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炳焘与内乡县衙的建筑布局
作者: 王晓咪摘要:章炳焘对内乡县衙的修建,为我们留下了一个历史标本,为封建衙门的时代画面作了实物存照。
关键词:章炳焘;建筑布局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0)8-159-001
内乡县衙位于豫西南南阳盆地,占地4万多平方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它是一座十分珍贵的文史资料库,享有“北有故宫,南有县衙”和“中华大地绝无仅有的历史标本”之美誉。而这一宝贵遗产,实与清光绪年间一位五品县令——章炳焘有着极大的渊源。
据民国《内乡县志》记载,章炳焘于光绪十八年(1892年)上任,“历任九年,得以专心土木工程,庞大的内乡县衙历时3年得以恢复重建,”称“迄今观其规模,不可谓不宏远也,”竣宇雕墙焕然一新。章炳焘还修建了崇圣祠、巫马祠、明伦堂、城隍庙、建福寺、奉仙观等,而县衙的修建是其诸建筑中工程最为浩大的一项。
那么章炳焘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据《中州同官录》和《大清捂绅全书》及相关县志记载:章炳焘,字厚甫,行一,生于清咸丰三年(1853)四月初四日。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今绍兴县)道墟村(今上虞市道墟镇)人,监生。他浓眉大眼,声似洪钟,且长于书法,尤工颜体。章炳焘生于官宦家庭,是走异途而被选拔入仕的,其基本资历是监生,靠捐纳成为司狱,再次捐纳成为候补知县,三次捐纳分到河南并免试用期,又加捐同知衔。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内乡县衙的建筑布局。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章炳焘修建县衙的背景:内乡县衙自元大德八年(1 304年)开始在现址建设,曾历经两次战乱火焚:明末李自成的起义军攻克内乡,愤怒举火焚烧县衙,清康熙、嘉庆、道光年问得以重修,咸丰七年(1857年),湖北捻军朱忠立率兵攻打内乡,县令杨某闻风丧胆,逃至北乡,而县署全毁,其后35年问,知县更换22任,县衙未能得以恢复。光绪十八年(1892年)知县章炳焘受皇命到内乡任职,鉴于维护封建皇权所需和“民非政不治,政非官不举,官非署不立”之识,决定在县衙故址上重建一座规模宏大的县衙。
经过两年的筹备工作,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章炳焘全面展开了以县署为中心的内乡县土木工程建设,特别是在县衙的修建上,章炳焘是颇费心思的,既表现了一定的规划设计水平,也表现了督工建造的魄力和才能。除建筑群的总体布局严格按照八卦方位图的含义和县衙建筑规制确立具体建筑物的位置外,从大堂、二堂、三堂等主体建筑的体量规律和建筑功能都仿故宫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以大堂最为高大壮观,三堂次之,二堂最小。中轴线及左右副线均采用四合院式的组群布局,进大门、人仪门,一个庭院一个庭院不断变换形式,呈现出轴线对称,主从有序,中央殿堂,前朝后寝“左文右武”、“左尊右卑”的建筑格局,前后院落廊道相接,融大江南北的建筑风格于一体,近看主次分明,远眺浑然一体,表现了内乡百姓的聪明才智,并使其成为豫西南地区规模宏大的一座县衙。
现存的内乡县衙是一个县级政权机构,根据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规格必须低许多,当然不可能有所谓的“五门”,因为五门是属于天子的,但在内乡县衙隐约可见其影子;从宣化坊算起,县衙也有五道门,即宣化坊、大门、仪门、屏门、内宅门。而“三朝”及“前朝后寝”的制度却可以在县衙的建筑格局中得到充分地反映,也就是县衙的“前衙后邸”(前堂后宅)制度。
宣化坊是县衙大门的木牌楼式建筑,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在这里宣讲圣谕、教化百姓,部分体现了“外朝”的功用。
大门位于宣化坊北10米,为单檐硬山建筑,灰板瓦覆顶,面阔三问,东梢间放置“喊冤鼓”,是百姓击鼓鸣冤的地力,与审理诉讼有关。又是县衙的第一道正门,也属于“外朝”涉及的范畴。
仪门是通过百米甬道与大门遥相呼应的衙署的第二道正门,也是县衙的礼仪之门,平时关闭。有以下情况时才能打开:(1)新官上任,行拜仪门之礼时;(2)迎接上级或同级官员时;(3)举行重大政务活动、典礼时;(4)审理重大案件,让百姓到大堂观看时。可见,仪门的活动也属于“外朝”的范畴。仪门的两旁,东为“人门”,亦称“生门”,是常开着,供人们出入;西为“鬼门”,亦称“死门”,平时关着,只有犯人宣判死刑后才从打开的西门出去。由此我们想到北京故宫有所谓“推出午门斩首”的传说,这使得仪门似乎也有了与午门相似的地位。
仪门以北就是大堂,又称正堂,是知县办公的地方,也是县衙举行重大活动的场所。它的功能有:(1)知县到任时,在大堂接印就职;(2)定期“放告”,受理民讼;随时审理县里发生的案件;(3)举行重大庆典、礼仪活动,其地位相当于太和殿在北京故宫中的地位。仪门与大堂围成的庭院内分列着县衙的职能办事机构——六房。
二堂,又称公署,是知县预审案件、审理民事案件和大堂审案时退思、小憩之所。内乡的二堂曾几度易名,从“退思堂”“思补堂”到“琴治堂”,其中,“琴治堂”取《吕氏春秋、察贤篇》旷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之意,颇合“居此应治天下”之意,则二堂前的宅门(或称屏门),可称为“应门”。
二堂后就是内宅门,以此门为界,划分出“前衙后邸”(又称“前堂后宅”)的格局。内宅门的功能可称为“路门”。此门外为知县对外处理公务的地方,此门内为知县的内宅。
三堂,又称知县廨,是知县的内邸,也是知县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办公起居的场所,一些事关机密的案件也在三堂审理。
纵观整个县衙建筑群,前庭后院,正房配间,大小得体,对称紧凑,廊道相连,浑为一体。既不显得狭小拥挤,亦没有空旷疏散之感。它为我们留下了中国封建社会县级政权衙门的实物标本和历史见证,又是一座宝贵的文史资料库,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县级政权职官设置、机构职能,司法审判都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章炳焘对内乡县衙的修建,是确实付出了不少心血的。他为我们留下了这一个历史标本,为封建衙门的时代画面作了实物存照。对我们后世认识封建社会、研究州县基层政权,进行地方建设,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