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和她的9千个孩子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许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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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一生中的大事,刚结婚时,谁都有一番美好的憧憬(王立强摄)  

1996年6月的一天晚上,当太原人团聚一起共进晚餐,电视屏幕上6个孩子被人民警察押护着出现在人们眼前。这些孩子大的13岁,最小的才8岁。他们身体稚嫩,表情茫然,浑身脏兮兮的,他们的身后是警察和警车。他们都是父母离异的孩子,他们很小就被迫离开了家在社会上流浪,以乞为生,以偷为生。他们走到一起,偷遍了半个中国,成了有名的小飞贼之家。

其中一个孩子叫李亮,12岁。李亮6岁被迫流浪,从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流浪中渐渐懂事,有一天突然想起父亲姓李,就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李亮。还有个孩子叫罗林飞,13岁,也是6岁被离异的父母抛给80岁的姥姥。80岁的老人养不了6岁的孩童,于是他跑出来以偷为生。另一个孩子叫李贝,17岁,4岁时父母离异,舅舅收留了他。舅母生下孩子,多心的李贝悄悄离开了舅家。他们是孩子,但也是罪犯。让人可气可笑又辛酸的一点是,破碎的家庭使他们都不怎么识数,所以他们偷下东西往往不会分。一个数除以6等于几,是他们共同的难题。他们只好偷下卖了,将钱攒成整数,一个人10块或100块地分。

——9岁的赵建峰跟着姥姥上电视,是因为姥姥非要带着他到法院起诉自己的生母,也就是姥姥的亲生女儿。

9岁的赵建峰的命运似乎比以上的孩子要幸运点,因为父母离异后,母亲和继父还接纳了他。但他没想到继父铁青的脸庞使母亲改变了对他的态度,他更不清楚继父为了和母亲的幸福,在想方设法要“做”了他。那还是他6岁的时候,因为一件小事,继父连打带骂将他推进疼痛与恐惧的深渊。他出汗发冷浑身颤抖整整十天不吃不喝。继父生母把他扔进旁边一个卫生所就不管了。

他的身边就只有他的姥姥。姥姥把他带到一个大医院。医院诊断的结果是,他得了肾病综合症。那是一种要命的病,但命运留下了他的小命。他的继父和生母拒绝出钱给他看病,好心的姥姥就把栖身的5间房子卖了想把他救活。姥姥领着他在太原各个医院住来住去,整整4年,不仅是为给他看病,也是为找个住处。可气的是,继父生母不仅不管他的死活,而且常常追到医院与姥姥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目的就是不让姥姥把他的病看好。

姥姥的钱花光了,为了他的性命,只好又与他的母亲打起交道,这就是走进法院起诉自己的亲生女儿,也就是他的生母。法律有时候是无能的。根据法律,他只好回到生母的身边。他知道回到生母身边是什么下场,所以他一头扎进姥姥的怀抱,死死抱住姥姥的脖子。他对人们说,他对记者说,他对所有的电视观众说,“我妈那儿,我是绝对不去,死也不去。我就和我姥姥在一起。”记者问,“你姥姥年纪也大了,卖房子的钱也花光了,你跟着姥姥怎么办呢?”他说,“那我也不去,死也不去,我已经病成这样,也不能上学,跟着姥姥,过一天算一天吧。”

赵建峰、李亮、罗林飞、李贝……只是这些年太原新闻媒介报道的其中的几个孩子。这是太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郑肃女士提供给我的一串数字:“历年来,太原市民事案件居高不下,离婚案件就占到民事案件总受理数的70%,个别城区甚至达到80%”。“仅1994年和1995年两年,太原市要求离婚的夫妻就有11653对,年龄基本在40岁以下。这个统计表明,这两年,太原市大约有9千个孩子生活在不正常的家庭之中。”

9千个,这是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但郑肃女士说:这只是个与诉讼有关的数字,很明显,这个数字其实远远不足以描述我们生活中的一种状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在经济大潮的裹挟下,日新月异地朝着那个更文明更进步的社会形态挺进,我们组成这个大社会的家庭,也飞快地摆脱着那个古老的存在规则,但我们的孩子,我们爱情的结晶,我们国家的未来,却越来越多地被推向痛苦孤独无爱无助的危险境地。我们不能不对这种现象产生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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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位女士到“妇女茶缘”诉说丈夫对她施暴的恶行  

似乎与离婚法律相违背的“为了下一代学校”

这一天是1996年6月13日。这一天,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太原市妇联两个单位,从1994年开始办起的“为了下一代培训班”,将面对社会,成为一所“为了下一代学校”。

“为了下一代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了切实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促进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采取各种方式,使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谨慎地对待离婚。教学内容是,讲授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由离异夫妇或起诉离异的夫妇介绍对子女的监护情况;由离异家庭子女介绍自己的生活状况。

办学者的动机很温暖。他们从1994年起,已经在太原市管辖的市区县举办类似的11期培训班,对423对要求离异的夫妻进行了培训和调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他们的做法受到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充分肯定。但他们办的这个学校,在有些人的心目中,似乎是一所与中国婚姻法对待离婚问题的法律精神相违背的一个学校。为此,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运良强调,这个学校的目的,并不是阻止起诉离异者离婚,是希望大家为了孩子,冷静思考一下,我们将怎样行使法律赋于我们的这一神圣的权力……

(杨志,16岁,男,太原市工读学校学生。)

我欢乐的童年在9岁时就完全没有了。那是我上二年级的一个冬天,妈妈领着我、哥哥还有妹妹来到一个地方,那里也有爸爸。爸爸在那儿嚷着要离婚。我抱着爸爸的腿哭着说,“你不要离婚呀,不要离开我呀,”爸爸没看我们一眼。爸爸还是和妈妈离了婚。我,哥哥,还有妹妹,就只剩下妈妈。

从那以后,妈妈总是抱着我哭。但妈妈哭不回爸爸。我在学校学习挺好,体育也挺好,劳动也很积极。我当上了中队长,胳膊上带着两道杠。但没有爸的日子我太闷。没有爸以后,我们的家一下子就穷了。我不想回那个家,也不想上学。我什么心思也没有了。我走到了社会上。我在那一群孩子中能找到欢乐。我学会了打架骂人抽烟喝酒。

我去找爸爸。我失去了爸爸,但我要得到他的钱。爸爸尽量满足我,但我一点也不给妈妈。哥哥没班上,妹妹还上学。妈妈靠给别人打临时工挣钱养家糊口。可我不心疼她,我烦她。我下饭店,进舞厅,买新衣服穿。我将爸爸给我的钱花光了,就给人家搬石头搬砖,可每月只挣80块钱。我怀念起学校。我又找到爸爸。爸爸没办法,给我找了一个学校。但一进了学校我才发现,学校已永远不属于我了。我已习惯了和坏小子厮混。我在那儿可以得到欢乐。爸爸骂我打我。但我不服他。我说,“你早干啥去,不愿管我算了,以后我再不找你了”。我走了。我想起了从不打我骂我的妈妈。但我已回不到妈妈那里。我犯事了。我一次又一次进了黑屋子。

我曾经是个孩子,现在已是个少年。我站在这里。叔叔阿姨们,你们也有孩子,你们希望自己的孩子站在这里吗?叔叔阿姨们,我知道你们都想离婚,可你们看看我,你们想过自己的孩子吗?

(陈飞,17岁,1995年11月16日因盗窃被判少教二年,现正在山西省少管所服教。)

我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6岁那年妈妈离开了我和爸爸。我当时追着妈妈,我喊,“妈妈,妈妈,咱们回家去吧。”爸爸追上来抱着我说,“妈妈不要你啦,跟爸爸回家吧。”我挣扎说,“妈妈不会不要我的。”但妈妈真的从我的目光中消失了。

和爸爸一个人生活在一起真无聊啊。我三年级那年爸爸领回个女人,还有个小女孩。爸爸说,“以后她就是你妈妈,那女孩就是你妹妹。”我感到奇怪。后妈最让我反感的是常找我妈骂架,骂我妈有意破坏她这个新家。其实我妈没有,是我妈离开我和我爸的,我妈找我爸都是为了我的事,怎么会是破坏她的新家呢?我妈连我和我爸都不要了,怎么会破坏她的新家呢?但后妈一直闹,有时候还拿我出气,我怎么会叫她妈,怎么会再喜欢这个家呢?

我算是看清了,一个小孩,不管是爸爸还是妈妈离开了这个家,这个家就不是你的了。我和学校的差等生成了朋友,慢慢地我也成了差等生。我和小弟兄们偷东西换零钱花。我们下饭馆,打游戏机。我才不愿回那个家呢。但我其实多么想家啊,却不是那样的一个家。

(王某某,18岁,正在少管所服教。)

我上三年级的时候,父母开始吵架打架,一闹起来,我就吓得躲在墙角只是哭。有一个场面我至死难以忘记。父母闹完,我哭着对他们说,“求求你们,你们不要闹啦,就算为了我吧。”我没想到爸爸总是打我的耳光,大声吼道:“滚,大人的事,小孩子懂个屁。”而平时对我疼爱的妈妈,这时只是在旁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当时很奇怪,平时对我那么好的爸爸妈妈,怎么一闹起来,都不疼我啦。慢慢长大了,我懂了,原来在他们的心目中,他们比我更重要。

我刚上中学,父母离婚了,我判给了爸爸。我曾跪在地上苦苦地求他们不要离婚,但他们不理我。父亲又结了婚,更没人管我了。我想起回了老家的妈妈。我给妈妈写信,但石沉大海。我的心彻底凉了。我结识了一些社会青年,他们虽然抽烟喝酒打架偷人,但他们能听我诉说心中的苦闷,因为他们也和我一样。有一天,我们几个哥们穷得不行,就一块去一个车间偷零件卖……

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我恨透了我的父母。是他们害了我,但他们当时为什么要生我?!叔叔阿姨们,你们也有孩子,你们可千万不要把你们的孩子变成我!

6个孩子在台上,台下是134对起诉离婚的夫妻。

6个少年的哭泣唤来了成千人会场的一片哭声。

上午的开学典礼结束了。中午法院给参加典礼的人准备了一顿美餐。成千人进餐的那个情景是人们难以忘记的。当分餐的人在大厅高声询问,谁还没拿到盒饭时,一个坚持与妻子分道扬镳的丈夫满头大汗地挤过去扬着嗓门叫着,我老婆,我老婆还没领到饭呢。那个站在一角的女人哭了。

下午,太原中级人民法院的1个审判大厅、3个中厅、12个小厅及6个调解室全部打开,中院,中院所管辖的5个基层法院,对134对起诉离异的夫妻当场开庭审理。

这一次的法庭上有一种摧毁法律冰冷原则的情绪——在太原中级人民法院“为了下一代学校”开学典礼大会上,对134对起诉离异的夫妻公开审理的结果是:判离的,2对;判不离的,1对;调离的,29对;调和的,35对;撤诉的,34对;未结案的,33对。这样的一次开庭,被越来越多的各界人士认为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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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中的这种疲惫,恐怕多数家庭都深有感触(王文澜摄)  

3个女法官和她们讲述的故事

一、田树英的一个案子与她的一个故事

1.田树英的案子:1996年度(太原)南城民初字第697号

A.起诉状

原告:谢××,女,33岁,汉族,在省建四公司工作,住菜园小区甲15楼30号。

被告:韩××,男,32岁,汉族,单位同上,住省建一宿舍(菜园)6排2号。

案由:离婚。

事实及理由:1983年,原被告经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女孩韩×,现年9岁。至此不久,双方都发现对方有不少缺点,脾气志趣都不相投。被告经常不回家,遇事也不谦让,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甚至动手打原告,对孩子也漠不关心。现在原告也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但鉴于孩子和世俗偏见,一直维持着这种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1995年7月,原被告已开始分居,至今有一年多。考虑到原被告结婚既没有牢固的婚姻基础,又开始分居,故感情完全破裂。为此原告起诉离婚……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B.原告陈述婚姻状况。1996年6月13日太原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开庭笔录

审判长:原告陈述婚姻状况。 原告:婚后感情一般,性格不合,尤其生小孩后,他不管孩子,经常不回家,我急性他慢性,经常吵架。

审判长:提供证据。

原告:(邻居证据略)。

审判长:被告质证。

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陈述婚姻状况。

被告:婚后感情基础很好,前两年的矛盾,是因为我工作忙回不了家造成的裂痕。(邻居证据,单位证据,略)

审判长:原告质证。

原告:证明人与原告是师徒关系,至于说单位的领导是新换的,没人找我谈过话。

审判长:下面调查子女情况。

原告:主要是我管孩子,尤其是下岗后,他给的钱很少。

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辩论。

原告:我们性格不合,无法过下去了。

原告代理人:被告不想离婚,却没有诚意……(略)

被告:我们性格不合,但可以努力,会过得很好。

被告代理人:我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俩人的矛盾是社会原因……

原被告:同意。

2.田树英的故事

田树英的两个当事人当庭就和解了。分居两年,以1996年6月13日这天当庭和解,这不能不与那几个少年犯的哭诉有关,但恰恰是这一点让田树英内心难平。

作为我的采访对象,田树英说:

我承认孩子们泪水的力量是强大的,但人们对幸福的追求的内在驱动力应当更强大,可为什么孩子的泪水一感染,周围人的工作一做,闹腾了两年的两个人就和好了呢?这说明他们从本质上讲就不到离婚的时候。事实上他们要离婚,也的确主要是律师讲的那个原因,也就是社会原因。就说谢××和韩××吧,本来都是省建校的同学,又在一个单位工作,当时之所以能走到一起,绝不是原告说的感情基础不好。原告要离婚的原因其实并不是案卷上写的那些,而是原告的下岗,是被告不能把原告的工作保住从而原告认为被告没本事,是被告作为建筑工作者不修边幅的样子,是我们这个社会越来越多的有钱人使原告觉得被告太寒酸。等等吧。一句话,是因为社会的发展,被告建筑工作者的形象在原告心目中失去了原有的魅力,并且那点工资已远远适应不了原告开始重新向往的以物质为主的所谓的现代生活,也就是说,原告已开始需要一个有本事的男人,而被告还是过去那个在工作上有作为的男人,所以,他们本来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就遇到了挑战。

我是这样认为的,不仅他们,包括很多很多以感情为基础的年轻人的婚姻,在这个时代都将遇到挑战,但按照法律,在法庭上还必须承认感情破裂。实际上,我认为这并不是感情的破裂,而是魅力的丧失。魅力有时候并不完全等于感情,尤其是现在,魅力往往是一种诱惑,而诱惑往往是一捅就破的。但不管怎么说,离婚自由是法律赋于每个人的权利,要求离婚不能说不对,我只是奇怪,现在的人怎么动不动就要离婚呢?家庭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从大的方面讲,是社会的细胞,从小的方面讲,是人真正命运的起点,同时也关乎着别人的命运,比如说老人和孩子。但人们怎么那么轻易地就会想到离婚呢?怎么一点都不考虑自己的孩子呢?现在的人太脆弱也太自私了,受不了一点磨难,经不起一点刺激。

而我,34岁,也算个年轻人吧,可我是个法官,10年来办了1千多个案子,有700多个都是离婚案,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两口子离异后孩子的痛苦和大人新生活的不幸,所以对待我的家庭,我的态度就是,我尽量用自己的言行给家里人带来和谐和幸福,以从中获取我自己的欢乐。可能受我的影响吧,我的家人也都是我这个样子。比如我的爱人,我这样忙,爱人就时常帮我给当事人送传票,有时候还用自行车推着我会见当事人。所以,我们俩就越来越好,我甚至就没有时间接受外边的诱惑。我,我的爱人,我的孩子都很幸福。我想这是一种责任造就的吧,而我们现在很多人只想到法律给予的权利,甚至把法律作为放纵自己的一种借口。作为法官,我只能公正办案,但我对这种现象表示担忧。所以,我办离婚案的原则是以调解为主。我喜欢看到濒临破裂的家庭重新团圆如初的情景。我觉得法官也是人,不能脑子里光装着条条框框。法官也应当思考社会,思考人性,思考人类的长远命运,学会对当事人对社会尽职尽责之后的享受,这样才能较好地完成法律所赋于的道义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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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太阳女子驿站接待了许多遭遇不幸的妇女和儿童  

二、吴纯娟的一个案子和她的一个故事

1.太原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诉讼卷宗

A.起诉状

原告:董××,男,1956年3月生,汉,太原选煤厂干部。

被告:罗××,女,1956年11月生,汉,太原选煤厂工人。

诉讼请求:离婚……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1977年9月结婚,婚前缺乏了解,仓促结合,婚后感情一般。……特别是被告近两三年来,对孩子缺乏责任心导致孩子逃学,学习成绩急剧下降,最令人不能容忍的是,被告染上打麻将赌博的恶习,有时夜不归宿,更加放弃了对孩子的教育。为了顾全孩子和家庭,原告多次耐心相劝,但被告始终没有诚意和决心戒掉赌习,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此原告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与被告离婚。

B.1996年6月13日开庭笔录

审判长:你委托谁做诉讼代理人?

原被告:不委托。

……

审判长:请被告答辩。

被告:我与原告是自由恋爱,婚后感情一直很好。近一年来,从去年2月16日原告因工作需要到运城工作,就常不回家。去年12月,原告提出离婚,是因为我打麻将,但我从不赌博。从去年12月我就不打麻将了。但原告今年5月回来又提出离婚,孩子就不好好上学了。我一年四季在家里做家务,并不是我把孩子闹得不上学了。原告又提出离婚,我本来不想离,但我看出来原告是一心一意不想过了,我也想开了。

……

审判长:开始法庭辩论。

原告:这个日子无法过了,我一定把孩子带走,其它没什么。

被告:我同意离婚。

2.吴纯娟的故事

吴纯娟说:从案卷上你们可以看到,两个人离婚和工作有关,但因为那女人无聊地打麻将,给俩人思想造成那么大的隔阂,你看在法庭上谁都不愿意多说一句话,也只好判离了,但有意思的是,离婚时,男的表示,既带孩子,又把房子财产和家里几乎所有的积蓄都给女的留下。看来还是有感情。但关键还是孩子。孩子跟着一个爱打麻将的妈不好,跟着一个东跑西颠的爸爸就好吗?小小的孩子就不上学了,真不知道将来会成为什么样。

三、曹丽欣的故事

1.一双凉鞋与一场诉讼

作为太原市坞城路法庭的年轻法官,曹丽欣是个办案能手,据郑肃庭长说,小曹仅1996年前半年就办理了130多个案子,让我惊讶的是,其中有100多个案子都是离婚案。而且要求离异的夫妻的年龄确实同田树英所讲的一样,基本都是30到40岁之间的年轻人,也就是说,是在社会上已经能独当一面的年轻人。

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有什么特点?

曹丽欣说,我的看法就是,他们都有了自己的思考,自己在社会上的立身之本,也就是别人不可替代的能力,包括有了自己的家室和孩子,他们已成了心灵与行为都绝对独立的人,但问题就出在这里。比如说在6.13,也就是“为了下一代学校”开学典礼那天,我参予办理的一个离婚案,当事人一个叫武××,一个叫张××。作为丈夫的张××,也的确不容易,他是个农村孩子,后来当了兵,由于表现好,就转成了志愿兵,这样才进了城,在太原当了工人。为了生活方便,他节衣缩食地攒钱,千方百计地想把还在村里的妻子武××的户口转到太原来。经过数年努力,他妻子也成了城里人,他有了一个在城里的温暖的家,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他上班,妻子在家里带着孩子。但很快他觉得所挣的那份工资已不能维持家里足够的开销,妻子又白白地坐在家里,他没有办法给找一份工作,他的形象在妻子心目中也就越变越矮小。一天,夫妻俩逛街,妻子看上一双200多元钱的凉鞋,心痒痒地就是想买,他从口袋掏来掏去,那双凉鞋还就是买不下来。结果妻子闹得不可开交,好像与丈夫积了数十年怨仇,闹着闹着就闹到法庭上,起诉离婚。.

主要离婚原因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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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无论如何是任何人值得怀恋的证明(张贺中摄)  

2.一个男人的妻子、小妾和5万块钱

曹丽欣说,她刚办理的这桩离婚案的被告,其实是个很幸运的男人。他也是农村人,但中专毕业后,找了个城里的姑娘,因为他在那个厂里是很多姑娘羡慕的技术员。开始,日子过得还不错,但他渐渐发现,他的妻子其实从骨子里头看不起他这个从农村进城的土包子。

他想,也许是社会变了,妻子嫌自己太穷。于是他换了个很能挣钱的工作,慢慢还当上了个小负责人。他想干啥还真能干成,摇身一变,他已经有了小老板的那股劲头和阔劲。让他不解的是,妻子还是看不起他。他的父亲病了,他把父亲接到太原,妻子不仅不照顾,而且连正眼都不看一下。他只好在离家10米的地方租一间房子让父亲养病。他在那小房子的日子里总算明白了一点,这辈子,不管他干得多阔,妻子都不会像当初搞对象那样看他。他要寻找爱情,寻找体贴,寻找崇拜,终于又找了个姑娘。

让他气愤的是,他没有离婚却与那姑娘吃了结婚宴,妻子竟一点也没闹腾,更别说到法院告他重婚罪了。后来妻子起诉了,仅仅起诉的是离婚。婚离得很简单,根据法院判决,妻子拿着他给的5万块钱走了,连头也没回一下。他糊涂地看着妻子的背影,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曹丽欣说,他找了第三者,但目前人们同情的还是他,因为他靠考学进了城,接着找了个城里的姑娘,接着发了财,接着找了个小妾,接着让妻子起诉到法院,并慷慨地甩出5万块钱,而其实,他的什么目的也没达到。所以说,曹丽欣说,尽管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使城市的年轻人的家庭发生了强烈震荡,但现在年轻人动不动就离婚的原因,恐怕不仅仅是钱,而是要复杂得多。

3.一条金项链与一个家庭

接着讲武××与张××的故事。

曹丽欣说,那些日子里,武××简直是一个被虐待得生命朝不保夕的可怜妇女的形象,一到法院就要求法院快点判离,否则她的生命将如何如何,而张××却把我们法庭所有的人当作挽救他的家庭的救星。我们一看,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我们就首先稳住武××,然后给张××做工作,让他对妻子主动一点,办法也聪明一点。还好,6月13日开庭那天,张××借了点钱买了条金项链悄悄装在兜里,当法庭审理到了最关键时刻,张××痛心地检查了自己的错误,并诚心地表白了自己愿意与武××和好如初的意思,接着走过去给武××脖子上挂上了项链。

武××哭了。

尽管武××已经见识过更奢华的生活,但她并没有带过丈夫给她买的项链。尽管张××其实并没有多少需要检讨的错误,但项链又换回了妻子的旧情。

而他们的在旁边哭哭啼啼的孩子,又有了安宁的家庭。

女人的心哪,曹丽欣说,表面想得很多,也要得很多,好像是很俗的,其实也只那么一点点。所以说,我办了这么多离婚案,我能从法律上断清一个案子,但从人性上,从社会文化的意义上,从家庭本质的思考上,我已越来越说不清离婚双方当事人谁对谁错。我只是想,不管谁对谁错,孩子是绝对没有错的,我们为什么要让那样清白而无助的孩子们,来承担我们的错误和我们离异之后生活的重负呢?

超越法律的命题

究竟怎样看待“为了下一代学校”,郑肃、田树英、曹丽欣、律师陈丽莎,各有各的看法。

郑肃:我们当时其实并没有想得那么多,而且我对大部分靠我们这个学校包括我们的法庭常规办案中调解的离异夫妻的生活,并不抱非常乐观的态度,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社会是别人的,甚至孩子都不是自己的,所以一冷静下来,我怕很多人认为当初同意和解只是冲动,所以,我只能说,面对现在城市的家庭状况和离异家庭孩子的状况,我们这样做,只是提出个问题,摆出个姿态。

田树英:10年来,我处理离婚案700多件,我很清楚我们的婚姻法对离婚问题的基本态度是,保证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只有在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情况下,才允许离婚,但我之所以更重视调解原因是因为,我并没有见过很多离异之后再幸福起来的家庭,而且,一对对夫妻离婚时,孩子抱着父母的腿哭得楚楚动人的样子,让我常做恶梦。

曹丽欣:结婚时都是温情脉脉,离婚时都怒目而视,有的还在法庭上打起来,再不判离就用刀扎自己的腿,甚至威胁法官,唯有孩子们没办法,只会哭,所以我常想人们总在讲的法官要“威严”这两个字,我还是倾向温和的情意,因为我觉得家庭的本质之一是情意。而法律的条文,任何时候,尤其是社会越来越进步的时候,它就更难圆满地解决家庭问题。

陈丽莎:我是个律师,在法庭上讲的话往往让对方当事人感到不中听,但其实我的心和他们都是相通的,我那时只是个工具,而坐在这儿我是个女人。女人最敏感,最容易受到诱惑,所以现在城市年轻人家庭离异多,大部分原告都是女人。女人应当倾向女人,但女人的直觉告诉我,离异之后,不管原告是谁,最痛苦最不幸的还是女人,女人最渴望家庭,最心疼孩子,但那股劲一上来,又最义无反顾,因此在法庭上我不管怎么说,内心都抱着一个从客观上尽量保护妇女儿童的愿望。我觉得妇女儿童的命运往往是一个时代文明程度的象征,而现在的妇女张扬得那么厉害,我并不认为那是一种解放和幸运。妇女的责任和母性里,往往有妇女向往的生活在凝聚着,而如今妇女的责任和母性的丧失要比男性的责任和父性丧失要严重得多。这是我们时代的一个特点。

我想:我们正处于一个欲望冲涮责任和感情的时代。我们每个家庭都可以描绘我们的时代。而未来是孩子的。未来将是什么样子?这,法律能回答吗?但它得做出努力! 法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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