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白衣会”考述
作者: 屈斌摘 要:“白衣会”的仪式活动以“僧仪”为基础,融合了更多传统的地方集体性活动。在宋代,“白衣会”的数量显著增加,但各组织仍保持分散和独立的结构,并没有迹象表明他们之间存在横向联系。类“白衣会”组织主要活跃于政治、经济腹地区域,如北宋时期京师腹地的京东、京西、河北地区,南宋时期江南腹地的浙江、江西、湖南等地。这类结社组织在宋代历史上并不罕见,它们反映了社会变革和人们对权力与身份的回应与探索。
关键词:白衣会;在家佛教徒;秘密结社;仪式
“白衣会”是宋代的一种民间秘密宗教组织。它最初可能与天文现象或者死者祭祀活动有关,在宋代可能融合了多种地方信仰、宗教观念和道德准则,形成一种独特的信仰体系。由于其隐秘性和非正统性,历史上对“白衣会”的了解主要依靠一些零散的官方记载,很难找到完整和详细的记录。尽管如此,这并不能否认研究它们的重要历史和社会意义。这些民间秘密结社组织,反映了宋代社会变革的背景下,人们对权力、身份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回应与探索。通过深入研究这些组织的性质、组织结构、仪式活动及其与国家的关系,可以揭示宋代社会权力关系的微妙之处,进一步理解当时社会的多样性和权力的复杂性。
一、“白衣”的多重释义
“白衣”一词的语义大致可归结为两种:白色衣服及其引申义;某种天象预言。身份象征和认同的形成是一个社会和文化共同建构的过程。不同时间、地域和群体的文化背景可能赋予“白衣”不同的意义。在不同的宗教中,白色常常象征着纯洁、虔诚和清净,因此穿着白衣可能是对这些宗教意义的体现和表达。在宋代,摩尼教、弥勒教和佛教都与白衣有一定的联系。然而,对于白衣作为身份象征的接受和认同是多样化的,这取决于特定的背景和文化环境。需要考虑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以全面理解“白衣”作为身份象征的意义。
在宋代以前,摩尼教教徒的服装是以白色为特征的。如《佛祖统纪》载云:“(大历三年)敕回纥奉末尼者,建大云光明寺。……(大历六年)回纥请于荆、扬、洪、越等州置大云光明寺,其徒白衣白冠。”[1]同样,弥勒教徒的装束也以白衣为主。唐玄宗开元三年(公元715年)颁行的《禁断妖讹等敕》就记载到:“比有白衣长发,假托弥勒下生,因为妖讹,广集徒侣,称解禅观,妄说灾祥。”[2]唐长孺《白衣天子试释》亦考证称:“白衣为弥勒教之服色,起原当在元魏之世。而白衣天子亦为弥勒教之谣谶”,而历史上此时期之弥勒教又与摩尼教纠缠不清。[3]由于两教服饰皆尚白,因而过去不少研究宋代民间秘密宗教的学者一见到“白衣”字样,便将其归结到摩尼教或弥勒教的范畴,这无疑是值得商榷的。根据目前的研究,尚未发现将摩尼教或弥勒教徒单独称呼为“白衣”的记载。因此,我们可以推断,“白衣”更多地是指代这些教徒的服饰特征,而非特定的宗教称谓。
蒋绍愚认为“白衣”指俗人,是从“黑衣”指僧人相因生义而来的,“黑”与“白”是一对表颜色反义词,“黑”既可指僧,“白”也就受其影响。佛教徒通常穿黑色衣服,所以俗人被称为“白衣”。[4]在家佛教信徒也属“白衣”。如“虽为白衣,奉持沙门。至贤之行,居家为行”[5];“唯大目连,为白衣居士说法,不当如仁者所说”[6]。此中“白衣”指在家佛教信徒,而非特指白色衣服。
“白衣”一词也常被引申为没有功名或官职的士人。如“(胡)瑗以经术教授吴中,范仲淹前知苏州,荐瑗知音,白衣召对崇政殿,与逸俱命”[7]。这里的“白衣”指没有官职的士人。此外,为官府当差的小吏也常被称为“白衣”,如“白衣给官府趋走贱人,若今诸司亭长掌固之属”[8];“白衣但官府之役耳,若侍卫则不然”[9]。
“白衣会”较早见于《史记·天官书》:“昴曰髦头,胡星也,为白衣会。”[10]后来随着占卜、占星术的发展,“白衣会”被赋予了特定的政治象征意义。宋代的天文志书中也经常提到“白衣会”这一天象预言。《宋史·天文志》载称:“木与土合为内乱,饥;与水合为变谋而更事;与火合为饥,为旱;与金合为白衣之会,合斗,国有内乱,野有破军,为水。”[11]这是说,木星与土星相合,国家将有内乱出现,五谷饥穰,百姓食不饱腹;木星与水星会合,将有阴谋政变的事情发生;木星与火星会合预示着旱灾出现;木星与金星会合则为“白衣会”。显而易见,“白衣会”作为天象预言,常与内乱、饥荒、政变以及旱灾相提并论,表明它是王朝统治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灾祸或危机。[12]天文志书中的天象预言在当时被广泛应用,被认为能够揭示出天地间的神秘变化和人间的命运。“白衣会”作为一种预言,常常与社会动态紧密相连。人们相信通过观察天象的变化,可以预测到社会的变迁和可能发生的灾祸。这种天象预言对于统治者和人民来说,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也可能引发对“白衣会”等组织的关注和警惕。此外,“白衣会”也预言着与统治集团相连的人物的死亡。公卿大臣白衣而会,则是皇室遇丧的礼俗。有时遇有天灾异象,公卿也白衣白帽而朝。[13]
上述观点基本提到了“白衣会”性质的各种可能,那么宋代“白衣会”究竟属于何种性质的宗教组织?它具体的仪式活动有哪些?它们为何在宋代广泛兴起?为何又受到朝廷的严厉禁止?为何宋代的统治者特别纠结于这一问题?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否表明国家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
二、宋代“白衣会”的性质及仪式
仅就史料情况而言,有关“白衣会”的记载并不多。不过,恰是从这些零星的记载中,我们发现这些规模并不大的“白衣会”竟活跃于整个宋代历史的舞台。这种现象是极为少见的,毕竟它们只是民间自发的分散的秘密结社团体而已,并不具备宗教的传承性。正因为如此,我们确实需要更加关注“白衣会”的性质和仪式活动,以解释其长期存在的原因,更好地理解其在宋代社会中的角色和影响。
早在太祖朝,民间已经出现了“白衣会”的活动。《长编》卷八“乾德五年四月戊子条”载:“禁民赛神,为竞渡戏及作祭青天白衣会,吏谨捕之。”[14]“祭青天白衣会”显然是一种特定的宗教仪式。《三教应劫总观通书》述称:
世界上是过去、现在、未来三佛轮管天盘。过去者是燃灯古佛,管上元子丑寅卯四个时辰,度道人道姑,是三叶金莲为苍天。现在者是释迦佛,管中元辰巳午未四个时辰,度僧人僧尼,是五叶金莲为青天。未来者是弥勒佛,管下元申酉戌亥四个时辰,度在家贫男贫女,是九叶金莲为黄天。[15]
三教应劫即三佛应劫,苍天、青天、黄天为三大劫期,青天应劫救世之佛是释迦佛。结合这些信息,或可推断“白衣会”是一个在家佛教信徒的秘密结社组织。他们可能以祭拜青天、融入在家佛教信仰为主要活动。史料中提到的“赛神”和“竞渡”等,它们在民间常常作为一种宗教仪式或庆典活动进行。这些活动与白衣会的“祭青天”有关联,可能是“白衣会”成员在特定时刻和场合进行的一种仪式性活动,通过竞技方式表达对神灵的敬意和虔诚。这些活动不仅与在家佛教信仰有关,也可能融入了当地的传统信仰和民俗习俗。它们共同构成“白衣会”的宗教和社会实践,反映了当时民间宗教的多样性和宗教活动的丰富性。
宋仁宗时期,以“白衣会”为名号的结社活动开始频繁出现。宝元二年(1039年)四月,有官员奏称:“府界民间讹言有寇兵大至,老幼皆奔走入城郭。又乡民多为白衣会以惑众。请立赏募告者。”[16]《宋史·荣諲传》载:
太康民事浮屠法,相聚祈禳,号“白衣会”,县捕数十人送府。尹贾黯疑为妖,请杀其为首者而流其余,諲持不从,各具议上之。中书是諲议,但流其首而杖余人。[17]
如上可见,这一时期,“白衣会”已经被当作一个正式的组织,并且引起了官方的怀疑和追捕。然而,由于它被怀疑涉及“妖教”,导致官方的打击和限制。尹贾黯对“白衣会”表示怀疑,并认为他们可能与妖邪有关。他建议杀掉首领并流放其他成员,但荣諲持不同意见。最终,中书有关部门决定流放首领并杖罚数人以了结此案。根据这段史料的描述,可以得出一些关于白衣会的情况。首先,白衣会被描述为“事浮屠法”,而“浮屠”一词通常指代佛教。尽管摩尼徒“妄称佛教,诳惑黎元”,但史料中始终未见称之为“浮屠法”的记载。因此,可以初步推断白衣会是一个在家佛教徒的秘密结社组织。其次,史料提到有数十人被捕并送到官府,这表明白衣会当时的规模并不大。记载中还提到了“为首者”,这意味着白衣会内部可能存在会首或领导者。第三,史料中提到“白衣会”的成员会相聚进行祈福禳灾的仪式。事实上,“祈禳”也是宋代一些官员判定佛教徒的相关佛事活动是否属于“白衣会”的重要依据。《折狱龟鉴》记载了同时期蔡州的一起“依浮屠法相聚”事件,处理结果与太康县不同,据称:
吴育参政知蔡州时,京师喧言有妖人数千在州界,诏遣中使名捕者十人至,则请以巡检兵趋确山索之。育谓曰:“使者欲得妖人还报耶?请留勿往,此乡民依浮屠法相聚耳。可走一介,召之立至。今以兵往,人心惊疑。奈何?”中使以为然。召之果至,械送阙下,皆以无罪得释,而告者遂伏辜。此又矜谨之大者也。夫太康所捕有罪,而蔡州所送无罪,何也?事浮屠法相聚祈禳,名“白衣会”,法所禁也;依浮屠法相聚,无祈禳事,非“白衣会”,法所不禁也。苟非矜谨如此,岂能不滥如此哉?[18]
这个案例显示了当时处理类似事件时的一种差异化态度。对于太康县的案件来说,涉案人员是“白衣会”成员且有违禁的祈禳活动,因此被定罪。而对于蔡州的案件来说,人们仅仅是依照佛教法相相聚,并无违禁的祈禳活动,因此没有定罪。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宋代,在家佛教徒之间的组织活动是相当频繁的,并且官方对这些活动持较为宽容的态度。这进一步突显了当时佛教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普及程度,以及在家佛教信徒对于组织活动的需求和参与的意愿。
北宋中晚期以后,民间各种秘密宗教组织盛行,已经很难对它们作进一步区分。不同的组织之间可能在教义、活动方式和组织结构上存在相似之处,给统治者带来了困扰。朝廷采取了军事行动平定这些组织活动,并通过立法禁止它们的存在。然而,这些组织不断变换名称,改变活动形式,以继续传播其教义。南宋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组织呈现出多样性和变化性。《宋会要辑稿》记载:
(绍兴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枢密院言:“宣和间,温、台村民多学妖法,号吃菜事魔。鼓惑众听,劫持州县。朝廷遣兵荡平之后,专立法禁,非不严切。访闻日近又有奸滑改易名称,结集社会,或名白衣礼佛会,及假天兵,号迎神会,千百成群,夜聚晓散,传习妖教。”[19]
这段史料描述了南宋高宗时期民间秘密宗教组织的盛行情况。尽管朝廷采取了措施进行镇压,但这些组织仍然能够通过改变形式和方式来继续存在和传播。根据这段史料的记载,官府认为这些组织与“吃菜事魔”有密切关系。这表明统治者将这些组织视为一体,认为它们是同一类别的宗教组织或者宗教现象。这可能是因为它们在教义、活动方式或组织结构上存在相似之处。它们都是以秘密的方式组织起来,进行夜间聚会和传授妖法的活动。这种相似性让官府难以对它们进行准确的区分,因此将它们归为一类,并将对它们的镇压视为一项整体任务。至于“吃菜事魔”的性质,日本学者竺沙雅章曾作如此阐释:
(此前的不少学者)一见记载中有“吃菜事魔”的字样,就一概视作明教,即摩尼教的资料。但是,资料的记录者对于诸秘密宗教的识别究竟明确到何等程度,尚属疑问。况且,当局取缔邪教,并不管它是否为摩尼教,而只在乎所有不可靠的宗教社团,因此在上呈的报告中并未对这些社团逐一严格区分。有鉴于此,即使记载中称为“吃菜事魔”,也不能一律断定它们是摩尼教。[20]
说得具体一点,“吃菜事魔”是当时各种民间异端宗教或团体的总称,摩尼教和“白衣礼佛会”都只是其中的一种。这里的“白衣”代指在家佛教信徒的可能性更大些。“白衣礼佛会”很可能是由在家佛教信徒组成的秘密团体,他们以白衣为标志,秘密地举行仪式和礼佛活动。他们的宗教实践可能结合了传统的土著信仰,其中“假天兵”和“迎神会”等元素可能源自当地的传统信仰。然而,由于白衣会的活动主要发生在夜间,也确实存在一些违法乱纪的情况,因此统治者对他们的活动持有负面看法。这也足见南宋时期民间宗教的多样性和官方限制异端宗教活动所形成的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一方面,民间宗教的多样性反映了人们对宗教信仰的追求和多元化的宗教需求;另一方面,官方对异端宗教的限制则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统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