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粉兵团”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钟锋 摄影·陈海宁
27岁的湖北农民陈爱华贩毒2227克,被判死刑。图为陈爱华被押解至刑场。
年方28岁的黎氏是一个肤色白哲身材苗条的越南少妇,居住在越南高平镇1994年底。她被广西百色检察院起诉,罪名为贩毒。起诉书上称,黎氏在1992年至1994年,先后4次携带海洛因入境,总计5600克。
从法院获悉,当时她已怀孕4个月,其犯罪纪录中记载,黎氏利用中国法律中人道主义的有关规定,曾先后两次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据黎氏交待,其贩毒历史始于1991年底,她从家乡一位中年男子手中赊到700克海洛因,将其藏在身上隐蔽部位。她没有选择高平到广西的最近路线,而是绕道老挝,从云南入境,到达瑞丽,瞒过检查人员,以2万元价格出手,净赚8000元。
南方陆路的贩毒路线
第二次如法炮制,她携带1400克海洛因入境,但被中国缉毒人员当场抓获。随后,她被带上手铐,囚禁于一间阴暗的小屋。因为她是外籍人员,按程序须由地区检察院上报省检察院批准方能逮捕。就在报批期间,她开始呕吐,经医生检查认定她已身怀六甲。由于中国法律对孕妇有特殊的人道主义规定,因此经中国有关方面批准,由她在中国的亲戚取保候审。这一次被拘留,黎氏意外发现,中国法律有关人道主义的条款可以利用。
孩子生下不久,她第三次踏上贩毒征途,这次将1000克海洛因缝在婴儿的兜肚里。也许由于对中国法律有所了解,她这次更胆大,到了瑞丽还不止步,甚至前往大理。因为她听说,越深入中国腹地,毒品的价格越高。在途中,她又一次被抓获,但因其怀抱婴儿,正处于中国法律宽容的哺乳期内,所以再次被取保候审。
黎氏第4次贩毒被抓获于广西百色市。她刚一受审,便主动向公安人员诉说自己怀有身孕,经医生检查果然如此。但多行不义必自毙,由于贩毒风险极大,黎氏一路颠簸加惊吓,被拘留不久就流产了。鉴于其数次前科,并且屡次利用中国法律的空隙,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很快依法批捕,百色市检察院迅速起诉。
据百色市公安部门介绍,黎氏在交待中只承认4次贩毒,犯罪纪录上3次被擒,但事实上很可能不止4次。从黎氏的供词中获悉,她居住的越南高平镇,原来只有男人贩毒,近两年,许多女人也禁不住诱惑,涉身毒海。
黎氏在受审时透露,过去毒贩常走的路线有两条:一条是近路,从高平至靖西再到南宁,然后奔广州至港澳;另一条是绕道,从木姐入境至瑞丽,途经大理至昆明。女人一般不敢深入中国腹地,在边境地区便将毒品出手。
来自广西百色市公安部门的消息:近一两年,由于边境线周围一些乡镇缉毒力量加强,境内的毒贩不愿在这些地区接货,要求境外毒贩到离边境远一些的地区易手。由此一些境外毒贩便选中百色市,而越深入中国境内越容易被中国警方察觉,所以女性贩毒猖獗起来,她们的特殊条件更易于隐藏毒品。
据云南武警缉毒部队的信息,在抓获的毒贩中,女性比例近年来直线上升。早些时候的一次缉毒特别行动,共抓获31名毒贩,其中30人是妇女,此中又有9名是越南妇女。
在云南西双版纳,一位负责缉毒的武警上尉说:“起初,我们很难把毒品与一些美丽的妇女联在一起;现在,我们叫那些女毒贩为 ‘美丽的毒蛇’,把她们的行径称为‘筒裙里的罪恶’。”
前不久,云南德宏自治州破获一个女性贩毒集团,一共9人,年龄在25岁至39岁之间。她们或者利用在缅甸的亲戚,借过境探亲之便购买毒品,或者等境外的毒贩送货上门,其主要的销售地点是保山市。
德宏公安局办案人员说:线索是从一个吸毒的个体户嘴里掏出来的,缉毒人员跟踪了她们6次贩毒,查清毒品来源及运送方式后,在保山市一家旅馆里当她们正做交易时,将其抓获。
从作案手段上看,这9名毒贩先将整件海洛因分成小块,装进避孕套内塞入下体,再裹上筒裙装扮成傣家妇女。这些女毒贩都是成群结队而行,一是为运送毒品量大,二是遇到男性缉毒人员一哄而上纠缠。
在广西公安部门的档案中,还有这样一个女毒贩:她是25岁的未婚姑娘,原为一所师范学校的教师,她是被自己的恋人拖下水的,起初只是在男友交货时充当掩护。但有一次,她答应了男友的要求——帮忙贩运价值10万元的精制海洛因。其男友将海洛因分别隐藏在她的胸部、腹部和大腿,再套上一件宽松的裙子,外表上看天衣无缝,可就在通过机场检查的一刹那,她吓瘫了。这是她第一次贩毒,也是最后一次。
在公审大会上,她被判了无期徒刑,其男友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在押解的路上,警车正好路过她任教的学校门口。她的学生告诉记者:一年前,在班上几个同学染上毒瘾后,她曾在课堂上专门讲过1840年的鸦片战争,讲过林则徐在虎门大举销烟。许多学生还记得,她当时的神情慷慨激昂。
然而,一年后,她自己却成了毒贩。她用一年时间葬送了一生。 毒品毒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