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加强农村法制教育

作者: 沈晨

摘要:法制文化教育是农村法制教育的灵魂和源泉,是法制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制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依法办事;安定有序;构建和谐

中图分类号:D42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1)1-172-001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同步加强农村法制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制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五五”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得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及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

五、健全利益协调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

建立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必须注重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和利益协调制度。一要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慈善救济、优抚福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就业、就医和子女就学资助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利益驱动而形成的不稳定因素。二要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使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三要建立完善农村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针对民间纠纷存在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扩大化、行为激烈化这一难题,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积极排查调处农村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打牢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

六、积极探索有效的法制教育方法

今后农村法制教育要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领导干部既是公民的一部分,又是其他公民学法用法的领导者、组织者。所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示范作用、主导作用十分重要。因此,要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实现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农村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自己的地位、作用、影响,通过自己带头学法用法来促使全社会学法用法高潮的形成。

2.法制教育活动要讲究方式方法。法制教育实践表明、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急盼法律知识,而且,已经由过去的“要我学”发展为“我要学”,缺乏的是有效的教育载体、实用的教育内容、鲜活的教育形式。在农村法制教育中—定要结合农村、农业、农民的实际与特点;一定要突出重点,攻破难点,解决关注点,诱发兴奋点,解农民之烦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法制教育的预期目的。

3.法制教育要有明确的目的。通过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法制教育,努力使广大农民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践表明,任何工作,只有动员部署,没有督促检查,都很难保证其工作质量,因此,为了保证农村法制教育的扎实高效,必须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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