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对策研究
作者: 后文文 吴凯[摘 要] 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意识形态产生与汇聚的前沿阵地。从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四大结构要素出发探究其内在逻辑及现实困境,进而从健全治理责任制、构建多元主体、优化平台建设、完善保障体制四个方面来构建新时代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成效。
[关 键 词] 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现实困境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3)11-0097-04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意识形态的空间场域由传统的物理空间向网络空间扩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高校是意识形态的“晴雨表”,高职院校作为高校的重要一员,同样肩负着立德树人的使命,是网络意识形态产生与汇聚的前沿阵地,更是非主流意识形态渗透的主要场所。互联网的兴起为高职院校意识形态工作开辟了新的领域和路径,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网络意识形态具有意识形态和网络的双重特性,成为高职院校网络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四要素”理论将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的基本要素概括为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介体和教育环体[1]。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贯穿于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过程,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四要素”理论为框架,将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结构要素概括为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介体和治理环体,以此来探究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内在逻辑及现实困境。
二、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现实困境
(一)治理主体:重视不足,队伍建设有短板
高职院校内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主体主要包括各级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团学组织、党政干部、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在内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然而,这一主体目前在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中尚未承担起应有的“主体”责任。
第一,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重视不足。高职院校学制短,侧重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在教育教学中常常出现“重技能培养,轻价值引领”的现象。近几年,巡视组对各省高职院校进行巡视时反馈最多的问题就是各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多数高职院校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归属于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督查,部分高校虽然设立了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工作小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常流于形式。各院(系)级党总支及相关业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也常常是“各自为政”,在协调配合、部署落实等环节常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
第二,缺乏专业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队伍。目前,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主要力量是党委宣传部和各院(系)级党总支,在实际工作中主要由各级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支部书记、辅导员等来承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工作,多数学校并未配备专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人员。作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导者的思政课教师也并未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很大一部分教师还无法真正做到“知网、懂网、用网”,对网络技术运用存在“本领恐慌”。有的教师政治立场不坚定,受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侵蚀,打着“学术自由”的口号肆意传播与主流意识形态相违背的错误思想。
(二)治理客体:边界模糊,治理内容不明确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中,网络社会中的一切行为都可作为治理客体[2]。故本文将治理的客体定义为影响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一切行为。行为的产生离不开人、平台及内容。因此,从学校内部看,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客体为校园网民群体、网络媒介平台和网络意识形态本身三部分。
第一,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主客体之间边界模糊。校园网民包含教师与学生两大群体,网络传播的“去中心化”进一步彰显了校园网民的主体性和话语权的均等化。然而,随着主体地位的提升和话语权的均等化,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主客体的边界日益模糊。教师与学生这两大群体既是治理的承受者,又是治理的执行者,治理主体单一化的格局被打破,“受治理者”转变为新的“治理者”。
第二,网络意识形态平台建设不足。网络“微平台”现已成为高职学生最主要的交流互动载体,但是各校对于知乎、B站、小红书、快手等学生喜爱的平台存在重视不足的现象,对学生个人的网络空间或是参与的各类网络圈群,目前也缺失管理。且大部分学校的官方媒体平台主要依靠学生群体运营,网络平台的应用功能明显开发不足,内容资源吸引力不够,宣传影响力有限。
第三,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内容不明确。从本质上说,网络意识形态是思想观念层面上价值信念的无形体现。要明确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内容,首先需要给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划定一个界限,“意识形态边界是区分和界定不同意识形态的重要标志,其边界明晰是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必要前提”[3]。当前从各高职院校发布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来看,大多数高校对治理范围和治理内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只是按平台建设、职责分工等模块进行了较为笼统的说明,在实操层面缺乏实际的指导意义。
(三)治理介体: 方式单一,治理机制不完善
治理介体是作用于主客体之间的中介因素,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介体是由治理方法、治理机制等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低效的治理方式和体制机制的缺失会严重掣肘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进程。
第一,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方式单一。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高等教育也迈入了大数据时代。大规模在线教育平台如慕课(MOOC)、微课等网络学习平台和聚集大量高职学生的各类社交新媒体平台不断涌现。但是,当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大数据技术的治理力量,忽视网络数据平台建设,缺乏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方面的数据分析。部分学校仍秉持着传统单一的治理理念,以“管、堵、截”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主要手段。
第二,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机制不够完善。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校在此文件指导下制定符合本校发展定位和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虽然各高职院校都出台了相关文件,但大多数学校并未明确提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相关要求,在处理涉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具体事件时缺乏针对性依据。
(四)治理环体:渗透加剧,未形成治理合力
治理环体是对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产生影响的一切外部因素的总和。从宏观上来看,治理环体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从微观上来看,治理环体包含学校、家庭、社区环境等。
第一,内外部风险交织。当前,“国际外源性风险与国内内生性风险相互交织、叠加互动,使高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着严峻的风险考验”[4]。从外部环境来看,西方敌对势力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加紧推进“西化”图谋,不断升级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渗透与打压,且渗透方式更趋多样化、隐蔽化;从内部环境来看,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旧突出,不同社会群体及利益集团纷纷借助网络表达诉求、输出诸多负面情绪和言论。高职学生在复杂多元的网络环境中极易受到舆论裹挟或被“带节奏”,忽视理性判断和正确站位,成为错误思潮的传播工具。
第二,尚未形成治理合力。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亦是如此。当前,高职学生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度低。大多数学生觉得意识形态很“虚”,认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问题应该是国家和学校的事,与自己无关。宣传、统战、网信、公安、新闻媒体、文联、社科联、基层社区和社会团体等部门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方面和高职院校的联动较少。在高职学生家校联动教育中,有关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方面的内容几乎没有涉及。相反,部分学生受个人家庭环境的影响,滋生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
三、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系统化建议
(一)健全治理责任制,加强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队伍建设
第一,高职院校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高职院校意识形态安全治理是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多元主体协同开展的综合治理过程。因此,要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全面提升党在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领导力、组织力、引领力。一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度,细化各级主体责任清单,打造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共同参与的职责分明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格局;二要定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和研判。完善党委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意识形态的工作机制,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安排专题学习,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集中协调解决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要不断明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考核内容及考核程序。结合学校与上级部门的检查调研结果,审慎评估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状况,完善有关网络意识形态的考核督导、失职惩戒机制,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综合治理考核指标体系。如山东职业学院制定了《山东职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30余项意识形态制度文件,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考核。
第二,高职院校要不断壮大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队伍。首先,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院(系)级党组织的中坚作用,选优配强宣传、党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同时强化网宣、网管队伍建设,提升其应对校园突发敏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其次,抓好师生党支部建设,把教师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鼓励学生党员积极参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壮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队伍。再次,积极打造校园网络新媒体团队。网络意识形态具有虚拟性与现实性的双重特性,以“虚拟主体”身份出现的校园“网络大V”、论坛版主、表白墙“网红”等校园网络活跃分子都可培养成为校园网络“意见领袖”,共同参与校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最后,配备网络安全及舆情管理队伍,动态掌握校园网络舆情信息。高职院校可通过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舆情领导小组,负责网络技术开发与舆情管理。如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安全监测工作办法》,由校园网运行值班人员、校园网络管理员与二级网站管理员共同负责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设立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舆情应对处置领导机构。
(二)构建多元主体,发挥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合力
治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在治理语境下,更加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和主观能动性,尊重个人权利和诉求的表达。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去中心化”模糊了治理主客体之间的边界,教师与学生深度参与网络生活,他们在网络虚拟空间也成为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主体。同时,高职院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与参与,协同多元主体形成治理合力势在必行。
第一,提升教师的政治素养,加快落实网络“课程思政”建设。高职院校要不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双修,完善全体专兼职教师的政治理论培训,培育新时代“大先生”,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高职教师要以正确的思想认识来保证坚定的政治立场,区分学术和政治问题,把准专业教育的政治性方向,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让网络“课程思政”和网络“思政课程”同向同行,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高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