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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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之诉(连载22)

对一桩延续二十年知识产权案例的剖析

书名:《二十年之诉》

(揭示中国知识产权发展进程中的国际较

量与复杂矛盾)

作者:杨黎光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6

ISBN:9787521218527

定价:79.00

第六章

第六节放大镜下的中国

2001年11月,中国“入世”。

为“入世”计,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国2000年再次修改《专利法》,2001年修改了《商标法》及《著作权法》,并承诺打击网络盗版。新修订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分别于2001年了月1日、12月1日和10月27日起实施。

从1997年到2002年,虽然美国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是间歇性地表达不满,但也不乏积极的声音。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这几年中,一直没有将中国升格为最高级别的“重点国家”或次之的“重点观察国家”,开始通过鼓励而不是施压来促使中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对于中国“入世”,国际知识产权联盟视之为确保中国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好途径,该联盟各成员协会联合其他一些协会曾于2000年2月发出公开信,强烈支持对华永久正常贸易法案,敦促国会通过该法案。

2000年5月24日、9月20日,美国众参两院分别通过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国关系的议案,这个俗称为“最惠国待遇”的美国制华手段,足足困扰了中国十年之久。

从2002年到2004年,美国国会监督中国履行世贸组织协议的一些委员会如“国会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国会——行政部门委员会”等对中国遵守世贸组织情况举行了多次听证会。美方认为,从立法角度看,中国已经基本达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执法方面。

在中国“入世”的头两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年度“特别301条款”报告,虽然提到中国存在的问题,但基本上较为笼统,篇幅也短到不到两页。

中美知识产权问题一时平静下来了。然而,这种平静状况并未持续多久。从2004年开始,美国商界对中国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又开始流露出不满。

在美国商界的推动下,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2005年的特别301报告中国部分”中声称,2004年查获的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假冒商品价值达1.34亿美元,比1993年上升了47%,占到美国海关当年查获的知识产权侵权商品数量的67%;每年美国在华因盗版一项所遭受的损失在25亿至38亿美元之间;美国汽车行业由于冒牌配件而造成的损失每年达120亿美元。因此决定将中国升格为“重点观察国家”,同时保持中国“301条款监察国家”的地位。这是自1996年以来的第一次。

同年的“中国履行世贸组织义务报告”则称,美国政府准备采取一切必要、适当的措施,确保中国制定并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

与1995年至1996年两国的知识产权争端类似,此次的焦点仍然是中国知识产权执法问题,如透明度不够、执法不严、刑法保护的力度不够、行政处罚的额度太低,不足以威慑盗版者,以及市场准入等问题。新出现的问题又有网络盗版问题,美国人认为它已经迅速成为美国在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威胁。2004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三个年头,加入世贸组织文件中的许多过渡期已经结束,美国也结束了“等等看”的心理,开始全面评估中国履行世贸组织承诺的情况。

美国政商界认定,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的到2005年之前,显著降低仿冒和盗版的水平没有能够兑现,三年来中国的假冒、盗版现象反而越来越严重,在侵犯知识产权方面,中国仍然是“头号公敌”。

国际知识产权联盟这几年的年度报告认为,中国各行业的所谓“盗版率”仍然保持在90%。

中国美国商会2004年《美国企业在中国》的年度报告中也认为,三年来,中国在履行世贸组织承诺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相比其他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成为唯一的例外。该商会对其成员的一项调查显示,90%的公司认为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无效的,超过3/4的成员认为它们受到知识产权侵犯的危害。

这样,入世三年来,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成为美方对中国履行入世承诺中最不满意的一个问题。

2004年下半年以来,美国对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指责开始升温,美国商务部高层此后的历次访华均提及知识产权问题。美国34个行业协会在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交的关于中国“侵犯”知识产权的报告中,多数均称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没有明显进展。

美国商会负责亚洲事务的副主席薄迈伦表示,到2004年,美商对于敦促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前这只是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美国商人的问题,但现在,主要大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们都在抱怨。“我们一直视自己为中国人的朋友,但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2005年2月,美国商会以中国未能很好履行其2004年所作的打击盗版的承诺为由,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递交请求,建议美国政府立即启动世贸组织的磋商机制,以停止“严重的盗版和伪造”对美国商界造成的损害。

这是美国商会第一次采取此类行动。美国电影协会、美国唱片工业协会等响应美国商会的行动,也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出了同样的请求。

对于美国在华商界来说,2004年中国政府对两起知识产权事件的态度造成了他们的恐慌,进一步促成了美国商会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对中国的施压。

一件是本书前文重点记录的“伟哥专利案”。

另一件是同年9月,美国老牌汽车公司“通用”,认为中国奇瑞汽车公司生产的QQ车型,对其斯巴克车型外观设计构成了侵权,而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则认为依照法律和美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认定奇瑞公司侵权,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和调解机制解决纠纷。

美国商会在2005年2月递交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请求中,特别提到了这两个事件,认为中国应该重视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中的此类“影响较大的案例”。

2004年以来,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狼烟突起,离不开美国两大院外游说团体孜孜不倦地推波助澜。

一个是前文多处提及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

“国际知识产权联盟”是美国版权业的代表组织。它由了个行业协会组成,每个协会分别代表着美国经济的一个重要部分。“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共代表着1500多家公司,其中许多是声名显赫的大公司。所属各协会和公司经济实力强大,它们的支持构成了“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作为一个利益集团的影响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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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9年开始,“国际知识产权联盟”每年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出“特别301建议报告”,评估有关各国保护美国知识产权的情况,推荐政策建议。“国际知识产权联盟”报告的专业性,使其成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了解海外知识产权立法、执行情况,以及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官方“特别301报告”的重要基础。“国际知识产权联盟”还经常在国会各委员会作证,提供信息,促使国会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在涉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世贸组织或者是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的执行情况等有关的美国贸易法修改方面,‘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对国会的工作是最有效的”,议员们甚至主动询问是否需要他们在国会提出什么法案来支持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中,“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从9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是力压中国保护美国在华知识产权的首要利益集团。中国入世后,“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将关注重点转向世贸组织框架下的美国在华知识产权保护。

早在2002年,“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在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交的“特别301条款”建议报告中,就首次提出了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措施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41条、第50条和第61条,认为中国主要依靠版权局等部门采取行政执法措施,不足以威慑进一步的盗版,而刑事处罚的“门槛”过高,很少被引用,使得刑事打击形同虚设,实际上使得降低盗版率根本不可能。

2004年,“国际知识产权联盟”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中国修改《刑法》以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建议,以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61条规定。

2005年初,“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建议将中国升格到“重点监察名单”并第一次提出美国政府应立即与中国进行磋商。

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谅解协议”的规定,提出磋商,意味着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即起诉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国际知识产权联盟”还提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当年对中国的知识产权状况“非常规评估”结束后,应当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请求设立世贸组织争端解决专家组进行审理。从2005年的“非常规评估报告”开始,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行动基本上遵循了“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的以上建议,并在2007年4月将中国起诉到了世贸组织。

另一个就是美国最有权势的商业组织之一:美国商会。

比起“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专业的政策建议,美国商会的作用更多体现在其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对美国政府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广泛支持上。拥有近百年历史的美国商会代表着300多万家大大小小的企业,包括几千个地方商会以及分布于91个国家的100多个海外商会。美国商会运用其强大而广泛的影响力,从各方面推动美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2004年,商会发起并领导了“反对伪造和盗版联盟”(CACP),目的在于加强公众、媒体、舆论领袖、国会议员对于伪造和盗版危害的认识,促进政府以更大的努力来解决这个问题。从2004年开始,美国商会连续三年举办大型“年度反假冒盗版峰会”,邀请美国贸易代表、商务部部长、司法部部长等政府高官到会讲话,并同来自政府和企业的各界人士就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研讨,影响很大。

2004年美国商会专门成立了“中国知识产权工作组”,协调统一对中国的态度。

商会还积极参加布什政府发起的“针对有组织盗版战略”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参与了美国政府对中国各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调查工作,评估中国地方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这样,美国商会在华活动深入到了中国的地方政府,其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影响力也得以渗透到基层。

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005年4月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后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以“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美国商会等为代表的美国产业界通过密集的国会作证、发表声明、出席相关会议,使中美知识产权问题在美国国会和行政部门之中迅速升温。

2005年末以来,美国商务部部长古铁雷斯、贸易谈判代表波特曼以及司法部部长冈萨雷斯等各内阁级官员在访华时,继续敦促中国关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多次声称要到世贸组织起诉中国。

2006年10月,美国国会众议院筹款委员会13名民主党议员,在众议院民主党领袖佩洛西的带领下,给美国总统写了一封联名信,要求布什政府针对中国“公然违反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行为”,立即提起世贸组织诉讼。

在产业界、行政部门和国会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美国从2005年就开始酝酿的利用世贸组织机制来起诉中国的威胁终于变成了现实。2007年4月9日,美国贸易代表施瓦布宣布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出版物市场准入”两个与中国有关的贸易议题,向世贸组织提起启动争端解决机制,这是2004年以来,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加剧的最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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