年教育发展共同体;必须通过转译阶段,并且在适当时候识别困难和问题;必须构建起稳定网络,并且助推老年教育在协同合作中前行。

[关键词]行动者网络;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机制框架

[作者简介]江颖(1978- ),女,四川成都人,西南大学在读博士,四川开放大学教育学院,副研究员;夏海鹰(1959- ),女,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  400715)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开放大学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研究中心2021年度重点科研项目“老年人学习数字化适应力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EIMIS-2021-07)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2)02-0067-08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老年教育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重要策略和解决途径之一,它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塑造健康的人格和积极的情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民主平等,同时也能二次开发人力资源,使老年人继续为社会发光发热。据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统计,截至2018年,全国虽然已有7.6万多所老年学校,招收老年学员(包括参与远程教育的学员)共计1300万人,但学习人数仅占2.5亿老年人口总数的5.2%,老年教育供给与老年学习者需求严重不匹配。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并向城乡广大普通老年群体拓展,即老年教育的开展应朝着以社区为单位的社会基本组织单元“下沉”,解决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2020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强调要“推进社区发展老年教育,动员、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开展老年教育”。由此可见,借助多方力量,将老年教育拓展至社区当中,已经成为我国当前改善老年人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之一。社区老年教育实质上是以一种互动关系的网络方式开展,但就每一个主体方自身而言,并不会成为其他主体的附庸,而是彼此之间具有主体间性。李家成等认为,当前我国终身教育系统内的主体间关系处于割裂状态,通过发挥不同教育类型及多元主体之间的主观能动性,完全可以将不同类型教育的主体予以联系,达到互联互通。

目前,国内有关社区老年教育运行机制和模式的研究比较丰富,主要包括:一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运行研究,主要是从政府顶层设计出发,构建制度保障、长效机制和人文环境等方面的老年教育模式;二是以社区为主导的运行研究,主要是以服务的方式去协调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社区构建老年学校教育、社区学习共同体等新模式;三是以院校为主导的运行研究,主要是以院校指导的方式去协调各部分的关系,利用院校的丰富资源,发挥示范点辐射作用,大力推动社区老年教育发展;四是以民间为主导的运行研究,主要是采用民间力量联动的方式去协调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如通过“社工+义工”服务社区老年教育的联动模式;五是多元协同的运行研究,主要是通过政府层面的政策、投入和民间层面的人才培养市场化模式开展老年教育。从这些研究来看,社区老年教育有多元主体的参与,并且形成了复杂的网络,但鲜有研究者探讨社区老年教育的整体运行机制,也未充分考虑社区老年教育动态运行的特性,因而无法真正满足社区老年教育的现实需求。

二、行动者网络理论对社区老年教育运行机制框架构建的适用性

20世纪80年代中期,拉图尔在怀特海“现实存在体”哲学理念的影响下,继承和发展了卡龙等人的“自然行动者”思想,提出行动者网络理论。该理论有三个核心概念:一是行动者。行动者是组成社会的基元本体,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非人,其存在决定了社会在互动中才能有转译并形成网络。二是转译者。转译者强调行动者能动的转译作用,他们之间相互认同、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构建、相互依存又共同演进。只有通过问题化、利益赋予、招募、动员等阶段的具体转译过程,才能突破强制通行点。正如拉图尔所认为的,一个优秀的行动者网络分析描述是一种叙述或者主张,其间所有的行动者都必须行动起来,而非仅仅待在那里。这意味着,行动者的行动能力会使网络中的各种条件和信息转化、认识、表达并加以传播。三是网络。网络是指行动者的网络,每一个行动者都是一个结点(knot或node),结点之间经通路连接后通过必经之点,共同编织成一张无缝之网。在这个网络中,每个结点自身都是一个主体或行动者,彼此处于一种平等和去中心化的地位。可以看出,行动者网络理论中的三个核心概念各自独立又彼此联系,行动者和网络之间通过转译的方式保持联系并不断延伸。

行动者网络理论实际上是一种研究人类与非人类行动者之间相互作用并形成的异质性网络的社会学分析方法,根据社会中某一特定任务,首先寻找并识别相关的行动者,再通过转译阶段的问题化、利益赋予、招募和动员程序,明确行动者自身的定位、应承担的职能以及希望解决的困难,在此基础上,根据分析结果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实现对所有行动者利益诉求的满足,最终构建出稳定的行动者网络。虽然过去社区老年教育的运行也包含了多元主体,并形成了一定的运行模型,但研究者们更多是以静态的方式来看待,缺乏动态的运作流程,难以窥视真正的运作机制,同时也未深入探究社区老年教育各行动者之间的联系与影响,缺乏对政策制度、服务支持和认知观念等关键环节的深入分析。行动者网络理论能有效解决利益的合理分配、责任的合理分担、系统的标准化、运行机制的流程化等,并且能够处理多重因素、多重影响、复杂工序的问题。社区老年教育的运行需要考虑多方行动者的影响、合作机制和利益分配等问题,这与行动者网络理论所论述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非常一致。因此,本文试图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视角出发,探索社区老年教育的运行过程与机理,明确各行动者之间的关系、面临的障碍和利益诉求,并且对最后应达成的具有协同效应的网络进行全面分析,以期更好地推动社区老年教育的运行和发展。

三、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机制框架构建的过程

(一)社区老年教育行动者要素识别

社区老年教育联盟需要各方力量的加入,每一个行动者都是网络中的主体,保持着自我独立和平等。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包含来自人类和非人类的多个不同主体,这些力量主导和控制着老年教育在社区中的运作。其中的人类行动者,既有集体行动者,如政府、社区、老年大学、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老年学校、老年教育点)、养老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也有个人行动者,如老年学习者、研究者、教师、管理者、技术人员等;其中的非人类行动者,既有物质范畴的实体,如法规、政策、各种类型学习资源、网络平台、App等,也有意识范畴的理念,如价值观、思想、经验、认知等。

可以看出,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是一个数量庞大的联合群体,包含了无数与之相关的人类行动者与非人类行动者,他们的加入将会给社区老年教育的运行带来极大的便利。而庞大的行动者群体,意味着行动者和行动者之间要连接在一起开展合作,并决定何时共同行动。

(二)社区老年教育转译阶段体现

转译是连接行动者与网络之间的重要的“催化剂”或者“守门人”,代表着行动者行动能力的关键所在。根据米歇尔·卡龙的观点,行动者转译需要通过问题化赋予行动者角色职责,然后招募和动员行动者参与,最终才能突破强制通行点,使其变成其中关键或重要的节点并形成联盟网络。转译是行动者真正具备能动性的开始,在这个阶段中,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不管是人类行动者还是非人类行动者,均为满足社区老年教育发展的目标与需求,通过一系列的转译,以求突破不同类型的困难和瓶颈,因为这些困难往往会制约着老年教育在社区中的拓展与普及。

1.问题化阶段。问题化是社区老年教育运行实施转译阶段最先确定的程序,它是指核心行动者使不同行动者关注对象的问题化。如何识别其中最为关键的行动者的问题化,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核心行动者可以掌控社区老年教育全局,也可以主导其发展方向。这意味着,一旦发生突发状况,核心行动者有能力迅速解决面临的困难,或者是当情境发生了新变化时,核心行动者有能力作为预判者识别未来的发展路径。社区老年教育的核心行动者应该对整个终身教育发展的背景、国家政策的走向、当前面临的困境、行动者的利益诉求、需要达成的行动目标和任务分配等有明确的了解。

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过程中,不同的行动者会面临不同的问题。从政府行动者来说,部分地区存在立法推进工作缓慢、缺乏配套的具体落实性细则、管理多头缺乏牵头部门、体制机制尚未理顺等问题;从高校行动者来说,存在老年教育课程资源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从社区行动者来说,存在管理手段落后、特色品牌项目创建不足、专业师资和场地资源不足、经费欠缺、教育开展覆盖面不广等问题;对社会力量行动者来说,存在参与积极性不高或政策支持和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对于老年学习行动者来说,存在学习参与度不高、终身学习观念偏差或落后等问题,从而导致社区老年教育办学活力难以充分释放,社区老年教育办学活力仍显不足,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终身教育的学习需求。

虽然目前已经有许多研究者和实践者意识到了这些问题,但老年教育在研究领域仅仅是我国教育领域的二级学科——成人教育中的一隅,研究者数量相对较少、团队合作不足;在实践领域也不属于政府优先考虑的领域,重视程度往往排序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甚至是学前教育之后。基于上述原因,长期以来老年教育既不在政策制定者的优先考虑范围之内,也难以成为科研工作者的偏好领域,由此导致现实中难以形成以社区为基础的联盟式协同合作,也未有效利用新媒体时代的数字化优势来扩散和宣传社区老年教育,使大批进入老龄化阶段的人群获得真正的教育实惠。因此,只有将社区老年教育问题化,才能使其运行联盟机制框架的构建进入真正的行动阶段。

2.利益赋予阶段。行动者都有趋利性的特征,利益是行动者聚合在一起的主要驱动力。因此,进行利益分配及赋予之前,必须充分了解每个行动者的利益诉求和识别出存在的障碍,因为它们将直接影响到之后征召行动者的积极性和网络构建的稳定性。这一阶段,要利用各种手段和策略,开辟新的途径,以维持行动者角色的稳定性,形成良好的利益协同机制。

第一,人类行动者的利益赋予。社区老年教育的人类行动者主要包含机构和个人两个层面。首先是机构层面,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近年来已经开始重视我国的老龄化问题,并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助老扶老,但由于我国的老年教育分属民政部、卫健委、教育部等多个管理部门,缺乏一个真正的牵头部门来协调各方,导致老年教育一直处于既被管理又难以被有效管理的尴尬境地,因此要统筹协调老年教育的政府管理行动者,识别出其中最为合适的牵头部门或者统筹部门,实现老年教育在统筹治理下的多方协同;对于老年教育机构来说,目前有意愿接受老年教育的人口越来越多,但有限的空间和场地限制了老年人获得满意教育的可能性,导致出现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的现象,而在社区中开展老年教育,师资、场地、设施等软硬件资源一直是短板,因此需要为社区提供优秀的资源,并与社区开展良好的合作,派送优秀的师资和学习资源上门,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解决社区老年教育的困境。

其次是个人层面,对于老年学习者来说,社区老年教育虽然可以使他们便利地在社区中学习,但整个社会对老年人学习的支持力度以及信息时代的教育技术对老年人的友好程度度均是老年人参加社区老年教育的变数,因此要跨越数字时代的鸿沟,支持老年人进行数字化学习,增强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对于研究者和教师来说,要完成社区老年教育的任务,关键在于是否具备专业能力和主动意识,是否在研究或者教学过程当中主动探究老年人的身心规律,是否对社区老年教育的发展情况进行预测和跟踪,是否能够及时为实践部门开展社区老年教育相关活动提供专业参考;对于管理人员来说,在社区中实施老年教育面临着极大的挑战,社区工作人员本身就事务繁多,在社区开展老年教育后能否积极主动地开展社区老年教育活动,包括采用何种管理方式都会影响社区老年教育的推进;对于技术人员来说,国家正着力推动远程老年教育,要使老年人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学习方式,就必须开发一些符合老年人使用特征的在线课程平台,这要求技术人员除了具备精深的专业能力外,还要具有主动为老年人学习服务的开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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