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学生时代
作者: 许渊冲故乡南昌
“我把英文二十六个字母中的最后四个编成口诀。”
1926年8月,我五岁,正跪在方凳上写字,其实是描红,就是在印了红色大字的纸上用毛笔把红字描成黑字,忽然二堂兄来叫我,说是模范小学招生名额不满,要我同涵弟去参加考试,看看是否合格。
模范小学后来改名实验小学,简称“实小”,校址在樟树下,离石头街大约要走一刻钟。石头街是南昌西城从北到南的大路,经过东西路都司前街和南北路高桥大街,再走过小校场,就到了樟树下。
我到了实小,穿过大厅和小操场,来到在两层楼上的教室。考试只有口试,老师拿出字角问我认识不认识。我因为母亲生前教过,所以全都认得,结果编入一年级甲组;涵弟不认得字,需要从头学起,编在晚一学期的乙组。我们就这样入学了。
实验小学进门是个大厅,左边是几间一年级教室,右边是室内体育场。每天上午上课前,全校学生要在那里集合,排列次序是从一年级乙组到六年级甲组,班次低的在前,高的在后;各班站队的顺序是高个子站前面,矮个子站后面。
开会前由各班班长或值周生向值日老师报告到会人数,然后唱歌。歌词记得最早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最后一句是“世界大同”。后来改唱“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虽然直到小学毕业对歌词都不太懂,但因为天天唱,多少有了一点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观念。
1931年年底,我从实验小学毕业。
升入南昌第二中学之后,我喜欢的功课是国文,喜欢的课文有朱自清的《匆匆》,记得的句子有: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消失了的日子,却一去不复返了。用植物的美和动物的美来衬托人生的美,我觉得比平铺直叙要好得多。
又听弟弟渊深唱赵元任的《教我如何不想她》:枯树在冷风里摇,野火在暮色中烧,西天还有些儿残霞,教我如何不想她!枯树和冷风本来不美,但是显示了不怕严寒的精神;野火和暮色带来的是自由的光和热,催促暮色成为黎明;西天和残霞更是把地上的野火烧成了天上的晚霞,使西天闪烁着离情别恨。
朱自清的散文,赵元任的诗歌,使我体会到了中国古代“赋比兴”手法的妙处。
至于外语,虽然我在小学四年级就开始学英语,但学习方法非常可笑,我把英文二十六个字母中的最后四个编成口诀:“打泼了油,吓个要死,歪嘴!”这样才勉强记住了。
后来学习生词,我又在“儿子”(sons)下面注音“孙子”,在“女儿”(daughters)下面注上“刀豆子”,就是用这样动植物不分、长幼无序的方法死记硬背的,自然对学英文没有什么兴趣。
升入中学后,我和同班同学涂茀生、王树椒等都喜欢集邮,而认识英文就可以知道是哪国的邮票,这才觉得英文有点用处。
初中三年级时,我写了一篇《集邮的经过》,寄给芜湖《邮话》杂志,那是我第一次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从此才增加了学习英文的兴趣。
于是在高中二年级时,我突击背熟了三十篇英文,包括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中的演说词;考试成绩居然从中等跃居全班第二,从“人中人”变成“人上人”了,这又加强了我学英文的信心。
到了高中三年级,我在永泰河滨读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的英译本,觉得人与自然融洽无间,这是我从前读郭沫若的中译本时感觉不到的。
尝到了学外文的甜头,我的决心就下定了。加上那时浙江大学从杭州迁来江西,也带来了西子湖畔的歌声,我们就跟着大学生唱起英文的《江上彩虹》来,仿佛要用歌声组成彩虹,飞上高不可攀的象牙塔似的。
于是我们二中毕业班的同学,多半都在浙江大学参加入学考试。我还记得考英文时要写一篇作文,题目是《团结就是力量》。我用比喻开始,说一支箭容易折断,一束箭就坚不可摧;然后言归正传,说如果中国四万万同胞团结一心,全民抗战,那国家就不会被日本鲸吞蚕食了。结果英文得了85分,考取了联大外文系。
西南联大
“杨振宁考第一,才得80分;我考第二,只得79分。”
1939年1月4日,我们在昆华农校西楼二层的小教室里,等南开大学教授柳无忌来上“大一英文”。
我坐在第一排靠窗的扶手椅上,右边坐的一个同学眉清目秀,脸颊白里透红,眉宇之间流露出一股英气,眼睛里时时闪烁出锋芒。他穿的黑色学生装显得太紧,因为他的身体正在发育,他的智力又太发达,仿佛要冲破衣服的束缚;他穿的大头皮鞋显得太松,似乎预示着他的前程远大,脚下要走的路还很长。
一问姓名,才知道他叫杨振宁,刚十六岁,比我还小一岁呢。十八年后,他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是我国得奖的第一人。
老师来了。他穿一件灰色大衣,里面是一套灰色西服,再里面是一件灰色夹克,脖子上还围了一条灰色围巾,仿佛是把灰蒙蒙的北国风光带到四季如春的昆明来了。
他一进来,就问我们上什么课?我要在杨振宁面前露一手,抢先用英语回答,老师也用英语说:他是代柳无忌教授来上课的。
后来才知道他是联大外文系主任叶公超教授。早在美国求学时代,他已经出版了一本英文诗集,得到美国诗人弗罗斯特赏识。
后来他去英国剑桥大学深造,又和英国诗人艾略特时相过从,是第一个把艾略特介绍到中国来的学者。《叶公超散文集》还引用了艾略特的话说:“一个人写诗,一定要表现文化的素质;如果只是表现个人才气,结果一定很有限。”
“大一英文”都用清华编的《英文读本》,前几课多是英美作家谈中国的文章,如毛姆的《苦工》、赛珍珠的《荒凉的春天》、兰姆的《论烤猪》、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等。
叶先生讲课时说中文多,说英文少;问得多,讲得少;从不表扬,时常批评;但讲起词汇的用法来,却很精彩。记得他讲《苦工》时,碰到“补丁”一词,他讲得很生动,仿佛要用一个“补丁”来弥补没有讲过的其他词汇的损失。
他讲《生活的目的》时,先要学生朗读课文。学生才念一句,他能说出学生是哪省人;学生念得太慢,他就冷嘲热讽,叫人哭笑不得。
我在别人念时没听,只顾准备下面一段,所以我念得非常流利,满以为不会挨骂了。不料他却问我:“你读得这么快干什么?你说生活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生活的目的在上一段,我没有听,自然也答不出。他就批评我只重形式,不重内容,这对我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他不但批评学生,也批评作者,他认为林语堂不如兰姆幽默,因为“幽默不是一般的开玩笑,或是讽刺,或是诽谤,而是能看出一桩事理或一句话中本身的矛盾冲突”。他对别人要求很严,考试要求很高,分数给得很紧:一小时考五十个词汇,造五个句子,答五个问题,还要写一篇英文短文。
杨振宁考第一,才得80分;我考第二,只得79分。而杨振宁物理考100分,微积分99分,是全校成绩最好的学生。
叶公超先生只教了一个学期“大一英文”,第二学期我们这个组解散,学生分到其他各组去。杨振宁分到陈福田教授那组,我分到钱锺书教授这组。
钱锺书先生教我时才二十八岁。他戴一副黑边大眼镜,显示了博古通今的深度;手拿着线装书和洋装书,看得出学贯中西的广度。他常穿一套淡咖啡色的西装,显得风流潇洒;有时换一身藏青色的礼服,却又颇为老成持重。
他讲课时,低头看书比抬头看学生的时候多;他双手常常支撑在讲桌上,左腿直立,右腿稍弯,两脚交叉,右脚尖顶着地。
他和叶先生不同,讲课只说英语,不说汉语;只讲书,不提问;虽不表扬,也不批评;脸上时常露出微笑,学生听讲没有压力,不必提心吊胆,唯恐冷不防地挨上程咬金三斧头。
1939年3月31日,钱先生给我们上第一课。他用一口牛津英语对我们讲英国音和美国音的不同,要我们学标准的伦敦语音。
他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讲课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妙语如珠。如他解释怀疑主义时说:一切都是问号,没有句点。(Everything is aquestion mark;nothing is a full-stop.)
他用具体的标点符号来解释抽象的怀疑主义,而且问号和句点对称,everything和nothing又是相反相成,使学生既得到了内容之真,又感到了形式之美。这真是以少胜多,一举两得。
不过,钱先生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上课时常常讲很多警句。总而言之,他让人觉得他什么都知道,有些高不可攀。
一次,他给我们讲爱伦·坡的作品《一个凶手的自白》,其中有这么一句:“My mind to do sth.”某位同学问:这个句子怎么没有动词?
钱先生答:“名词后面省略了动词(be),原句本应作:My mind was to do sth.”后来我们一查原书,原来是名词前面漏了一个动词,原句是“I made my mind to do sth”。
当然,钱先生的解释也通,但毕竟不及原作来得圆融。钱先生肯定读过爱伦·坡的作品,但也做不到句句都过目不忘。
美国飞机法国船
“我登上了钱锺书在《围城》中描写过的法国邮船。”
1941年11月,美国志愿空军飞虎队来华对日作战,需要大批英文翻译,那时的教育部号召全国各大学外文系高年级的男学生服役一年,不服役的要开除学籍,服役期满的可以算大学毕业。于是联大同学纷纷响应号召,我同吴琼、万兆凤、罗宗明等三十几个同学都报了名。
1942年9月,我回联大复学,选修了袁家骅教授的“大四英文”和“翻译”、赵诏熊教授的“西洋戏剧”、莫泮芹教授的“浪漫主义诗人”和吴宓教授的“文学与人生”等课,还旁听了温德教授的“莎士比亚”和冯友兰教授的“中国哲学史”。
我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已经脱离了不自觉的“自然境界”,但又觉得“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也不能说明我的思想情况,于是巧立名目,来个“兴趣境界”吧。
我对旁听冯先生的课感兴趣。他讲到儒家的“仁”“义”时说:仁者人也,就是做人的道理;义者宜也,就是做适宜的事情。
他讲到庄子时总结说:庄子顺万物之性而达到与万物为一的天地境界。我结合“浪漫主义诗人”课,在“大四英文”课作文时写了一篇《庄子与卢梭》,又结合“文学与人生”课,写了一篇《儒教与基督教》。这是我进行中西文化比较的试笔。
1944年秋,我考入清华大学研究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抗战胜利之后,联大解散,清华、北大、南开迁回平津。那时教育部举行出国留学考试,考试合格,我也离开昆明,出国去了。
1948年6月8日,我登上了钱锺书在《围城》中描写过的法国邮船。我们在船上住了半个月,6月24日才离开上海。
海上晕船,我的法文日记写得非常简单,海景只袭用了王勃的名句“落霞与海鸥齐飞,碧波共长天一色”。
27日到香港,海水慢慢显得更深更蓝了,仿佛是蓝宝石熔化成了液体。7月1日船到西贡,要经过蜿蜒曲折的湄公河才能进港,大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
5日到新加坡,星光和灯光交织的夜景使人仿佛置身天上人间。10日到科伦坡,还没进港我就看见了世界最高的天然喷泉。我本来想去看看世界闻名的大象,但是时间不够,只好在邮局买了几张中学时代朝思暮想的大象邮票,就算是画象充饥了。
11日进入印度洋,大风大雨,浪高如山,天翻地覆。人吃不下,也睡不着,一连七天七夜,折磨得年轻人都变老了。这使我想起了柯勒律治在《古舟子咏》中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