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苏轼《李太白碑阴记》及其他
作者: 王定璋摘 要:苏轼《李太白碑阴记》涉及李白生平为人及才情评价,表明作者对李白、包括此前文化史上东方朔等“狂士”的心灵相通。当然,苏轼对李白从永王璘事有所误解,实为宋人重传统,轻创新,重正统、轻个性观念使然,但终究因其与李白同声同气,而倾之以尊崇、赞许。
关键词:狂士;失节;东方朔;精神追求
李白与苏轼,同为四川之文化名人。一为川北之江油人氏;一为偏南的眉山著姓(乃初唐显宦苏味道之后裔)。若从时代着眼,李白乃盛唐文化之骄子;苏轼是宋代文坛之巨擘。李白(701—762)生活的时代与苏轼(1037—1101)相距三百多年,看似不能将二人进行并列研讨。拙文则就苏轼所著之《李太白碑阴记》切入,探讨苏轼对李白的认知与评骘,进而寻索两位萧条异代不同时的巴蜀历史文化名人在政治理念、文化价值、文学思想上的异同,以及他俩在文化史、文学史方面的地位与影响。这当是颇具意义的巴蜀文化课题。
一
苏轼《李太白碑阴记》是苏轼吊念李白时所作的文章,全文不长,过录于兹,便于检索。
李太白,狂士也,又尝失节于永王璘,此岂济世之人哉?而毕文简公以王佐期之,不亦过乎?曰:士固有大言而无实,虚名不适于用者,然不可以此料天下士。
士以气为主。方高力士用事,公卿大夫争事之,而太白使脱靴殿上,固已气盖天下矣。使之得志,必不肯附权幸以取容,其肯从君于昏乎!
夏侯湛赞东方生云:“开济明豁,包含宏大。陵轹卿相,嘲哂豪杰。笼罩靡前,跆籍贵势。出不休显,贱不忧戚。戏万乘若僚友,视俦列如草芥。雄节迈伦,高气盖世。可谓拔乎其萃,游方之外者也。”吾于太白亦云。
太白之从永王璘,当由迫胁;不然,璘之狂肆寝陋,虽庸人知其必败也。太白识郭子仪之为人杰,而不能知璘之无成,此理之必不然者也。吾不可以不辩。
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
眉山苏轼撰
这篇碑阴记文字不长,不足四百字,内容却极为丰富,涉及到李白的出处行藏、为人行事、人生大节、才华气势诸方面,值得深入探究。李白的文学成就与社会声誉,是盛唐以降为世人所公认。他以布衣之身为开元之治的李隆基(玄宗)所礼遇,固然有吴筠及贺知章等人的称赏进誉有关,但其超迈群伦的文学成就是其所本,自身价值与人格魅力是毋庸置疑的。台湾诗人余光中就曾夸誉其“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所以,苏轼开篇即云:“李太白,狂士也”。这是基于对李白豪放浪漫的气质与诗文创作中前无古人,后乏来者的文学成就的肯定。唐人殷璠在《河岳英灵集》中说:“(李白)性嗜酒,志不拘检,常林栖十数载。故其为文章,率皆纵逸。至如《蜀道难》等篇,可谓奇之又奇。然自骚人以还,鲜有此体调也。”李白志不拘检,展衍开来,必然蔑视权贵,不拘礼仪,放纵恣肆,给人以“狂士”的印象。李白的崇拜者可以开列出一大堆来。与他兄弟相称,狂歌纵酒的杜甫,在《寄李十二白二十韵》开篇即云:“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当年才华纵逸的四明狂客贺知章,在阅读李白的诗篇之后,为之动容,认为像李白这样的人中凤凰,乃“谪仙人”也。
李白在《对酒忆贺监二首》序云:“太子宾客贺公,于长安紫极宫一见余,呼余为‘谪仙人’,因解金龟,换酒为乐……”足见苏轼称李白为“狂士”,是有充分根据的。所谓“狂士”“狂客”,乃行为举止异于常人的豪逸之辈,又才华盖世,摆去约束的超人,也就是杜甫所言“文采承殊渥,流传必绝伦”,是其“才高必不展,道屈善无邻”的必然外化,“文章憎命达”的延伸,“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的反拨。其是有充分的合理性与存在价值的。尤其在封建社会,这更具有抵抗流俗,蔑视礼法的积极意义。
苏轼对太白“失节于永王(李)璘”是持否定态度的,认为李白入幕永王的行为是“失节”。而毕文简公则不这样看。他肯定李白从军参加李璘的队伍是要辅佐李璘平叛,以中兴唐室。这是关系到如何评价李白晚节的大事,不可不辨。《新唐书·玄宗本纪》载,天宝十五载(公元756年),为了组织力量平定安禄山、史思明的叛乱,“七月甲子,次普安郡。宪部侍郎房琯为文部尚书,同中书侍郎平章事。丁卯,皇太子为天下兵马元帅,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节度使。御史中丞裴冕,陇西郡司刘秩副之。江陵大都督永王璘为山南东路、黔中江南西路节度使,盛王琦为广陵郡都督、江南东路淮南道节度使,丰王珙为武威郡都督、河西陇右安西北庭节度使……”
这即表明,永王璘组织力量,经营长江流域,抗击叛军是皇帝的“制置”,合理合法,师出正当。李白入幕永王璘也是出于平定安史乱军的光明正大之举,怎能以从逆论之?谓予不信,尚有《资治通鉴》唐纪三十四肃宗至德元载(公元756年)所记为证:“丁卯,上皇制:‘以太子李亨充天下兵马元帅,领朔方、平卢节度使,南取长安、洛阳。以御史中丞裴冕兼左庶子,陇西郡司马刘秩试守右庶子;永王璘充山南东道、岭南、黔中、江南西道节度使,以少府监窦绍为之傅……’”以下内容与《新唐书》所载略同,不具录。
值得注意的是,唐玄宗在逃往成都的途中下达“制置”是天宝十五载七月十五日,而由于受通讯条件所限和道路阻隔,早在七月十二日太子李亨已即位于灵武,是堂而皇之的帝王,将唐玄宗闲置于太上皇了。这就是《通鉴》注所云:“甲子,太子即位于灵武,丁卯,上皇下此制,盖道里相去辽远,蜀中未之知也。”这样,先前名正言顺的玄宗“制置”便失去合理性和存在价值;永王的行为与经营江左,聚集兵力财富的军事谋划也便失去了合法性,被视为图谋不轨之举。
《新唐书·李璘列传》载:“永王璘,少失母,肃宗自养视之。”也就是说,李璘年少失母,是肃宗李亨把他抚养成人的。但是,由于兄弟之间的权力之争,最后永王璘被杀。李白当年入永王璘幕是实现其平定安史之乱的爱国之举,不料却落入李亨兄弟之间权力争夺的漩涡,被判长流夜郎之罪。若以理性而客观的眼光来审视,超越正统观念,李亨违背父命,抢班称帝于前,李璘的叛逆于后。作为幕僚的李白真有些冤枉!因此,“失节于永王璘”情有可原。李亨称帝,玄宗的“制置”即被废止,其间是非曲折是应当辨析清楚的。而毕文简公以王佐期许李白,应当说其见解是超脱于李亨兄弟之间争斗的客观判断。李白《永王东巡歌》组诗也道出了李璘依“制置”而出兵的合法性:“永王正月东出征,天子遥分龙虎旗。楼船一举风波静,江汉翻为雁鹜池。”“三川北虏乱如麻,四海南奔似永嘉。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诸侯不救河南地,更喜贤王远道来。”“南风一扫胡尘静,西入长安到日边。”组诗莫不展示李璘出师行为的光明正大。
李白这组诗共十一首,表明了李白从永王璘的心曲和动机,是靖难勤王,拥戴朝纲。以王佐谢安自许的李白,期望静胡沙平戎虏,最终要“西入长安到日边”后班师还朝,以失节论之,不亦谬乎?李亨与李璘之间争斗的详情,作为幕僚的李白未必详悉。这是应辨析清楚的。
碑阴记中所云“士固有大言而无实,虚名不适于用者,然不可以此料天下士”,是极具眼光的。所谓大言而无实,就李白而言,当谓其诗文作品中的夸张与浪漫,虽然未必适于用,却是文学艺术必不可少的手法及技巧。对此,作为文学家的苏轼极表赞同。不能以是否适于用来量裁其价值。唐代诗人李远曾因“青山不厌千杯酒,白日惟销一局棋”这一诗句,差点误了前途,张固《幽闲鼓吹》云:
宣宗朝,令狐绹荐(李)远为杭州刺史。宣宗曰:“我闻远有诗云‘青山不厌千杯酒,白日惟销一局棋’,岂可以临郡哉?”对曰:“诗人之言,不足有实也。”仍荐远廉察可任,乃俞之!果有政声。
文学语言,岂可坐实。苏轼深谙此道,强调的是“士以气为主”,指出李白的为人行事迥异于流俗。权倾朝野的宦竖高力士,公卿大夫对之毕恭毕敬,而豪放纵逸的李白却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苏轼设身处地为之着想,像李白这样具有充分自信的人,其主体意识异常强烈,岂可阿附权幸,又何能“从君于昏”?《酉阳杂俎》记载:“李白名播海内,玄宗于便殿召见。神气高朗,轩轩然若霞举。上(皇帝)不觉忘万乘之尊,因命纳屦。白遂展足与高力士曰:‘去靴!’力士失势,遂为脱之。”
李白不以布衣而自卑,而以充实的自我而自负,以其浩然之气势与轩昂的气质展现于玄宗之前,竟令玄宗忘却万乘的身份。黑格尔说中国人生下来就是给皇帝拉车的;但在李白,却显出独立的人格与精神气质。苏轼有感于此,将夏侯湛的赞语移录来称赏李白,对后者予以充分认同与肯定。
夏侯湛(243—291)是三国魏国文人。《文心雕龙》云:“赞者,明也,助也”,是赞美、赞助之意,是补充或概括前文的言词。夏侯湛称赞和概括的东方生(即东方朔),是西汉时的名人。《史记·滑稽列传》谓其为“狂人”,称其“好古传书,爱经术,亦多所博观外家之语”。汉武帝即位之初,广征天下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东方朔上书自荐。旋待诏公车,后为常侍郎,又为中大夫、给事中。后被弹劾不敬,免官,复为中郎。他学识渊博而机敏诙谐,辩洽多智。他在《答客难》中抒发了其怀才不遇的愤懑之情,指出人才的重要价值:“得士者强,失士者亡”;强调:“遵天之道,顺地之理,物无不得其所。故绥之则安,动之则苦;尊之则为将,卑之则为虏;抗之则在青云之上,抑之则在深渊之下;用之则虎,不用则为鼠……”揭示出机遇对才智之士的重要意义。
东方朔侧身庙堂,出入于武帝周围,巧妙周旋,敏辩应对,体现了其“开济明豁,包含宏大,陵轹卿相,嘲哂豪杰”的气度与行止。这里,略举一二,以见其余。
久之,朔绐驺朱儒,曰:“上以若曹无益于县官,耕田力作固不及人,临众处官不能治民,从军击虏不任兵事,无益于国用,徒索衣食,今欲尽杀若曹。”朱儒大恐,啼泣。朔教曰:“上即过,叩头请罪。”
居有顷,闻上过,朱儒皆号泣顿首。上问:“何为?”对曰:“东方朔言上欲尽诛臣等。”上知朔多端,召问朔:“何恐朱儒为?”对曰:“臣朔生亦言,死亦言。朱儒长三尺余,奉一囊粟,钱二百四十。臣朔长九尺余,亦奉一囊粟,钱二百四十。朱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臣言可用,幸异其礼;不可用,罢之,无令但索长安米。”上大笑,因使待诏金马门,稍得亲近。
——《汉书·东方朔传》
如此,即改变了当初“奉禄薄,未得省见”的待遇。东方朔以其机敏巧辩获得武帝的亲近。《汉书》本传中还有一则趣事引人关注:
久之,伏日,诏赐从官肉。大官丞日晏下来,朔独拔剑割肉,谓其同官曰:“伏日当蚤归,请受赐。”即怀肉去。大官奏之。朔入,上曰:“昨赐肉,不待诏,以剑割肉而去之,何也?”朔免冠谢。上曰:“先生起,自责也!”朔再拜曰:“朔来!朔来!受赐不待诏,何无礼也!拔剑割肉,一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上笑曰:“使先生自责,乃反自誉!”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细君。
这类例证颇多。东方朔不仅以调侃的方式引发武帝会心大笑,还获得了实惠,其机敏诙谐如此。当然,他也利用其在宫廷中独特的身份,进一些有利于民生的谏言。当武帝于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微行始出,北至池阳,西至黄山(宫名,在槐里),南猎长杨,东游宜春……”之时,引起民怨(民皆呼号骂詈),东方朔为之进言:“臣闻谦逊静慤,天表之应,应之以福;骄溢靡丽,天表之应,应之以异。今陛下累郎台,恐其不高也;弋猎之处,恐其不广也。如天下不为变,则三辅之地尽可以为苑,何必周至、鄂、杜乎!奢侈越至,天为之变,上林虽小,臣以为大也……”尽管东方朔没有起到阻止武帝崇宫室、广苑囿的作用,但其为民生疾苦谏言是值得肯定的。
透过东方朔在汉廷的言论行为,不难理解苏轼对夏侯湛评价东方朔的首肯。因此,将夏侯湛赞言,移作苏轼对李白的认知与评价,即所谓“吾于太白亦云”。
苏轼对李白入幕永王璘府是持否定态度的。他在《碑阴记》中指出,“当由迫胁”。为此苏轼道出其理由是李璘之“狂肆寝陋,虽庸人知其必败也”,进而论道:“太白识郭子仪之为人杰,而不能知璘之无成,此理之必不然者也。”
关于李白与郭子仪的关系,《新唐书·李白列传》载:“初,白游并州,见郭子仪奇之。子仪尝犯法,白为救免。至是,子仪请解官以赎,有诏长流夜郎。”是谓当年李白识郭子仪为微时,当其犯法之际,李白曾救助过子仪。因此,当李白入幕永王,永王兵败被杀,当朝拟以从逆治罪时,郭子仪以其解官为之救赎,以报当初李白救己之恩。
近来,有人对李、郭二人的交往互救之事有新的见解,然而与《新唐书》说法相同的材料出现在裴敬《翰林学士李公墓碑》之中:“又尝有知鉴,客并州,识郭汾阳于行伍间,为免脱其行而奖重之。后汾阳以功成官爵,请赎翰林,上许之,因免诛,其报也。”乐史《李翰林别集序》里也有类似的记载。可见,苏轼的根据显然是有道理的,但苏轼无法预知后人的新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