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中的人民银行造币厂
作者: 张敏慧“三线建设”是自1964年起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13个省、自治区进行的一场以战备为指导思想的大规模国防、科技、工业和交通基本设施建设,是我国经济史上一次极大规模的工业迁移过程,“三线建设”的实施,为增强我国国防实力、改善生产力布局以及中国中西部地区工业化作出了极大贡献。
“三线建设”作为当时全国性的战略路线,建设了众多的工业厂矿,对每个地区的经济都产生了影响,现在虽然大多已经搬迁废弃,但是作为工业遗产仍有其重要的历史意义。本文介绍的就是“三线建设”时期的20世纪70年代,中国人民银行在山西省高平县釜山乡宋家沟兴建的“小三线”企业,作为国营五四一厂(今北京印钞有限公司)后备厂的国营一四五厂。
“三线建设”战略的提出
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上出现了反动势力联合反华的严峻形势,使全国东西南北都受到来自各方的军事威胁,国家安全问题突出地摆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面前。1964年5月15日到6月1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作出了建设三线的重大战略决策。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指出:在原子弹时期,没有后方不行。他提出了把全国划分一二三线的战略思路,要下决心搞“三线建设”。同时一二线也要搞点军事工业,各省都要有军事工业,要自己造步枪、冲锋枪、轻重机枪、迫击炮、子弹、炸药。毛泽东的这番话,引起与会同志的共鸣。大家一致拥护他的主张,全国备战的气氛日趋浓厚。“三线建设”战略决策的提出,是党中央和毛泽东对当时的国际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其直接原因和基本出发点是准备对付可能发生的外敌入侵。
1964年12月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1965年和以后一个时期基本建设的中心是集中力量建设三线,采取多快好省的方法,在我国纵深地区建立一个工农结合的、为国防和农业服务的、比较完整的战略后方基地。“三线建设”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经济建设指导方针由调整初期确立的以大力发展农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中心转向以加强国防、加快“三线建设”为中心。随着这一转变,我国经济建设的重点迅速从东部沿海转向内陆地区,从而开始了大规模的“三线建设”。
所谓一二三线,是按我国地理区域划分的,沿海地区为一线,中部地区为二线,后方地区为三线。三线主要分为两大片,一是包括云贵川三省的全部或大部分及湘西、鄂西地区的西南三线;另一是包括陕甘宁青四省区的全部或大部分及豫西、晋西地区的西北三线。三线又有大小之分,西南、西北为大三线,中部及沿海地区省区的腹地为小三线。
“三线建设”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密切配合,通过建立层层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来组织指挥和实施的。中共中央做出建设三线的决策后,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山西的广大地区被划入“三线建设”的范围,确定管涔山区为北京市的战略后方基地,以长治市为中心的太行山区为天津市的战略后方基地,吕梁山区为太原市的战略后方基地。1970年初,又将晋南中条山区作为中国的坦克基地。山西的国防工业建设主要是围绕上述基地建设展开的。
从对山西的影响来说,虽然“三线建设”在当时是从战略出发的,但对地方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起了重大作用,产生了深远影响。为了支援和加强“三线建设”,山西省委在1965年成立了“三线建设”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了3个建设指挥部:第一建设指挥部设在大同市,负责协助北京市后方基地建设;第二建设指挥部设在长治市,负责协助天津市后方基地建设和战备搬迁工作;第三建设指挥部设在隰县。负责太原市后方基地建设。在具体项目的组织与实施上,也都采取了指挥部的形式。工程建设指挥部,既管理工程建设,又管理设计和施工队伍,是一种按战时动员体制组织起来的高度集中的建设管理方式。
一四五厂作为后备工厂选址勘探
1965年前后,中国人民银行与其他部委一样,开始了所属企业的“三线建设”。196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派人经过数次勘察、选点,最终决定在四川盆地北部的旺苍县定点,筹建印钞、造纸、机械制造和贵金属提炼、热点等四个企业,定名为东河印制公司。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形势愈加险峻,为此,毛泽东主席又发出了“备战备荒为人民”“三线建设要抓紧”的号召。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又决定建设山西高平县(一四五厂)和江西莲花县(七一二厂)的两个小三线厂,作为北京五四一厂(现北京印钞公司)和上海五四二厂(现上海印钞公司)的分厂,两地作战。
于是,在1970年8月4日和9月4日,财政部先后派五四一厂杨恒昌、魏仁斋等9位工作人员和黄文真等5位工作人员前往豫北、晋南、垣曲、洪洞等县和晋东南等地进行选点。通过对20余县的比较分析,选点小组拟定山西省高平县为厂址,并于11月5日向国务院和山西省“革命委员会”提出《关于财政部印钞厂和金库三线厂建设定点的报告》。
1970年11月,五四一厂李玉福(军代表)、魏仁斋等人实地查看现场,认为高平县宋家沟地势太窄,后到潞城、平顺两县踏勘,潞城南面比较平坦、宽敞。为了确定厂址,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方皋、五四一厂于民等人亲自查看两地,最后仍认为,山西省高平县釜山公社宋家沟政治条件好,是革命根据地,符合靠山分散隐蔽要求;东距焦枝铁路6公里、太洛公路5公里,交通方便;符合少占或不占良田精神;地处矿藏边沿,对开采无影响。

1971年2月,中央财政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确定在晋东南地区高平县釜山公社宋家沟大队迁建小三线保密厂,作为北京市国营五四一厂(即北京印钞厂)的后方基地。2月27日,国务院批准五四一厂在该地迁建小三线厂,厂名为一四五厂,建成后为五四一厂的后方基地。
紧接着,1971年3月20日至24日,山西省水文地质队踏勘了宋家沟一带的工程地质及供水水文地质。考察工程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认定:宋家沟一带出露岩层属二迭系上石盆子下部,岩性为黄绿、灰绿色砂岩及灰绿、紫红色泥岩。沟底及两侧岩层之上覆有薄层第四系中更新,浅红黄色砂质黏土层,沟内厚1-4米,沟口处可能大于10米,土层内一般无水,但沟口受水库回水影响,下部有水;二迭系砂岩微细、坚硬、具裂隙,其承载力可满足工程要求;泥岩层表部物理风化严重,强风化带已呈粒状,需作处理;地基基础应座于强风带以下较好,第四系砂质黏土层不具大孔隙及湿陷性极弱,且厚度不大,夯实可满足民用建筑要求。据此认为该地的工程地质比较简单,可不作工程地质勘探。
在工程区供水水源选择上认定:宋家沟内二选系岩层钻孔单位出水量0.1-0.0001升/秒,无开采价值,主要采水层为丹河的河谷地带的第四系砂卵石含水层,其下伏二迭系岩层无水,故采水井应位于丹河河谷地带(水库下游),距坝基约200米,井深30—40米,单井出水量每天在1000吨/天以上。
同年山西省地震业务组认定,釜山地区主要受太原——临汾地震带和河北邢台地震带强震的影响,影响烈度约为I度,属稳定区。

1971年4月,一四五工程筹建组正式成立,47人进驻釜山村,开始筹建工作,工程建设征用釜山大队土地33996.6平方米。4月6日,一四五工程设计组将设计任务书抄送山西省设计院,五四一厂抽出工艺人员配合进行扩初设计。6月,设计院派人到现场测量地形、绘制地形图及总体布置图。7月省设计院设计组来到现场,对照勘测的数据资料进行实地考察。8月5日,筹建组赴五四一厂参观生产工艺、熟悉工艺流程,并在工艺人员的配合下进行扩初设计。9月,一四五工程指挥部成立,刘廷林为总指挥。山西省设计院21人进现场,1972年1月23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指挥部党支部成立,赵侠为党支部书记。9月中旬,一四五工程指挥部第一次会议在五四一厂召开,审查通过了扩初设计方案——总体布置与个体布置。全部建筑项目计45项,建筑总面积47474平方米。
如火如荼展开建设
宋家沟长800余米,最宽处40米,最窄处仅有10米,沟口至沟北平面高差40米,中间是一条弯弯曲曲的自然排洪沟。一四五厂工程建设,主要分为选址、勘察、设计、征地、三通一平(即通公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等一系列环节进行。
山西省设计院实地踏勘后,确定一平工程方案为动土山不动石山。1971年6月13日,筹建组与当地政府及县公路局实地勘测,确定厂专用公路走向,成立以筹建组为主的施工指挥部。中共山西省委通知中共晋东南地委,同意郭会友、于民、高占祥三位同志担任一四五厂领导,并由他们负责筹建该厂党委各项工作。9月,一四五厂首次招工,至1986年底,累计招工8次,总计427名。
1971年7月24日,根据一四五工程总体设计图布置所划定的用地范围(南至公路,北至宋家沟北头,东西两侧至山梁),高平县“革委会”经报请晋东南地区“革委会”转请山西省“革委会”批准,同意一四五工程建设征用釜山公社釜山大队土地34000平方米。1971年10月至1972年9月,施工及生活用水来源于釜山水库。经山西省地质局确定打井位置之后,1971年11月2日,山西太谷综合勘察设计院打井队206小队进入现场。施工初期用电主要依靠农电和1台50千瓦柴油发电机。
1972年全国计划会议要求该工程年内基本建成。原设计土石方量过大,直接影响施工进度,为此,必须重新安排工艺,修改设计,减少土石方,搞多层建筑,实行交叉施工。1972年二季度,设计人员修改了部分设计,于5月8日定下新方案。新方案将原本为单层建筑的制版、胶印、凹印、检封、纸库等主要生产厂房并成一幢三层楼,建筑面积由14754平方米增加到15126平方米。1972年6月30日,建水泵房及厂区刺丝围墙征釜山大队土地16666.67平方米。1973年3月14日,建西阳村火车站中转仓库征寺庄公社西阳大队土地2580平方米。
1972年6月,一四五工程指挥部成立党支部,同年7月,组成一四五工地团支部。1974年3月,分别成立党总支和团总支。1975年4月,撤销政治办公室,设立政治处,下设组织科、宣传科,秋季,建立工会委员会。1976年9月,建立武装部。
1975年,建筑工程完工。1971年4月至1975年3月,为一四五工程筹建组和工程指挥部时期,“军代表”分别担任组长和指挥。1975年4月,工程指挥部实行主任制。1975年7月30日,山西省委发出《关于一四五厂党政领导关系的通知》。指出,该厂为县团级单位,实行中央财政部和晋东南地委双重领导,以中央财政部为主。党的关系直属晋东南地委领导,中央财政部和北京印钞厂负责生产、技术、业务等工作的领导。厂级一、二、三把手领导干部的配备调动,地委需和财政部协商,其他干部配备调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一四五厂投产运行
1976年,一四五工程基本竣工。197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通知:一四五工程投产后厂名定为国营一四五厂,把改造山区、发展农副业生产列入建厂重要组成部分,并制订了农业发展年规划。
1976年2月,一四五工程指挥部改为国营一四五厂“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党总支全面负责。厂级领导班子由7人组成,全厂有5个车间16个科室。设11个党支部。4月,试行《国营一四五厂保密制度(草案)》。
1976年初,一四五厂形成生产能力。1977年5月,制墨试投产,开始生产第一个成墨。6月,制版退镀铬返修第一块版成功。至1990年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先后生产第三套人民币拾元券、伍角券、壹角券和伍分券,第四套人民币壹元券、伍角券等共5个面额、6个品种。15年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7亿元,实现利税6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