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底谁是“狼”?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高昱)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周其仁最近发表长文,参与王小强与方宏一关于中国电信产业“要不要重复建网、开放竞争”的一场大争论(参见本刊今年第12期),认为王方之争在思维模式上并无原则分歧,“只不过一个是电信本位,一个是广电本位而已”。
周其仁认为,对市场潜能估计不足,就会高估政府权威的能耐。他反问王小强视若不二法门的“国家公共基础信息网”:“究竟有何种机制可以保证基础网在政府手中的营运,可以像在竞争的企业之间一样,有不断降低成本的动力?”
周其仁认为,方宏一关于开放电信竞争的结论,不但对于电信是正确的,对于广电也是正确的,即电信对广电开放,广电对电信开放。“几乎人人都会理智地说,这是重复建设,浪费资源。但人们只看到重复建设会产生一个社会的成本,而没有看到如果不支付一个重复建设的成本,社会可能要发生另一种成本,即无人重复建设(即不进入)而导致的独家垄断所带来的社会成本。仅仅按王小强报告提供的数字,中国国际长话平均价格是美国的6倍,以1997年中国国际长话业务400亿元人民币计算,等于中国消费者仅此一项为中国电信垄断支付的成本就高达335亿元,而按照资本产出率3∶1计算,又相当于大约1000亿元的总投资。”“静态而言,凡在1000亿元之内,能够提供可与中国电信国际长话业务竞争的“重复建设”开支,都是合理的;更不说从动态来看,增加电信竞争带来的重复建设,其固定成本很容易随着电信业务的迅速扩展而被‘摊薄’”。周其仁广征博引后做出论断:从美国到西欧再到香港,开放竞争——降低收费——扩展市场的电信改革逻辑“放之四海而皆准”。
周其仁认为王、方二人“外敌虎视眈眈,大兵压境,中国电信业到了最危急关头”的描述是危言耸听,“人们好像还在100年前大清王朝岌岌可危的情况下研究国是。但在我看来,当今发达国家的超级大公司很多,可没有一个可以做到对任何一个市场的长期独占,除非它像中国电信那样有行政权力强制禁止他人进入的‘配合’;另一个担心的结果是形成数家巨型公司寡头垄断的局面,如是,中国电信的市场状况一定比现在要有所改善。这倒不是跨国公司‘心地善良’,而是因为寡头竞争的结果,首先是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为了争夺客户,就是‘两个魔鬼’也会表现得比‘一个天使’还要可爱。”他认为,其实我们中国人今天的主要尴尬,还是面对着太多由‘自己人’组成的部门、‘公司’和机构,在种种伟大名目下干的揉搓中国人的招数。‘外国狼’如果独占中国市场欺负中国消费者,固然当反。但是中国‘自己’的行政性独占,就不把我们的顾客当羊吗?为了打个电话,消费者们就要承受5000元剥夺产权的初装费,以及比美国贵5倍的长途通话费和质量低下的服务。有这样的代价垫底,中国的消费者还需要害怕天下哪一匹狼?”
周其仁的判定是这样简单:谁排挤别人独占市场、揉搓百姓,“谁就是真正的‘狼’。” 电信运营商周其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