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教学探索与实践
作者: 林龙[摘 要]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是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的核心目标之一。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挖掘课程每一章节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并根据现有教学大纲确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以及授课时间分配,通过课堂讲解、案例分析和讨论交流、课外调研、观摩庭审等环节将具体的思政内容融入每一章节的教学当中,旨在培养学生具备坚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牢固的生态文明意识,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技能培养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实施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24)22-0081-05
一、课程简介及教学目标
(一)课程简介
环境资源法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必修课程之一。课程内容涉及环境资源法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基本制度)、环境保护单行法(污染防治法与生态保护法)、环境法律责任以及国际环境法,并对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和环境资源法治实践的前沿问题进行探讨。环境资源法课程目前为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的核心专业课,课程总学时48学时。该课程涵盖了生态学、环境学、自然资源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知识面广,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理论性和实践性。
(二)教学目标
环境资源法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深入理解环境资源法的立法目的,掌握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污染防治法、生态保护法和国际环境法等环境法律法规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掌握环境资源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别,以提高学生运用环境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环境资源法作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工具,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中国正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强调:“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就是要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人才培养的应有之义,更是必备内容。”将思政元素融入环境资源法课程,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还能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思政素质。因此,如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地融入思政元素,使之与学科知识有机结合,成为教师们需要深入思考和实践的问题。
二、环境资源法课程的思政元素
(一)思政元素的挖掘
专业课的课程思政,并非将思政教育简单地附加于专业知识之上,而是需要将二者巧妙地融为一体,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能够自然而然地接受思政教育的熏陶。环境资源法课程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多个方面,教学时应深入挖掘教材中的德育元素,使之与智育紧密结合,将生态文明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设计中,以塑造学生的环境伦理观念,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
1.塑造学生的环境伦理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过度开发和滥用环境资源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影响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环境资源法强调对自然环境的尊重和保护,旨在规范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种尊重和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之心,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通过环境资源法课程,引导学生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刻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到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追求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方式,从而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环保,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2.树立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家国情怀
爱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之一。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在环境资源法课程中,爱国不仅意味着对国家的忠诚和热爱,更具体化为保护国家生态环境、维护国家资源安全的实际行动。毕竟,一个国家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状况直接关系到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通过环境资源法课程,引导学生树立家国情怀,将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环保行动,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比如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导绿色出行、节约用水用电等。这些看似微小的改变,却能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国家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培养学生公正意识
公正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之一,更是每个法律工作者都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首先,环境资源法强调资源分配的公平性,这意味着在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资源分配公平合理。例如,在水资源管理中,应当考虑到上下游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避免过度开发和滥用。其次,环境资源法注重环境权益的平等保护。环境权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包括享有良好环境、参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权益。环境资源法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规范,保障每个公民的环境权益不受侵犯。例如,在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环境资源法规定了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管措施,以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最后,环境资源法还体现了责任追究的公正性。企业和个人在从事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活动时,必须遵守环保法规,诚信守法,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对于违反环境资源法规定的行为,法律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体现法律的严肃性以及公正原则。在环境资源法课程中,学生通过参与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培养公正意识,学会在处理环境问题时坚持公正原则,为实现环境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章节的思政元素
环境资源法课程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环境问题及其解决对策、环境资源法概述、环境资源法基本原则、环境资源法基本制度、环境污染防治法、生态保护法、环境损害救济法以及国际环境法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结合各章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以及课时安排,该课程各章可挖掘和提炼的思政元素具体如下。
1.环境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通过分析环境问题的成因及对策,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念并付诸行动,培养学生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梦的使命担当。结合部分发达国家通过国际贸易将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这一环境问题成因,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引导学生坚定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立志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不受侵害。
2.环境资源法概述
环境资源法的立法目的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相辅相成[1],两者的结合有助于学生树立并实践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对我国环境资源法体系及环境资源法近年发展现状的介绍,让学生了解环境资源法的重要性,意识到自己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及生态文明建设底线思维,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之内,培养学生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识,强化学生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3.环境资源法基本原则
环境资源法的预防原则、协调发展原则、环境责任原则以及公众参与原则与“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及科学发展观等理念紧密相连。将其结合不仅有助于学生坚定对平等、公正和法治的信仰,还能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怀,培养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通过将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理念融入公众参与的实践中,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环保意识,并促进他们对环境法治的深入理解和积极践行。
4.环境资源法基本制度
环境资源法基本制度主要包括环境标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环境资源税收制度等内容。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明确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2]。因此,环境资源法基本制度的构建愈发重要。将“依法治理环境污染、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融入环境标准制度,不仅体现了法律对环境保护的有力保障,更彰显了道德和利益之间的平衡。将学术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融入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格式与要求的讲授当中,教育和引导学生成为具有良好的法治观念、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担当意识的“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此外,还可强调环境影响评价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引导学生思考环境影响评价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培养学生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环境资源税收制度的讲授,教育学生践行“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探索如何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众参与度,加强各方的协调与沟通,健全民主法治,培养学生的现代生态法治规则意识。
5.环境污染防治法
在环境污染防治法教学中,不仅要将“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国家战略计划作为教学重点,还要深入探讨这些战略计划背后大气、水、土壤等相关污染防治法律的支撑和制度设计。同时,还应将“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目标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条文紧密结合[1]。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让学生深刻理解这些法律条文在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实际应用以及它们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通过介绍中国近十年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以及噪声污染防控等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果,让学生树立爱国敬业的价值观,使学生深刻认识环境污染防治立法和实践的政治保障,培育学生“四个自信”。
6.生态保护法
通过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表述引入“生态保护红线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引导学生确立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理念和合理利用与开采自然资源的价值观,培养学生尊重生命、敬畏自然的人文素养,以及人与自然生物共存的生命共同体理念,体现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破坏的零容忍,加深学生对我国保护自然资源的监督管理体制的了解。
7.环境损害救济法
在讲授环境损害救济法时,可结合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损害赔偿责任,特别是修复优先的原则和惩罚性赔偿措施,以及司法实践中尝试的“植绿放流”等恢复性司法手段,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领会这些环境法律措施背后的“生态效益”和“环境公平”等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生态环境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坚定不移地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亦是对自身权利维护的理念,确立责任自负的公平正义观,加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警示学生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性。
8.国际环境法
在国际环境法的教学中,通过融入“环境正义”的理念,让学生深入了解国际环境法的起源、原则和实践。结合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历程,培养学生的国家责任感和全球意识。同时,通过介绍中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环境公约与组织,引导学生认识到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由此体现的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通过分析国际环境法案例,帮助学生明确国家主权的重要性以及国际合作的必要性,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增强学生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
三、将思政元素融入环境资源法课程教学的实施途径
(一)倡导课前自习、课中教学与课后引导的有机衔接
教师在课前可推荐一些参考书籍和网站,引导学生围绕课程各章节主题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阅读,时时关注与环保相关的新闻热点,并进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以提高学生在课堂讲授过程中的参与度与授课效果,丰富和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引发他们对环境资源法所涉热点问题的关注和思考。课后,教师布置作业和拓展阅读资料,让学生自主探究,进行知识巩固和拓展,深化学生的专业认同感,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教师在课前课后布置阅读资料、设置讨论话题时,不必刻意避讳当下导致环境问题产生的某些政策失误因素,重要的是在抛出政策话题之后教师要起到的引领作用,要像引路人一般将学生的思维引向正确的方向,即使可能会涉及一些国际政治等敏感话题,教师也可以在这些内容上做文章,利用目前国际政治和国际形势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增强学生判断是非的能力,潜移默化地达到思政教育和立德树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