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秋雨《老子通释》之浅见

作者: 刘振贵 钱玉趾

摘   要:余秋雨《老子通释》仅据《老子》通行本译释,而未参阅年代更早更有价值的帛书《老子》和竹简《老子》,其译释存有欠缺。希望再版时有所改进,在求真、求实上作更多努力。

关键词:道;通释;帛书《老子》;竹简《老子》

2021年3月,余秋雨先生著《老子通释》由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老子是春秋时著名思想家、道家的创始人。老子著有道家经典《道德经》,又称《老子》,后世有许多诠释与译本。我们认为余氏此著不尽如人意。以下将讨论相关章节的通释,提出浅见。

一、关于首章“道可道,非常道”的译释

通行本《老子》第一章前两句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帛书《老子》则为:“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1]把“恒”字改为“常”,是为了避汉文帝刘恒之讳,“恒”和“常”二字可互通。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说:“‘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观念,他的整个哲学系统都是由他所预设的‘道’而展开的。”[2]陈先生将“道可道,非常道”注释为:“第一个道字和第三个道字,是老子哲学上的专有名词,在本章它意指构成宇宙的实体与动力。第二个道字,是指言说的意思。”[3]陈先生将前两句译为:“可以用言词表达的道,就不是常‘道’;可以说得出来的名,就不是常‘名’。”[4]林语堂《老子的智慧》译为:“可以说出来的道,便不是经常不变的道;可以叫得出来的名,也不是经常不变的‘名’。”[5]

陈、林二先生的翻译,可能受王弼注释的影响。王弼是魏晋玄学的代表人物,其于此注为:“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6]老子的“道”兼有形而上和形而下两种因素。应该说,王弼“以无为本”的本体论汲取、借鉴了老子“道”中涵有的本体成分,继承了其哲思传统,但我们不能简单地把王弼心中的“道”完全等同于《老子》所名状的“道”。

余秋雨《老子通释》今译为:“道,说得明白的,就不是真正的道。名,说得清楚的,就不是真正的名。”[7]接着又说:“近代研究者们受西方科学主义的影响,总希望用各种‘名’来把‘道’解释清楚,诸如‘宇宙本体’‘普遍规律’‘原始正义’‘终极掌控’等等,越说越乱……童书业的‘三段论’显然包含着对远古时代的合理猜度,但我只是觉得,从神、鬼、灵的迷信,到‘道’的观念,未必转经‘命’的概念。因为‘命’是个人化的设想,而‘道’是超越人‘命’的宏观思维,反倒与原始宏观有一种气象上的呼应。”[8]读了以上译释,仍有雾里云里的感觉。

现在,我们将相关字词加上区分符,改写为:“道(A)可道(B),非常道(C);名(A)可名(B),非常名(C)。”《古代汉语词典》的“道”释义有12项:①道路,②途径、方法,③规律、道理,④学说、主张,⑤道义、正道,⑥道家所说的万物之源,⑦说、谈论……《老子》的道(B),则对应于⑦说,多数学者的解释是对的。道(A),可对应于⑥,但不完全等同。我们认为,道(C)是当时民众流行词语,应对应于②③④⑤等项,有多个词义,道(C)与道(A)的含义完全不同,将其混为一谈是不妥的。据此,我们将“道(A)可道(B),非常道(C)”译为“(我老子所说的)道(道A)是可以说(道B)清楚的道(道A),(我说的这个道A)不是广大民众通常所说的道(道C,而是具有特定内涵的道A)”。“非常道”的“常”,《古代汉语词典》有15个义项。[9]“常”应是普通、通常的意思;我们要特别指出:“常”没有“真正的”含义。

《老子通释》将“道可道,非常道”译为“道,说得明白的,就不是真正的道”。我们发现:戴维《帛书老子校释》译为:“道,可以讲说出的,就不能称为真正的道。”[10]两说相似。我们认为,“不是真正的道”属不当翻译。若将以上译文换一种说法,应是:“道,说不明白的,才是真正的道。”言下之意,说明白的道,那是假劣的道,或者是歪门邪道。这就完全改变了原意。老子在《道德经》里自身会认为,应是花了大力气把他倡导的“道”说清楚了,所以,首句是“道可道”,而不是“道不可道”。这个“道”,是老子赋予的具有特殊含义的道(道A),而不是大众通常所说的道(道C)。张建伟《〈老子〉第一章新解》说:“在老子看来,‘道’不仅可以‘道’,而且完全可以道得清,说得明。”[11]

二、关于第十八章的译释

第十八章的原文:“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陈鼓应译为:“大道废弃,才提倡仁义;智巧出现,才产生伪诈;家庭纠纷,才显出孝慈;国家昏乱,才见出忠臣。”[12]林语堂译为:“大道废弃以后,才有仁义;随着智慧的出现,才产生诈伪;家庭不睦以后,才显出孝慈;国家昏乱以后,才产生忠臣。”[13]

余秋雨先生说:第十八章“几乎用不着翻译……可以用更简明的现代句式”表达:“大道废弛,才倡道义;智巧出现,才有大伪;家庭不和,才倡孝慈;国家昏乱,才有忠臣。”[14]

那么,对于第十八章而言,《老子通释》实际上没有翻译,也没有一个字词的注释。原文“仁义”改成了“道义”,“智慧”改成了“智巧”,只可算是改写。但这一改写,又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原文。“仁义”与“道义”有词义差别;“智慧”与“智巧”不仅词义有别,其褒贬色彩亦异。《现代汉语词典》将“仁义”释为“仁爱和正义”;将“道义”释为“道德和义理”[15],两者的词义是不同的。

此外,第十八章有4个“有”,余氏在2个“有”前加了“才”,另外2个“有”改为“倡”;但“倡”与“有”的词义是不同的。此章的“有”是动词,表示存在;而“才”是个副词,表示在某种条件下然后怎样;例如说“国家昏乱以后,才有忠臣”,言外之意,国家没有昏乱的岁月,就没有忠臣。实际上,一般说国家大治,政通人和,会有忠臣;国家昏乱以后,可能也会有忠臣,也可能无忠臣。这后一种情况不排斥前一种情况。所以,加副词“才”,应该说改变了《老子》的原意。

《老子通释》这一章没有注释,基本没有翻译,这已经偏离了“通释”。此外,余氏对“顺向因果”与“逆向因果”发了一通议论。这又与下一章有关,我们将在后面进行讨论。

三、关于第十九章的译释

第十九章原文:“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陈鼓应译为:“抛弃聪明和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抛弃仁和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就自然会消失。这三者全是巧饰的,不足以治理天下。所以要使人有所归属:保持朴质,减少私欲,抛弃学问,没有忧虑。”[16]这样的翻译可以说浅显易懂。

《老子通释》今译为:“抛弃了圣智,人民有百倍好处;/抛弃了仁义,孝慈就可以恢复;/抛弃了巧利,盗贼也能够消除。/圣智、仁义、巧利这三项,都文饰过度,成事不足。/所以,要让人有所归属。/那就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抛弃学问,无忧无虑。”[17]

以上译文分成6行排列,行末字分别为:处、复、除、足、属、虑。《老子》原文是散文,余氏在《前言》中说:“整体上我用散文写成。”但第十八章的“通释”中说:“要让这段翻译保持韵脚不容易,我总算做到了。”若用唐宋格律诗的标准衡量,则不合要求;若用现代新诗的宽韵要求,难度很小,极易“做到”,因此,个别章节的押韵,似无必要。

余氏在上述今译中,仍有照搬不译的词句,还有把单音节词随意组合成双音节词的例子。把“仁”和“义”组成“仁义”是可以的;将“绝圣弃智”“绝巧弃利”中的圣、智、巧、利,分别组合成“圣智”“巧利”,《现代汉语词典》里都找不到这样的词条,这会给读者的理解带来困难。

余氏强调说:“这一章仍讲‘逆向因果’……老子永远在嘲笑那种天真而又虚假的‘顺向因果’。难道,不断宣教圣智,民众就有智慧了吗?难道,不断宣教仁义,家庭就幸福了吗?难道,不断宣教巧利,社会就安全了吗?事实永远证明,一切都会反着来……老子的思想,以苍茫、原始的天地作为背景,因此即使包含着人类早期常有的偏颇,也仍然不失宏伟、浩大。我读过不少以‘阶级论’来框范老子的论著,那实在是委屈他了。”[18]

余氏也说到“老子的思想……有偏颇”,有什么样的偏颇?则语焉不详。屈小强《自然与自我:从老庄到李贽》有中肯的论述,如说:“这位长寿老人特别喜欢说道论玄……为此敷衍了五千言,可是,能否将它说清,就连他自己也没有信心……委实是关于‘道’的学问太深沉太广袤太复杂太微妙了……而故弄玄虚,暗中笑着给后人留下一个永远难破解的文化之谜吧?”[19]

原因和结果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重要范畴,原因和结果互相联系、互相转化并交互作用。由于事物的复杂性,因果联系是多种多样的,如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同因异果、异因同果、多因多果等。其表现形式是复杂多样的。余秋雨先生说:“事实永远证明,一切都会反着来。”此话是否说得太绝对了?中国传统文化倡导仁义道德,难道会“反着来”,演化出男盗女娼,坑蒙拐骗?党中央在新时代号召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难道会“反着来”,演化出全民族的倒退、衰败?

另外,余先生对第十九章的原文未加考辨,只是直释而已。

张岱年先生说:“《老子》书中‘大道废,有仁义’、‘绝仁弃义’等句不可能出现在春秋末年,显系后人所附益。从《老子》书的内容看,上、下篇当系写定于战国初期,下距汉初约二百多年。”[20]帛书《老子》与今本《老子》同,但它约写定于汉初文帝之前。荆门郭店楚简《老子》比帛书《老子》更早。《楚简〈老子〉柬释》甲组有云:“絶智(知)弃卞(辯),民利百伓(倍)。絶攷(巧)弃利,覜(盗)恻(賊)亡又(有)。絶僞弃詐,民复(復)季(孝)子(慈)。”[21]其中“絶僞弃詐”迥异于帛书本、今本之“绝仁弃义”,这是应当引起重视的。因为这表明儒、道两家最初并非针锋相对而互相攻讦,而是具有一定共同的价值取向——绝伪去诈,这也反映了中华文明“道通为一”“一本同源”的文化特征;同时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一定的精神资源。

四、关于第八十章的译释

第八十章原文:“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余氏今译为:“国家要小,人民要少。器具虽多而不用,民众重死不远迁。虽有船车不乘坐,虽有武器不陈列。使人回到结绳记事的状态。吃得香甜,穿得漂亮,住得安适,乐其风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22]这样的翻译使人感觉过于简略。马王堆帛书《老子》文句为:“小邦寡民,使有十百人器而勿用……”[23]陈鼓应将“什佰”注释为“什百”,即众多,也即各种各样(的器物);将“甲兵”译为“铠甲武器”。“甲”的功能是防御。余氏把“甲”(铠甲)丢了,对“什佰”等无注解,应属欠缺。顺便说及,兵指兵器,如矛、戈、戟、刀、弓、矢等。兵器与武器仍有区别。

“小国寡民”的思想,“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的倒退愿望,受到较多批评。如果按照老子的主张,使民众抛弃人类的伟大发明,文明的三大要素之一  ——文字,退回到“结绳记事”的远古时代,不用器具,那就连老子自己的《道德经》、孔子的《论语》等重要典籍都不能流传至今,也不会有唐诗宋词,民众将会永远身处茹毛饮血的蒙昧时代,实行反科学的蒙昧主义。国际反华势力都在梦想中华民族快速分裂、倒退。这种分裂与倒退是多么可怕!

陈鼓应“引述”说:“‘小国寡民’乃是激于对现实的不满而在当时散落农村生活基础上所构幻出来的‘桃花源’式的乌托邦。”[24]胡寄窗说:“小国寡民”的思想,“显然是为时代开倒车……《老子》的作者在世界观上是唯物主义的,而在社会观上特别是在经济问题的看法上却陷入唯心主义的幻想。”[25]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