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的“灵石矾场务”
作者: 遆国宁灵石,地处山西省中部,这里矿产丰富,种类繁多,素有“矿藏之乡”的美誉。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北宋时期,这里曾是全国重要的矾产地,朝廷在此设有专门的官方机构——“矾场务”。然而,不知何故,灵石矾场务自宋代中期便戛然终止,没有留下丝毫痕迹,明清以来的灵石县志中亦无任何记载。笔者为此查阅了大量资料,希望能解开其中谜底,弥补这一缺憾。
关于“灵石矾场务”的历史记载

《文献统考》是宋元时代著名学者马端临的重要著作,内容起自上古,至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所收宋代史料尤其丰富。该书《卷十五·征榷考二》记载:“宋朝之制,白矾出晋慈坊州、无为军、汾州之灵石县(无为军场曰昆山,自大中祥符元年后,以停积颇多,权罢煮造。灵石场,至道初废,景德元年复置,大中祥符八年又废,其矾徙就晋州。慈州场,曰芥泉),绿矾出慈隰州,池州之铜陵县(隰州场,太祖时以地接河东伪境,罢之。太平兴国八年,本州牙吏卜美请募工造镬煮矾,输官课,诏从其请。铜陵场,雍熙二年废,天禧五年复置。又汾州灵石亦有绿矾),各置官典领,有镬户煮造入官。”
上述记载明确告诉我们,北宋时灵石县出产白矾,与晋州(治所在今山西临汾市)、慈州(治所在今河北磁县)、坊州(治所在今陕西黄陵县)、无为军(治所在今安徽无为县)齐名,并产有绿矾。矾产品属于赵宋朝廷“禁榷”(专卖)物品,其生产由官府掌控,因此各产地都“置官典领,有镬户煮造入官”,具体到灵石矾场,虽不知起于何时,但宋太宗时就已存在却是明白无误(至道是宋太宗赵光义的年号)。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曾经废止的灵石矾场重新恢复,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再次废止,该县所产之矾全部移往就近的晋州。
另外,南宋李焘在其所著《续资治通鉴长编》中也有涉及到灵石矾场务的记载: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五月癸亥,“三班借职、监汾州灵石县矾务边守信坐赴本县令饮席,大理定杖一百私罪,上以其情轻可悯,特改为公罪。因诏自今如此类者,具罪款刑名奏裁。”
“大中祥符”是宋真宗继“景德”之后使用的年号,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正是灵石矾场恢复生产的第六年,从上面文字记载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当时掌管灵石矾务的官员叫边守信,他因为私自参加灵石县令的宴请被大理寺定为私罪,需要杖责一百,宋真宗因为其犯罪情节较轻,起了怜悯之心,特改为惩罚较轻的公罪。并下诏说以后再有类似情况的,都要具呈罪款刑名,上奏皇帝裁决。
以上两则史料记载相互印证,清楚地表明:北宋初至真宗皇帝期间,灵石产有白矾、绿矾,建有官场务负责相关事宜。
“灵石矾场务”产生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根源

矾是各种铜、铁、锌等金属硫酸盐的总称,自然界中天然矾极少,需要对矾矿石进行焙烧、煎炼和加工提纯才能获得。我国古代对矾的制取和利用由来已久,根据历史记载,早在战国时期,古人就已经开始用焙烧涅石法制造绿矾,东汉时白矾已被作为药材使用。随着生产、生活的实践,各种矾的功效不断被人们所认识。到北宋时期,白矾、绿矾等已经空前广泛地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如饮食、化妆与洗涤、医药保健、娱乐等,并被用到造纸、制墨、染色、炼铜、金银冶炼等手工业生产中,另外在军事通信方面也有应用。矾的广泛利用直接导致社会上对矾的需求量急剧增加,这就极大地刺激了矾产业的发展,产矾之地不断扩展,生产技术不断进步,产量也比以前大大增加。
随着与人们生产、生活关系的日益密切,矾在封建国家经济中的战略地位也日益上升。历史资料表明,至少在唐代时,官府就已经开始参与矾的生产买卖。《新唐书·地理三》称,晋州平阳郡“有平阳院矾官”,《旧唐书·文宗纪下》也谈及此事,说开成三年六月“废晋州平阳院矾官,并归州县”。五代时期,兵阀纷争,割据政权盘剥百姓,与民争利,矾遂成国家“禁榷”(专卖)之物。《旧五代史·王章传》记载:“章急于财赋,峻于刑法,民有犯盐、矾、酒曲之令,虽丝毫滴沥,尽处极刑”。北宋建立后,北方边境长期不稳,为解决驻边军队的粮草问题,从一开始就实行了沿边入中的“榷矾”制度。《文献统考·征榷考二》记载:“建隆时命晋州制置矾务,许商入输金帛、丝绵、茶及湣钱,官以矾偿”。赵宋朝廷为保证矾的专利,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仓储、运输、销售都严格控制,并实行价格垄断,以后还制定严格的私矾法,对民间私矾进行严厉打击。至此,矾在封建国家经济中取得了与盐、酒、茶等生活日用品几乎一样的地位。
北宋时期,灵石属河东路汾州府治下,虽为蕞尔小邑,但境内黄铁矿、粘土片岩分布广泛,具有矾矿石生成的地质条件。由于毗邻历史上以产矾闻名的晋州、隰州等地,当地民间一直有采矿煎矾的传统。另外,灵石地当临汾、太原两大盆地之间,境内的“雀鼠谷”孔道扼南北交通咽喉,自秦汉以来形成的“秦晋驿道”贯穿全境,南连晋、隰等矾产地,向北可达辽、西夏边陲,具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因此,灵石矾产业从建始之初就被北宋官府纳入了管控范围,灵石矾场务由此产生,并逐渐发展为重要的官矾生产基地。
关于灵石矾场务具体情况的几点推测
由于年代久远,资料缺失,灵石矾场务的详细情况我们已无从得知,只能联系历史上的一些相关记载对其进行大致推测。
灵石矾场务的地点。矾的生产首先源于矾矿石的开采,那么灵石境内的矾矿来自于何处呢?翻阅《灵石县志》可以看出,灵石县汾河以西的山区如梁家墕、段纯、坛镇、王禹、夏门、交口等乡镇黄铁矿储量丰富,历史上这里曾有炼磺的记载,矾矿具有与黄铁矿共生的地质特征,因而不排除历史上这里存在矾矿产区的可能,只不过没有留下记载罢了。另外,由于交通运输条件的限制,古代矾石煎炼往往就地进行。如果前述推论成立,北宋时期的矾场务极有可能建于河西临近矾石开采的某处地方。
灵石矾场在河西某地的推论似乎也可在史学界一些学者的论述中得到证实。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黄盛璋先生在其所著《唐代矿冶分布与发展》一文中曾有这样的一段论述:“《新唐书·食货志》记汾州矾山七,但《地理志》汾州及其所属各县,并未记载有矾山,反而在晋州下注明‘有平阳院矾官’,汾州与晋州南北相接,均位于吕梁山东麓,矾当为此山所产。”从地理位置上看,灵石河西区域正是位于吕梁山东麓,其南、西分别与晋州、隰州等产矾地相邻,因此,宋代灵石产矾之地当在河西吕梁山区,矾场务也理应建于此范围内的某处地方。
灵石矾场务的创建时间。《文献统考》记述了灵石矾场的第一次废止时间在“至道初”年间,却没有言明其起于何时。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宋太祖在位时期尚未完成对北汉的统一,其时,山西北中部包括灵石在内的地区都为北汉政权割据,宋政府仅据有南部的晋州、隰州等地,因此,《文献统考》在谈到隰州矾场时,才有“隰州场,太祖时以地接河东伪境,罢之”的记述。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宋太宗赵光义采取围城打援的方式攻灭北汉政权,至此灵石才真正为北宋所有,所以,灵石矾场务的设置应该是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以后的事情。
灵石矾场务的矾品生产和销售。灵石矾场务所用矾矿与晋州、隰州等地一样,均来源于山西中部汾河以西的吕梁山区,所处地理位置也与上述两地相临近,因此其产矾工序应与两地大致相同。根据记载,北宋时,晋州所产之矾称为“晋矾”,其生产工序分两步:先将明矾矿石进行焙烧,制得含杂质较多的生矾,再进行“煮”或“煎炼”,方可制得纯净明矾——熟矾。在北宋前期,这两个步骤不是在同一地点完成的,当时著名文学家欧阳修在《论矾务利害状》一文中对此曾有所记述:“许客人入中丝绸、丝、绵、见钱、茶货,算请生矾,上京重别煎炼后,取便卖与通商路客人”。由此可以推测,灵石矾场务生产的也只是“生矾”,矾商以钱物入中换取后,并不能直接销售,须运往京城再行煎炼,才能变成真正意义上的矾。

至于矾石的焙烧煎炼过程,明代宋应星《天工开物》中有详细描述:“凡白矾掘土取垒块石,层垒煤炭饼煅炼,如烧石灰样,火候已足,冷定入水,煎水极沸时,盘中有溅溢,如物飞出,俗名蝴蝶矾者,则矾成矣。”从以上文字我们不难想象当年灵石矾场炼矾时的热闹情景。
灵石矾场务的规模及人员组成。宋代产矾之地一般均设有矾场务,其职责除了负责辖区内的矾业生产、储备、销售等事宜外,还负责对本地区私矾的打击稽查等。矾场务最高长官是场务监官,一般由武职官员担任,其官阶级别视矾场规模大小而定,灵石矾场的监官级别“三班借职”是宋代武职中的最低一级,由此可见,灵石矾场务的规模应该不会很大。除监官外,矾场务内还有监官副手、巡逻私矾的军兵、衙前充当的各色吏人。当然数量最多的还是那些专门从事矾石煎炼的民户——“?户”。
赵宋朝廷为确保矾利尽归财政所有,对矾场务管理极为严格。每座矾场每年都有相应的生产定额,场务监官要根据生产任务需要申领“煎矾工料本钱”,并督促“?户”完成生产定额。只有完成定额,监官方可获得物质或减磨勘年数的奖励,否则,磨勘年数会增加,直至被撤换罢免。矾产量要定期上报,向客商售矾须有“矾引”等凭证。为防止地方插手,宋廷对矾务实行垂直管理,并禁止矾官与地方官员私下往来。前面提到的灵石矾务监官边守信正是因为违反了这一禁令,才被定以私罪,受到杖责一百的严厉处罚。
灵石矾场务的废止及湮灭
北宋矾场务不是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其产销受朝廷官府的严格控制,由于与市场脱节,矾引钞定价过高,利润空间较小,矾商积极性不高,加上屡禁不止的民间“私矾”冲击,因此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矾场经常会出现产品积压现象,这就必然导致朝廷对各地矾场务布局的调整,一些规模较小的矾场所受影响尤其明显。北宋大中祥符年间,经过“澶渊之盟”后一段时期的和平发展,各地矾场生产出现“过剩”,安徽无为县的“昆山场”因“停积颇多”,被朝廷“权罢煮造”,而规模较小的灵石场则彻底废止,所产之矾全部“徙就晋州”,由此完全退出了北宋矿业经济舞台。
在此后几十年的时间里,北宋经济维持了相对稳定的短暂繁荣。“靖康之变”后,北方陷入长期战乱,包括晋州在内的北方矾产业日渐萎缩,全国矾业生产重心逐渐移向南宋统治的江南地区,已经废弃多年的灵石矾场遗迹在一次次的兵乱战火中一点点毁灭,最终消失在了历史的凄风冷雨之中,成了一段鲜为人知的尘封往事。
灵石矾场务是封建国家经济专卖政策下的产物,其存在虽然只有短短的二十余年,在北宋整个的矾业生产体系中也并不占据主要地位,但对于灵石地方而言,它的出现却非同寻常,它至少表明灵石境内矿产业的源头远在一千多年前的宋代就已经开始了,因此是地方史志记载中不应缺少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