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俗互动视角下关帝信仰的建构与传承
作者: 刘佩川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礼”作为制度化的国家礼仪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往往体现国家政治层面的治理需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俗”则被用来指代民众内部自发形成的习惯法则,更强调“自治”。“礼俗”特指在传统社会中,礼俗相交、以礼节俗的社会现象。“礼”“俗”之间的互动实践奠定了国家政治顶层设计与社会整体运行的基础,只有维持“自治”与“他治”的平衡关系,方能发挥维持社会稳定的实际作用,二者之间密不可分,互为补充,呈现出国家政治与民间自治之间联合运作的社会形态。地域信仰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礼俗互动的社会运行机制。那么,解州关帝庙究竟在地方社会中处于什么地位,如何关联地方社会,又以怎样的方式参与地方治理?关帝信仰在“礼俗互动”的社会机制下如何实现对民众文化和生活的双重建构?关帝信仰又在何种程度上影响民众生活?
关帝信仰:礼俗互动的载体
中国社会是礼俗社会,而信仰是礼俗互动的载体。关帝信仰是山西标志性的地方文化之一,它既是民间信仰的一种形式,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唐代以后,关羽的忠义精神越来越被统治者推崇。关云长常被视为集忠、孝、节、义于一身的典型代表,他被历代统治者加封并纳入国家祀典。两宋时期,局势纷乱,民不聊生。为了维护统治,宋朝统治者不断对关羽追封。仅宋徽宗就先后加封关羽为“崇宁真君”“武安王”“义勇武安王”等。关羽被册封为帝始于明朝,明神宗在万历十年(1582年)、万历十八年(1590年)以及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分别对关羽进行追封。清军入主中原后,为了稳固统治,更是将关羽推崇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神圣地位。清光绪五年(1879年)加封“宣德”,将关羽的封号加长至26个字,封号为“忠义神武灵佑仁勇威显护国保民精诚绥靖翊赞宣德关圣大帝”。
对关羽的推崇推动了全国各地关帝庙、武庙、老爷庙的建设,而运城是关公故里,在此建造一座供奉关帝的庙宇势在必行。解州关帝庙历史悠久,“解梁为关圣大帝故里,城西郭外帝庙在焉,规模宏阔”。从陈、隋(557—618)时期算起,解州关帝庙历史已有千年之久,是目前全世界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宏大的关帝庙古建筑群。
从现存碑刻来看,修缮解州关帝庙是地方官员牵头,商人、民众等多种角色参与的一项活动。其中,官方参与庙宇修缮的力度不断加大。关帝信仰作为维护统治秩序的力量,可以起到对民众进行思想教化的作用。
宋元祐七年(1092年)解县尉郑咸所撰的庙记《重修汉寿亭侯庙记》是现存最早记述该庙营缮事宜的文本。文中记载:“庙久不治,里中父老相与经营,加完新焉。时维太守张公、别乘张公,相与为雍容镇静之政,而解民熙然乐之,日有余暇,可以致力于神矣。”从中可以看出运城当地官员对关帝的崇拜已经到达了一定的程度。北宋时,统治者曾对解州关帝庙大兴土木。第一次是在北宋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金代、元代时,统治者也曾对解州关帝庙进行修葺。明初,朝廷对解州关帝庙进行了多次修缮,明神宗朱翊钧追封关帝为“协天大帝”。清代,由于皇家崇祀关帝大大超过前朝,解州关帝庙延续了明末的盛况。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解州关帝庙不断经历修缮、重建、扩建,其中明、清两代维修次数较多。

解州关帝庙的历次修建都离不开朝廷官员、乡绅士民等不同群体的支持。在历史上,解州关帝庙有记载的重修就有十余次之多。更为特殊的是,关帝信仰在中国古代是受朝廷支持并纳入官方管理的社会行为,地方官员不仅是管理者,更是组织者和参与者。明清时期,关帝崇拜达到了顶峰,如周洪谟撰写的《知州张宁重修庙记》中记载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知州张宁重构正殿,“换檐柱8根为石质,门前两侧树表”。尚书韩文撰写的《知州李文敏重修庙记》中记载了知州李文敏主持修庙的过程。工程于正德五年(1510年)七月起始,正德九年(1514年)十月落成,绘饰萧墙,立义勇、壮缪两座坊牌,铸铁人、铁马、铁狮子各一对,翻新寝宫。巡盐御史朱实昌撰写的《嘉靖修庙记》中记载,山西巡按御史王秀主持修庙,委平陆知县桑仟、平阳推官乔年、景孝等经理其事,修饰门墙、牌坊、献殿、正殿、寝宫、廊坊,建东大门前东西砖门,门外铸立四铜狮,购置铜祭器。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翰林院编修、唐顺之撰写的《知州解情重修汉寿亭侯庙开颜楼记》中记载知州解情捐钱,命儒官张濡、道正杨演澄、乡人姚安等修葺庙宇。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右都御史王忬撰写的《知州孔天叙重修武安王庙记》中记载,知州孔天叙主持修庙,儒官卢时、耆民马永健、廉敖、姚安、孙著等经理,重修正殿、寝宫、行廊,台砌坊壁。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大地震,解州关帝庙毁坏严重。内阁大学士张四维撰写的《解州知州王维宁重建汉寿亭侯庙记》中记载,知州王维宁主持重建工程,修建工程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六月开工,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完工,“于是为正殿者七间,仍环以石楹。为寝殿者七间。内外有门,陈乐有楼,翼翼煌煌,还旧规而丕新之矣”。明隆庆元年(1567年),解州知州吕文南重修乐楼。明天启元年(1621年)张九州撰写的《新创莲花池记》中记载,知县张霖苍修葺关帝庙,为关帝庙像粉刷金身,于东宫修老子庙和官厅,建莲亭三楹,在亭东建造道院。工程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二月开工,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完工。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解州关帝庙突发火灾,损失严重,“荒凉丘墟,神人俱戚”。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康熙帝西巡,令修复关庙。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庙火布施碑记》记载了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大火焚庙后至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恢复旧制中官及民募资一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重建解州关侯庙碑记》记载了解州知州祝增积极筹划、总理庙宇重修一事。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重新大庙增修结义园记》中记载了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至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州守对解庙重修一事。清同治九年(1870年)《关帝庙重建春秋楼碑记》记载了咸丰九年(1859年)前州牧叶筱珊等人筹银1.7万两,至同治九年(1870年)历10年修解庙工程一事。
历代地方主导的关帝庙修建表明,王朝统治者大多将关帝信仰纳入到王朝祭祀体系当中,关帝祭祀被纳入官方祭祀范畴。解州关帝庙的多次重建,充分体现了官方在庙宇修缮中的高度参与。关帝庙作为一个信仰空间,是官方引导民众接受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载体。在民众对以关帝信仰为代表的“小传统”尊崇的前提下,官方利用各种手段引导民众接受“大传统”的理念,从而在事实上维护“大传统”。经由这种互构,不仅“大传统”代表的国家意识形态在地方社会赢得民众认同,以关帝信仰为代表的“小传统”也获得了自身再生产的动力。
内生性秩序建构:关帝信仰运行逻辑
“王权止于县政”是中国传统政治的基本规则之一。传统村落社会是地缘文化和血缘文化的综合体。在乡村中,“乡约”作为民间法规规范着民众的日常生活,维系着村落的空间秩序。正如费孝通所言,“乡土社会是个‘无法’的社会”。在中国历史上,礼与法几乎是一体两面的。司马迁曾说:“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乡村秩序由“礼法”及“乡约”来维系。民间信仰作为一种非制度性、非规范化的社会调控力量在传统乡村社会治理中起着积极的整合与促进作用。地方秩序的生成无非来自两种力量:一种是来自地方社会之外的力量,被命名为“外输秩序”,包括来自政治、法律等需要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制度性力量;另一种可称为“内生秩序”,是指来自地方社会内部自发生成的力量。这种力量往往与地缘、血缘、信仰等联系密切,在某种地方性认同的基础上产生地方规范、社会伦理等。村落秩序的维护与延续也需要依靠有效的乡村治理来实现,关帝文化无疑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资源。在关帝庙内有诸多禁约碑,立碑示禁有两个层面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快速调动地方民众参与的积极性,使得民众积极为区域社会治理服务,为维护乡村社会秩序贡献力量;另一方面,关帝信仰在区域民众心目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民众对于关帝的崇拜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让统治者在制定行为规范和执行处罚时受到的阻力更小。于是,在关帝庙内立碑示禁成为发布乡规民约的重要形式。
解州关帝庙现存石碑90余通,其中,明代6通,清代41通,民国时期7通,年代不详5通,余为近代石碑。石碑上的文字经乡里族人共同撰写,然后篆刻。这些碑刻资料也印证了关帝信仰与地方社会治理的密切联系。解州关帝庙碑刻的类别根据其用途可分为记事碑、功德碑和募引碑三类。记事碑记录了关帝庙庙宇修建此类事件,功德碑用于记录参与修庙人员的功德,募引碑用于募捐修庙事宜的倡议和宣传。在关帝庙内留存有祀田碑记。明崇祯二年(1629年)《□□□□□□□□祀田碑记》中记载:“照乡例,与常平附近人户两平易买前银,共买若干亩,每亩若干价,书券书粮,明载四至,钤以州印,其置买过地亩、银数,备造清册,报导查考存案,仍将本道发银置买缘由、地亩四至,竖载石碑,以志永久。”管理庙产是一项重要任务,须纳入村规民约进行规范,其中碑记中“其地亩四至、价值、租数、祭品各物,一一厘正。每岁置印信簿二扇,内载实在地亩若干,每年收麦谷若干,封银若干,贰祭之用若干,余存赏道童若干。一扇给道童收租,一扇存本州岛查考”。民众将对祀田的管理规约记录于碑文中,公议条款不仅包括对村落成员个人行为的约束,还给出了人际交往行为中必须遵循的规范。这些乡约碑刻通过对民众行为的规范,不让他们逾越“礼”的底线,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立石、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重立的《永禁霸截山水侵占关庙廊房碑记》中记载,旧时解州商贾云集,庙内廊庑、门庭、东西宫巷被商号租用。州衙定规告示,凡租占费不准拖延,税费造册报查,为修庙之资。清嘉庆十四年(1809年)《州正堂吴示大庙规条碑》记载了解庙管理规定23条。清同治九年(1870年)《关帝庙重建春秋楼碑记》中记载,为整治庙宇、消除积弊,知州朱煐定制庙规十二条刻于石上,对解庙租费、香火等作了详细的管理规定。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的《兴贤会义学碑记》中记载了举人耿应瑜联合7村兴办义学的善举。
通过将解州关帝庙置于村庄发展的时空中考察,细致梳理并解析现存碑文内容可知,解州关帝庙在乡村社会中,不仅是村社内部治理与进行传统道德文化教育的一个重要场所,还是加强村际间联系的纽带。关帝庙在地方治理中有突出的作用,既是民众信仰的祭祀场所,又承担着村落治理的社会职能。一是作为地方公共空间在处理乡村事务中发挥着作用。关帝庙是村庄制定规范性条约、组织社会公益等事务的主要场所。关帝信仰为村落社会建立起了一个普遍的价值规范,起到了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实际作用,丰富了乡村社会的治理方式。二是协调村际间的关系,促进村落成员互动。民众对关帝信仰活动的普遍参与,也使村际间加强了互动与认同,有利于形成村落成员的凝聚力和促进村落人员之间的团结。
关帝信仰圈:礼制规范的信仰圈层
在历史进程中,以庙宇为信仰空间,官方、民间形成了丰富的关帝祭祀活动。从明朝中期开始,统治者将关帝由“从祀”升级至“专祀”,祭祀仪式也越来越隆重,对关帝的祭祀逐渐制度化、规范化。《关帝圣志·祀典》中记载:“明嘉靖年间(1522—1566)定京师祀典,每年五月十三日遇关帝生辰,用牛一、羊一、猪一、果品五、帛一,遣太常官行礼。四孟及岁暮,遣官祭,国有大事则告。凡祭,先期题请遣官行礼。”《关帝全书·祀典》中记载:“以四孟岁暮,应天府官祭,五月十三日南京太常寺官祭少牢。”从中可知,明代的京师和应天府每年都在固定日期派遣专司礼仪的太常寺官员前往关帝庙祭祀关帝。拜祭的礼品亦有严格定数,有相应的规制。但凡国有大事和朝廷有重要活动,都要派官员到关帝庙向关帝报告。
在传统社会,官方对于关帝的祭祀日子是农历五月十三和春秋二祭,《关帝全书·祀典》中记载:“雍正三年追封关帝曾祖光昭公、祖裕昌公及成忠公。制造神牌供奉后殿,除五月致祭外,春秋二次致祭殿前,殿照常陈设,承祭官行三跪九叩头礼,后殿祭品不用牛,余照前殿承,祭官行二跪九叩头礼。雍正五年准礼部奏除五月十三日前殿照常。其春秋二祭照文庙之例,并转行各直省凡府州县地方令有司一体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