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龙见赵太后章》中否定副词示例

作者: 邹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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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王堆汉墓帛书《触龙见赵太后章》全文共有否定副词8个,本文吸收学界研究成果,针对这些否定副词进行分类研究,以探求否定副词间的细微差别。本文采用张玉金先生的观点,将否定副词分为表示对必要性的否定、表示对可能性或已然的否定、既表示对可能性的否定又表示对必要性的否定、表示对判断的否定四类。

1973年12月,长沙马王堆三号墓出土了20余万字的帛书和竹简,这是震惊学术界的重大发现,其中的内容涉及广泛,自战国时期到西汉初期的政治、军事、思想、文化及科学等各方面均有记载,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意义。其中有类似传世文献《战国策》的帛书,但其内容约六成在《战国策》中未见记载,后经整理将该帛书定名为《战国纵横家书》,它是研究战国中期各国之间合纵连横斗争及思想的重要史料。文章拟将《马王堆汉墓帛书(叁)》(1983年文物出版社出版)作为资料来源,研读其中否定副词的用法。其中《触龙见赵太后章》中使用了许多否定副词,对其进行研读,可以从中窥见《战国纵横家书》中否定副词的用法,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在传统的虚词领域,副词是较有研究价值的一类词。张静在1983年出版的《论现代汉语副词的范围》一书中指出:“副词,这一术语译自英语的adverb。”清末,我国学者马建忠参照西方语法,结合中国的虚字、虚词用法创作了《马氏文通》。其中提到“状字”一词,马建忠认为其相当于英语中的“adverb”。之后出现的语法著作均以“副词”称“状字”,直到现在,中文语法中一直称“副词”而非“状字”。否定副词是人们根据语义特征划分出来的副词类型,这类副词在古汉语的副词系统中出现极早,最早可追溯到甲骨文时期。副词即修饰动词、形容词的一类词。

学界对于否定副词的分类,各家看法不一。文章拟采用张玉金先生的观点。张玉金在2001年出版的《甲骨文语法学》一书中把甲骨文中的否定副词分为四类:表示对必要性的否定、表示对可能性或已然的否定、既表示对可能性的否定又表示对必要性的否定、表示对判断的否定。

表示对必要性的否定

徐中舒认为“勿”字从弓从,其旁之乃所以表示弓弦之振动。引弓而发矢则弓弦拨动,故发弓拨弦乃“勿”之本义,卜辞借其声而为否定辞。由此可见,早在甲骨文时期“勿”已包含否定意义,但是用例较少。

《战国纵横家书》中共有6个例子使用了“勿”,且都处于动词谓语前,或用于表达劝诫,或用于表示禁止。在句子前或句子中多表示期盼、愿望和建议。在《触龙见赵太后章》中“勿”处于动词谓语前,表示否定。

“祭祀则祝之曰:‘必勿使反(返)。’”

结合前后文来看,此处还表示赵太后不希望燕后返回赵国的愿望。

此外,在《战国纵横家书·苏秦谓齐王章(四)》中,“夏后坚欲为先薛公得平陵,愿王之勿听也”中的“勿”也表示否定。

“勿”的否定用法不仅可以表示禁止性否定,还可以表示一般否定。例如,“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苏洵《六国论》)中“勿”表示对“附于秦”的否定,译为“不”。

表示对可能性或已然的否定

“不”始见于甲骨文,已有否定用法。甲骨文中将“不”用作否定副词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并且用法多样。例如,“今至丁丑,其雨不?”“庚戌卜:子乎多臣燕,见?用不率。”“乙未卜,在:丙,其雨?子占曰:不其雨。”

战国时期,“不”作为否定副词的使用方法更加丰富。在《触龙见赵太后章》中,主要有五种用法:

“不”位于动词谓语中心语前,可以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否定,也可以表示动作行为还没有发生或不会发生。

“老臣贱息(舒)旗最少,不宵(肖)。”

“不”后面跟动词“肖”,翻译为“不像先辈(那样贤明)”。

“而不汲(及)今令有功于国,山陵堋(崩),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

“不”后面跟动词“及”,翻译为“不趁着”,这里表示“令(长安君)有功于国”这一动作行为还没有发生。

“不”与“能”连用时可单独作谓语,表示对主观上有能力做某事的否定,翻译为“不”。

“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

“(犹)不能持无功之尊,不劳之奉。”

“老妇不能。”

“不”在修饰助动词“得”时,表示对想要得到某物或者想要做某事的否定,可以翻译为“没有、不”。

“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见久矣。”

“不”加“欲、愿、肯”之类的情愿动词,表示对主观上做某事的否定,有“不希望、不愿意、不想要”的意义。

“老臣闻者殊不欲食,乃自强步。”

“大(太)后不肯,大臣强之。”

“殊不欲食”中“不”处于助动词“欲”前,表示“不想”,这里是对想要吃东西这个动作行为进行否定。而“大(太)后不肯”中“不”位于助动词“肯”之前,表示“不愿意、不答应”,这里是对送长安君到齐国做质子这个动作行为的否定。两个例句对动作行为的否定都带有很强的主观意愿。

“不”与形容词连用,是对于主体的状态的否定,在文中仅有一处使用。

“剀(岂)人主之子孙侯,则必不善(哉)。”

例句中“善”是“好”的意思,这里用“不”修饰,译为“难道国君的子孙就一定不好吗?”

“不”在《触龙见赵太后章》中还修饰名词,表示对事物存在的否定,译为“没有”。

“(犹)不能持无功之尊,不劳之奉。”

在《战国纵横家书》中,存在“不”与虚词连用的情况,在《触龙见赵太后章》中也有这一现象。《触龙见赵太后章》中的“不若”用于名词之前,含有比较意义。

“君过矣,不若长安君甚。”

“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之短也。故以为其爱也不若燕后。”

“不若”在楚永安所著《文言复式虚词》一书中,与“不如”同义且用法相同,都是“比不上”之意。“不”与虚词连用,大多都形成了固定用法,如“不然、不若、不如、不尔”等。

“弗”字也见于甲骨文中,本义是指弋射时所用的箭矢,后借用为否定词,用法与“不”相同。在《触龙见赵太后章》中有两处使用,用法相同,都是表示对谓语动词的否定。

“已行,非弗思也。”

“老妇弗闻。”

例句“非弗思也”中的“弗”是对谓语动词“思”的否定,意思是“不思念”,而“老妇弗闻”中的“弗”是对谓语动词“闻”的否定,译为“没有听说”。

在现存文献中,西周时期的文献中已有将“无”用作“有”的反面意义“没有”,而在甲骨文中,“亡”用作“无”义。从金文开始,“无”经常用作否定,大多数情况已经使用“无”表示“没有”这一意义。但仍有少数情况用“亡”字。“无”既可以与名词性谓语连用,也可以与“有”连用,都表示否定,译为“没有”。还有通“毋”的用法,一般位于动词前,表示对动作的禁止和否定。

在《触龙见赵太后章》中“无”用于动词性谓语前,表示对存在的行为动作或者某种现象进行否定,或者动作行为还没有发生,译为“没有、没”。

“赵王之子孙者,其继有在者乎?”……“无有。”

“无”还可以用于名词之前,修饰名词以表示对存在事物的否定,译为“没有”。

“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而挟重器多也。”

“(犹)不能持无功之尊,不劳之奉。”

既表示对可能性的否定又表示对必要性的否定

“毋”在甲骨文中既可以用来表示对可能性的否定,又可以用来表示对必要性的否定。“毋”有时还用来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劝诫和禁止,否定意义强烈。

在《触龙见赵太后章》中,“毋”通“无”,位于动词性谓语之前,表示动作还没有发生。

“食饮得毋衰乎?”

“未”本意为“古代的一种树木”或“繁茂”,借以表示“滋味”,又引申指“十二地支的第八位,与天干搭配来纪年、月、日、时”“十二生肖中的‘羊’”“五行中的‘土’”和“没有,不曾”等。

在《触龙见赵太后章》中,“未”表示动作还没有发生,以及对未来随时可能发生之事以及必然发生之事进行否定,译为“没有”。

“十五岁矣。虽少,愿及未填壑谷而托之。”

在例句中,“未”是表示对“填壑谷”这个随时可能发生的或必然性的动作的否定,“填壑谷”是指人死后将尸体丢在山沟里,无人埋葬,这里是对自己死亡的谦虚说法。

表示对判断的否定

“非”,甲骨文写作“”,像左右张开的翅膀之形,许慎、林义光认为其本义是翅膀。由于翅膀左右相互背向展开,所以“非”也有违背之义。甲骨文将“非”用作否定词,译为“无”。

在《触龙见赵太后章》中,“非”用来表示对判断的否定,译为“不是”。

“已行,非弗思也。”

例句中,有两个否定副词“非”与“弗”连用的情况,译为“并不是不……”,在表示肯定的同时带有一定的强调,即双重否定表肯定,加重肯定语气。

还与疑问副词“岂”连用,表反问意义。这里译为“难道不是”。

“剀(岂)非计长久,子孙相继为王也(哉)。”

《战国纵横家书》中“微”用作否定副词只有一例。“微”在《诗经》中也有做否定副词的用法,例如《诗经·小雅·伐木》:“既有肥牡,以速诸舅。宁适不来,微我有咎。”

“微”在《触龙见赵太后章》中位于名词前,与“独”连用,“独”在文中是表示“单独的”限制范围的副词,否定副词“微”则表示“不单、不仅仅”,语义指向主语,表示“不仅仅是赵国”。

“微独赵,诸侯有在者乎?”

文章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借用张玉金先生的观点,将《触龙见赵太后章》中的否定副词进行分类研究。从中发现,表示对必要性的否定的否定副词仅有“勿”,位于动词谓语前,表示禁止性否定。表示对可能性或已然的否定的否定副词有“不”“弗”“无”,“不”的用法最多,可修饰动词、助动词、形容词、名词,还有与虚词连用的固定用法;“弗”的用法与“不”相似,都是置于谓语动词前,表示对谓语动词的否定;“无”用于动词性谓语前,表示对存在的行为动作或者某种现象进行否定,或者表示动作行为还没有发生,或用于名词之前,修饰名词以表示对存在事物的否定。既表示对可能性的否定又表示对必要性的否定的否定副词有“毋”“未”,“毋”在文章中的用法通“无”,位于动词性谓语之前,表示动作还没有发生,“未”则表示动作还没有发生,以及对未来随时可能发生之事以及必然发生之事进行否定。表示对判断的否定的否定副词有“非”“微”,“非”既可以用来表示对判断的否定,也可以与疑问副词“岂”连用,有反问意义,译为“难道不是”;“微”则用于名词前,与“独”连用,“独”在文中是表示“单独的”限制范围的副词,否定副词“微”则表示“不单、不仅仅”,语义指向主语。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