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月寺办事处信访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 刘俊娥 张宏凤 高桂营

摘 要:在新形势下把握信访工作的特点,分析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对于积极妥善地化解矛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基本情况; 原因; 建议

中图分类号:D6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0)4-155-001

作为运河区的核心辖区之一,水月寺办事处由于产改企业多,历史遗留问题多,下岗困难职工多,始终在全区维稳大局中承受着巨大的维稳压力,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社区是我国社会各种矛盾的聚集点,认真研究解决社区信访的工作机制,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区是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对全办事处辖区范围的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情况如下。

一、水月寺办事处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水月寺办事处地处中心城区,这里是运河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服务的中心,全辖区共6各社区,包括一中前街、北门、红卫、四合、药王庙、大化社区,总人口28437人。经调查,全辖区群众信访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信访数量一升二降。2009年全办事处共接待和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信访25件次,比以往同期上升8%,但信访中的集访、重复访、越级访数量下降。集访1批百余人次,批次和人次分别较前一年同期下降25%和18%。越级访和重复访较过去同期下降20%。

2.信访表现形式多样化。一是采用联名信访方式反映问题,今年共2件,占信访总数的8%;二是社区信访以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居多,今年民事纠纷5件,邻里纠纷9件,各占信访总量的20%和36%。

3.涉法信访问题增多,分流难。许多信访案件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民事纠纷、协议合同纠纷等问题,信访人往往要求通过行政干预方式解决。由于付诸法律程序解决,需要一定的经济投入,加上判决和仲裁后执行难的现实问题,群众把希望寄托在党委、政府,就直接找党政部门帮助解决。

二、引起群众信访的主要原因

1.历史遗留积累问题。历史遗留下来问题,时间年代跨度大,当事人或承办单位难以找准,证据缺失,处理起来难度增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遗留问题能够解决,人民群众利益增值空间较大,为此群众拿着相关资料找领导、找相关单位解决。由于缺乏可行依据和第一手资料,问题解决难以真正得到满意,群众信访只能选择了重复访、越级访的道路。

2.政策落实中未到位。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政府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出台的地方政策和对群众的承诺,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等多种因素制约,无法向群众兑现到位。当前,诸如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征地拆迁的补偿、宅基地安置,职工养老统筹、医疗保险、生活待遇,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群众信访较多。

3.部门回避“踢皮球”。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由于缺乏统一组织协调机制,群众信访找到有关单位,个别单位负责人责任意识淡薄,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推到其它单位解决,推来推去,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这些由于部门缺乏公仆意识、责任意识,人为造成矛盾和问题的一拖再拖,激怒了群众怨气,群众采取堵门堵路上访,给地方政府和基层政权造成巨大压力。

4.工作人员行政不当。政府和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少数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漠、工作方法欠妥,有的执法犯法,侵害群众利益,造成群众反感和不满。群众对某方面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存有积怨,加上个别工作人员行政不为或行政不当,群众为泄心中怨气,往往组织串联更多群众,围堵政府机关,堵门堵路信访。

三、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建议

1.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信访部门只是起到一个综合协调作用。只有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2.加大依法处理信访工作力度。针对已经终审判决的涉法涉诉案件和已经过三级信访终结案件,上访人仍不息诉罢访,在多次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应适时给予法律制裁,如果不能严格法纪,只能助长上访人缠访闹访的嚣张气焰。同时,上级信访部门应对此类上访人员不给予接待,对此类上访人一律交地方处理。

3.严格执行信访三级终结制度。在当前信访工作中,无论上访人有理无理,也不问地方政府是否给予妥善处理,只要发生进京进省访一律追究地方政府责任,造成地方政府在政治敏感期只有采取哄、贿方式稳控,长久下去上访者把政治敏感期当作向政府施压的时机,造成不管有理无理择机上访现象发生,既影响地方政府形象,又给地方政府增加较大负担,更不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

4.实行律师介入信访工作制度,解决涉法信访问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做好各级行政机关和信访部门的法律顾问;配合有关部门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上访,通过正当渠道和合法方式解决问题;为信访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依法调解一些复杂的信访案件。

5.工作内容上,做到“三个结合”。信访工作要与法律服务相结合,要做到心为民所想,充分履行服务群众的职责,把群众的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在村一级,尽力做到信访不出乡;信访工作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要着力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为其排忧解难,杜绝信访源;信访工作要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要将群众关心的村务实行公开使之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6.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加大信访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在工作目标上,坚持化解矛盾促稳定,确保稳定求发展。

参考文献:

[1]于建嵘.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凤凰周刊》,2004年第32期。

[2]赵凌.国内首份信访报告获高层重视《南方周末》,2004-11-04。

[3]赵东辉.信访的体制瓶颈亟待突破 让民意顺畅上达《 望新闻周刊》,2003年第40期

[4]郭松民.信访改革应制度演进《环球》,2004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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