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1+3”,治理高额彩礼
作者: 崔传刚中央一号文件于近日正式发布,备受社会关注的农村高额彩礼现象被“划重点”。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的举措,这标志着对该难题的治理逻辑,已经从末端整治进一步转向系统性疏解。
彩礼习俗古已有之,但在历史上更像是一种象征性礼仪,只是在最近几十年才逐渐演变为一种包含房产、汽车和现金等在内的复合型经济负担和社会顽疾。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彩礼金额也随之水涨船高。同时,部分地区农村男女比例失衡,适婚男性数量相对较多,女方占据了一定优势地位,使得彩礼成为一种筛选“优质”男方的手段。
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在一些地区,彩礼被视为男方家庭对女方的重视程度以及女方家庭颜面的象征,在一些地区甚至演变成一种“明码标价”的交易。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和商品资本逻辑的结合,进一步导致家庭关系和婚姻性质的异化。一些家庭将彩礼视为“女儿对养育成本的补偿”,把嫁女当成一次“收割”。农村养老机制不够充分的现实强化了这种补偿逻辑。
它的破坏力是多方面的,首先便是对农村家庭经济的沉重打击,可能导致一些家庭因婚致贫、因婚返贫。越来越多年轻人对婚姻不再抱有美好的期待和向往,而将其视为一种负担,导致越来越多的晚婚不婚现象,婚后的生育年龄不断推迟,生育率下降……
进行综合治理,意味着我们要推进法治刚性约束、社会柔性引导和市场治理创新的三轨并行。其中,市场治理创新意味着需要通过一些创新性的手段和方法,推动治理升级。例如,成立民间组织协商彩礼标准并监督执行,对低彩礼家庭提高信用贷款额度等激励措施,都是一些来自民间的自发性治理创新。这种创新多多益善。
说一千道一万,最关键的还是要不断提高农村的经济水平,增加农民的收入,减少农村和城市的差距,因为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产生的问题,最终都必须且只能依靠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来解决。
编辑 田亮 / 美编 徐雪梅 / 编审 张建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