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水中游地区仰韶时期的文化交流
作者: 韩子超 马诗琪
汉水中游地区,主要指豫西南和鄂西北地区,处于豫、鄂、陕交界处,行政区域上包括河南南阳市大部、湖北十堰、襄樊和丹江口等地的大部分地区,是一处被周围山脉包围起来所形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盆地。但由于各山脉在这里并没有严密地对接起来,所以该地区又可通过山隘或河流与周边地区相联系,自古以来与关中地区、豫中地区及江汉平原等地有较多的交流,造就其文化因素的多元性和复杂性特征。
汉水中游地区仰韶文化分期
汉水中游地区发现的仰韶文化遗址数量众多,出土了丰富的仰韶时代遗存,比较重要的有淅川下王岗、淅川沟湾、淅川下寨、邓州八里岗、郧县青龙泉与大寺以及朱家台等,出土文化遗存非常丰富。因此有许多学者都对其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如《鄂西北、豫西南仰韶文化的性质与分期》《鄂西北仰韶文化及同时期文化分析》《略论汉水中游地区的仰韶文化》《豫西南地区新石器文化的发展序列及其与邻近地区的关系》《汉水中游新石器文化编年序列及其与邻近地区的互动关系》《河洛与海岱地区考古学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沟湾遗址仰韶文化研究》等,这些文章均对汉水中游的仰韶文化遗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期,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各期的叫法也不一致,但总体来看,每一期的文化内涵是较为一致的,其中《沟湾遗址仰韶文化研究》一文将该遗址的仰韶文化遗存分为了四期六段,其中第二三期均可分为早晚两段,并认为沟湾遗址仰韶文化的发展序列基本代表了整个汉水中游地区仰韶文化的发展序列,对这种分期方式,我们持认可态度,并认为其他典型遗址的分期也可与沟湾遗址分期相对应。
文化因素
通过上表所展现的沟湾与其他遗址的分期对应关系,可以看出仰韶文化在该地区不仅有完整的文化序列,且各期均有多个代表性遗址。以往研究工作就分期而言虽基本达成统一,但对其文化面貌的复杂性解析较少,未将本地固有的文化因素和外来的文化因素区分开来,亦未能清晰梳理不同时期各外来文化因素在本地的情况。汉水中游地区位于南北方文化的交界处,与周边地区考古学文化有密切的联系,通过文化因素分析法对该地区及周边地区的文化遗存进行重新梳理研究,对整个汉水中游地区的仰韶文化面貌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对比发现,该地区的仰韶文化遗存可能由不同的文化因素所构成。
汉水中游地区出土数量较多的器型如罐形鼎、深腹罐、筒腹罐、小口高领瓮、夹砂类盆、泥质盆、敞口钵、敛口钵、覆盘形器盖等器型在该地区出土器物总数中占有非常大的比例,此类器物的出现时间可以追溯到该地区仰韶一期,二三期大量出现,但到了仰韶四期这些器物所占比重开始变小。以上现象说明上述器物很早就成为该地区主要的生活用器。另外还有一些器物如敞口甑、折腰器座、覆杯型器盖等,虽然在生活中使用比例小,但出现年代很早。以上这些出现年代很早的器物应是本地区自身的文化因素,我们将其称为A群。
另外,该地区还出土有釜形鼎、折腹罐、泥质盆、小口尖底瓶、覆钵形器盖、曲腹杯、带流盆、覆碗形花边钮捉手器盖、平底瓶、釜等,这些器物有着相同的特点:出土数量大都很少,在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很小;出现年代大多比较晚,最早不过仰韶文化三期晚段。这两个特点说明以上器物可能来自其他地区或是本地与外地文化交流而形成的新器型。其中各式小口尖底瓶、釜以及平底瓶是明显来自关中和豫西地区的器物,我们将其分为B群;小口釜形鼎、折腹罐以及泥质盆则可能是来自豫中地区的因素,我们可以将其分为C群;曲腹杯等与江汉地区油子岭文化、长江中游大溪文化的同类器类同,我们将其分为D群;此外,还有一些器物如带流盆、覆碗形器盖、假圈足碗等器物可能是汉水中游地区在与周边地区交流过程中吸收了其部分因素所形成的新器型,我们暂将此类器物归为E群。
总体上看,A群数量最多,种类最为丰富,在遗址中分布也最广,是汉水中游地区仰韶文化的核心文化因素。B、C群器物在整个遗存中也占一定比例,应是该地区仰韶文化与周边地区仰韶文化密切联系的结果。D群数量较少,但代表了长江中游油子岭文化的典型特征,应是受其影响的产物。E群也较为少见,应是该地区仰韶文化吸收周邻诸文化因素后产生的新器形。汉水中游地区与周边地区的文化因素交流,不仅仅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互相的影响,这种影响在其陶质陶色、纹饰等方面也有所体现。
与周边地区的关系
汉水中游地区与关中地区在裴李岗时期便已经有了交流,在仰韶时期二者的交流更加密切。在仰韶文化二期阶段,该地区出土的深腹鼎、双耳壶、杯型口小口尖底瓶等器物在关中地区都比较常见,并且数量很多,这种器物应是由关中地区所传过来的。到了仰韶三期阶段,这种交流在器物上的表现依然比较明显,此阶段比较流行在陶盆口沿饰黑彩纹饰或黑彩带纹的风格,与泉护遗址出土遗物风格较为接近。仰韶四期阶段,二者的交流变少,彩陶与小口尖底瓶基本消失,但从半坡遗址与下寨遗址均出现带流器的特点来看二者依旧有所联系。
汉水中游地区所见属于豫西晋南地区的器型主要有夹砂红陶陶釜、平底瓶、双唇口尖底瓶等。这些器物在庙底沟遗址也有较多发现,其形制较为接近,由此可见,这种器物应该是从豫西晋南地区传过来的。此外,豫西晋南地区对汉水中游地区仰韶文化彩陶方面的影响则非常明显,汉水中游地区的彩陶,主要发现于二期和三期阶段,器型大部分为彩陶盆和彩陶钵,彩陶以黑彩为主,纹饰多位于腹部,以直边三角纹、弧边三角纹和几何纹为主,还见有少量的回旋勾连纹等。这些彩陶多见于仰韶文化东庄类型和庙底沟类型。
在仰韶一二期阶段,两地区的联系并不太多,比较确定的是该地区出土的高领罐形鼎在大河村前二期和前一期遗存发现数量较多,由此推断这种形制的鼎可能是从豫中传入。到了三期阶段,二者的交流增强,豫中地区所流行的釜形鼎、折腹罐以及浅弧腹盆开始出现在汉水中游地区,其中釜形鼎与浅弧腹盆在豫中地区仰韶文化二期就已经出现,直至三期才出现在汉水中游地区。此外,下寨遗址在其仰韶中期晚段还发现一件白衣彩陶泥质器座的残片,这种彩陶饰白衣的风格证明该器物可能来自豫中地区。在四期阶段,豫中地区与下寨遗址的交流变少,二者的陶质陶色以及主要生活用具都有很大不同,但另一方面,王湾遗址的带流罐与下寨遗址的带流盆略有相似,这一特点和关中地区在仰韶晚期同下寨遗址的关系很相似。
江汉平原北部与汉水中游地区相接壤,这个阶段该地区的文化面貌经历了从大溪文化到油子岭文化的改变。汉水中游地区与这两个文化都有所交流,但交流深度却有明显的差别。
汉水中游地区仰韶二期出土的曲腹杯,其陶质陶色以及器型与大溪文化晚期枝江关庙山遗址出土器物形制相近,应是受大溪文化影响的产物。与此同时,在关庙山遗址还发现有个别双唇小口瓶残片以及带有白衣黑彩花瓣纹的陶器,在城头山遗址和螺蛳山遗址也发现有彩陶器物,这几种器物明显带有关中和豫西乃至豫中地区的仰韶文化因素,这些文化因素应该也是通过汉水中游地区传到南方的。
到了仰韶四期阶段受南方油子岭文化影响较大,陶质陶色发生了很大变化,夹砂黑陶的比例大大上升,油子岭文化代表性的筒腹罐、小口高领瓮、花边钮捉手器盖等,在汉水中游地区均有发现,且数量较大。另外,曹家楼遗址还发现了仰韶文化的红顶钵,但数量比较少。二者在此阶段的交流非常密切,相互影响较多。
因所处地理位置的原因,汉水中游地区与南北文化交流都比较频繁。在汉水中游地区仰韶文化一二期阶段,与关中、豫西地区交流最多,其器物不仅有很多来自关中地区的因素,属于下寨遗址本身乃至该地区的一些固有的文化因素,也与关中地区较为相像,这一阶段与豫中地区的交流反而不多,仅个别器物来自豫中,与南方大溪文化的早期基本不见有交流的迹象。仰韶文化三期阶段,在保持和关中地区联系的同时,加强了和豫中地区的联系,这一期出现的很多器物都带有豫中地区的色彩;另外,该地区仰韶文化三期阶段,出现了个别来自南方大溪文化的因素。到了仰韶文化四期时,江汉平原地区油子岭文化崛起,并且其分布范围进入汉水中游地区,这一阶段下寨遗址和关中、豫西及豫中的联系都变得比较弱,更多的是与南方的油子岭文化有非常密切的联系,甚至导致其自身文化面貌都发生了许多改变。另外,关于汉水中游地区的假圈足碗、带流器以及带花边钮装饰的碗或器盖等器物的来源问题,结合几个地区的发现情况和出土器物的形制来看,我们认为带流器最早可能为关中地区的带流罐,然后向东传入豫中地区,再向南传入汉水中游地区,与本地的原有的器物因素融合,产生了新的器型——带流盆,这种带流盆在后来的屈家岭文化中也被广泛使用,而带花边钮装饰的碗或器盖同样是在关中地区最先出现,向南传入汉水中游地区,并成为该地区仰韶文化晚期的典型器物之一。
位于豫西南与鄂西北交界处的汉水中游地区是史前人类居住的重要区域,深入探讨汉水中游与周边地区在仰韶时期的交流互动情况,有利于进一步了解该区域的文化性质及其与周邻地区考古学文化的关系,这对于探讨黄河流域仰韶文化和长江中游诸文化在该区域的势力分布情况有很大帮助,对揭示汉水中游地区史前社会的复杂化进程和该地区在古代文明起源中所处的地位具有重要价值。
(作者单位:河南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