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是这样变成“钱”的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大树)
他仍是主宰银行的“上帝”吗?
1995年底,在西安就业服务局的一次干部大会上,两个开小差的干部正为一首刚听来的民谣望着主席台乐不可支。这首曾在古城流行甚广的民谣是这么唱的:“朝上看,上面坐着贪污犯,先判刑再审判,没有一起冤假案。”这两个乐哈哈的干部绝没有想到,这首多少有些夸张的民谣,竟在这个会上成为日后震惊古城的现实。
据查,西安市就业服务局有关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挪用、贪污、转存待业职工保险金近亿元。该局从局长到处长到业务干部共7人参与此案及相关的另外14宗案件,连同银行等其他部门人员10人,其有17人落入法网。涉及人员之多、涉及金额之大实属罕见。
在叙述整个案情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熟悉一下存款、贷款这两个与钱息息相关的金融术语,某种意义上讲,存款+贷款=银行。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取决于存款的数量,而存款一旦经银行之手变为贷款,便有新的、更多的钱产生。这是每一个商人都极其熟悉的基本常识。那银行应该是主宰这些求财若渴的商人们的上帝了,这对也不对,因为还有一个主宰银行的,更大的“上帝”,他们就是拥有大量资金的存款储户。在资金短缺的今天,这些主宰银行的上帝,就更加炙手可热。
西安市就业服务局的有关领导就是主宰银行的“上帝”。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数以亿计的西安市待业职工保险金。一切就是以他们成为“上帝”后开始的。
“救命钱”怎样被做了黑交易?
党文鹏做为该案的核心人物原任西安市就业服务局待业职工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直接掌管着亿元职工待业保险金,他是该案蛀虫中作案最疯狂,同时也是最先暴露的人物之一。
1996年初,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二处在调查市农行辛家坡信用社营业部主任张旭东挪用公款160余万元一案中发现:1993年10月,西安市就业服务局从待业职工保险金专户中转入市农行壩陵信用社100万元,为某商户贷款80万元作担保。因该商户逾期不能还贷,信用社遂从就业局的100万元担保中扣收97万元。检察人员敏锐地发现国家有明文规定,企业职工待业保险金必须开设“待业保险金专户”,存入指定的国家银行专款专用,不得利用此款进行任何担保或风险性投资。因为这笔钱是在企业一旦发生亏损、倒闭情况后,对企业职工进行生活救济的“救命钱”。而眼前的迹象表明,西安市就业局对这笔“救命钱”的管理存在严重问题。西安市检察院领导当即指示,集中力量对西安市就业服务局严肃查处。春节刚过,以“全国优秀检察官”张宏发副处长为首的市检察院侦查二处的全体人员经过周密的布置,对西安市就业服务局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突击调查。
由此,党文鹏的狐狸尾巴开始败露。
手握亿元资金的党文鹏深知自己手中权力的份量,在待业职工管理处(下简称待管处)他是唯一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可说是一手遮天说一不二。对于党文鹏来说,权就是钱。
1994年2月底,西安瑞龙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理胡某因办贷款为有关银行拉存款,找到就业服务局临时工荣某,经荣某介绍认识了本案另一个重要人物——待管处干部杜进良和党文鹏,要求解决100万元。党提出收取2%的“手续费”,胡当即将2万元“手续费”及1万元感谢费送上。党文鹏得到2.2万元,杜得4000元,荣得4000元。同年7月,胡某欲再拉100万元存款,又按比例交给党文鹏2万元“手续费”。党文鹏于是大笔一挥,先后两次指使杜进良将“职待金”转入胡某指定的银行。从此他们成了“朋友”。
1994年7月,党文鹏、杜进良与胡某商议成立瑞龙实业有限公司,党文鹏任董事长,杜为副董事长,胡为总经理,事成后以三、三、四的比例分成,并决定以此公司名义购买西安东大街255号一栋多层楼房12年的使用权。党指使杜将“职待金”440万元转入中行开发区支行,由胡出面贷款435万元用于支付购楼款。其间党、杜又假借单位名义向胡索要存款“手续费”。同年8月13日,杜将胡送来的7万元“手续费”送到党的住所。
一些企业为了得到贷款,纷纷前来朝拜党文鹏这尊“财神”。
新城供销经理部在向党文鹏上贡了3万元“好处费”后,很快得到了450万元贷款,因为党文鹏向贷款银行存入了400万元“职待金”。
西安鹏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向党文鹏上贡了3万元“好处费”后,先后得到160万元贷款,因为党向贷款银行存入了255万元“职待金”,并以此款为该公司担保。
甚至像西安金惠城市信用社这样的金融机构,为了吸纳存款,也先后3次向党支付“手续费”2.4万元(党仅将其中6600元上交职管处小金库,其余私吞),结果如愿以偿地得到285万元的存款,钱当然还是“职待金”。
由于党文鹏犯罪时间长,涉及面广,许多可疑线索还没能完全查清,但仅就侦结部分而言,数额已相当庞大:贪污公款6.74万元,收受和索取贿赂34.46万元,挪用公款14.08万元(其中不包括其违纪擅自转存用于风险投资部分)。
钱来得容易,花得自然大方。仅一件小事我们就能看出党文鹏的“出手不凡”。49岁的党文鹏与他的情妇认识不到3个月,就给其买了一辆“奥拓”牌小轿车,并赠送手机一部。多情的党处长喜新不厌旧,南下游旅的时候,居然携老妻新妾3人同行。其妻张某贪财如命,只因党的情妇送了她一条项链,便默许了这3人行的事实。张某不知道,钱最终会将她送入牢狱(张某因包庇罪被判刑)。
蛀虫们怎样在吞食人民的血汗?
党文鹏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疯狂敛财的同时,也养肥了一批身边的走卒,其中身负“职待金专户”出纳之职的待管处干部杜进良就是最为突出的一个。他除了与党合伙挪用“职待金”从中牟利外,有时还不经党同意也可以将数百万元“职待金”转存,从中牟利。对此,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杜又养肥了一批介绍贷款担保“生意”的皮条客。
1995年5月,省建行营业部东城办事处干部杨璐和3公司代办所谢辉为给西安某物业发展公司拉100万元存款,找到无业人员谢刚,表示愿出9万元“手续费”。谢刚找到就业局临时工荣伟,“手续费”说成了8万元。荣伟、杜进良经党文鹏同意后,将100万元“职待金”转出。随后,谢刚将9万元“手续费”中的8万元付给荣伟,荣自留2万元,6万元交给杜进良,杜自留2万元后,剩余4万元送给了党文鹏。
从党文鹏—杜进良—荣伟—谢刚—杨璐、谢辉这一链条式关系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一串大小蛀虫将黑手一头伸向国家,一头伸向企业,尽管他们的胃口不一样,但吞进肚里的却都是人民的血汗。类似这样链条式的交易,本案中比比皆是。
杜进良的犯罪事实也还在继续挖掘,但从已侦结的情况看,数额已十分惊人:贪污公款2.6万元,收受索要贿赂20.1万元,挪用公款63.7万元(其中不包括违纪转存“职待金”为企业担保部分)。比起他的上司党文鹏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党文鹏、杜进良日前已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侦察党、杜罪行的同时,待管处出纳王公昌被查出贪污公款5.526万元,受贿3.6万元,日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待管处干部刘科建(在逃)贪污公款4万元,就业局家委会主任邹西朝受贿3.2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就业局待业人员培训站负责人朱某,受贿9000元因投案自首,被免予刑事诉讼。
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西安市就业局副局长潘杜荣这位57岁的原空军师政委,光荣一生,在还有3年即将完成他一生圆满的飞行时,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受贿2.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而以上所涉及人员,除个别人外其受贿、贪污行为大都与“职待金”——存款——贷款这一链条有关。而他们大大小小都是执掌“职待金”的官员,是主宰银行及企业商人的“上帝”。权力使他们飞黄腾达,权力同样使他们沦为阶下囚。
在审讯党文鹏一伙时,他们的态度起初非常顽固,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并没有违法,只是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明明是利用“职待金”为他人谋得贷款,但形式上他们只是没有在国家指定的银行存款。而存到了其他银行罢了。何况有些银行的利息还高于指定银行。至于“好处费”,哪一个贷款部门不给搞到贷款的人一点好处?只是他们“好处”拿得多了一点才“翻船”。这是现在的社会风气,你能否认么?
侦破此案的功臣,西安市检察院侦查二处的张宏发副处长在与记者谈到此点时,颇有感触地说,党文鹏一伙的犯罪事实为我们在新时期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必须尽快完善法制,特别是有关金融管理的法规政策,这样才能适应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状况,有效地保护国家及人民的财产。
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我国金融业的空前发展,但林立的银行也同时引发了为吸纳存款而进行的激烈竞争,在这种畸形的竞争中,就难免有畸形的手段从中衍生,而我国目前尚缺少有关抑制这一现象的有力的法律手段及政策。
同时“没钱难办事,有钱乱办事”的社会心理在社会上普遍存在,一些单位及个人相信“不花小钱得不到大钱”因此忍痛割肉,打理“钱权势力”,为自己铺路。这些不能不说是为党文鹏一伙的犯罪提供了温床。 银行投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