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有“法”

作者: 张曙光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作为一名教师,这一条没有人不知道,并不全是大家对《义务教育法》通读敬畏,而是我们身边一些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行为产生的后果,让老师们深知“高压线”所在。聪明的人从别人身上吸取教训。不打不骂犯错的学生那是依法从教,但很多老师出于自我保护,甚至连“批评以及教育惩戒”的基本权利也都放弃了,做起了“聪明人”。

对犯错的学生置之不理,其结果往往并不能明哲保身,放之任之终将殃及池鱼——教师、学校乃至社会。但教育惩戒在“适当”二字上又很难拿捏,弄不好,“教育”的不仅是别人,而是自己。我们该如何破解这看似无解的方程呢?

“有法”,毋庸置疑,首先应当把它理解为要依《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去执教,心中没有这些,是会吃大亏的。其次,也可以理解为对犯错的学生进行教育惩戒时,要有办法。很多老师,若把“踢屁股、打手心、揪耳朵”一类体罚手段杜绝,让“蹲马步、罚扫罚跑、讽刺挖苦”这些变相体罚的措施拿掉,面对再而三犯错的学生,恐怕就束手无策了。不惩前怎能毖后,不批评教育又怎能说有担当?

对省特级教师李本聪拟写的班级宣誓词(肃立国旗下,我庄严宣誓:今天,我是学生;明天,我是共和国公民。我爱祖国,我效忠国旗。善良、诚信、谦恭、恻隐是我恪守的道德准则;学习、求知、阅读、明理是我每天必须完成的功课;孝敬父母、清扫洗涤、烧饭做菜、收拾整洁、助人自助、运动健身是我应尽的义务;感恩老师、听从教导、惜时如金、闻鸡起舞、奋发努力、天天向上,追求理想,把自己铸造成器是我一生的追求;敬畏天地、敬畏法律章程、敬畏祖宗神明、敬畏圣贤之言是我不可突破的做人底线。我以少年青春的名誉在此宣誓,天日昭昭,明鉴我心,督促我行。如果我做到了,请赐予我无上的光荣;如果我违背了,请降罪惩罚于我)感恩词(感恩天地,赐予我食物;感恩父母,带我来到这人世间;感恩家人,让我获得温暖幸福;感恩老师,教给我知识;感恩古圣先贤,让我走出愚昧;感恩同学,让我获得欢乐喜悦),我采取拿来主义,并让学生熟读成诵。不说每周,至少半个月让全体学生重温一遍,扶一扶他们的思想,接种一剂又一剂疫苗,做到预防为主。发现不良的言行,让他背一遍或抄一遍,既增强了孩子们的免疫力,也给孩子自愈的机会与时间,给自己冷静思考留下余地。尔后再晓之以理,即使以情不能动之,没有大功,至少很少会出大过。

我们班的班级训言有九条:1.人生应当自摇篮学习至坟墓(终身学习);2.即使现在,对手也在不停地翻动书页(人不学要落后);3.行动是老子,知识是儿子,创造是孙子(没有行动一切都是空谈);4.习惯可以是一个人失去羞耻的魔鬼,也可以是一个天使(成也习惯,败也习惯,好习惯,益终身);5.假如你有两块面包,请你用一块换取一朵水仙花(物质与精神并重);6.眉毛上的汗水与眉毛下的泪水,你总得选择一样(有一种苦叫做无奈的选择);7.乐园在母亲脚下(母亲在,家就在);8.清洁是信仰的一半(身心清洁,方得始终);9.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爱国是学习的初心,也是归宿)。上学期,我班小磊周末回家被他妈妈批评,激动之下他动手打了他妈妈。知道此事后,结合他是班上的“绘画师”,我让他以“乐园在母亲脚下”为主题创作一幅画。他以校园文化墙上“乌鸦反哺”作主题图,画了一个下跪的自己,表达了他的悔改之意。当把绘画作品送给他妈妈的瞬间,受益的又岂止是他。一女生,趁他人不在,把其他小朋友的笔、橡皮“拿”了好多藏在自己的书包里,私下我让她把对“清洁是信仰的一半”的理解讲给我听。说完后,我告诉她:一个人若不能做到思想清洁,长大了即使再富有,也将会半途而废……

“母牛哺乳的欲望比小牛吃奶的愿望更强烈。”若我们不多储备点退烧的良药,万一恨铁不成钢,一时心急不明智,动了手,或辱骂了对方,那真是害人害己。遇上“不讲理”的家长,被敲一万两万的竹杠事小,毁了自己的一世英名事大!一旦那颗为教育坚持的心被打碎,恐怕就很难治愈了!

当然,批评以及教育惩戒,要因人而异,不能搞“人人平等”。有的做法对男生可以,对女生恐怕就要慎用;有的对张三管用,对李四却可能药到病不除;有的是响鼓,不用重锤,此时无声胜有声更有力度,有的又必须下猛药,走险招……

这或许是教育之难!这或许又是教育这一最高、最复杂艺术的魅力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