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人的爱情是那么美丽
作者:苗炜(文 / 苗炜 刘天时)
下面是几个“别人的爱情”故事,主角们大多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职业,但愿意讲述自己的故事。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文字就是他们自己动笔写的。
第一个出场的是一位在市委机关里工作的年轻人。他出生在一个中型城市,父母坐办公室,他在北京念完大学,留京工作,女朋友在一所中学里当教师。去年国庆节,他们一起去了趟泰山。在路人眼里,这对年轻的情侣是幸福的,他们也的确被人评价过:很不错的一对。的确,单位不错,工作不累,年终奖也算可观,10部进口大片看了9部,两人在看足球赛或连续剧上没有分歧。
恋爱的结果是结婚。但其中却隐有另一个逻辑:生活中发生了某一件事,也许只因为没有发生别的事情来阻碍其发生。
我常有种可笑的想法:爱情应该是玻璃杯落地前的刹那,将落未落,未碎将碎
我女朋友是我大学同学。我是哲学系,她是贸经系的。先是上大三的时候我们在3201教室上合班课,《社会主义建设》;然后又“同时”对文史阅览室第8排第6架的非洲土族文化产生了绵绵不绝的兴趣,长达两个月。然后,我放弃了东区食堂的鱼香肉丝改吃学9食堂的麻辣豆腐,并且每天下午4:00准时出现在自习室窗前的座位上。最后,我在元旦那天买了一把玫瑰到学9楼传呼她。
在下班时间的332路公共汽车上,我揽住了她的腰;在“实事求是”的石碑后面,她掂起了脚,仰起了脸。
毕业后,我俩都留在了北京。单位隔得不远,双号见面。我们关系不错,已成习惯。我们会结婚的,彼此之间没有什么不满。
差不多,就这么回事了,没有谁和谁能例外。我俩恋爱中能激荡人心的东西总是刚开头就煞尾。我们没有风险,心平气和。当傻瓜戏剧感冲昏头脑的时候,我老是想起我上铺的哥们,以资借鉴。
这位老兄大四某一天爱上了二年级的一位小姑娘。舍循序渐近取急风骤雨式,痴情人手捧鲜花站在“飘着粉窗帘”的窗前,48小时之后,没有等到姑娘,没有眩晕,这位健康诚实的哥们撒手不干,回宿舍蒙头大睡,第3天傍晚与我等一道踏着鲜花敲着饭盆奔食堂了。
大学就这么拉倒了,爱情就这么拉倒了。我们现在都成了单位人,过着没有危险也没有可能的日子。恋爱中的生离死别、荡气回肠之类的事全被《读者》、《女友》搜罗去,没有你我的份儿了。可是后来有一件事提醒我。不管有没有事情发生,总有什么深藏海底,永劫不复。
去年秋天,我在北京有线台帮忙。有个《选择》热线,大致属于“讲述你身边的动人故事”一类。那天,我接了一个电话。
“帮我找个人。”电话那边是个男的,声音很粗。
——“我女朋友。”
——“她失踪了。”
——“我知道。我不是想登寻人启事。我想和她说几句话。我想她。”
——“愿意。只要能找到她。”
我告诉他,如果愿意可以与我们合作做个节目,讲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我们约好了下午4:00,双安商场前面的天桥见。
结果,声音粗哑寻找爱人的那位男士先到,坐在自行车上一脚撑地,安静平常。闹哄哄的台阶上,他讲起“她”,不时地抓起鸭舌帽戴上又摘下,有点儿不知所措。
“她是从新疆来的,一年前我俩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当时没怎么的。后来,我们都搭9路上班,常碰上,就好了。她穿一件红毛衣,袖口有些破了。五·一放假,我俩去了云蒙峡。上星期天,我骑车去找她,她把我拦在门口说她妈来了,别进了。我想她是怕我空着手不好意思,就折回去在小店里买了水果又去敲门,这回是她妈开的。她妈打了我,说我欺负她女儿不要脸,是她妈给她拽走的。我当时又羞又恼,转身就回了厂。3天后,我再去找她,房子已经空了。房东什么都不知道,已经退了租金。我是个工人,水泵厂效益不大好。她一张条也没给我留,她离开北京了。我想让她回来。她在赛特的工作是临时的,如果两周不去,就算自动辞职。在找到她之前,我得想法保住她的工作,要不她回来没班上怎么成?她从来没告诉我具体地址,只知道是新疆,太大了。我要去找她。我这个人不怎么样,抽烟喝酒,还和人打过架。我想与她相依为命。她说过她愿意,会慢慢好起来……”
他站起来说,时间到了,对不起要去找人,一个朋友的亲戚是赛特部门经理的邻居,我们以后联系。
当天我女朋友大惊小怪地接过水淋淋的一大把矢车菊,马上又塞给我说手上有肥皂,我把它们插在可乐瓶里,陪她到水房拧床单。
晾了衣服逛了“当代”,坐在托福餐厅等天下第一的鱼香茄子煲,我的小女朋友臭美地晃着脑袋,我拽了拽她万分得意的新耳环,说了句让我俩都肉麻的比喻。
第三天,他又来电话了。说还是别播了,她女朋友的妈妈不高兴了怎么办。
——“没消息。我去找她。”
第三次他呼我,区号是0991,好像是库尔勒。
——“对不起让你打长途。她的工作好像要黄,我想也许有法儿……还没找到,不过快了吧。”他声音又干又哑——电话突然挂了。
当时我正在火车站,送我女朋友去芜湖开会。我们像要生离死别一样拉拉扯扯,很不像话。
11月份的时候,我和我女朋友准备结婚了。买家具买衣服累得半死。结婚前的早晨,我的呼机响了:
——“保留工作的事,多谢。我在昌吉,有线索了。幸福。”
第二个出场的是一个姑娘,她的恋爱生活中有过一次戏剧性的事件:他的男友被啤酒瓶炸伤了眼晴,他们一起打官司索赔。现在,他们结婚了,女主角说:我觉得回忆是件很伤神的事情。
她对过去失去了评说的兴趣,是因为她对现在的满足。
爱情就是在他出门的时候,给他戴上帽子;在她老了的时候,扶她走过门槛
一切缘起于一个电话。我长到18岁,一直是个听话的孩子。在学校有中山装扣子扣到脖梗上的政教主任,在家有不错眼珠盯着我的爹妈。我梳着直直的短发,穿着洗净熨平规规矩矩的校服,单独和男生说话从不超过3分钟,从不把家里的电话随便告诉给“陌生人”。什么事也没发生,我把冒犯、违纪和作对装进了玻璃盒子,等着突然到来的某一天。
“那突然到来的某一天”并没什么特别。我在一家饭店实习。有一天上晚班,白天一人闲着无聊,就翻出通讯录胡乱拨电话。
xxx是谁?好像是在xx饭店实习时认识的,他好像还要了我电话,说保证不给我打。他真的不给我打?那我给他打电话!军线,本来不好通,那天一下就通了。也巧,他也上晚班。
我们在电话里叽哩呱啦说了好半天,好像老熟人一样,讲些好玩的事儿。一起上班吧。好,车站见。天啊!我居然约会了!
真正的约会才好呢。我上的是158中,外事服务学校,这方面管得比哪儿都严。男女分班上课,楼梯各走一面。经常大会小会的,让大伙写揭发材料,比如谁和谁放学一块走啦,谁给谁传了个小条子啦。大家忿忿地遵守着,悲壮地把学校比作奥斯威辛。我和一个比我大5岁的家伙搞对象?那还了得?
我每天上学路上找个没人的公用电话亭给他打个电话,然后心里怦怦地跳还要装做若无其事地去上课。要是见面呀,总得挑一个离我们学校和家都最最远的地方。临行前,换下校服,把平平贴贴的头发弄弄乱,怀着一种当坏孩子的好心情老早就到了。所谓的约会就是,两个人老远地打个招呼,然后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平行向前。走在节日的大街上,有时候被人流冲散了,我有些慌张。等到再次汇合,彼此拉拉手,刺激无比。
有一回我们约好了动物园见。我从学校出来上了105路电车,刚走一站,他就从中门上来了。我在后门。我们神情冷峻地对视一下,各自别过脸。车上怎么都是158校服啊?后来我们各自有了座位,相隔六七米,面对面。105开得怎么像个蜗牛啊,绿灯亮了,前脚伸出去,后脚没等跟上,就又是红灯了。
你觉得好笑吧。我当时可不这么想。我和他结婚那天说起这事,他哈哈大笑,说陪你玩呗。
等我从158中毕业,分配到一家大宾馆工作,我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挽着手看电影吃冰淇淋,把他带到我伤心透顶的爹妈面前(他们觉得我一恋爱就失去我了),才知道,恋爱原来可以这样啊。
爱情是夏天的冰激淋,冬天里的老棉袄(李建泉 摄)
我们刚谈恋爱的时候,我莫名其妙地担心,担心他有一天突然从我身边消失了,从地球上消失了。他那么大。真的有一天他“失踪”了。单位电话没人接,厚着脸皮打到家里,冷冷地说,住院了,不用去看。我真是害怕死了。我再也见不到他了。他不理我了。我像小说里的小女孩一样连夜写着没有地址的长信,诉说我有多么伤心。后来他托一个朋友找到我。他住在第二传染病医院,肝炎。他说每次听见推门声,都以为是我呢。我傻乎乎的,觉得真是太好了,他没丢啊。
啤酒炸伤眼睛?会影响婚姻?怎么会呢。我俩谁都没把那当回事,更不会是障碍了。炸伤的那天晚上,我给他打电话,他姐姐说他睡了,其实那时候已在医院抢救了,他怕我担心。我第二天给他单位打电话才知道的。医院的一个朋友给我弄了件白大褂,我整天陪着他。角膜缝合手术长达7个小时,麻药根本不管用,他把我的手都攥出汗来了。手术做到一半,一个大夫冲进来朝我发火说,你这护士怎么回事,头发披散着懂不懂规矩?我被撵出来坐在外面长凳上。我都要疼死了。那是眼睛啊。眼球保住了,我拉住他的手,再做一次手术或者让你生一场大病,选哪个?不做手术。他在我面前老是乐呵呵的。
我们恋爱了5年,去年年底结的婚。买了两套新衣服,亲戚们在一块吃顿饭,去了趟西双版纳。5年了,就算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也没发生,也是艰难的。也有过阴影,但愿它没有发生。我觉得回忆是件伤神的事。我们现在非常幸福。
我俩性格迥异。他持重内敛,我热烈外向一些,这可能是个平衡吧。就像一个人喜欢吃酸的一个喜欢吃辣的……怎么成酸辣汤了?这是个不恰当的比喻。不过两个人由陌生变得熟悉变得不分你我,好像就是一锅汤吧。这是一件艰难的事。他是我最好的,不会有比他更好的,他是唯一一个举手投足从没让我产生一星半点腻烦的人。我问他怎么想我的,他总说,人无完人,谁不都一样儿啊。他客观冷静的样子让我很伤心。我总觉得他笼罩着我整个生活,而我还没有占满他。这多危险啊。可他又说,你啊,你要把我撑死了!
他这么说就让我放心了。可是我什么都对他说,他呢,什么事都默默在心里。我这怎么总揽大局啊?
我们结婚时间不长,感觉不错,也许是婚烟的弊端还没暴露吧。家务活我们都说不干,都抢着干。星期天休息日逛逛街,抢着花钱为对方买东西。你考虑我,我担心你,最后累得不行,在一家谁都不喜欢的餐馆,又说又笑吃一顿干干净净的饭。
激情淡去,亲情漫来。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他告诉我没关系,那才是安全正确的道路呢。除了爱,还有坚强的个人,彼此的责任心,我想我们准备好了。
第三个出场的男主角讲述了他的一次没有真正展开的恋爱,他把个中缘由归结为贫穷。这是表面化的理由,更深的理由是自卑感。对此,他解释道:“我想,金钱能让人产生自卑,这是我们现在能够感觉到的,你可以听到周围气喘嘘嘘的声音。当然,贫穷只是我的一个借口,但许多人都可以以贫穷为借口。”
爱情有时就是一种较量,尽管我已经否定了这样的爱情
认识杰西小姐是很久以前一个冬日的中午,那天刚下过雪,阳光刺眼,我从学校外面回来,进校门时,我看见了她。她是我们学校里很漂亮的一个姑娘,我见过她好多次,但我当时不知道她叫什么。她抱着一个玩具熊猫,还拎着几个袋子,走起路来很费劲。我赶上去,说我帮你拿点儿什么,她就把那个玩具熊猫递给我,那熊猫其丑无比。我问她干吗要买这么个难看的熊猫,她说不是买的,是人送的。她是学英语的,我总觉得那熊猫大概是个外国人送的,把它当作国宝。我们瞎聊天,我把她送到女生宿舍门口,那时候还不到男生可以进女生宿舍的“探视时间”,我只能看着她拎着包、抱着熊猫自己上楼去。她告诉我她的名字和宿舍号,让我有空儿找她玩。杰西是她的英文名字。她比我高一个年级。
我认识她的时候刚刚献过血,学校发了一些补助,我记不住是多少钱了,反正对穷学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钱。我兜里装着我的补助,到街上逛商场,我从杰西小姐的言谈中得知她喜欢玩具熊,是玩具熊,不是玩具熊猫。我要给她买一个玩具熊,一连几天,我逛了北京的好多家商场,想找一个别致的熊。我记得我终于买下一只熊时,那个商场的另一边的柜台上正放着一首歌,是一首情歌,走出商场时,北风凛冽。
用“卖血”的钱买个玩具去讨好个姑娘,这在当时是一种巧合。但这个巧合暗含了我和杰西小姐以后的故事:我觉得我之所以无法得到她,就是因为穷。而且我似乎根本没有真正地追求过她。
我把玩具熊送给了杰西,她很高兴。但我不可能常去找她,因为我穷,我不能请她看电影,请她吃饭,我那时一星期只有十几块钱的生活费。我知道她有钱,同学们中有对她的种种议论,很不好听,但我不在乎,后来回想,那可能是因为我隐隐有着对一个“坏女人”的迷恋。就像许多故事里讲的:纯洁的少年迷恋一个很有些经历的女人,带着莫名其妙的征服欲。
杰西不是什么“坏女人”。毕业后,她去了一家外企。有时,她回学校会来看我一眼,那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她很漂亮,穿着很漂亮的衣服,有一种很成熟的美,跟她走在一起我很高兴,但又有些自卑。说实话,我知道杰西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承认我的迷恋很幼稚,但我相信,如果我有足够的钱让她满足,她会和我在一起,这当然不是我们讨论出来的,但我深深地知道这一点。
接下来我工作了,挣钱很少,对自己缺乏信心。有一次我约好去看杰西,那也是冬天。我穿了件军大衣,我在她自己租的房子里见到她,我们聊天。忽然又有个男人来找她,开着车来的,我们3个一起聊天,然后我先告辞,杰西送我出门。我看着那男人开来的那辆丰田汽车,在路灯下闪闪发亮,就这样。我可以有许多理由解嘲,你也可以说:一个喜欢钱的姑娘并不可爱。但杰西不是那种喜欢钱的姑娘,我从来不觉得爱上杰西是一件错误的事,错就错在我是个贫穷的人。
爱情让我感到贫穷。我相信,如果我愿意,我可以找一个同样贫穷的女孩儿,我们可能也会快乐,我们也会相互同情。在这样一个野心很大的时代,相互同情的爱太多了。我具备了各种让生活幸福起来的素质:欣赏力,幽默感以及别的什么,但我缺钱。
不是太多的钱。只要能让你爱的姑娘满足就可以,让她有依靠感,我的错误在于:每月挣1000块钱的人量入为出,会去找一个对1000块钱有满足感的姑娘;每月挣5000块钱的人会去找一个对5000块有满足感的姑娘;而我挣1000块钱,却爱上了一个对5000块才有满足感的姑娘。
但是,爱情应该量入为出吗?
我拼命地挣钱,想在我爱的姑娘面前有一份尊严,我挣得多起来,但总觉得太少,觉得越来越少。结果,我只能作出理智的决定,忘掉杰西。
这不是一个傻小子挣钱要从某个妓院赎出个姑娘的故事,不过,你也可以这么看,现在的问题在于,每个姑娘的价码都是浮动的。
后来我又见到过杰西小姐。那一次,我们还没说几句话,我就忽然冒出一句,跟我结婚吧!她愣了一下,立刻用开玩笑的语气问我什么时候好,我又退缩了。我知道那时候她正办理出国手续。
再后来,她出国了。
今年新年的时候,我收到了她的一张贺年片,上面密密麻麻写了好多字,她说出国后她时常会想起那一次我向她求婚的场景,只是想想,觉得好多年来,有个男人愿意这么问她,并好像等了她很久,她说这么想也许是自作多情吧。她说她在外面很好,很舒服,她告诉我她的地址,说我可以写信给她。
我没有写信。也不想写。
我现在每月挣5000块钱,有一个对5000块钱有满足感的姑娘。我可以买许多个玩具熊了,但我却觉得自己很可怜。当年那个用“卖血钱”买玩具熊的傻小子不复存在,我对他充满思念之情。
第四个出场的依旧是位男士,他在北京上完大学,回到家乡工作,一年多后,他去了深圳,然后又回家乡,现在则到北京试着办一家工厂。他的这种生活使他一直没有找到一位可爱的姑娘。
关于他与阿梅的那次约会,他在北京的朋友们流传着另一种版本:那就是他与阿梅很自然地在珠海度过了一个浪漫的周末,但阿梅向他提到了钱,于是他有了那句台词:我不是嫖客。这很像是赖帐。
他说这传说根本不对,这传说反映出现在的人们太缺乏道德感,他要纠正这个版本,告诉你真相。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也许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也许一切又都是发生的一切的重复
我心里念叨着不知从哪儿看来的一句话“我盼望着走过6个街区和你约会”,觉得经过一番准备和历程的爱情故事是有味道的。我想要的就是这样:45分钟从罗湖到蛇口的中巴,一个小时的渡轮到珠海,然后10分钟的TAXI,我这样跨海穿洋和小梅约会。
1993年深圳市有人口200万,平均年龄25岁,有20万人从事广告印刷业。很巧合我就是一个25岁的广告人,但不知道一个人要从这样的背景中脱颖而出是难是易。正如我一个客户明显地想打发人走时说:“你们这些广告公司啊!都一样。”我问:“既然大家都一样,为什么不选我呢?”
上大学时,我学汉语;小梅学英语,不过她一直是别人的女朋友。小梅模样不难看,关键是看着——很性感,有很多男生像蜜蜂一样勤快地围着她嗡嗡叫。认识她的那一次是她抱着一本厚书在图书馆东张西望找座位,座位则被一些心怀叵测的男生占着虚位以待。我只说了一句:“嘿!姑娘,这儿有!”我们就认识了。小梅的确是一个善良的姑娘,对别人的热情和好心总是报以微笑。
大学里有的就是纯洁的气氛,一个一个纯情的年轻人成天神魂颠倒地想着爱情的事情,小心呵护心中一点点情愫。就像我从来不是与小梅双双飞的那个人,我们碰到一起互相问候起来却还是很舒心,那种比恋爱要淡一层的感觉轻松自如。我们俩把这种状况保持到毕业。我清楚地记得,毕业酒会后我送小梅回宿舍,在楼底下的黑暗地带凑上去吻了她一下,真跟RAINMAN体会他弟妹的一吻一样:“有点湿!”然后所有的同学都各奔东西,任由工作和地域划分组合。感情是留言册内的一堆真情实感或胡言乱语,算不得数。
所以当我在深圳做一个广告人,被烈日和冷眼折腾得头晕眼花的时候,接到小梅的传呼的确很高兴。
“喂!你怎么也过来了?”
“我现在在珠海工作,有半年多了。前几天有人告诉我你的传呼号,就给你打电话的。”话筒里传来的声音还是轻细和有点沙哑,她好像没有太多变化。尤其是当我得知她一个人在珠海守着一套带空调的商住楼上班,更让我盼望,想马上就带着一捧鲜花到珠海那个美丽的花园城市,和一个我亲爱的姑娘约会。我甚至都有点想入非非了,计算着北京的故事经过几年延伸到这个南方的特区,我们俩应该是已经相爱了的。
在深圳,我必须准确地估计和做一些事情。比如我给客户的报价和我给经办人的佣金,甲乙双方金钱的此消彼涨让我觉得直观得不可思议和兴奋异常。我的一个外商客户被我利用报纸对三资企业的“特殊”广告政策切割得体无完肤。老板的下属办事员是一个年轻的女职员,她又挣了一笔我从她老板那儿来的钱。深圳持续的炎热和辛苦工作刺激着每个人对夜的渴望,晚上同事到赛格之家那个打工仔舞厅去找姑娘之后,我就骑着哗啦啦响的自行车到女职员的小屋里稍微亲密一下,再想想以后的工作安排。我琢磨着我这样是不是有点过分,劫财又劫色。可反过来想这女职员又何尝不是这样?
深圳的自由是不是让我丧失了道德?这种疑问让我更加拚命地工作,挣钱是必须和必需的,我把周末能去珠海“度假”当成了我寄托中的方舟。我打电话告诉小梅,说我礼拜六中午到,要等我啊!
小梅如约在码头接我。海风吹过来,她的长发就是那样飘起。谁又能体会我当时心疼的心情,我的心情也是那样飘起。小梅显得很从容,简直太从容,竟然穿了一双拖鞋,领着我来到车站,然后跌跌撞撞地跑来跑去找一时繁忙起来的出租车。
在车里,“这开水烫的疤真的就留下了?”我抓着她的手,“真高兴来珠海又看到你。”
“我也高兴。”
“哎!你怎么穿着拖鞋啊?”
“我去银行有事都穿着拖鞋,怎么不行吗?舒服嘛!”
这姑娘被学校里那套懒散不羁的风气陶冶得没治了,真像一只猫,怎么也变不了。
北京“黑冰”摄影室的情人作
出租车带我参观了她上班的商住楼所在的那个度假村,人群稀少,是个富人区。她的办公室兼住宅里宽敞凉爽,老板每周从澳门过来一次,小梅的工作就是到银行存钱和取钱,并且把各项开支记录在册。其余的时间,她说“我真的在这里度假,一年四季。”我说,“我的寂寞和你一样深远啊!”说完随手搂着她,想表示我的心情。她摇开肩膀说,下午咱俩逛街去,并换上了仔裤和旅游鞋。
珠海的街景比传说中的花园城市只逊一成,花草之多和人群之少都是全国少有的。吉大的百货商场却如传说中的十成保真,巨大的营业厅像北京的农展馆。我和小梅也像路人以为的一对情人一样,对着商场里的东西指指点点。
“你看这套沙发,大花的布,盛开得漂亮。”我说。虽然动辄数万的家具不是我俩所能承受,但我还是喜欢家的感觉。
我们的夜晚在“的厅”里度过了三四个小时。穿过一堆啤酒瓶和拥挤的少年(珠海似乎比深圳更年轻),间或能闻到有人抽着细长管的大麻的味道。我给自己猛灌了几扎酒,以便把酒劲呛出来,沉醉在这夜里。“的厅”里的乐声和歌声已让我听不到小梅在说什么,我看她很在意把自己埋在淹人的气氛当中,和我一样。这姑娘对摇滚的热爱让我自叹弗如,在舞池内两个小时竟然没有歇气的时候。她闭着眼睛,汗水掺了一些酒精从额头流到贲红的脸上,我觉着花儿已经开了。当我俩搂着在柔歌声中慢慢跳动的时候,我觉得天还在转。
后半夜回到她的渡假村,我满是醉意地看着她,伸手抱她过来并且不老实。
她一推我,说:“冲凉去!”
“过会儿再冲吧,你别走。”
“你不累啊?”她回身进了房间,把门关上了。
我开始啪啪地敲门,嘴里嘟囔着:“阿梅!把门开开。”
“你干吗呢?以为这是爱情旅馆啊,到这干吗来了?”小梅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嗡声嗡气又冷冰冰的。
“你不知道我爱你吗?”
……半天没声。
“你以为我到这干吗来了?你以为我是嫖客吗?大老远的从深圳过来。”
小梅从门里冲了出来,手里拿的换洗的衣裳,脸色煞白地看着我,我觉得好像说错了什么,那门又砰地关上了。
在我第二天中午离开的时候,那门还关着。回到深圳,我不停地打电话,想向她道歉,又不知道说什么,有什么不正常的。想起在学校我和小梅无所事事地盘腿坐在图书馆前的场子中间,那样子真是相敬如宾。
第五个出场的是一位诗人,这位诗人浩哥一进大学就显得与众不同。为了更好地沐浴阳光雨露,他剃光了头发。在学8楼气味复杂的楼道里,在前往饭堂的坦途上,在季节嬗变风物轮回的各种场合,这位诗人浩哥总是目光悠远(向无限远聚焦),吟诵诗篇。
在1994年一次“五四”诗会上,这位诗人浩哥对一位内蒙姑娘一见倾心。遥远地注视,热烈地写信,没有成功的约会,两次踏上169次开往内蒙的列车。被爱情击中的他换上了干净衬衫,顶着卷沿草帽,双手捧着草莓、小绒鸡,双手捧着期待。但遗憾的是,这样的爱情注定不会功德圆满,浩哥从内蒙临河回京后不久,便退学离京。后来,听说去西藏入了佛门;又听说去上海炒股发了……3年来有关他的消息越来越少,越来越离奇。
初冬11月的一天,我在374路公共汽车上意外地遇到了那位内蒙姑娘,她从家乡来京在一家杂志社做美编。我们说起浩哥,说起我们的抒情时代。
你是我最后一场雪
最后一条归途
最后一次求生的战斗
——浩哥的诗
我长到20岁学会了克制天性中躁动不安的东西,因为我预感到它们不会带来安宁的幸福。我远离个别,也远离了激情。
春天我来参加美院的专业考试,暂住北京。我在“五四”晚会上遇到他。那时我的心已不在。
忘了是谁开的头,我们谈起梵高。他说梵高的画体现了生命的张力;我则觉得不怎么样——我在理智上拒绝脑神经和色彩感存在严重病态的人。我们争了两句,我觉得没意思便不吱声了。他涨红了脸,不知所措,那样子像运足了劲儿,一拳挥出去,却打在棉花球上。我提前离开了晚会。
第二天,白惠来找我说他想和我聊聊。我怕又是昨天的话题,怪没意思的,便借故出去了。晚上回来路过白惠的小屋,就进去打招呼。没想他在那儿,还有好多人,见我去了,都说“总算来了”。我莫名其妙,因为礼貌,没有马上走。大家围成一圈吃草莓,没话找话。他在地上走来走去,没和我说话。后来白惠说他是专门等我的,买了草莓,大伙借光。我觉得好笑。
第三天,他又和白惠来找我。帽子摘下来,扣在手上,掀开来,是两只小绒鸡,黄黄的,怯怯的,说是要送给我。我第一次感到不知所措。
5月10号,我的成绩出来了,我准备回内蒙复习文化课。
下午4点半的火车。我到车站已4点。我挤在闹哄哄的售票厅排队的时候,他在候车室广播台喊我的名字;我拿到6点半一班火车票时,他已踏上了169次,从头到尾在车厢里来来回回像个走丢的孩子;而等我进到月台里的时候,他已从北京南站下了车——他以为我还在北京。
这些都是后来白惠写信说的。
我在临河一中报了名后又转到附中旁听。
他写信来,又不准我回信,说任何回音都会让他失望。我自欺欺人以为没事了,但隐约总有预感——他会来的。
一天中午放学,我准备到对面小铺买饭。他就站在马路对面卖冰棍的旁边。他前一天就到了,在一中和附中之间跑了几趟,查不到我。在嘈杂肮脏的小镇,他一尘不染地站在那儿,注视着每一个过往的人。我心怀愧疚。
我和他到收发室取了包,沿着马路不知去向。后来,我们在我的一个朋友家吃了饭,坐了会儿,下午5点,我们又回到街上。我说去蒙古包吃地道的小吃吧。他说不了,要坐晚车回去,送你回宿舍吧。他叫了辆三轮,付了钱。
到了学校,他说不用送,转身就走了。我在宿舍看书、洗衣服,写了两封信。我后悔了,为什么没把事说清楚就让他走了?我不想给他留下可能,也不想给自己留下想象。
我向同学借了自行车,写了封短信夹在书里,就出了门。
候车室、售票厅,找不到他。他站在进站口的栏杆后面,低着头,像受了委屈。
他开始说买不上票,后来承认兜里只剩两毛钱了——住宿、打车,他本来钱也不多。我问他吃饭了没有?他说没有。
我用兜里仅有的6块钱买了张5块钱的短程车票,剩的一块钱买了半袋面包。我把车票、面包塞在他包里,真觉得无地自容。
但在上车前,我还是把信递给他。我觉得同情是对他的亵渎,所以我只能如此。半夜1点,我回到学校,心怀伤悲,如释重负。
中秋节的时候,我收到他最后一封信。
“当你和你的爱人散步午夜把我提起
赞美我如同赞美你自己
而我不知如何把你和我自己分辨
我定会默默无语”
邮戳模糊不清。而这时候,“我和我的爱人”?我们已失散多年。
爱情的缆车正升上峰顶(张炜 摄)
最后出场的男人,30出头,他回避了自己的爱情故事,不愿意提供细节。
相对于前面的故事而言,最后的这个段落实在称不上故事。有些东西被他封存在自己的心中。
有些人你不想再见到,有些事你不愿意再提,有些话你永远不会说出口
对于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爱情已不是那么浪漫的一件事。我希望有那样的场景:我看书,我的妻子在旁边陪着我,她干什么都行,但最好是一个不看书不看报的人,织毛衣,看电视,我们还有一个安静的、不哭不闹的孩子。我想,10年后,我应该能拥有那样的生活。
但我不会再去追求什么爱情,我希望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是我的事,从对方看来,也是她的事,但并一定是我们两人的事。我的意思是少一些情感上的纠缠。
几年前,我也许还能说清楚我心中的姑娘应是什么样子,但她渐渐模糊了,我不知道。那时候,我有一个女朋友,我们好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3年多,但分手的理由极其简单:我工作忙。
那时我刚刚换了一份工作,说实话,我喜欢工作甚于喜欢陪伴别人,我想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工作上,这不是为了钱,我在工作中获得的乐趣要大于爱情。而她希望我能陪她,吃饭、逛街、看电影,可我觉得那浪费时间,浪费精力。谈恋爱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它浪费金钱,一场愚蠢透顶的电影要花两个人50块钱,我不在乎钱,但我在乎那种荒唐的感觉:如果是我一个人,我不会去看傻电影,她也不一定会去。可两个人在一起总得干点儿什么,于是就看傻电影,此外还有在菜很难吃的饭馆里吃饭,在骗人的商场里乱逛,这给我的荒诞感太强。
是的,那时我心情不好,压力太大,按理说,女朋友可以是一个倾诉的对象,但我感觉现在的环境逼迫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斗士,不必诉苦,没理由诉苦,我不想跟任何人说我有压力,我希望在每个人面前都是完美的。
我们分手后,我曾经有个特别强烈的念头:每个人都在演戏,这不是贬义词;我是说,每个人都要在生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尽量照顾好所有的观众,但如果演技不高,你肯定会失去一些观众。恋爱的观众只有对方一个人,你也许想,应该照顾更多的观众。
的确,你的女朋友本来应该是你最重要的一位观众。我失去她时并没有太多的难过,而是比较麻木。现在看来,我又觉得有一丝残忍,生活的残忍。
后来我遇到另一个姑娘,那是因为工作关系,我是她的客户,我有一次很冒昧地请她吃饭,然后发现我们很谈得来,我们约会,那非常轻松。爱情要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如果你正忙着干一件事,有人却要你和她恋爱,你也许不会答应。
我们都是很随便的人,我知道她已有一个男朋友,她也不隐瞒这一点。但这并没有约束我们什么,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但放纵和节制是那么和谐,这或许根本就不是一对反义词,我们都理智地认为她与她的男朋友更应该结婚。这件事情就是一段插曲,它考验了我能否节制自己的欲望:占有的欲望。
事实上,我在各方面都努力学会克制自己。几年前,我戒酒;现在,我戒烟;也许这也是因为无聊,以前无聊时就会抽烟喝酒;现在则要学会面对无聊,很坦然地面对。无聊时还会找姑娘,寻找爱情,我不知道能否把这个也戒掉,我想过一种古板的、寂静的生活。
“作为理想,我打算过一种下流的、丑恶的生活”,萨冈小说里的这句话曾经是我精神状态的写照。但是,对不起,我要引用另一句话:“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又让我认识到那没什么意义。”
我避免让某个人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什么痕迹,就像接吻,你要让那姑娘先擦去她的口红。 婚姻情感恋爱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