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诞生地

作者: 王永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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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是原晋绥边区(解放区)首府所在地,是阻敌西进、保卫党中央的前沿阵地。革命战争年代,吕梁军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党的诸多大事件均与吕梁密切相关,深厚的革命底蕴,厚重的红色基因,铸就了彪炳史册的“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不怕牺牲、敢于斗争、顾全大局、无私奉献、艰苦奋斗、战胜万难”的吕梁精神。

吕梁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诞生地。1947年3月至1948年4月,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在吕梁临县后甘泉村研究完成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土地法大纲草案》《惩处战争罪犯条例》《人民法庭组织条例》等法律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对《民法》《民诉法》《劳动法》《刑法稿》《选举条例》《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草案》等法律和条例及新民主主义的法律理论进行了探讨和研究,为新中国成立做了必要的立法准备。特别是宪法草案的研究起草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二十多年以来英勇斗争历史经验的总结,在我国法律建设长河中筑起了一座不朽的精神丰碑。

1947年3月,中共中央面对国民党34个旅25万人的重点进攻,决定主动撤出延安,叶剑英、杨尚昆率领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机关3200多人(最多时 5500 多人),进驻山西临县湫水河沿岸的40多个村庄。3月29日,中共中央在陕北清涧县枣林沟召开会议,决定将中央机关分为中央前敌委员会、中央工作委员会两部分,由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组成中央前方委员会(简称中央前委,代表党中央)率精干机关继续留在陕北,指挥全国的解放战争;刘少奇、朱德等组成中央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央工委)向华北转移,负责党中央委托的工作。4月11日,党中央又决定组成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央后委)。从此,中央一分为三,后委在临县驻扎一年之久。

中央后委包括军委总参谋部一、二、三局一部分;中央机要处、秘书处与中央办公厅;法律委员会、中央城工部、情报部、军委总卫生部、外事组、交际处、中央妇委、工会、供给部、行政处、医院、幼儿园、托儿所等。

按照中共中央1947 年 4 月 11 日电报指示,叶剑英、杨尚昆立即部署工作,对转移到黄河东岸的中央机关、军委机关及人员作出安排。决定以吕梁临县三交镇为中心,取15 里半径,配置在圆周以内。因此后委机关就驻扎在湫水河沿岸的 13个乡镇 40 多个村庄。其中,叶剑英、杨尚昆住双塔村;谢觉哉、王明、陈瑾昆等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的人员住后甘泉村;李维汉住义圪垛村;李克农住刘王沟村;作战部、外事组、特会室驻双塔村;卫生部、三交门诊部驻三交西坡;社会部驻刘王沟;托儿所驻枣洼沟;新华社机关驻前、后月镜村;中央警卫团驻歧道村等。

据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杨尚昆回忆录》记载,留在晋西北的中央和军委机关人员有 3000 人。单位十分庞杂,包括军委作战部一局、二局和三局的一部分,他们主要是负责电台、密码和报务的;中央机要处、秘书处与中央办公厅合在一起;法律委员会、中央城工部、情报部、军委总卫生部、外事组、交际处、中央妇委、工会,还有烈士家属、交际处的客人,军委兰家坪托儿所的娃娃和家属们;供给部、行政处留下一批人,专门担任供给和运输。这些单位,绝大部分住在山西临县三交镇的3个行政村和12个自然村。只有法律委员会的王明、吴玉章、谢觉哉和陈瑾昆等住在后甘泉,那是三交镇和贺龙司令部所在的兴县之间一个比较大的村子;还有,康生率领的中央土改工作团临时在那里,工作结束后就要到中央工委去。临县后甘泉的这两个单位的供应全由晋西北负责。

1947年3月7日,法委会撤离延安向吕梁转移之前,毛泽东和刘少奇指出:起草宪法草案要注意时代性、阶级性与群众性。3月22日,法委会人员先后抵达山西吕梁临县后甘泉村,对外代名为联大工学队,也称七大队。4月1日,中央决定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的任务是先起草全国新宪法,研究改革法律的方针与创立新民主主义的法律理论。(《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四卷(上)全国解放战争时期(1945.8—1949.9),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第 64 页)

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谢觉哉日记》下卷对此进行详细记录。

四月一日(闰二月初十日)晴

开法委会,决定先搞宪法及改革法律方针。

四月十六日

宪法是其他法律所自出,即其他法律的总纲,宪法的总纲章则为总纲之总纲。写宪法,写宪法总纲,应笼罩全宪法以至整个新民主主义法律思想系统的积极观念。

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如果说国体是指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是“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那么毫无疑义,法律就是保护那“一定的社会阶级怎样去组织自己反对敌人的统治”, 即保护他所需要的秩序。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 那么新民主主义的法律,应是保护并发展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工人和被剥削的小生产者所争得或正在争取的利益,同时也照顾不违反这主旨的其他阶层的利益,而和破坏这些人的利益作斗争。

这是人人需要,容易明白的,向翻身农民说:法律是保护并发展你们已取得的土地和你们在农民中的社会地位,而制裁那企图侵占你们利益和跨在你们头上的。谁也会高兴,要求懂得。反之农民必以于他无关,置之不理。

必须抓住这一基本本质,贯彻到所有法律中去。其次,法律的形式及其发展。法律的起源可以有种种说法,但够得称为法律的是在有了国家以后,习惯而称为法,有法的效力更在其后。郑子产铸刑书,叔向说:“奴隶们所以怕,是不知道我们将怎样整他,今你把刑条写出,奴隶们知道不能违法去整他,他不怕你了,你还做得领主吗 ?”其实这是进步,国君不像一个小的奴隶主,要有条文布告使不敢犯,比犯了任意去处置容易。国越大条文也越多。又法律总是强制的,次于军队的东西。最初只有刑法,逐渐到有关于财产、继承等民法规定,但办起来仍是民刑不分。民法是资产阶级当政以后的事,他们需要规定他们的一些关系。但一冲破资产阶级的界线,法律形式就有大发展了:他反对资产阶级隐蔽阶级的阴谋,而需要把阶级关系与斗争明白写在法律上;需要把保护大多数人即翻身群众的利益写在法律上;需要把新国家的本质及怎样统治写在法律上;需要把人民争得与创造的新东西写在法律上;需要根本法与子法明白的联系。不能把旧法律补葺罅漏,而只应把旧法律推翻,在旧法律废墟上建立新法律来,虽然旧法律有多少好材料经验可采用。如上所述,新的法律,不止内容要冲破旧的范围,而且形式也不容为旧形式拘束,要使广大人民能了解。

宪法的总纲要包括这些,至少能笼罩起这些。

1947年4月17日开始讨论宪法,王明、李木庵、张曙时分别报告其总纲草案。连续数日讨论宪法总纲草案。谢觉哉对总纲发表以下意见:宪法是其他法律所自出,即其他法律的总纲。法律与宪法抵触者无效,只是消极的观念,不能说明宪法是“根本法”的意义。

1947年5月至7月,法委会开宪法小组会,分别讨论地方制度、司法制度、民族自治各章。然后召开宪草一读会、二读会和三读会。在三读会上邀请土地工作团多人参加,对土地问题提出许多修改意见。8月讨论修改后的总纲及中央政府委员会和职权。删去基本国策章,讨论宪草理论问题。他们先后起草了一个照顾政协协议原则的新宪法草案(后甘泉初期宪法草案初稿)和内容与形式皆为新民主主义的宪草(后甘泉后期宪法草案初稿)。至10月召开法委会会议,征求对宪法草案的最后意见。

其间陈瑾昆、吴玉章、张曙时多次致信毛泽东,汇报起草宪法情况。1947年7月,毛泽东在给陈瑾昆的回信中说:“立法工作是一新部门,得兄主持,日起有功,是大好事。”1947年11月18日,毛泽东再次在给陈瑾昆的信中说:“兄及诸同志对于宪草惨淡经营,不胜佩慰。惟发表时机尚未成熟,内容亦宜从长斟酌,以工农民主专政为基本原则 (即拙著《新民主主义论》及《论联合政府》中所指之基本原则 ),详由王谢二同志面达。”(人民出版社 1983 年出版的《毛泽东书信选集》中,收录了毛泽东写给陈瑾昆的亲笔信)。

陈瑾昆(1887-1959),湖南常德县月亮山人。1908-1917年留学日本,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律系。时任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委员,参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住临县后甘泉村。

1947 年 11 月 18 日,毛泽东致吴玉章的信:

玉章同志:

来示及意见书,收到读悉。尊体日益强健,热情甚高,极为快慰。贱躯虽间或有些小毛病,但比在延安时好得多了。向川陕鄂边发展根据地一事,业已有所部署,其详请问叶参谋长。宪草尚未至发表时期,内容亦宜从长斟酌,以工农民主专政为基本原则,详情由王、谢二同志面达。天寒尚望保重身体。

敬祝安好!

毛泽东

十一月十八日

(选自《毛泽东书信选集》)

吴玉章(1878-1966),四川省荣县人,著名教育家。时任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委员,住临县后甘泉村。

1947年11月18日毛泽东致张曙时的信:

曙时同志:

十月十七日来示读悉。法律工作是中央新设领导工作的一个部门,兄及诸同志努力从事于此,不算“闲居”。将来时局开展,出到外面工作,自属必要。目前则在激烈战争中,年老的人出去,似乎尚非其时。法律本于人情,收集各解放区实际材料,确是必要的。关于宪草的意见,托王、谢二同志转达,不赘。贱体粗安,承问极感,天寒尚望珍摄。敬候起居健吉!

毛泽东

十一月十八日

(选自《毛泽东书信选集》)

张曙时(1884-1971),江苏省睢宁县人。时任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委员,住临县后甘泉村。

1947年10月20日,谢觉哉偕王明同志专门到陕西神泉堡请求党中央和毛主席对宪法草案及法委会今后工作的指示。

同年12 月,毛泽东《在杨家沟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又说:“关于宪法,近期内不会颁布,过早颁布也是不利的,但目前应该着手研究。”(《毛泽东文集》(四 ),人民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335 页)

上述宪法草案以及关于宪法理论的讨论研究,为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制宪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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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和谢觉哉在神泉堡的照片

据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谢觉哉日记》下卷记载,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进驻临县后甘泉村后,尽管对外称联大工学队,也称七大队,保密工作也很严格,但国民党反动派得知后甘泉村驻扎着中共中央机关工作人员后,不时派飞机来轰炸。有一次国民党飞机在后甘泉村扔下10 颗炸弹,当时,山上有岗哨并挂有一口大钟,哨兵发现敌机后,立即敲钟报警,中央法委会人员和全体村民迅速躲藏进事先打好的防空洞或窑洞。加之,后甘泉村大树参天,森林茂密,飞机上根本看不清地上的窑洞及人员位置,随便乱扔炸弹,根本击不准目标,有效地防止了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据该村村民讲,早在1946 年党组织就派人在这里秘密挖了防空洞,就是为了保护法委会工作人员到来时的安全。

谢觉哉《甘泉即事》三首

十老年逾六百秋,共编大法共研修。

王充思远能精进,谢傅情闲未敏求。

为起农艰摧地主,亦惩战犯剪民愁。

甘泉数月经纶大,国泰民庥取次收。

握手相惊鬓上秋,艰难愉悦几生修。

法悬象魏民心善,业定金瓯正气收。

周览山河追马史,盘桓松菊访羊裘。

即令笔墨为干橹,一字之严快斩仇。

一身化作万千身,万众同心大进军。

再百个旅来送死,更三年仗以求生。

渡河迭报刘陈捷,碰壁纷令美蒋惊。

草法正如草檄急,秋宵遥厅鼓鼙声。

谢觉哉(1884.4—1971.6),字焕南,别号觉哉,亦作觉斋。湖南宁乡人,“延安五老 ”之一,著名的法学家和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法学界的先导,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时任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住临县后甘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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