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76)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沈志康 王飞雄 黄劲东 陈文斌 高晓峰)

读者来信(76)0

“欣赏科学”正在变成时尚。

我们正面对一个科学技术主宰着人类高速发展的时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激励着人们以更快的速度改造自然和人类自身,并越来越挑起人类征服宇宙征服人类自身的欲望。人类对科学技术的崇拜正导致禁区的一个个被突破,遗憾的是《生活周刊》也参与了这种全民性的盲目崇拜。

北京 沈志康

忍耐限度问题

河北张家口 王飞雄

我是个一辈子也没干过轰轰烈烈的大事的人,一个凡人罢了。正因为这样,每当我听到什么追查马科斯的财产啦,非洲的博卡萨有几十亿美元存在瑞士银行里啦,总是想,一个怎么能在那么穷的地方敛出那么多财产呢?我是带着看传奇小说的好奇看这些事的。

可最近,我也当真起来了。印尼的前总统苏哈托下台了,据说,他们家族的财产足有200亿美元。如果属实,他将是亚洲最有钱的家庭。不知道这个数字是危机前还是危机后,如果是危机后,那在危机前,他岂不是世界首富了?

苏哈托之所以富,是因为他的家族控制了国家命脉。矿山、银行、通讯等等。看来,生意做到垄断的份上,自然不愁不发财。古代的皇帝虽然名义上拥有一切,真正聚财靠的不也是官盐、酒之类的专卖么?不过,假如古人穷到不食盐、不喝酒的程度,皇帝的财产也就要大打折扣了。

因为我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所以我想呼吁经济学家研究一下,统治者的财产与统治区的财富总量的关系。我私下里揣度,比例过高,民怨沸腾,政权根基不稳;过低呢,当权者恐怕不会同意。苏哈托们的数据,依我之见,足以说明统治者富到什么程度老百姓无法忍受。

海南省东方市的原市委书记戚火贵的案子给了我一点启发。东方市是贫困市,而戚在1993~1998年初当市委书记期间,敛财1300万元。而该市财政收入不足6000万元。戚的敛财并未引起民变,可见老百姓还是相当能忍耐的。如果做研究,不知这组数字能否有助于寻找到一个“忍耐力指标”。

戚火贵的案子使我很不好受。过去王宝森的案子可谓很大,可它毕竟是在发达的地区。惟有戚案使我联想到非洲啦,东南亚的丛林啦。这真是件痛苦的联想,但愿我们这儿再也不出如此可供研究的实例。

礼多人不怪

南昌北京东路 黄劲东

11月3日,《人民日报》刊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郭策的一篇来信说:“中央电视台、民政部等联合举办的抗洪救灾募捐文艺演出,主持人宣布已募集资金六亿元,但到目前为止,捐赠款物仍有一半以上没有到位。”但是根据我国法律,捐赠义举属于赠予,赠予不是承诺性合同,在电视中作完慈善表演,事后又不认账的企业,最多承担道德风险,而没有法律责任。

应该说在那次抗洪救灾的事件中,中国人救死扶伤的美德得到一次极大的宏扬,净化社会风尚成了主旋律。

聪明的企业家成了这次道德活动的一个获利者,投机者明白,在现有的法律体制当中,真正是“礼多人不怪”。

相比之下,其他人就不那么聪明了;灾区人民没有得到期望中的实惠,办电视的和看电视的人也都沉浸在当时的道德义举当中,也都为自己的道德净化而感动着。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真像一只风筝,让聪明的打免费广告的企业家玩转在手心里。大家当时都以为那是一件完美无缺的好事呢。

国家的……

深圳蛇口 陈文斌

手机欠费成为电信公司最头痛的一个问题。现在的手机收费制度给投机者以漏洞可钻,凭一个身份证即能开户。且不说他的身份证的真假,持一个真的身份证的人欠费不交,电信公司也忙不过来,因为所欠款额太大,人员太多。而对一个用户的资产信用状况,电信公司是无从知晓的,现在唯一能用的办法就只能是预付电话费了。但这种方法对于按时交费的用户来说是不是又不公平了呢?谁来付给他们利息?

还有就是由于收费制度和恶意欠费人的投机行为造成电信公司欠收话费的问题,一说出来怎么就变成了“损害国家利益”这种上纲上线的问题了。电信公司向国家交税是天经地义,欠话费者向电信公司补交也是天经地义。况且电信公司交税越多只能说明它的收入也越多,电信公司催费的工作只能算是一个企业行为,尽管它是国有企业。

如果说国有企业的行为是“国家行为”而有特别意义的话,这种说法是不是有点不太符合国家关于各种体制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的精神。

问题是为什么电信公司依托垄断地位对顾客的要求可以置之不理,中国的电信业一直赚取着惊人的垄断利润这种事情没有人用“国家利益”来说。如果真的按照一种说法“人民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为什么人民要求利益的时候,这个电信公司就从“国家利益”转而变成了一种企业行为了呢?

想为你们支个招儿

北京 高晓峰

看了前一期一位先生的文章,引起了我的很大兴趣。北京市的交通法规制定确实没有考虑到人性。现在北京的交通已坏到一定的程度了。无论你是骑自行车,坐公共汽车,还是你有自己的汽车每天上下班都是一件让人烦心的事。

为什么会这样?媒体所宣传的执法力度不严,骑车、开车人的素质低下是一个原因。执法力度不够赖谁?人们的素质不高,我们也只好先抓上十年八年的教育,再谈交通法规吧。那时的北京交通会是什么样,说不定改成了4小时工作制,因为上下班在路上的时间比上班时间还多。

对于那位先生说的交通法规及城市规划的缺乏人性,我有些赞同,可又有些疑惑。我们如何让交通法规更有人性呢?我想他也不一定解答得出来。

北京各种交通运输的工具,在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的所占比例各是多少,北京市统计的数字中肯定有答案。比如说:到2030年各种交通工具占北京市出行的比例是:自行车,30%;汽车,30%;公共汽车及地铁,40%。我们可以考虑在最近的5年中制定一个可行的法规。在这里我不得不提出一个有关数学的问题:加权。我们可以根据在一个时间段里的交通工具运行时所占的比例,设置一个机构,专门对交通法规进行讨论。我想这应该是一个充满了科学和民主精神的机构。

俗话说:两利相权择其重,两害相权择其轻。交通法规不可能完全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但我们至少可以让它更优化,比如说现在,至少有50%的交通行为通过自行车来完成,所以我想现在的交规应首先考虑骑车人的利益。当然在设计城市街道时,也应根据这些参数,以及将来的发展来决定。有一件事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在北京的一些路口,经常会改变行驶方式、行驶顺序。因而许多司机朋友都抱怨今天让这么走明天让那么走,其实我想那一定是交管部门在进行试验,到底哪一种方式通行得最顺利,作出总结。敢于尝试是好的,但是我们什么时候能看到一种合适的法规,改变北京的交通状况呢?

大学特困生

《大连日报》社 冯越

大学特困生现在成为很多报刊的热门话题。特别是最近,出了一部长篇报告文学《落泪成金》,搜集了300多个大学特困生的材料之后写出来的,光是看其中的情节,大概能引人落泪,比如大学生乞讨啊,卖血啊,当家教啊,扫厕所啊等等。但是看问题不能表面化。

第一,超生是产生大学特困生的重要原因。比如其中讲了一个学生金石开,报告文学里说,金石开的父亲召开家庭会议,叫大哥二哥三哥四哥都交钱支持金石开上大学,那就是说,老金家起码有5个男丁,还没提他有没有弟弟,有没有姐姐和妹妹。由4个兄长来维持一个兄弟上大学,可见都不是富裕人家。加上父亲,一家中有6个穷男,超生的确是加剧了穷困。

第二,既然特困,是否一定要上大学?生活的道路是广阔的,正面攻不上去,就从侧面攻。当一个比较有文化的农民,不比当一个特困大学生好吗?在家乡里边劳动边上个业余学习的学校,文凭不耽误,又不影响吃饭,还有更多的提拔机会。当前的教育改革,是要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劳动者,不是鼓励千军万马都过独木桥。

第三,上大学不交费?现在大学实行改革了,上学要交学费,毕业了进入市场自谋职业。大学改革要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当然要计算成本。

大学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大学的受教育权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大学收费是大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现在我们已经接受了住房改革、医疗改革,想住大房的得多交钱,想吃好药的得个人交钱,为什么就不能接受上大学也得交钱呢?资助穷困生上大学,对于个人来说,是道德水平的体现。如果把它推而广之,形成一种普通的社会道德标准,就带有了一股廉价的味道,既不现实,也不太符合在竞争中提高人的素质的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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