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练、战”一体化下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教学改革探析

作者: 徐以磊

[摘           要]  “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是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公安类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方向。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是交通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学内容中包含大量实战内容,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可以充分发挥该教学模式的优势,提升课程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

[关    键   词]  “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30-0052-03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是我院交通管理专业(专科)的核心课程,2019年学院对交通管理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关于本课程的教学改革就是依托之前教学中形成的一些有效的教学模式并借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契机,对课程标准、内容、实训模式等重新进行梳理与整合,从而提升教学效果,培养高素质实战应用型警务人才,满足一线实战单位对高质量毕业生的需求。

一、教学理念的贯彻

(一)以学生为中心

笔者于2018年起承担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教学任务,在从事教师这一职业之前,曾在基层交警大队工作9年,接受教学任务后,所考虑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开展教学活动。

通过请教系部其他教师并结合自己的思考,在本课程准备阶段,确定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路,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只是引导者、辅导者,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才能获得良好的教学成效。本课程在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运用以及考核模式上,都从以学生为中心的思路出发,并根据学生的反馈特别是参加交通警察工作的学生反馈为考量,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模式等进行调整,以期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工作能力、法治思维等多方位的培养。[1]

(二)融入课程思政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2]人民警察院校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将成为人民警察,是贯彻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作为专业课教师,我们不但要授业更要育人。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安交警在工作中面临重重诱惑,若不能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将会对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严重隐患,同时,自身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在校期间,就要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训词精神深入他们的思想,变成他们工作的价值遵循。

1.开展忠诚教育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公安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筑牢忠诚警魂,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3]本课程在课程内容的构建中融入忠诚教育,选取适宜的案例,用先进人物的事迹与崇高精神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职业的热情,用丧失理想信念、贪腐堕落的反面人物警示学生,在学习和今后工作中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纪国法、筑牢忠诚警魂。

2.坚持为民服务的价值追求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立警之本,也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截至2021年12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81亿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部门是公安各业务部门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的部门之一。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交通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校时就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践行,通过扎实的工作使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

3.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理念,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工作处在公安交管工作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面对面,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作为未来的人民警察,警校生在校期间就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取向,恪守执法公正的基本职业操守,切实把公正执法刻入心中,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严明纪律属性

公安队伍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一支纪律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既是优良传统,又是刚性要求。我们的学生在步入警校之后,就接受了警务化的管理,可以说“严”字贯穿了警校生的大学生活。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是对人民警察的要求,也是对警校生的绝对要求。当学生将纪律铭刻骨髓,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那么在步入人民警察队伍后,过硬的纪律作风将成为他们转变为优秀人民警察的坚实根基。

(三)培养综合能力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公安交通管理的各项工作都存在内在联系,因此,在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教学改革中,要充分考虑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与其他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的关系,在知识体系的建构中,合理融入相关知识点,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从学生培养的角度出发,一门课程是否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效,学生的能力提升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在本课程的教学实施中,需要培养学生的自学、信息搜集、团队协作、沟通、思考等多种能力,从而养成良好的综合能力。

二、优化教学内容

(一)更新教学内容

我院培养的是面向基层一线实战单位的实战应用型警务人才,通过基层调研、毕业生反馈、教研室集体研讨等方式,在修订培养方案时,我们将教学内容进行调整,主干内容确定为机动车查验、机动车登记、机动车检验、机动车牌证识别、驾驶人考试、驾驶人管理等,并与车辆管理所的业务相衔接。立足培养方案,本课程逐步完善了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因此我们一贯与时俱进,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近几年,公安部不断推出“放管服”新举措,2018年6月,公安部推出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2019年4月,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2020年11月,公安部推出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2021年6月,公安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2021年12月,公安部推出9项便民利企新措施。这些便民措施很多都涉及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因为教材的滞后性,这些新举措并未在教材中体现。

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62号)、《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63号)三个部门规章,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制度,调整、优化交通违法积分制度,并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4]。这些新规将直接影响到本课程的授课内容,作为授课教师,需要时刻关注涉及车辆与驾驶人管理的新政策及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变化,将最新的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使学生在本课程中可以学到最新的知识,最大限度地适应岗位工作的需求。

(二)实训内容的设计

本课程在设计实训内容时,根据车辆管理所的业务模块,进行对应的项目设计,通过课堂模拟及课堂外真实工作环境模拟,使学生对所学知识有更深刻的理解认识,更好地了解车辆管理所的相关业务。特别是课堂外真实工作环境模拟,可以带给学生更好的体验,代入感更强。

目前,本课程的实训项目已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并在前三轮课程实训的基础上对项目实训方案进行了优化,现开设了机动车类型识别、机动车查验、机动车登记、机动车及驾驶人牌证识别等实训项目,基本满足了学生的实训要求。

当然,因为车辆与驾驶人管理的绝大多数工作是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完成,作为公安院校,我们未获得系统的使用权限,也没有相对稳定实用的模拟操作系统,因此,一部分实训内容在校内无法开设,这就导致我们所开设的实训项目相对单一,限制了我们实训工作的开展,是我们实践教学环节上的一大缺憾。

(三)充分利用实习

我院每届交通管理专业的学生都会被统一安排到公安交通管理一线单位实习,通过实习,学生可以将所学、所练的知识与公安交通管理一线工作相结合,在实践中融会贯通课堂知识。笔者会在本课程的最后一堂课对学生实习作出有针对性的安排,讲清实习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使学生珍视三年警校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次实习,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知识并将实训中所练就的技能运用到实践工作中。

在“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下,实习提供了检验学生真实“战斗力”的机会。作为专业教师,笔者会随时到学生实习单位走访查看,了解实习单位对学生工作状态的反馈,从而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反向推导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分门别类,在后续的课堂教学和实训练习中进行优化和完善。

(四)向实战靠拢

“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其教、学、练都是为了能战,因此在课程标准建设之初,本课程就将“战”纳入考量,在理论部分、实训部分贯彻教、学、练为战的思想。

通过了解学生实习的情况、对毕业后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学生进行回访等方式,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训项目、实训设施、实训评价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理论知识及实训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改进,不断优化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使课程整体内容更加贴近实际工作,满足一线实战工作的需求,完成培养高素质实战应用型警务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改革考核方式

如何有效地评价学生学习的成果,一直是教学工作的难点,单纯通过日常考评及期末考试,并不能真正地了解学生学得如何。而且现在公安院校的教学工作面临的一大挑战是在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公安联考)的机制下,学生更关注的是毕业前能否通过公安联考进入警察队伍,学生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公安联考的准备上,而忽视了专业课程的学习。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培养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学生入学的成绩在逐年提高,但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能力养成却是一大难题。如何达成专业课程的培养目标,这是专业授课教师面临的新挑战。笔者认为作为专业课教师,必须用好课程考核这根指挥棒,激发学生学习的能动性,改变学生不重视专业课程学习的现状。

在“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下,笔者积极探索了新的考核评价体系,着重把握了实训内容、过程考核、期末试题三个关键点。本次培养方案改革后,增加了过程性考核,将过程性考核以日常过程考核和实训过程考核两种方式呈现。日常过程考核主要评价学生的课前预习、课堂表现、课后复习等方面;实训过程考核则主要评价学生在进行各实训项目时的自主学习能力、团队协作情况、实操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