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犯罪及预防对策
作者: 杨涵 杨永战摘 要:青少年犯罪是当今全球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已成为举世公认的社会“公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青少年犯罪泛滥成灾,那就意味着这个国家和民族将失去未来和希望。因此,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并研究治理良策,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幸福家庭都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作者通过多年对青少年犯罪的研究,总结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犯罪的主要原因,并提出预防对策。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特点; 原因; 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3)11-159-002
一、引言
20世纪后半叶人类的发展令人吃惊,一方面是人类的物质文明迅猛发展,另一方面是社会的丑恶现象步步升级,青少年犯罪率处于增长态势。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青少年犯罪的困扰,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严重社会问题,是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公害。因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形势不容乐观,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必须下大力气,拿出真功夫,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2009年9月至11月,在中央综治委预防办,有关省级团委和未成年管教所的支持下,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组织人员赴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江苏、上海、福建、云南、贵州、重庆、四川等18个省、直辖市未成年管教所、女子监狱,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其结果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近年来有所下降,但多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处于增长态势。如今的青少年犯罪呈现出如下几个新特点:
(一)突发性和随意性犯罪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发育成熟,人生阅历,社会经验很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力及辨别力,往往容易走向歧途。因为青少年精力旺盛,遇事参与意识强,但理性意志薄弱,易偏激,稍有诱因,一触即发,所以青少年犯罪多为突发性和随意性。
(二)以侵财性犯罪为多
当前,一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畸形的物质欲望,盲目追求生活享乐,进出夜总会、舞厅歌厅、网吧,吃香的喝辣的、穿名牌、住别墅,不劳而获。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欲望时,则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非法手段来获取,甚至图财害命。如2009年3月24日,蠡县麻某为了满足上网的欲望,但手上又没有钱,就起了邪念,将他大娘杀死劫得4000多元现金。
(三)团伙性犯罪居多
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身单力薄,依赖性较强,他们往往会在同学、朋友之间拉帮结派组成小团伙,互相利用,互相依存。他们在某种利益驱动下,在同伙的不良情绪的感染下,往往出手不计后果。据公安部门的调查统计表明,在已查获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大约有50%是团伙犯罪。如备受蠡县民众关注的“10.20”校园故意伤害案,法院一审宣判岳某某等七名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这是一起典型的青少年团伙犯罪案,七名被告人中最小的只有14岁,最大的不过16岁。
(四)强烈报复性犯罪
青少年虽尚年轻,但却渴望自立、自尊,希望与成年人平等相待,不愿接受约束,喜欢过无拘无束所谓自由自在的生活。这种心理特点随着年龄的增长,发育的成熟而日趋强烈,特别是当他们有一些不良品行时,谁若管教他们,轻则反感抵触,重则施以报复。因此,在青少年犯罪案例中,报复性犯罪比较突出。
(五)犯罪手段成人化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手段日趋成人化,盗窃、抢劫、诈骗、凶杀、强奸等这些成年人犯罪的手段也被一些青少年效仿,而且更残暴凶狠。他们作案手段更加隐蔽、狡猾,反侦查,逃避打击的能力也明显提高。作案动机针对性强,目标明确,分工周密,作案后及时消除痕迹、破坏或伪装现场。
(六)性犯罪近年来呈上升趋势
由于受色情影视剧、黄色书刊,特别是色情网站、淫秽、低级下流言语的影响,改变了青少年的性观念,他们强调性满足的极端性,把性享乐视为性行为的最高目的,将性欲望的满足超越社会规范的约束,从而导致青少年性犯罪率大幅上升。
(七)犯罪和网络有着不解之缘
有些青少年从小就接触网络,在网络的世界里长大,他们从网络上了解外界信息。在网上学习知识的同时,也受到很多不良信息影响。当前,网上低俗、暴力和淫秽内容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像洪水猛兽一样吞噬着一批又一批青少年。调查发现,80%的青少年犯罪与接触网络不良信息有关。在青少年犯罪案例中,经常进网吧的占90%,沉迷网络的占85%,上网主要目的是聊天、玩游戏、浏览黄色网页的达92%。如沉迷网络的15岁少年王某,因不满父母对其沉迷网络进行劝阻,而对父母产生怨恨,并产生了杀掉父母的念头,2007年6月将母亲杀死,将父亲砍成重伤,被判14年徒刑。
(八)单亲家庭犯罪案件增多
2009年6月17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三岔路派出所经过11天夜以继日的连续征战,侦破自去年10月下旬以来的发生在市区各中学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被抢劫、伤害案件。该团伙10名成员全是“90”后,且都是单亲家庭。
(九)女性犯罪呈增加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增多,其中,因卖淫而被劳教或入监的占较大比例。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女性青少年犯罪有向男性化发展的动向,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刘向宏说,女性青少年暴力犯罪,特别是以侵财为目的呈上升趋势。如大连警方破获了一起9名少女抢劫案,为首者是一名只有16岁的少女。再如16岁少女李某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三、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可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客观上有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的原因。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是内因。主要是两方面:一是自身文化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存在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由于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的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二是自我控制力差,可塑性大,虽有一定的辨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是非常脆弱的。若缺乏正确引导,在一定内外因素作用下,好奇冒险的心理极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家庭原因
家庭教育的缺失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放任子女不良习惯和行为,使其养成任性、执拗、蛮横、粗野、放纵等畸型性格,当其不断增长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就很容易采取犯罪的手段。有的家长则奉行“棍棒成才”的信条,导致子女离家出走、流浪在外,极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拉下水。有的家长本身就有恶习,子女耳濡目染,自然而然地沾染上不良习气,甚至发展为违法犯罪。另外,离异单亲家庭中的青少年犯罪率明显高于正常家庭。其原因在于离异单亲家庭中的子女缺乏家庭教育,失去家庭幸福与温暖,到社会上去寻求“关心”、“同情”,往往被坏人拉拢、引诱,走上犯罪道路。
(三)学校原因
一是有些学校重智轻德。传统的教育观念使一些学校领导重视的是生源、荣誉,老师拼命地抓成绩,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前途理想、社会法制的教育,出现了“教书不育人”的状况;有的学校责任心不强,对于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严格管理寄予厚望,对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往往是撒手不管,无故逃学不闻不问,任其浪迹社会,加之家长没有及时发现与制止,久而久之使他们胆大妄为,蔑视校规,从而走向犯罪的深渊;有的学校将学生分为优、良、差三等区别对待,在青少年学生中人为地形成身份地位差异,受到不平等待遇,导致青少年心理严重失衡,最终使思想意志薄弱、学习差的学生破罐子破摔,当受到社会上坏人的影响时,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是有些学校法制教育缺失。近几年来,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思想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由司法干部担任法制副校长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但力度远远不够,还有死角。一些青少年不重视这方面的学习,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部分青少年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甚至犯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犯了罪。
四、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社会学家将青少年这一年龄段称为“危险年龄时期”,因为这一年龄时期的青少年处于儿童时期和成人时期的衔接阶段。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心理上大多都有一种逆反心理,他们在思想上不再依赖父母,自己会思考一些问题,甚至会对父母或老师的一些作法提出异议。因此,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应制定一套以教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综合预防对策,使青少年犯罪率降到最低。
(一)加强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并将这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责任落实到人,奖惩分明。同时,要发挥好政法、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工商等众多部门的作用,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
认真探索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使普法落到实处,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的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做到依法律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学校,要针对学生的特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设立的法制教育课要有计划、有教材、有教师、有课时,并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其他各科教学中,让学生经常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二是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板报宣传法律知识,请法律专家进校作报告。三是帮教到家,对轻微违法、有劣迹和刑释解教青少年,基层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实行结对帮教,由专人负责,既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又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引导,逐步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
(三)深入持久地开展道德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品德教育,把传播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帮助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其优良品德,使他们辨善恶、明是非,形成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的好风气。家长要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要加强心理学、教育学研究,了解孩子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让孩子在健康向上的环境中成长。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加大净化文化市场的力度,遏制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二是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清除腐败现象,净化社会风气,铲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
(五)努力做好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
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切实发挥“关工委”、“未保委”的组织作用,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对于劳教释放的青少年,进行接茬帮教,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重塑人生,防止重新犯罪。如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槐荫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教育学校,每年深入学校上法制课,建立了失足青少年跟踪帮教档案,对被判管制、缓刑的失足青少年与学校、居委会、家长签订帮教协议,定期进行回访和跟踪考察,在全市深入开展了“一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联席会)、一网(失足青少年帮教网络)、一条龙(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部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一条龙体系)”的“三个一”工程,使全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帮教工作形成了合力,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结束语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关系到革命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必须引起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虽然我们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地研究、探索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预防对策,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手段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全面落实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措施,真正把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们就一定能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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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制日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波浪式变化》[N]2010.9.1
[3]燕赵都市报,《16岁网瘾少年刀棍相向杀死父亲》200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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