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可以抱你吗?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沈宏非)
地球村的飞速形成,使我们动不动就能说“拥抱世界”、“拥抱全人类”的豪言壮语。可是,事实上我们对于是否要拥抱面前的那一个人,却常常是迟疑不决,无从下手。 要抱我们或要我们抱的人与日俱增。这些热情的人士,包括男女老外以及常常与老外抱来抱去的男女同胞。这样的场面,早已不止于舞台与银幕,而是真实地在我们的周遭上演。问题是:当有一个人要抱你的时候,你可以左右闪避,抑或礼貌地对他解释说“对不起,我不会”吗? 拥抱,谁不会?即使是抱的人少,但是谁也没有被少抱,谁不是从小被抱大的?长大了以后谁又没有与情人拥抱?在官式的场合,国人与老外的拥抱,看起来也很自然得体。问题是,这些人既不是我们的父母,亦非情人,只是朋友。朋友之交的指定动作,自新文化运动以来,大家就已经习惯了西式的握手,而且这一握就是一百年。在这一百年里,我们还不断地接受了西方的诸多事物,在人际交往的目录下,交际舞,GoDutch,公开的Kiss,半公开的同居,等等,皆可拿来无碍,惟独这一门拥抱,却始终也拥抱不了。即使是西化的日本、香港及新加坡,拥抱至今也无法得到推广。 罗兰·巴特认为,在西方的观念,“个人”是双重的,一部分是社会的、不真实的外表,另一方面是“个人”的真实的内在。因此,视贯穿世俗社会的礼貌动作为人与人交换的一种尊敬的表示,不过,一旦自身的“内心”被认为是值得尊敬时,放弃对世俗外表的任何兴趣,更好地认识该人,则是合乎逻辑的……西方伦理观从逻辑上得出,没有礼貌,才是真实的。 “自身”无疑是人们想首先(以头、以唇、以身体)致以敬意的那个自身。日式鞠躬这类“规则细腻,动作如图”的礼貌方式,在西方人看来是过分敬重,甚至是侮辱性的。 很显然,相对于鞠躬和握手,以身体的大面积接触为特征的拥抱,无疑更具有“自身性”和“真我性”。尤其是60年代以来,个性得到突飞猛进的张扬,无论嬉皮士和朋克们当年的行为有何等的骇世惊俗,拥抱依然是难以割舍。当然,观念绝非一成不变,对于在观念上敞开怀抱,在行为上却顾虑重重的国人来说,拥抱之障碍所在,更多还是受制于以下这样一些实际操作上的技术问题。例如,Who?When?Where?什么人该抱,什么人不该抱,什么时机或者什么场合应抱,什么时候或者什么场合又不应抱?又如高矮,因为显而易见的是,拥抱的双方,身高不易过于悬殊,否则不仅会有碍观瞻,甚至流于滑稽。除此之外,拥抱的难点还包括:要不要贴脸,要怎样贴,眼睛是睁是闭,要不要说些什么,等等。 根据我个人的经验,上述必须在电光石火之间做出果敢决定之事,只能凭藉经验来见机行事。我们常见西人们一手夹烟,一手举杯,隔着一张餐桌竟也能顺利地实施拥抱——此种技能,除了熟能生巧之外,别无捷径。可是握手族的练习机会毕竟有限,幼年的经验更是无法复习,也无法自学成材。在这种情况之下贸然的拥抱,难免会有尴尬而唐突的场面出现。主动伸出友谊之手却惨遭对方之无礼拒绝,尚能以借势大法,如假扮去取面前的一只酒杯来掩饰过去,张开的双臂一旦得不到回应,漏洞就不那么容易搪塞了,总不能顺势改为投降或是伸个懒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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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拥抱与否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更不会引发马戛尔尼勋爵与乾隆之间的那种外交风波。其实,新一代的西人也在不断地按照Lessismore的原则修改着自己的礼节,一个虔诚的教徒,能把餐前祷告做得看起来就像是咂了咂嘴唇,也能把拥抱简约为互相碰碰肩膀。就让我们以不变应万变,抱定这样一种坚定的态度:不主动,不拒绝,人不抱我,我不抱人,人若抱我,我必抱人。尽管握手有点俗套,却永远也不会过时,触点虽小,却胜在直接,有温度,有力度,有湿度,感觉是饱满的,联想是丰富的,一沙一世界,一手一乾坤。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