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探李昌钰和他的“赢家哲学”
作者:李翊(文 / 李翊)
( 李昌钰在西方有着“证据之王”的美誉。图为1995年,李昌钰出庭辛普森杀妻案
)
做“福尔摩斯”还是“乔丹”?
福尔摩斯是李昌钰从小的偶像。小时候为了看福尔摩斯的故事,他常常半夜躲在棉被中用手电筒看书。因此,他的很多朋友都以为他从很小时候就立定志向,要当全世界最好的刑事鉴识专家。事实上,李昌钰一开始设定的人生目标是职业篮球明星。
据李昌钰自己透露,他从小热爱篮球,拼命苦练,希望能在篮球场上出人头地。在中学时,甚至想办法拜见了一位知名篮球教练。这名篮球教练只看了他一眼,就认为他太矮,太瘦,要先去增高增重。此后很长时间,李昌钰每天回家都想办法增高——跳绳,吊单杠。冷静下来后,他发现必须面对现实,那就是:除非他偷飞人乔丹的DNA植入体内,否则永远不可能长到2米,跳起来可以轻易灌篮。
李昌钰说:“我放弃了当职业篮球明星的想法,我有无法突破的‘限制’,这班火车不是我要搭的车。此路不通,我才渐渐走上‘刑事科学’的专业生涯。”
“如果你真的喜欢你所选择的方向,工作对你来说,就像游戏一样有趣。”这是李昌钰的名言。即使是为太太倒垃圾,洗车,李昌钰都会找到专业上的乐趣。例如,当他在倒垃圾时,看看垃圾的种类,就可以揣摩太太、家人在家中的活动。洗车时,看到车体的擦痕,也可以分析发生碰撞的原因及情形。这种游戏,他永远也玩不厌。
凭着这股追求刑事科学专业成就的热情,李昌钰在美国的清苦生活中边打工边完成学业,并且在以白人男性为主的鉴识科学界取得一席之地。他清晰记得,他于1979年首次出任康州警政厅刑事实验室主任职务时,实验室改装自一间男厕,只有一台中古的显微镜及一些例行性检验工具。而现在,该化验室享誉全美国。
美国媒体注意到,屡破奇案的李博士出庭作证时英语还带有明显的口音,但他显然也学会了用美国人的轻松幽默去化解某些并不友善的问话。
( 李昌钰在现场收集取证 )
让李昌钰名声大振的辛普森杀妻案结束后,当时主审该案的克拉克检察官辞去公职,成为小有名气的电视节目主持人。经她多次邀请,辛普森“梦幻律师队”的证人李昌钰博士以嘉宾身份,出席了她主持的一次谈话节目。节目一开始,她咄咄逼人地问道:“既然您承认在案发现场的血迹经DNA检验是辛普森的,为何仍然帮助辛普森作证?”李昌钰回答:“我今天坐在这里接受访问,假设在访问中,您那美丽的头发不知何故沾到了我的裤子上。回家后,太太发现了我裤子上有头发,拿到化验室去鉴定DNA,结果证实是您的头发。然后她就查问我今天跟您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责问您的头发为何会跑到我的裤子上来。啊哈,我就有大麻烦了!但是,天知、地知、您知、我知,我们没做任何不轨的事情。因此,即使DNA检验结果证明了某根毛发或某些血迹是某人的,也不能直接证明这个人就做了这些坏事。”
在涉及肯尼迪家族成员的棕榈滩强暴案中,李昌钰被邀请为被告汤姆·肯尼迪做专家证人。利用微量物质转移的知识,李昌钰用两块白手帕证明,手帕在草地和水泥地上摩擦后,会留下明显摩擦痕迹。然而,经过高倍显微镜查证,原告派翠西亚的衣服、内裤及胸罩上都没有发现任何破损的纤维及草地的痕迹。这表明两人没有在草地上呆过,也没有在水泥地上挣扎过。检察官有些沉不住气,转而攻击说:“手帕和内裤并不一样,李博士,你为什么要使用手帕而不使用女性内裤来比对呢?”
根据刑事鉴识科学,在刑事化验过程中,以类似物品取样确实十分重要。而手帕与内裤的纤维、结构和组成成分都很相似,用手帕来取代内裤并不会影响检验结果。但当时李昌钰不想浪费口舌鏖战,他不慌不忙地说:“我是个正常的男人,没有随身携带女性内裤的习惯,平时身上只带着手帕。”法庭内哄堂大笑,李昌钰的答复使检察官无可奈何而又自讨没趣,只好草草结束了交叉盘问。
换一种玩法:写侦探小说?
“我一生接触了上千具尸体,但从没有失眠过。有的法医在每次验尸前习惯喝酒,我每天鉴识完现场,回家躺在床上5分钟就能睡着。”李昌钰在现场派送警徽和钥匙链给媒体朋友时,开玩笑地说,美国人很爱收藏他用过的东西,认为有避邪的功效。据说在一次车祸中,带了钥匙链的人没受伤,没带的都死了。
李昌钰说,有一次,纽约一家医学院邀请他去演讲。演讲结束后,一位美国医生请他帮忙去探访自己的一位病人,这位病人因车祸受伤成为植物人,不管医生用什么办法治疗,病情都毫无起色。这位美国医生以前研究过中国气功,认为中国人的阳气可以让这位病人康复,而李昌钰是最佳人选。李昌钰实在推辞不了,便和医生去了病房,并握着病人的手鼓励了几句。出人意料的是,没多久,病人的喉咙里竟咔咔地发出了一声响。
3个多月后,李昌钰接到激动的医生打来的电话,说病人已经完全恢复了知觉。在李昌钰看来,这纯属巧合。然而,他有特异功能的说法就此在当地美国人之间传开来。
更让李昌钰啼笑皆非当做趣事来讲的,是单凭一件物证就破案的案件。两个专门抢劫日常生活用品零售店的惯犯,由于经常作案,知道不能留下任何证据,每次都只抢走商家的现金就马上逃跑。有一次,这两个惯犯抢劫一家服装店,抓了现金正准备逃走,其中一个觉得自己身上穿的西装外套太破旧,便问同伙可不可以拿一件新的。那同伙觉得到手的现金不多,而店内的西装都是昂贵的名牌货,既然都冒险来抢劫了,便故作大方地表示:“随便拿吧,挑一件最好的,就算大哥我送给你的礼物吧。”
于是,这个抢匪就挑了一件质地最好的外套,脱下旧外套丢在地上,穿上新的走了。警察将抢匪的外套捡起来,摸摸外套口袋,没发现任何东西,就放入物证袋作为物证,送到化验室。一位新来的名叫珍妮弗的女化验员被分派化验这件外套。
正好李昌钰在化验室巡查各小组工作,见到珍妮弗拿着一件外套化验,便问她有没有检查过口袋,女孩回答说,找过,什么都没有。李昌钰顺手将外套拿起来,发觉外套有点沉甸甸,伸手往口袋里一摸,发现里面有个破洞,手再往洞里探,抓出一个皮夹子。里面有汽车驾照,社会安全卡,一些保险及别的个人数据,其中除了嫌犯姓名,地址外还有他的照片。
李昌钰便打电话给负责该案件的刑警,告诉他嫌犯的姓名、地址,叫他循线索逮捕嫌犯。这位刑警半信半疑地说:“李博士,我们知道您很厉害,但是根本没想到您这样神通广大,能将嫌犯的姓名、地址都化验出来!”
李昌钰说:“我现在在美国讲话要很小心,因为我讲的话都被我的同事们认真记录下来。有时候跟他们开玩笑,他们也以为是真的。有一次在案发现场,几个老美盯着一处地方很长时间都没有什么发现,我一下就发现了一样证据。老美就说:‘李博士,你真厉害。’我说:‘我们中国人眼睛小,你们老美眼大无光,你们要focus(聚焦)。’谁知道他们还当真了,现在我的同事们在查看现场时都会眯着眼睛。”
事实上,在李昌钰看来,他并不是福尔摩斯。那是小说家创造出来的人物,是小说家运用细心的布局及超乎常人的推理能力,破解各种疑难谜团。而自己,只是依靠观察,搜集物证,依靠经验及运气解破一些难题。因此,每次有人称他为“福尔摩斯”时,他都笑笑,回答说:“福尔摩斯是神话,我是普通人,只是经验多一点,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多用一点功”是他常用来回答有关生涯规划,刑事案件侦查询问的标准答案。他说他一年能比一般美国人节省下3285个小时,关键是吃饭快,被太太称为“吸尘器”。
李昌钰说,他今后的要务将主要是写书:“我在美国已经出版了30多本书,这些书讲的都是真实故事。这些书不是想教人怎么破案,更重要的是教育人怎么预防犯罪。”下一部书将是小说。据李昌钰透露,主人公姓李,是一个在纽约工作的中国警探,故事中的案件是在中央公园发现了一具女尸。听起来小说很有自传体的味道。“我一年只看一场电影,通常只看侦破电影,但一般过5分钟就能看破结局。平时几乎不看侦探小说,因为看了第一章就知道后面情节会怎样发展。”
不知道李昌钰自己写的悬疑小说,结局好不好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