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读书
作者: 赵毅衡首先申明,这个文章的标题不通,不过我的一生许多事情都说不通。“我、读书、读我”,一辈子无非就是在读书中读我;“我读书,书读我”,书遇到了我,是我之福;“我读,书读我”,没有我读的书,我也不成为我。我写下这些,只是给自己看,或者说,给自己一个交代。
籍贯
有些人根本就没有童年,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九岁之前,我的记忆是一片空白。要回答究竟何处是家乡,竟然是我一生说不清的事,让我很难为情。经常有人问到我对“家乡”桂林的山水之忆,其实桂林只是我的出生地。中国人至今认为籍贯重要,籍贯却是一个任何人都说不清楚也无法翻译的奇怪概念,对人生有意义的是在何处度过童年。这三者之间的混淆,让我成为一个“需要解释的人”。
勉为其难地解释一下。姓赵,这没什么可解释的,百家姓第一姓,我不认为与有荣焉。我的“籍贯”(“父亲的故乡”)应当是浙江金华府的东阳。童年最糟糕的记忆是被小伙伴笑“东洋人”。现在东阳很神气,是全国著名“先富起来”的出口大县,横店影视城是东阳人的绝招,紧邻的义乌是著名的“世界小商品之都”。不过,过去的谐音耻辱,今日的生意智慧,都与我无关。其实东阳在哪里我都不甚了了,一辈子没有去过;东阳方言是奇怪的噪声,从来没学会一句。父亲与来访的亲戚说话,听来如鸟鸣。
父亲会自豪地说:我们东阳姓赵的,是中原皇族之后。宋高宗南渡,中原人大量迁居,多散布于浙北。父亲还不忘辩明一句:“我们或许是赵光义的子孙,不是赵匡胤的。”这个历史精确性却让人丧气,妄吹的祖宗是读书积弱始创者。
“毅”字是否出自辈分,不清楚,我从未看到过家谱,只能姑且当作如此。至于“衡”字,才是生平关键。父母亲是抗战时期的逃亡青年,母亲家乡是宁波,外祖父在上海开布店,她自己在著名的“立信会计学院”就学。日军占领上海,爱国青年经过浙江、江西、湖南南下,途中母亲遇到了从浙江南下的父亲。他们在哪里结婚的,我没有能力考证,不过我的“衡”字来源于湖南衡阳,因为“孕于衡阳”。我可能是中国人中少有的“以孕地取名”者,解释起来颇为不便。
所以,母亲是带着肚子里的我从湖南“逃到”广西桂林。1944年,日寇发动在中国大陆的最后一场攻势,试图“打通南北交通线”。“湘桂大撤退”之中,我这个战乱之子尚无记忆。桂林山水之美,我竟然未能欣赏。我作为婴儿太钝感,感受到家国沦亡痛苦的是父母那一代人。
日军的“最后攻势”竟然势如破竹,直到贵州才被挡住。父母的逃亡继续,但路径亦非我能描述,给母亲带来的痛苦却可想而知。胚胎或襁褓中的我对此无记忆,或许也注定了我一辈子是流浪漂泊之人,很少有安定的可能。既然说不出一个任何意义上的家乡,也就一辈子没有家乡。
不过,我大概从小就知道世间充满苦难,人生不易,所以脸相呆板,举止不灵活。从小被包着拖来带去,连爬行的机会都很少,运动能力很差,社交能力差更是可想而知的了。
童年
我那时六岁,在东江湾路小学上学。东江湾路不在上海郊区,而是市区的一条路名,在四川北路北端,是从我家居住的多伦路通往虹口公园(现在的鲁迅公园)一条不长的路。路的一边我们从来不走,那儿有日军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建的一座巨大的钢筋水泥堡垒式建筑,占满一整个街区,当时叫“港口司令部”。这个建筑已有百年,式样特殊,圆角以防射击死角,异常坚固,至今都在使用。在许多战争片、谍战片里,都可以看到这座上海人记忆中熟悉的“司令部”有摩托车驶出、日伪出动。
另一头就是我家住的多伦路,现在成了上海赫赫有名的“名人街”。原名叫窦乐安路,以1912年在此筑路的西方传教士名之。1943年改名多伦路,那是太平洋战争时期,占领上海的日伪军也看不得西方人名字。我的记忆中,这是一条石砌路(块石夯入地下做成路面),当时的南京路也是木砖砌成,现在电影中就只能用沥青路代替了。
多伦路不长,几百米而已,但是有若干大铁门的高院大宅,据说是白崇禧公馆、孔祥熙公馆、汤恩伯公馆,反正我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人进出。整条街大部分是普通弄堂民居住宅。据说“左联”机关曾设于此,因此茅盾、郭沫若、沈尹默、叶圣陶、冯雪峰都曾寓居于此。当时这些人大多居无定所,也缺乏今日的购房热情,曾经租住过一阵而已。我们住的是进口第一条里弄“燕山别墅”,不过普通的民居,妄称“别墅”。据说离我家不远曾是张国焘逃港之前的居所,这点我也无从证明;李白烈士也曾住于此,他是《永不消逝的电波》的主角的人物原型。所以这一带是历史发生地。
现在的多伦路,不让拆迁,所以弄堂底子依旧,居住条件并不好,而且“化妆”太多,全是雕像之类。
最清晰的记忆是鲁迅故居,在多伦路对面的山阴路(原名施高塔路),那是比多伦路优雅的民居区,每家有个小院,就是《黄金时代》中萧红坐着不愿离开的地方。让我最感兴趣的是路口的一家书店,也就是文学史上不可能不提到的“内山书店”。抗战后,内山完造先生离开上海,书店由民主人士王造时接手。我喜欢这个书店,因为它允许我一个小孩在里面乱翻书。无人来赶我走,也不觉得我妨碍生意。我可以有根有据地吹嘘:我在鲁迅先生足迹所到之处,翻过他读书的书架,我杂乱读书的一生,就从鲁迅足下起步。
我十二岁时,此书店并入新华书店。书架被玻璃柜台和严肃的管理员挡住了,乱翻书的幸福时代就此结束。前几年我曾经经过那里,特地绕过去看了一眼,杂乱堆满了各种刊物,门面似乎不太景气。数字时代来临,很难办好一家书店了,但是这家书店应当办好。
病秧子
十岁那年,我忽然大吐血。邻居急忙把母亲从办公室叫回来,我被救护车送到医院,诊断是肺结核。
二十世纪中期,肺结核似乎专门集中攻击城市青少年,一时称作“少年肺结核”。青少年开始长身体时,营养需求量突然增加,一不注意就会跟不上。南方城市阴潮缺乏阳光,更是适宜于结核分枝杆菌传播。不过无论如何一个十岁的孩子,突然没有预兆地咯血,病情凶险,全家惊骇。
我被送到专门的肺结核病院,整个医院都是暮气沉沉的老年病人,只有我一个“儿童”,令医生护士们大为高兴:总算可调节一下气氛。拍片的结果是:有结核病灶,不大,但是正附着在支气管动脉旁,容易造成大出血呛入肺部。在医院住了不久我就出院了,但是却无法继续上学,因为病灶开放,“有传染性”。于是,初中一年级时,我第一次休学。
十九至二十世纪上半期,肺结核是一大杀手,好像专门针对文化人:鲁迅、郁达夫、瞿秋白、柔石、萧红、曹禺等都得过;国外得过肺结核的文人,名单更为显赫:契诃夫、卡夫卡、拜伦、雪莱、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似乎必须生肺结核才能成为名作家。林黛玉、茶花女似乎也是名著中得肺结核的人物。病态却是相当一致:脸色苍白,时而潮红,神态疲乏,情绪不稳。
我不是在骄傲地说我有“肺结核的文人气质”,没那样自以为是。但是小学与中学时读时辍,至少给了我不按课程读书,不管考试成绩的机会,大把时间花在读自己感兴趣的书上。放在现在,我可能连初中都无法毕业。此病纠缠我近十年,好好坏坏。病灶虽然不大,一旦“阳性”,理论上就有传染性,就必须休学。休学若干次后,我的同班同学,就换得糊涂了。最后到二十岁才算摆脱了疾病纠缠,但是一直比正常读书的同学年龄大一两岁。
少年时期,经此大病,久治不愈,大概所有的人都认为我寿数不长。现在八十出头,来写这段病史,恍如昨日。
孤僻
长期与非同龄人做同学,就缺乏与人说话的欲望,少言少语、独自静思,成了我性格的最大特征。对于那些在聚会中时而隽语连篇,时而扬声大笑,与人勾肩搭背、杯盏交错的人,我心里一直艳羡。一旦我自己模仿这样做,反而把自己吓住了,时髦话叫“社恐”。
我一直被夸作“文静”,其实是生性不善交际,一生都是独处居多,很难交上“好朋友”。加上是“有病的人”,所以体育课都是免修,运动感一直比人差,操场上交流更少。
我的运动感差,还有一次出了险情:荡秋千时,我掉了下来,幸好跌得不重,刚抬头,秋千板重重地荡了回来。我赶紧一缩头,木板从我头皮上擦了过去。事后回想,我的求生敏感还是起了作用,不然非死即伤,至少头脑不好用了,草草了此一生。这次事故我谁也没有告诉,因为连我自己也不相信我有此反应能力。
还记得少年时,伙伴们分两队踢球,人不够,我必须进入一队。但是一上场,看见球飞来,忍不住用手去挡,马上被罚下。队长怒吼:哪怕少一人也不能要你。我很惭愧,但不知道如何解释自己的失态动作。
从运动场上消失,也就是从年轻同伴中消失。从课堂上一再消失,也就从来没有固定的同学。一直到今日,我身体的灵敏度一直是所在集体中最差的。到了电脑时代,我连“筷子打法”都做不到,只能用一根手指打字。最要命的是不能盲打,必须注视键盘,打完半句话再看屏幕选字改字,速度之慢,让我羞于在人前打字。当然,用一根手指我也写了七百万字的书和文章,但是光打字花的时间都比别人多许多倍。无能就是无能,不承认没有用。
此刻想到要把这本几万字的书敲打出来,任何兴致马上消失,这劳动太艰苦。所以写此书非我所愿,实为无奈,各位将就着看。
习惯的养成
不是说我不喜欢读书,也不是说我应当成为浪漫文人,恰恰相反,我喜欢理工科的课程,只是屡被打断,难成系统。初二开始学几何,让我高兴起来:原来从几条无须证明、似乎是常识的“公理”,就可以推出整个宏大体系,解决千奇百怪的问题;而一旦改变这几条公理,就可以推演出一套完全不一样的体系。
到了高中,物理老师跟我们讲起了相对论:如果改变牛顿体系的速度与参照系关系,设定光速对于任何参照系都是不变的最高速,那么就只能变化速度的另外两个参数——时间与空间,也就是说,光速运动中的人永生不老。这又是一个好例子:公理是出发点,略一改动,就能导致整个体系的变化。哪怕公理是显而易见的常识,只要认真挑战,就会带来整个思维世界的变化。
此种改变始发公理,就能改变整个体系的“思想实验”,使我极端着迷。可能也是我自己学术生涯潜在的一个基本处理方法。也就是说,最要紧的就是思考出发点是否牢靠?是否能撑起全部要说的论述?这也成了我后来“研究学问”的路线:我必须回到基本定义再出发,不管是符号的定义、文本的定义、叙述的定义,还是艺术的定义,我都会强迫自己不断回到定义上,直到想明白了,我才能安心于这个基础上的体系。光的“波粒二象性”也使我着迷,几十年后我把它用到了叙述者的“框架-人格”二象论上,作为广义叙述学的出发点。
自学外语
到1960年,我从高中毕业后,因病升学无望,只能自学,也只有外语能一个人自学。休学后,我就很快读完了各年级教科书,然后读了一系列读物,为免读书时不断查词典,我干脆把陈昌浩编的《俄华辞典》读了个遍。后来我才知道,此种只顾“读懂”的学外语方法非常糟糕,外语并不是“知识”,而是技能。不过我当时自己得意:总算有门学问,不让高考也无奈我何。记得在高三毕业后,我翻译了著名俄国作家柯罗连科的一部中篇小说,那算是我的俄语“最高成就”,以后俄语就淡出了我的生命,现在犹如一门全新的外语。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虽然学校里还在教俄语,但已没有了用处,自学的俄语不会说也不会听,不知如何才能提高。我只有再拾一门外语才能不让自己的“休养”时间白白过去。
后来,我下定决心自学英语,学法如旧,幸亏英语语法易学,只是英语读音混乱,得靠国际音标自己想象。没有老师,我又只能重复一厢情愿的老路,拿一本《英汉词典》背下来,那样就可以不需要时时翻词典,可以直接读作品。一旦多读,语感就自己来了。
当然,这学习方式完全违反今日的“听说写读”四会要求,我的听与说能力,是后来在英语国家的教学生活补上的。至今我的语音不漂亮,不像“牛桥”英式,也不像新英格兰美式。不过这可能与学习方法关系不大,而与我感觉迟钝有关,哪怕我一开始就全力以赴跟读“灵格风”唱片,也不会像嘴巧舌利的同学那样惟妙惟肖。此种默读先行的方式,也许正适合我的处境。这不是狡辩:我至今嘴笨,方言学不会,说普通话却乡音难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