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的“理由”

作者: 密冠娅

摘 要:面对学生的错误,教师应防止“过度理由效应”的产生。只有在充分了解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的前提下,给每个犯错的学生申明“理由”的机会,教师才有权批评他们,这样的批评才是有效的。

关键词:过度理由效应; 个体差异; 了解; 辩护

中图分类号:G6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4)06-032-002

[案例描述]

那天下午大课间跑步结束,我到班上去写通知,一进教室就看到一群男生围在教室的电脑旁,经验告诉我,他们一定是“老毛病” 又犯了——又在玩电脑游戏。上个学期,针对班上一些男生日渐沉迷电脑游戏,学习成绩每况愈下的状况,我曾特别开过一次班会,并且明确规定一切与电脑游戏有关的东西一律禁止在学校出现,更不允许在校期间玩游戏。没想到这几个小子竟敢公然“踩高压线”,今天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们!

可还没有等到我走到跟前,几个眼尖的学生就看到了我,察觉到形势不妙,纷纷逃窜,只有一个“主犯”还“浑然忘我”地在电脑前一边用鼠标点着屏幕,一边对周围的同学津津乐道。这个学生成绩很好,但平时似乎很内向,不善言辞,一说起话来就结结巴巴的。此时我已经走到他身旁站住了,可他仍旧毫无察觉,教室里已经有学生在窃笑了,我强压下心里的怒火,说:“王鹏,你在干什么?”他终于抬起头,看到我,立刻显出一副着急又无辜的表情,说:“我没干什么,这个不是我的,我走到这儿的时候就看到它(指游戏界面)打开着。”我说:“这个不是你的,也不是你打开的,但你是不是在看,在玩?”他结结巴巴却又理直气壮地说:“我没有玩,没有看……我跑完步很累,我需要休息……”话还没有说完就跑回座位上了。这是什么理由?你需要休息你就可以破坏学校班级的规定?人证物证都在你居然还矢口否认,毫不认错?我心里想着,却没有发作。可更加令我生气的是,他回到座位上,用委屈又忿忿的眼神看着我,眼泪含在眼眶里,还把桌上的书摔得啪啪响。我终于忍不住了,呵斥道:“王鹏,你摔什么书啊,老师冤枉了你是不是?”他的眼泪掉了下来,但嘴里还在嘟嘟囔囔地说着什么,大概是“就是冤枉我了”之类。正在这时,上课铃响了,化学老师走了进来,我离开了教室,但心里却久久难以平静。

我不由地联想起上学期王鹏的同桌多次向我反映他脾气暴躁,对同学常常出言不逊,把同桌的东西藏起来不承认;还有一次王鹏跟同学闹了别扭影响了课堂秩序,老师批评了他,他态度激烈毫不认错,因为当时我不在办公室,所以老师一气之下把他送到了年级组长面前,我本以为这些都是处于青春叛逆期孩子的“偶然事件”,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但今天这个事情的发生,让我发觉了问题的严重性——看来这绝不是“偶然事件”。我决定要找他谈一谈,不能再草草了事。于是放学后我把他留了下来。

我心平气和地问他:“老师再问你一次,对于刚才的事情,你觉得自己有错吗?要诚实,如果仍然觉得自己没有错就不要违心承认。”他犹豫了一下,说,没有。我说:“既然这样,那你跟老师说说为什么你在教室里看电脑游戏却没有错?”他突然变得张口结舌,语无伦次起来:“我,我这几天很累……我跑完步觉得很不舒服……我需要说话……”他断断续续地说着,但大部分的时间却是张着嘴,说不出话,而眼泪不停地往下掉。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是我把问题简单化了。我轻声安慰他:“不要哭,慢慢和我说,老师相信你说的,你能说得清楚一点吗?”他终于平静了下来对我说了下面一番话,虽然还是常常停顿,但表达还算清楚:“我这几天睡眠很不好,每天睡着都很迟……我状态好的时候是很少说话的,一般都会看书做作业,我只有在很难受的时候才想说话,但其实我并不在意自己说了什么,或者对谁说……”原来如此!怪不得同学们都觉得他脾气古怪,要么很少说话,要么就说得糊里糊涂,不清不楚。虽然我不清楚他为什么会这样,但很显然这是一个“非常态”的学生,可我却用了“常态”的方式去处理他的问题。难道仅仅因为我对他缺乏了解吗?不,我立刻否定了自己,为什么在当时我没有想到,这是个一贯遵守纪律的学生,几乎从没有过违纪的记录,所以这一次的违纪,有没有可能“情有可原”?自责立刻充盈了我的心。

我诚恳地对他说:“对不起,老师不知道你的情况,向你道歉。但无论如何,在行为上你的确违规了,你可以向老师解释,但不应该用这样激烈的态度来回应,你说是吗?”我的态度感染了他,他主动告诉我他初中时一次被老师冤枉的经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每次被老师批评时会对自己的过错毫无知觉,只会近乎本能地去“抗议”,这个被他称为“心理阴影”的事件对他的影响太大了。我告诉他过去的早已过去,而现实中他拥有很多足以感到幸福的东西:让同学们羡慕的成绩,爸爸妈妈的关爱,更多的民主宽容的老师,更多的友善热情的同学。终于,他抬起一直垂着的头,含着眼泪对我说:“老师,对不起,是我错了。”我欣慰地笑了,但心里却沉甸甸的。

[案例分析]

心理学上所说的“过度理由效应”是指:每个人都力图使自己和别人的行为看起来合理,因而总是为行为寻找原因,一旦找到足够的原因,人们就很少再继续找下去,而且,在寻找原因时,总是先找那些显而易见的外在原因,因此,如果外部原因足以对行为做出解释时,人们一般就不再去寻找内部的原因了。

在老师看来,学生在教室里玩电脑游戏就是“明知故犯”,这个“解释”在实践中得到了多次验证,以至于让老师对这个解释是否“充足”毫不怀疑。但容易被忽视的是,在千差万别的学生个体面前,这个充足很可能演变成为“过度充足”。

对于案例中的学生王鹏而言,他的行为的确违纪了,但这个行为却不能简单地用“明知故犯”去解释。之后通过和他母亲长时间的沟通,以及对他在校行为的留心观察和了解,我发现这个学生在身体和心理方面的确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易疲惫,易急躁,与人相处能力很差,情绪很容易失控,而在情绪失控时自己往往处于“下意识”状态。那次的事件就是一个典型表现。

虽然经常告诫自己,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着与众不同的内心世界,了解他们是困难的,但也是必要的。尤其是那些看似“特别”的孩子,一定有属于他们的“特别”的原因。但知易行难,这次的事件深深地警醒我:第一,面对学生的问题和错误,千万不要过度地相信自己所谓的经验,其实每个孩子不仅都有犯错的权利,也都有犯错的“理由”,只有充分地了解了他们,你才有权去批评他们,否则你的批评就是武断而粗暴的,这无异于“草菅人命”,不仅会刺伤孩子的自尊,而且会严重伤害师生感情。

第二,学生犯了错,一定要给他为自己辩护的机会,让他充分地申明犯错的理由,很多老师会认为学生习惯于为自己的错误寻找理由,这是他们的狡辩而已。但其实只有听过了这些辩护,哪怕是狡辩,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才能更有针对性,才能真正起到教育学生、帮助学生的作用。在上述案例中,我虽然一度也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但庆幸的是,最终并没有让“成见”控制自己,尤其是当学生拒不认错,甚至有意顶撞的时候,能够及时地冷静下来,调整情绪,理清思路,和学生坦诚地交流,让他有机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实际困难,从而为走进他的心里,进一步帮助他打开心结,克服心理障碍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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