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局合作”的机制创新和人才培养研究

作者: 多丽娜

[摘           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公安民警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技术人才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各地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签订“校局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校局合作”模式应运而生,是培养创新型、适用性人才的主流模式,使现今公安基层需求的人才与公安院校培养的人才能够有效匹配。这标志着学校与机关在专业人才培养、理论课题研究、队伍素能提升、科技应用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共建。然而大多数辅导员工作与“校局合作”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相脱节。简单阐述了公安院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分析了当前“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下辅导员工作存在的不足,探索基于辅导员工作职能的“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新机制,期望有助于提升公安院校培养水平,促进内蒙古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关    键   词]  “校局合作”;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辅导员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3)34-0169-04

长期以来,辅导员在实施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承担着关键角色,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公安院校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尤其对于实行警务化管理的警察院校来说,一切从政治建警、从严治校方针出发,培养“四个铁般”高素质专业化公安人才是第一要务,也是公安院校教育和管理的特色之一。辅导员作为开展学生警务化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在具体组织、实施中对学生思想品德和纪律作风的养成,对学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公安院校辅导员必须与时俱进,着力破解当前制约警务化管理工作效能提升的瓶颈性问题,以创新管理模式、增强学风建设、转变育人理念、提高自身能力等方面为切入点,积极探索警务化管理的优化路径。

“校局合作”是现代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方式,校局双方坚持守正创新,基于共同目标建立合作共建框架,通过公安实训实习的方式,培养符合新时期的专业型、实战型公安人才。在这种模式下,公安机关为我院学生提供了派出所、警犬基地等实训场所,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战化技能。学校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与专业理论等内容的教育。封闭式管理的公安院校日常生活中,几乎所有课外时间的管理都是由辅导员负责的。这就要求辅导员要清晰、全面地理解“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要在日常各项管理工作中牢牢把握“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清晰的工作计划,全面支持和推进“校局合作”模式的深化落实。[2]

一、公安院校辅导员的主要职责

公安院校辅导员是学生日常警务化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和倡导者,相比其他普通高校,他们要具备更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公安院校辅导员熟悉警务化管理过程和学生的成长规律,注重对学生的政治品格培养、日常行为养成和专业素质教育,他们在生活中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为学生的从警之路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警务化管理中发挥着主体要素作用。因此,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的效能最终要依靠辅导员的出色工作来得以实现。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公安院校学生有着预备警官的身份,思想政治教育是学生工作的生命线,必须牢牢守住这个主阵地,做学生政治思想的引领者,切实将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学生培养发展的核心要素,努力让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通过警务化管理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学生的忠诚意识、警察意识与职业意识,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实践活动为契机,逐步实现专业化、现代化警务人才的全方位培养目标。

(二)班级建设

班级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态度、成绩水平、心理健康及个人发展。更重要的是,决定了整个班级的氛围和学风。可以从建设班级文化入手,明确班级的核心理念和共同价值观,并通过各种活动进行贯彻落实,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辅导员还要以班级为单位加强党团建设,开展学生干部的遴选与培养工作,这有利于“四有”青年的培养。同时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全方位考察学生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学风建设

辅导员应该学习并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加强与授课教师之间的联系,给学生提供专业性的学习指导,制订学生的警察职业规划。懂得采用适当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将学风建设与考核激励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积极配合“校局合作”模式下的人才培养,促进与公安机关的学术交流和各项实训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学生日常警务化管理

公安院校通过实施警务化管理向学生灌输忠诚、担当、服务、为民的理想信念,通过严格的一日生活制度使学生具备成为一名合格人民警察的基本素养。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始终把落实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抓住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这个根本,紧扣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这个关键,以明确规章制度规范学生一日生活和行为举止,加强学习训练正规化、日常生活条令化、行为举止规范化、内务卫生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警务化管理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过程中的保障作用。[3]实践证明,通过实施警务化管理,公安院校为公安机关输送了大量的专业人才。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公安院校学生是高校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封闭式管理导致学生课外活动较少,在校时间长、训练强度大,心理更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心理状态是否健康,这直接关系到学校能否培养出合格的高素质公安人才。因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是新时期教育对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理情况,做到充分了解,对于大学生经常出现的普遍性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对于异常的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求助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培育学生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二、“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下辅导员工作的不足

“校局合作”适应了现代社会发展,将公安机关实际需求与公安院校学生培养相融合,形成了点对点的培养模式,是向基层公安队伍输送优质人才的绿色通道,拓宽了公安院校人才培养途径,创新了人才培养模式。作为辅导员在这个过程中起着学术指导、生活指导、职业规划等重要作用,是公安机关与院校、学生与教师、公安机关与学生的沟通桥梁和工作纽带。但通过调研来看,部分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地完成自身基本职责,在培养人才的定位中并未起到该有的作用,导致“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各项工作完成度不够,影响了公安预备警官人才培养的质量。

(一)管理能力不适应“校局合作”模式

目前大多公安院校的辅导员更注重学生体能训练和纪律作风的整顿,缺乏对学生学术水平的整体规划和综合培养,忽视学生的时代性特点和个性化特征,对学生的专业素质及理论教育重视不够,导致学生出现“不用学、不愿学”,只需要通过考试即可等言论。同时,由于公安院校培养的对象具有特殊性,辅导员在日常教育中重点养成学生的纪律意识,第一要求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警务化管理也更倾向于以严格的规章制度为主的传统管理模式。长期以来,公安院校辅导员的管理模式基本停留在说教层面上,管理方式不适用新时代的大学生,过于呆板、滞后。辅导员为了取得更有效的管理效果,把学生当作单纯的被管理对象,将警务化管理理解为“要求”和“命令”,使学生缺乏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一味地被动接受“灌输”,容易造成逆反心理。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学生所接受的信息越来越广泛,学生性格特征更加鲜明,传统的单向管理模式严重忽视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辅导员缺乏深度的教育辅导与沟通,会给学生的自然天性和性格培养带来巨大的压制和束缚,管理远远达不到预期效果。在警务化管理工作实践中,学生作为被管理者的同时又是学习的主体,辅导员要努力做到将思想政治教育及大学生心理健康内容融入管理之中,懂得教育规律,牢固树立对学生的服务意识,实现管理工作模式的创新。

(二)管理与教学相脱节,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动性不高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明确提出辅导员的职责包括开展学风建设,并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在公安院校教育过程中,辅导员不仅要通过警务化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纪律作风,更要以此为抓手推动良好的学风建设,从而促使学生取得更好的学习成果。但在当前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实际工作中,教学与管理相互脱节,甚至出现互相干扰的现象,如学生学习时间碎片化、专业知识学习得不到有效支撑、学业成绩在警务化考评机制中体现不够、体能培训与学习产生冲突等。与此同时,在公安联考的导向作用下,很多学生进入警校后就明确了顺利毕业和通过公安联考的努力方向,对专业课的投入严重不足,甚至很多专业课教师反映,学生上课期间学习公安联考的内容,只会在期末以突击复习方式应付考试。这种现象让授课教师也很无奈,学习氛围不浓厚。

(三)管理理念不适应新变化,忽视学生个性化发展

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作为21世纪出生的大学生,显个性、够独立、求务实、更开放是他们的时代特点,这也给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工作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院校辅导员实施警务化管理主要通过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内务条令等方面体现,着重于学生是否违规违纪,并通过日常检查落实。这种管理忽视了“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学生只需要遵守行为规范和辅导员的相关要求,呈现出思维方式简单、直接,守规矩但缺乏上进心,对外界有较强的依赖感等特点,难以培养适应时代变迁的新型公安人才。公安院校辅导员管理理念相对滞后,导致学生自我管理能力逐步弱化,自身特长得不到有效展示,与其他普通高校学生相比,自主性差、创新能力不足的缺点暴露无遗。

(四)缺乏与公安机关的深入沟通

“校局合作”模式已经趋于成熟,但部分辅导员处于被动沟通和简单传达的状态,仍然没有与公安机关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导致面对突发性问题时无法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同时一些辅导员对“校局合作”模式缺乏足够的了解,对人才培养方案不熟悉,对于顶岗实习期的学生管理工作也产生懈怠,导致部分学生实践能力得不到有效的提升。

(五)对辅导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升

公安院校是培养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公安预备人才的摇篮,是培养合格的公安预备警官的前沿阵地。公安院校学生的核心价值观、职业素养和行为规范都是从日复一日的警务化管理中获得的。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下,辅导员必须坚持公平合理的管理原则,通过建立规范的生活、学习、训练秩序,突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全力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然而,在现实工作中,辅导员对于学生管理的系统性规划和实施体系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使辅导员难以集中大块的时间和主要精力将学生工作当成一项“事业”来做,导致工作的成效无法进行评估及考核,不利于辅导员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作为公安院校只有进一步强化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用政策及规章制度为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保驾护航,辅导员才能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实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目标。

三、基于辅导员工作的“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