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安德特人为什么会灭绝?

作者: 盛洪

二0二二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了瑞典生物学家斯万特·帕博(Swante Pἅἅb o),表彰他在尼安德特人基因测序上的成就。尼安德特人是谁?为什么研究他们的基因有这么了不起,以致诺贝尔奖委员会要隆重嘉奖?关于这些,帕博已著有一书,名《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Ma n ), 介绍了他的研究动机和研究过程。尼安德特人被考古人类学家认为是五十万年前离开非洲到欧洲的人类的一支,以后在相当长时间里独立发展演化。后来在非洲或中东发展的现代人类到欧洲后,大约在九万到四万年前曾与尼安德特人有过交集,后者到约三万年前就灭绝了。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为什么会灭绝,他们与现代人类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一个历史之谜,也是一个根本的哲学问题。

斯万特·帕博的研究动机就是兴趣,看起来好像不那么高尚,但这才是科学探究的最强大动力,远远超越了功利心或什么主义。兴趣就是寻求问题答案的好奇心。而对科学家的观察发现,他们的首要品质就是好奇心。帕博的家传是医生,他也是学医的,他发现自己很有做一个好医生的潜质,并为基因测序技术能够用于生物学和医学而兴奋。同时他也是一个从小就对古代历史着迷的人。他十三岁时就随母亲去过埃及,迷上了古埃及历史。当他在这两者之间犹豫不决时,两者的结合化解了这个两难困境。古埃及留下了许多木乃伊,这使他想象,能否用木乃伊身上的骨头做DNA 测序,以解答那些千古之谜,比如今天的埃及人与法老时期的埃及人有什么关系。

在帕博还是乌普萨拉大学的博士生时,就通过关系获得了瑞典一家博物馆的木乃伊的一小部分骨头,并偷偷用学校的设备提取基因,竟然获得了成功。这说明历经几千年的古人类骨头化石可以用来进行基因测序。于是他到当时东德的一家博物馆要来更大量木乃伊骨头,又一次成功进行了基因测序。他后来将结果发表在《自然》杂志,很快引起了专业界的关注。他受到了用分子生物学手段研究生物进化的开创者艾伦·威尔逊的邀请到其实验室做研究,又受邀参加了一九八六年在冷泉港举行的计量生物学研讨会。受到生物遗传学界大佬和年轻学者的激励,他要找一个更大更有意义的目标,这就是尼安德特人。他说:“就演化史来说,尼安德特人是最接近于当今所有人类的近亲。研究我们与尼安德特人在遗传上有何不同,将有助于我们寻找是什么让当今人类的祖先与地球上其它生物分开……对我来说,尼安德特人的DNA 似乎是我能想象到的最酷的东西。”

《尼安德特人》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帕博克服困难,获取尼安德特人骨头并不断创新技术以实现基因测序的过程。虽有很多技术术语外行人不是太懂,但作者较通俗的叙述还是能让读者大致了解这一艰辛过程。我们作为旁观者,当然最关心的是结果。经过多年努力,帕博团队终于完成了尼安德特人的基因测序,并公布了答案:在已经测序的尼安德特人的DNA 序列中,有七十八个氨基酸发生改变的核苷酸位置。这些改变带来的现代人与尼安德特人的不同,他们能解释的,有精子活力、伤口愈合等方面的不同,其他的一些改变他们暂时还解释不了。除此之外,他们的基因测序还发现了在欧洲人之外,中国人甚至远在太平洋的巴布亚新几内亚人也与尼安德特人有染。他们与后者的基因组匹配值高于非洲人。

不过这些方面与现代人类超越尼安德特人有什么关系,还是不太清楚。今天人类与其他非人类动物的重要区别,正如孟子所说的“几希”,主要是道德,这意味着更为友爱、合作和尊敬,一句话,更为“亲社会”。而精子活力或伤口愈合似乎与这些品质无关。也许答案就在帕博尚不能解释的那些区别中。关于尼安德特人的灭绝也有很多猜测,一种猜测是,他们并非是被现代人类用暴力消灭的,而是在和平竞争中失败的,并且他们的失败并不是个体不够聪明和强健。实际上,对尼安德特人的研究发现,他们身体健壮,脑容量也大于当时的现代人类。唯一不足的,是他们的“亲社会性”较差。鲁特格尔·布雷格曼在其《人类的善意》(Humankind: A HopefulHistory )一书中猜测,尼安德特人天才多,而现代人类善沟通。结果尼安德特天才发明了钓鱼,却只教会了一个人;而现代人类学会钓鱼,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全会了。

看来对于一个社会而言,亲社会性比武力或智力还重要。亲社会性也就是道德,就是与人为善,就是善于沟通。一个彼此更为亲善的社会就会更为和谐,较少内耗,也会更为合作;一个更为合作的社会就会有更高效率,就会产生分工并不断深化。这样的社会不用与其他社会直接对抗,仅是和平竞争就够了。如果是狩猎,这个更高效率的社会会在有限的野兽资源中获得更多的份额,而那些不太合作的社会则会在和平竞争中受到挤压,久而久之,就会逐渐衰落下去。更为合作的社会也不怕武力对抗,因为有更高效率就会有更多的物质资源,身体更为健壮,就会养育更多的后代,种群规模就会变大,在武力对抗中占有优势。

这也就是在假设,现代人类与尼安德特人之间的微小差别,只在“几希”的善端。虽然基因测序还没给出直接答案,但人类学家已在这方面探寻多年了。这种探寻是在“人性善”判断下出发的。孟子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康德说,心中道德是“最使人敬畏的东西”之一。探究道德是如何起源的,善端从何而来,就是探究人何以为人的最大谜案。克里斯托弗·博姆在《道德的起源》这本书中,介绍了人类学家通过不少田野调查,印证了“人性善”的判断。例如人类会自觉羞愧,并且一羞愧就脸红,这是其他人类近亲,如黑猩猩、倭黑猩猩、大猩猩所没有的。这正是孟子所说的“羞恶之心”。人类学实验显示,猴子有同感能力,但这种能力不能用于同情或帮助他人,因为它们没有“恻隐之心”。

然而,关于人类的道德究竟是怎样起源的,博姆的解答却并不能令人信服。他假设某部落有一个阿尔法型暴君,他不能公平地分配猎物,引起人们的反感。于是人们开始各种反抗动作,从窃窃私语、流言蜚语,到驱逐,以至于杀死。这种情形反复出现,经过很多代的演化,逐渐缩小了阿尔法暴君的适应性,而增大了更为公正、自律的领导者的基因池。然而这种解释并非道德的起源,因为人们之所以对暴君加以惩罚,正是因为他们有道德义愤。这说明他们已经具备了道德,至少是“善端”。另一种解释是性选择,是说女性喜欢公正和慷慨的男人。然而有这种情感应是在有这样的人之后很长时间中培养出来的,这样的人的存在说明道德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

另一种解释是“群体选择”。这一概念是达尔文主义的“个体选择”概念的扩展,“个体选择”解释不了为什么有些个体为了群体利益而牺牲自己或减少自己繁殖机会的现象,这就得用“群体选择”去解释。那些牺牲自己生命或遗传机会的个体虽然不能遗传自己的基因,但他或她的亲属却带有与其相近的基因,他或她行为的利他主义基因,会随着群体的生存而遗传下去,而这样的群体会在部落竞争中脱颖而出。达尔文主义大佬爱德华·威尔逊称这种群体具有“真社会性”。他说在生物界共有七个物种具有真社会性,其中六个是昆虫,包括蚂蚁、白蚁、蜜蜂等,第七个是人类。而人类与昆虫似乎相差太远,他们的真社会性也与昆虫有所不同。在蚂蚁、蜜蜂的社会中,是身体结构的改变决定了某些个体生育后代,其他个体觅食或防卫;而在人类社会,也有为社会牺牲的个体,他们并没有身体结构的因素,完全是出于自己的道德意愿。

也许就是这一点点真社会性,成就了人类。合作虽然好,但是有风险的。例如多个个体合作去捕猎大型动物,他们的风险是一旦捕到猎物能否获得自己应得的一份。分配猎物的是部落里的首领,他或许是一个阿尔法型暴君,给自己及其亲属更多的肉,给远一点关系的人少一些,而关系很远就不给肉。这会带来很大风险,付出努力而没有回报,这对一个人是很大损害。既然如此,他们一开始就不该加入大型捕猎。而这样一来,就没有大型捕猎,这个社会也不会出现大型捕猎这种新型生产方式,以及所带来的好处。

另一个例子是对待老人的态度。自然界的法则是,父母生育并哺育后代之后,就完成了他们的使命,就没有继续生存的必要。这在生物界能够见到很多例子。如大马哈鱼产卵后即死,有些雄性昆虫甚至交配完后就死掉。这意味着它们完成了大自然的任务,不再破费资源了。这种自然规则也在人类早期存在,许多民族都有弃老传统。这种传统在日本甚至保持到了很晚近。日本电影《楢山节考》就记录了当地的弃老习俗,当老人年龄超过七十岁以后,就要被儿子背到山里“祭山神”。然而这种弃老传统最终还是被抛弃掉了。

只有不计当下利害、愿意承担风险的人才会迈出这一步。最初没人会知道是什么结果,从上帝的视角看就是随机的事情。然而一旦行为有一个随机变异,就有可能会有好的结果或坏的结果。如果出现坏的结果,这种冒险行为就无法继续下去;如果有好的结果呢?例如不忍将父母扔到深山的子女发现,年长的外婆会帮助照顾孙辈。人类学家霍克斯在对非洲部落调查中发现,有外婆的家庭子女数量要明显多于没有外婆的家庭。这是因为外婆可以帮助女儿照顾她的子女,她就可以缩短两次怀孕之间的时间。这是对赡养老人的回报。然而这种“外婆效应”却不是一开始就能显现出来的。当初子女在做出赡养老人的决定时,他们没有期望有这种回报。

这也是所有非功利的冒险所具备的性质。非功利冒险就是决心要承担损失或牺牲,但是冒险意外带来的回报也是对这种冒险的鼓励。人们需要的是对这种回报的识别。大家冒险参加捕猎大型动物也是一样,人们会在公平的分配下都获得好处。一旦人们对非功利行为与回报之间的关系有所认识,不仅他们会坚持这样做,别人也会起而仿效。于是这种合作的行为就会扩展开来,成为整个部落的习俗。这会使部落兴盛起来,并在与周边部落的竞争中占据优势。

有人会问,最初的不计功利的冒险精神是从哪里来的?所谓“不计功利”只是对当下物质利益的计算,人猿祖先还会有其他价值,如感情的、审美的。如果再问,这些价值是从哪儿来的,那么回答就是:随机出现的。这也许是不会再被质疑的回答,也是绝对的答案。假设有两个相邻的部落,部落的成员出现“不计功利”倾向的概率都是一样的。只是偶然一个部落出现了这种行为。经过一段时间以后,行为的好处显现出来,行为者更坚持这种行为,而部落里的其他人看到以后,也纷纷仿效,于是这个部落整体的合作得到了加强,效率随之提高。只不过仍然要假设在最初这种对因果关系的观察和交流能力也是随机出现的,并没有哪个部落更优。只是所有这些偶然性都发生在一个部落,才有可能成就这个部落迈向道德或亲社会性。

所以某种意义上讲,人类也没有什么好骄傲的,因为他们之所以优于黑猩猩是缘于偶然的随机变异。但这么多偶然性都落在人类祖先的头上,大概是天意吧。只是随机变异的结果也是好坏参半,当出现坏的结果时,也不要气馁,或放弃探索和冒险,才是更为基本的品质。因为探索和冒险使选择空间远大于完全保守的选择空间。当人类作为有智慧的生物出现后,他们会认识到保持探索的自由开放,对于他们的发展至关重要。在这时自由的社会比封闭的社会更为优越。保持探索的自由开放比只做“正确的”探索更重要。“理性的”探索固然会加强对正确方向的努力,也会因走错道路而固执己见,妨碍其他方向的试探。两相抵消,“理性的”探索甚至还不如随机的变异。自由开放与随机探索几乎是同义。

人类在离开黑猩猩之前,身体中已经内含了此前所有生物成功升级的规则选择。这在人的基因中就能发现。自从人们发现基因是一套有关生命的编码以后,就可以将人类与其他生物相比照,甚至可以与现在看来远不像人类、低级得多的生物相比照。格雷戈里·蔡汀在其《证明达尔文》一书中说:“生命的起源其实就是软件的起源,就是DNA的起源。DNA是在每一个细胞中发现的通用编程语言。”因而就可以用这种语言进行比较,就有可能在人的基因中发现其他低等生物程序的片断。“我们的身体充满软件,且都是非常古老的软件。我们有来自海绵的子程序,来自两栖类的子程序,来自鱼的子程序。……每个细胞含有DNA 软件的完整副本,相当于包含整个生物历史。”生命这个软件之所以从那些低级生物发展到人类,仅靠的是随机变异,而其好结果略多于坏结果。既然语言通用,则规则就会累积贯通,亲社会性也会逐渐加强。

这种说法得到了另一位人类学家马特·里德利的强调,他在《基因组:人类自传》中说:“蠕虫、苍蝇、鸡和人类的胚胎基因惊人地相似,这有力地证明了它们拥有共同的祖先。……通过对比各个物种发育基因中的‘词汇’,人们发现它们都有着相同的‘词语’。”而在生物演化史中,没有有意识的探索,只有随机的变异,尚且能产生走向复杂化的智慧生物,说明这种随机性本身包含着合作或亲社会的倾向。这背后必有演化的天定规则。基因中包含着这些规则,就是人之本性,就是心性,就如同程子所说:“心譬如谷种,其中具生之理,是性。”(《近思录》,486 页)这一判断意味着,宇宙本身是偏善的。人的诞生,是宇宙之善的结果。人性善的根本原因是,宇宙规则是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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