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界的新曙光”
作者: 常利兵李大钊(1889—1927),是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在学术上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奠基人之一。
1924年5月,以李守常署名的《史学要论》一书作为《百科小丛书》第51种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从内容篇幅来看,该书集中阐述了“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学”“历史学的系统”“史学在科学中的地位”“史学与其相关学问的关系”“现代史学的研究及于人生态度的影响”等六个专题。其中,李大钊在谈到历史作为一门科学的重要性时指出:“史学的主要目的,本在专取历史的事实而整理之,记述之,嗣又更进一步,而为一般关于史的事实之理论的研究,于已有的记述历史以外,建立历史的一般理论。严正一点说,就是建立历史科学。此种思想,久已广布于世间,这实是史学界的新曙光。”在李大钊而言,历史科学,即在历史研究中能够建立起一般理论,否则,仅是对史实的记录、整理,则不能称之是“严正的科学”。这在他对“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学”等基本原理性问题的阐发和论述中强调得尤为突出、明确,更是其所期待的“史学界的新曙光”。
李大钊一开篇就指出,历史是人类生活的行程,人类生活的联续,人类生活的变迁,人类生活的传演,是有生命的东西,是活的东西,是进步的东西,是发展的东西,是周流变动的东西。所以,即使很丰富、很重要的“卷帙”“案册”“典籍”“纪录”等档案材料,也不能说它们就是历史,而只是“这活的历史一部分的缩影”,不是“这活的历史的本体”。李大钊认为“活的历史”就是“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而且是整个的人类生活,整个的社会变革,“凡是社会生活所表现的各体相”,均为历史的内容。因为文化是一个整体性存在,“不容片片段段的割裂”,文化生活的“各体态、各方面”都有着相互依附的关系,“不得一部分一部分的割裂着看”,“亦不得以一部分的生活为历史内容的全体”。因此,史学有三要义:其一,社会随时代“发达进化”,“人事的变化”推移、“健行不息”;其二,就实际发生的事件,一一寻究其证据,“以明人事发展进化的真相”;其三,历史的研究,不能仅是“考证确定零零碎碎的事实”,必须“进一步”,“不把人事看作片片段段的东西”,“要把人事看作一个整个的,互为因果,互有连锁的东西去考察”。
很显然,李大钊一百年前的史学思想,至今仍不失其学术价值和时代意义。特别是联想到当下史学界的“碎片化”问题时,这又何尝不是“史学界的新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