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家与知本家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胡泳)

资本与知识的对立在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伪命题。人们之所以会在此问题上出现偏差,同怎样认定知识有关。

大多数人谈论知识时,所指的知识是显性知识,即那些在计算机数据库、教科书、学术期刊上可以找到的知识。这种知识一旦创立,人们很容易获得、传播和使用它们,甚至比创立者用得更好。显性知识可以创造竞争优势,最明显的例子是有关新技术的专利。因为人们一旦知道了什么事情可以怎样去做,那么,进行模仿会节省很多的时间和金钱。

英特尔公司花了10亿美元、用了1年多的时间创造了486微机,而Cyrix公司在大约18个月的时间里使用1000万美元就克隆出了同样的微机。苹果公司的激光打印机和惠普公司的喷墨打印机也出现类似情况。这些产品最先进入市场,然而,苹果公司很快就发现它正面对惠普公司的强烈竞争,而与此同时,惠普公司也发现它正受到来自佳能公司的挑战,因为佳能正巧为苹果公司和惠普公司提供激光打印设备。

日本的一些公司发明了什么从而得以统治电子消费业?其实,是安培公司和飞利浦公司分别发明了录像磁带技术和光碟技术,而索尼公司、松下公司和其他一些公司只不过是将产品重新包装、提炼并将核心技术小型化而已。

第二种知识是隐性知识,即那种属于个人思维或者know-how之类的东西。它深深地融于一个组织的经营实践过程之中,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某一特定环境下的行为方式”。隐性知识包括关系、价值、规范、标准经营过程等等,它极难细分、复制和传播,因而成为竞争优势的基本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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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资本与知识的对立,我认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论者把知识狭隘地归结为显性知识。由此出发,很容易得出一些偏激的看法。知识经济时代成功的企业必然是“知”“资”合一、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融合的企业  

根据硅谷研究者克里斯托弗·梅耶的论证,作为价值之源泉的知识,对于有效竞争来说有如下意义:

第一,大多数看得见的知识都是显性知识,但创造性经营则绝大部分是隐性知识作用的结果。

第二,显性知识增长迅速,易于传播。因此,向一个现存的地方经营单位出售显性知识或采用特许的方式授权比自创公司打入市场更有意义。这是因为地方经营单位早已拥有了那些难于获得的诸如地方经营实践、地方法律法规、地方习俗等隐性知识,如果你能再为其生产和服务提供显性知识,那么,这些地方经营单位就会成功地运用他们的隐性知识并带动你的公司迅速进入世界市场。

第三,一旦显性知识融于生产和服务,就会戏剧性地降低任一行业竞争所需的基础设施成本。由于工具和基础设施的成本连续下降,所以几乎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有效竞争者,成功的关键在于你的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结合运用如何。

第四,知识靠使用增值,原材料之类的有形物质却是使用后贬值。运用知识会创造更多的机会,而更多的机会反过来又会创造更多的知识。

知识经济时代成功的企业必然是“知”“资”合一、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融合的企业。由于我们处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犬牙交错的阶段,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知识与资本的冲突表面看非常尖锐,但它实际上是产权不明的一种外在表现,并不是说我们可以用一种非黑即白的方式把二者对立起来。

尤为重要的是,在当代中国,知识与资本都是稀缺资源,如果片面强调知识与资本的对抗,对发展知识产业实在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我们应该着力鼓吹的,是“知”“资”结合。资本家和知本家应该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一种环境,这种环境应该有利于可流动的资本、个人收入、可支配的储蓄,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贷款,有利于减轻税收负担,有利于解开产权之结、公平地满足各方面的利益要求,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一句话,有利于发挥人的才智和开拓精神。惟其如此,波涛汹涌的创新和增长的过程才会在中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