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封建论》及其他
作者: 韩毓海毛泽东曾说“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柳宗元《封建论》这篇文章,距今已经一千两百多年,但它所提出的统一与分裂、郡县与封建、选贤举能还是世袭世禄等一系列问题,都是中国历代改革的要害。
我采用的是讲稿的形式,这种方式虽不甚“规范”,但这是一种讨论问题的好办法。理论研究只能从问题出发,照亮历史等社会科学研究的只能是当下的问题,问题是时代的口号,是时代表达自己最鲜明的呼声,总的来说,历史、哲学等社会科学研究,就是一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包括哲学在内的一切社会科学的经典文献,都是为了解决当时、当地的突出问题而发生的,《封建论》当然也是如此。
帝国与民族国家
我们从中晚唐的永贞革新说起,第一个问题叫“唐宋之变”,这是日本京都学派提出的重要课题,它的核心观点是:唐宋之变,是从“帝国”变为民族国家——唐是帝国,宋是单一民族汉族的国家。京都学派认为:宋是第一个近代化的民族国家,也是世界史上民族国家的开端,近八百年之后,西方才有了民族国家,而民族国家,是走向现代化的唯一政治形式。
为什么民族国家是走向现代化的唯一形式?这一结论就基于西方发展的历史经验。
西方现代化的进程,被理解为一个反对“封建主义”“封建制度”的过程,按照巴贝夫的说法,这一进程表现为:在征服中成长起来的封建主义及其好战精神,逐渐被“工业主义”的和平、劳动所战胜。在这样一个新社会里,“不带有统治权的全体人的劳动”将成为新社会的主体,将成为与封建制相对立的新社会的本质。而这一历史进程,在法国大革命中得到集中表现和实现。巴贝夫本人就是在法国大革命中涌现出来的最勇敢的烈士,也是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早启蒙者之一。
巴贝夫一生的奋斗,极为生动地展现了黑格尔哲学的全部革命精神,要理解黑格尔,就要知道巴贝夫。因为黑格尔哲学的全部革命性,就建立在“劳动”与“斗争”二者的基础上,这是围绕着劳动与斗争建立起来的哲学,自由的含义与主体性,其实就是劳动与斗争。因此,马克思对黑格尔最高度的肯定是——“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劳动的结果”。
现代性起源于如下论断——权力的来源不是武力与暴力,不是地位和血缘承继,权力的唯一来源就是劳动,这是黑格尔的总结,但不是他的发明。大家知道,“劳动价值论”是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的观点,随后,斯密在《国富论》中极大地发展了劳动价值论,指出国家的唯一目的就是解放劳动、保护劳动和劳动产权,同时指出国家的基础是经济,即国民的财富。值得注意的是,在斯密那里,构成经济的三个要素是资本、劳动与土地,即在他那里,土地占有并不是财富的唯一来源,财富的主要来源毋宁是指资本积累和劳动技术的提高,而斯密所谓和平的方式,众所周知就是指以商业和贸易取代战争。
与此同时,欧洲的反封建进程,也被视为“自由的法兰克人”反抗罗马帝国专制暴力的斗争过程,这个过程后来被简称为“民族国家”反对“帝国”的过程。
法国启蒙运动认为:罗马帝国建立在武力征服的基础上,其主体是骑士贵族采邑制度,这个制度后来被韦伯称为典型的西方式封建,以便与“中国的封建”(即士大夫—官僚—地主)相区别,当然,作为一种中世纪的制度,即马克思所谓“日耳曼所有制形式”,也与他所谓希腊—罗马的“古代所有制形式”相区别。而狄德罗认为,欧洲“民族”就起源于罗马军事贵族,发展为中世纪的骑士—教士制度:“贵族和教士长期垄断以全民族的名义发言的权利,或自称是民族的唯一代表。”人民,即民族中众多的劳动者,却不能为自己申辩。“……封建政体无非是毫无力量的君主与备受贵族压迫和鄙视的人民,这些武装的贵族既反对君主也反对人民。”
狄德罗这段话,代表了一种非常典型的西方启蒙主义叙述,上述名言不但把“民族”与“人民”区分开来(认为民族就是贵族),而且还指出欧洲存在两个“民族”——一个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征服的民族,这就是罗马人;另一个则是以自由和劳动为基础的民族,这就是法兰克人,而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就是罗马帝国残余势力与新兴的、自由的法兰克人之间的斗争。
最关键的是,在这段话里,狄德罗第一次把“劳动”与“人民”结合起来,创造了“劳动人民”这个术语。从此之后,劳动人民首先是指与封建贵族、土地贵族对立的资产阶级“第三等级”,随后,在社会主义运动中,这个词又与工人阶级相结合,正是这个术语,后来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的主体。马克思本人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第一次用劳动人民“大无畏的革命首创精神”这个说法,来解释黑格尔的自由,并瓦解黑格尔的官方哲学里抽象的历史主体性。
马克思反对劳动与“和平”的结合,他主张劳动与斗争的结合。因此对于巴贝夫所谓“从征服中成长起来的封建主义及其好战精神,逐渐被工业主义的和平劳动战胜”这套理想,马克思的观点是比较暧昧的:一方面,马克思继承了启蒙主义的西方传统,在《共产党宣言》中,他把现代化进程描述为城市战胜农村、商业民族战胜农业民族、西方战胜东方——这样一个不可避免的历史进程;而另一方面,马克思又绝不认为这个进程是和平的,正是在这一点上,他不但与康德的“永久和平论”不同,与巴贝夫的“和平劳动”取代暴力征服论不同,当然,他也与斯密的自由贸易代替战争论不同。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市民社会的生产方式绝对不是和平的,而且,与土地征服(“封土之律”的封建不过是一种形式)“土地战争”不同的是,资本主义掀起的是资本战争、技术战争和贸易战争,资本—技术—贸易,这就是斯密所谓的国家力量的根本来源,且这种“国家力量”是一种不受限制的力量,是无限扩张、无限积累的力量,它意味着人类战争形式的全面升级,资产阶级成为主体,而绝不意味着“和平劳动”,以及“不带有统治权的全体人的劳动”成为新社会的主体。
如果说,民族国家的基础,就是资本—技术—贸易的不受限制的扩张,这就意味着:民族国家是一种无限扩张的新的暴力形式。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开辟了另外一个历史反思传统,即反过来站在帝国的立场上,去反思民族国家。这样一来,马克思不但把世界史放在欧洲的立场上去检讨,他反过来也把欧洲资产阶级的历史,放在世界史的立场上去检讨。于是,在关于鸦片战争的一系列文章中,他惊人地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与无限扩张的资本—技术—贸易这种暴力形式相对比,帝国倒是一种有限的暴力形式——尽管一旦遇到了民族国家这种新的暴力形式,帝国就像木乃伊那样解体了。例如,他指出,大清帝国为了道义而战,而英国要的却是贱买贵卖的特权——这是历史的讽刺。他还多次说过,罗马帝国远比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要“高尚”,因为帝国的原则是培养好的公民,而现代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培养的只是唯利是图的商人,等等。
当站在世界史、人类史的立场上去看欧洲的时候,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提出了“共同体”的概念,正是从共同体的视野看,马克思认为帝国是“有限的暴力”,而民族国家是无限的暴力。
于是,这就引出了两个非常困难的大问题,即:什么是“帝国”?什么是“民族国家”?
在这方面,伊本·赫勒敦的观点最有启发性。他的出发点是对暴力的操纵与控制。赫勒敦这个人大家不熟悉,他1332年生于突尼斯,大家也许知道,中世纪基督教的哲学家奥古斯丁也生于突尼斯,赫勒敦是中世纪和伊斯兰世界最伟大的历史学家,比奥古斯丁伟大多了,他生在帝国的时代,他的成就就是研究帝国。
他的基本观点是:国家的根本矛盾,是暴力化与去暴力化之间的矛盾,因为完全垄断暴力与完全取消暴力这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国家的能力就在有效地控制暴力,有效控制暴力的办法,就是有效地运用定居文明周围的游牧部落,在利用他们的同时,又能够用一种制度控制他们——所谓“以夷制夷” “以华制夷”,这就是帝国的制度设计。
最简单地说,所谓“帝国”,是多民族、多文化、多语言、多宗教的,是多元的,也可以进一步说是“多元一体”的;而民族国家,则是单一民族、单一文化、单一语言、单一宗教的——那么,新的问题又来了,“帝国”与民族国家,这两种形式哪种优越?
这就是当前理论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最无解的问题了。
一方面,西方人、日本的京都学派等现代化论者都说民族国家好,因为民族国家是通向现代化的唯一正确形式,但是,另一方面,今天的后现代论者、文明论者,则说帝国好,帝国包容、多元、开放,主张文明交流互鉴、求同存异——这多好。
我在《五百年来谁著史》《龙兴》中的看法与这些说法都不一样,我的出发点是唯物论,也就是说,是一种从经济出发的看法,更具体说,就是从税收出发的看法。
首先,帝国与民族国家,都是国家,什么是国家?列宁最简洁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国家是暴力工具。而我的补充也很简单——国家是通过垄断暴力来征税的工具。这意味着国家是财富积累的手段,它必须依靠暴力,但却不是简单地、直接地、一味地使用暴力。
但是,国家从产生起,它就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国家是暴力,但另一方面,国家的目标却是通过解除大多数人的暴力,让他们缴械投降,老老实实地纳税。它的手段与目的是冲突的,况且解除大多数人的武装,这绝不是件容易的事。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第一件大事就是没收天下武器铸造铜人,但还是没有挡住陈胜、吴广揭竿而起,这说明,仅靠暴力还不行。
自秦以来,中国的国家治理就面临着一个基本的分工问题,那就是——不能让农民又种地又交税又当兵,无论是寓农于兵,还是寓兵于农,都是没有效率的,军队战斗力的提升是一个问题,更关键的是农民不可能承受如此大的三重负担,所以,这还要另外打主意,而这个主意就在周边的游牧部落。
部落不是国家,部落的人不会种地,不交税,所以,一穷二白,又穷又自由,穷得只剩下自由了。为了逃避赋税和种地,他们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四处流窜,另一个是抱团抢劫。因为他们四处流窜,魏源就把游牧部落称为“行国”。因为他们穷、抱团而自由,所以宫崎市定才说他们“朴素”,因此专门写了《东洋的朴素主义民族与文明主义社会》。也正因为他们具有穷、流窜、抱团、抢劫这四个自由的特点,赫勒敦才把这种自由,称为“阿萨比亚”(asabiya),简称帝国的自由。
当我们考虑到定居与游牧,即居国与行国这两种生产方式的时候,就触及帝国的经济基础,帝国的和平,是指保持大部分农耕者的定居与游牧部落的“自由”之间的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但和平内在于帝国,而且“自由”也内在于帝国。
从汉代起,就有软硬两手,外儒内法,这就是治理,所谓治理,软硬两手,其实就是打拉结合,拉就是收买:一方面——对内收买,就是给内部的那些不安定因素即有本事的人个官做,汉代选官,除面子工程“举孝廉”外,主要选两种人,一种是善治河者,另一种是知兵法者;另一方面——对外也是打拉结合,这其实就是对匈奴的政策,先打一仗,打服了再把他们拉进来,匈奴归附,国家给他们发工资,让他们戍边打仗。
什么是帝国呢?一方面,大多数人被解除武装,定居农耕,老老实实交税;另一方面,国家再拿一部分税收,给周边游牧的不安定的“自由”因素发工资,让他们保卫边疆,这就是帝国的自由与和平,多民族、农耕与游牧结合的帝国就是这样形成的。
讲唯物论,当然还要讲辩证法,辩证法是什么?是从矛盾出发。那什么是帝国的矛盾呢?这个矛盾是帝国内部的“自由”不能大,游牧部落不能文明化——周边游牧部落的一旦养肥了,而且娶了汉族公主,变得有文化了,一旦国家给钱少,他们就造反,是汉帝国所面临的矛盾的爆发——把丫鬟嫁给保安的代价。
历史在辩证中发展,就是在克服自身内在的矛盾里发展。怎么克服这种帝国的矛盾呢?我们看唐帝国。唐是帝国的升级版,隋唐是在哪里崛起的?是在山西与河西走廊一带崛起的。这两个地方有什么特点?那就是商业经济比较发达,军事力量比较强,胡汉融合比较好,把农业、商业和军事统一起来,把胡人、汉人融合起来,“又战斗来又生产”,这就是府兵制度的基础。简而言之,唐代的武力,是由其经济实力垫底的,经济发达地区的人,特别能打仗,软硬两手都行,这就是唐代的山西人、陕西人和甘肃人。府兵就是从这里出来的。中华文明是从北方兴起的,在隋唐之前,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就在北方。北方的哪里呢?以山西为中心,以陕西、河北为两翼,中原河南是腹部。北方是凭险而战,凭险而守。
进一步走向盛唐,这不仅是靠凭险而战,不仅是凭把握中国统一的战略要害,走向盛唐的关键还有大运河,大运河开拓了市场,增加了税收,所以,就把北方的少数民族都养肥了,他们都老老实实地当兵戍边,这是唐帝国的高峰,和平与自由的统一。
唐帝国有钱有枪,走向盛唐,帝国万事大吉,但新问题又来了:当时世界上不止一个帝国,唐代的麻烦在于,它遇到了其他帝国的竞争,这个帝国就是阿拉伯帝国。阿拉伯帝国比唐帝国穷,但它有伊斯兰教,对唐帝国的军事支柱——突厥人产生了强大吸引力,就是因为这种文化的吸引力,大唐的主力军——突厥人的队伍叛变了。这说明,文化自信确实是根本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