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微家暴是“家务事”吗?
作者: 家家男子当街殴打妻子引发关注
2025年1月12日晚,在山西省晋城市,一名男子当街殴打妻子引发关注。视频画面显示,事发地位于夜晚的街头,一名男子正当众殴打一名女子,导致女子倒地且衣服破裂。此时,一名热心女子隔着窗户大声呼喊以制止暴力行为,她连续喊话“你放开她”“我报警”。倒地的女子也回话:“拍下来!”随后,施暴男子停止了殴打。
当地妇联工作人员回应称,经了解,视频中的男女确为夫妻,平时关系还不错,当晚男方喝了酒,二人在路上发生争吵,然后便出现了视频中的一幕。辖区派出所出警后,对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二人已和解。该工作人员表示,妇联对家庭暴力一直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此类事件会持续跟踪,并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就在2024年12月,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公安机关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家庭暴力加害人采取训诫、教育、警示等非强制措施,督促加害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的一种治安行政指导。旨在通过发挥公安机关治安行政指导在防治家庭暴力中的作用,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靠前干预,解决当前防治家庭暴力手段单一、被动和滞后等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加害人进行教育、警示;对受害人进行法律帮助;对加害人进行家庭暴力矫治。
婚姻本应是温暖的港湾,家暴却将其变成了痛苦的深渊。暴力就是暴力,不能因为她是谁的妻子就可以被打,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可也有人认为家暴虽然不对,但夫妻之间的事千头万绪,不是特别严重的家暴还是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么,你认为轻微家暴是“家务事”吗?
网媒互动:
是,婚姻不易,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7%
不是,对家暴应该零容忍,拒绝“和稀泥”80%
不好说,婚姻各有不同,具体事件具体分析13%
王世民
中国家庭教育专家组专家
长三角家庭教育智库专家
安徽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安徽省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
家暴无小事
家暴并不是小事。家暴是指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这些暴力行为会对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甚至代际关系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尤其在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中对伴侣和未成年人的伤害更大。研究发现,儿童早期成长中受到暴力、忽视、谩骂、遗弃等虐待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婚姻和谐建设的角度看,家暴无小事,夫妻关系的最大伤害就是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导致暴力行为的原因主要源于夫妻之间的不信任、不满意等达不到自己内在期待的伤害行为,一般来说,受暴力伤害的大都是弱势群体,多以妇女和儿童为主。家庭中如果母亲总是受到丈夫的暴力伤害,就会产生委屈、愤怒、不满、恐惧等情绪,可是在暴力行为发生时,又由于体力等原因,无法形成反抗行为来制止暴力的发生。久而久之,由于经济等原因无法摆脱暴力行为的母亲,就会产生无边无际的低自尊感,这种蔓延的低自尊感,会带来对未来生活的无力感和低价值感,“我不好”“我不配”等价值判断和无力感就会影响母亲的情绪。很显然,这对于有养育任务的母亲来说,很容易把自己未被满足的情感期待发泄到比自己更加弱小的孩子身上,低自尊和低价值感的母亲的情绪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为不利。
从未成年人的成长来看,家庭暴力更不是小事。它会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产生严重的打击。一个被低自尊的母亲抚养长大的孩子,早期由于年龄太小、体力不强等原因,亲眼看见母亲受到暴力伤害,自己却无能为力,从而产生愤怒、恐惧的情绪,并激起孩子下决心一定要变强。这种“强”,不是真正的内在的强大,而是“我只要表面凶一点厉害一点,他们就不敢欺负我”的虚弱的强。如果是个女孩,就容易误以为天下所有的夫妻关系都是伤害,都是暴力。久而久之,其长大之后就会不愿意结婚不愿意恋爱,或者和母亲一样,即使遇到这样的暴力行为,也会选择逆来顺受。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如果受到家庭暴力行为伤害的是孩子,遭受暴力的孩子很难感受到“父母是爱我的”“他们打我是为了我好”这种想法,受到暴力的孩子会觉得自己不好才会让爸爸和妈妈生气,才会让爸爸妈妈打自己的不良观念。受到暴力伤害的委屈、恐惧、羞耻等,最终都会发展成愤怒情绪的表达。这种愤怒的表达,有时向外,会伤害别人,有时向内,会攻击自己,最后很容易变成单一粗暴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不会反思,不会变通,最终就会进入死胡同。
家庭暴力无小事。需要警惕的是,大部分人可能会认为长期、严重的暴力行为才是家暴,偶发的家暴可以忽略,实际上,所有的家庭暴力都会引起不良的情绪感受。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除了大多数人认为的暴力行为之外,家暴还包括语言暴力、谩骂、忽视等,甚至最新研究成果显示,高期待也是一种隐藏的伤害,它“伤人于无形”,总是会提供被伤害人无法达到的目标,最终令其产生无望感、无力感,失去生活的勇气和对未来的期待。所以说,家庭暴力无小事,越早停止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