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判陈璧君
作者:李翊(文 / 李翊)
( 1946年4月16日,汪伪政府中央监察委员、汪精卫之妻陈璧君(中间穿旗袍者)在苏州江苏高等法院出庭的情景 )
1946年4月16日。抗战胜利后八个月。
关押在苏州司前街看守所的汪伪政权“第一夫人”陈璧君在江苏省高等法院接受公开审讯。之前,经过多次侦讯,高等法院于3月28日正式对陈立案起诉。在369号起诉书中,除举发她在汪伪政权中担任中央监察委员的职务外,还列出了五大罪状:一、残害地下同志;二、取决粤政,目的在于断绝政府物资来源;三,与汪同恶共济,返粤主政达四个月之久;四、主持特务;五、用人行政,一切仰敌鼻息。按国民党政府当时颁布的《惩治汉奸条例》和《特种刑事案件诉讼条例》规定,凡通谋敌国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公审消息一经传开,人们纷至沓来,争欲一睹审判之现场。于是从院外到院内,从庭外到庭内,最后连被告席的空隙地也站了旁听的人们,其中十分之三四是妇女。盛况空前,水泄不通。正如《申报》第二天报道中所云:“高等法院满坑满谷,争看头号女汉奸。”
身穿蓝色绸质旗袍,架着金丝边眼镜的陈璧君,由女法警及宪兵挟护,在人丛中挤拥移步。她“左手戴玉镯,右手戴手表,身体肥胖”。“她对受审似乎早有思想准备,因此表现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神态骄矜,微含笑容,对旁听席上的讥讽责骂声,以及挥舞着的拳头,视若无睹,毫不在意。”陈璧君的女儿汪文恂在女友的陪同下就座在旁听席上。
汪精卫卖国投敌中的陈璧君
( 1946年4月,曾任汪伪政府外交部长的褚民谊在江苏法庭接受审讯,他以当年协助医治孙中山的资历为自己辩护,希望功过相抵,不过并没有被法庭接受 )
陈璧君在汪精卫卖国投敌的罪恶活动中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汪精卫汉奸集团的第二号人物陈公博有过这样一句绝妙的评语:“汪先生没有璧君不能成事,没有璧君也不至于败事。”另一个大汉奸周佛海在其日记中也多次写到汪精卫“无一定主张,容易变更”,“汪先生无担当,无果断,做事反复,且易冲动”。
1937年9月23日,以国共两党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成立。面对全民抗战的巨大潮流,汪精卫表面上赞同抗日,私下却经常与周佛海、陶希圣等人一起讨论和战问题,大肆散布“战必大败,和未必大乱”的失败主义论调。胡适把他们的聚会取名为“低调俱乐部”。陈璧君虽然不是“低调俱乐部”的成员,但也是一个民族失败主义的典型代表。
( 1939年12月,陈璧君在叶蓬陪同下,走出中央陆军军官训练团大门 )
由于中国军民的顽强抵抗,日本侵略者无法实现其“三个月灭亡中国”的狂妄计划,日本害怕陷入长期战争的泥沼,1937年10月,日本委托德国政府居间调停,但没有成功。对此,陈璧君深表惋惜,她说:“能够从日本手里得回黄河以南已经算满足了。连黄河以北,甚至于东北都想收回,谈何容易。”陈璧君甚至认为中国没有理由过问东北五省的事,因为“中国以前何尝有东五省,奉天本来是满清带来的嫁妆,他们现在不过是把他们自己的嫁妆带回去就是了,有什么理由反对呢?”
武汉失守后,蒋介石表示要抗战到底:“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汪精卫则公开表示反对,说:“三年前,我主张和平,被打三枪。我在今天,还是主张和平。”
在抗战初的一年中,陈璧君曾三次分别搭飞机、火车、汽车回广东,据她自己称:“沿途查察地方、人心、风气,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互相了解,舆论的向背和人民的希望怎样”,得出的结论是,“照此下去,再一年便可以由蒋打光了”。
有资料表明,陈璧君宁愿妥协降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中国人民抗日的力量失去信心。抗战初期,中国在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等方面与日本帝国主义相比,处于劣势地位。尽管中国军队的广大将士进行了顽强抵抗,但由于客观上敌强我弱的态势,以及国民党在战略战术、军事指挥等方面的失误,又不愿充分发动民众起来抗日,大片国土迅速沦丧,军心涣散,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暴露无遗。身处国民党的最上层,陈璧君、汪精卫熟谙内情,对一些高级将领的腐败无能也十分了解,更使他们对抗战失去信心。
晚年,陈璧君曾在《自白书》中这样写道:“各地所筑的据点、要塞、碉堡、空防设备,近路边的稍为坚固,步行深入的便用脚也可以踢陷的。哎,如此工事,十足的贪污,偷工减料可以证明了。我们当时的空军,较之日本,原已很差,而事实的率领者,又为不知军事的宋美龄。南京卫戍司令是唐生智,他的防空室内几变成一个香烟仓库和轻便舒适汽车的橡胶轮胎仓库。我很可以证明他不是准备巡城用的,而是备作逃跑时用的,怎样抗战呢?”“我到广州,党政军和人民代表亲属都相同地对我说,余汉谋因为自己不是蒋的嫡系,他便尽力地拍中央太太们的马屁,为她们当买办,办化妆品和奢侈的食用品。军事则唯香港之命是从,准备来不及时溜到香港。”这里,陈璧君固然有为自己降日投敌的汉奸罪行寻找托词的一面,但确也暴露了国民党政权的腐败,表露了她和汪精卫等人的一些真实思想:力量对比如此悬殊,国民党军队如此不堪一击,那么既不能打,则不如和,继续抵抗只能毁灭国家和民族。
有历史专家分析,陈璧君积极主张对日求和也与汪精卫在政治上的不得志有关。陈璧君始终认为自己和汪精卫是老资格的同盟会员,曾为革命出生入死,为国民党作出过贡献。但在孙中山逝世后,她随汪精卫几度沉浮,终不如意。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党内的一些悲观失望者,和一部分对蒋介石不满的人,提出要汪精卫想想办法,寻所谓救国退敌的途径,这使汪精卫、陈璧君产生了一种取蒋介石而代之的欲望。既然蒋介石领导的抗战必不能取胜,那么与日妥协就是惟一的道路了。尤其是1938年1月,日本政府发表声明,声称不以国民政府为谈判对手,这使汪精卫、陈璧君颇为兴奋。和谈不以蒋介石为对手,国内具有代表性的人物,自然非汪莫属。如果通过和谈,换取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以加强自己的政治地位来结束这场战争,汪精卫必然可以成为国家的领导者而主宰一切。
日本深知汪精卫其人,因此竭力利用汪蒋之间的分歧和矛盾,对汪精卫进行引诱。汪精卫对日本有意邀他“收拾残局”感激万分,但又害怕事情办不成下不了台,他召集周佛海、梅思平等人商洽对策。陈璧君见汪精卫犹豫不决,便代替他作决定说:“只要日本在御前会议上承认汪出来领导‘和平运动’,汪先生是愿意出来的。”她还多次前往广州,探听两省抗战的虚实,并约见余汉谋及广东省省长吴铁城等人,争取他们支持汪精卫的主张。
1938年10月30日,汪精卫决定与日本议和,但对于是否要逃离重庆还在犹豫之中。11月26日上午,梅思平将与日方签订的重光堂《日华协议记录》等带回重庆,由陈璧君收藏。在此期间,汪精卫召集周佛海等人讨论投敌的事,一连开了七八次会,顾虑重重。一些资料显示:“那几天,每天晚餐后,汪精卫总是在上清寺公馆的院子里踱来踱去,一言不发,一个人陷入穷思极想的苦海中。陈璧君特意关照周围的人不要打扰汪精卫,说,干与不干,要由他自己决定。”
11月底,梅思平要去香港给日方答复,汪精卫设家宴为梅饯行。临送梅出客厅门口时,陈璧君厉声对汪精卫说:“梅先生明天要走了,这次你要打定主意,不可反悔!”汪精卫看了陈璧君一眼,连连点头说:“决定了,决定了。”
汪精卫集团出逃后,蒋介石动员各方力量劝阻,希望汪精卫回心转意。曾与汪精卫夫妇留法并有过较长时间交往的国民党元老吴稚晖,深知陈璧君的为人。他认为汪精卫的叛逃,陈璧君一定起了关键的作用,因陈璧君“向有女中豪杰之风,能左右汪的意志”。他特别发了一封快信到河内,此信是写给陈璧君的。在这封信中,吴的言辞十分恳切,他以“病中所为”为汪氏夫妇的回头留下了台阶,但是,他一番恳切之词并没有使陈璧君回心转意,事实上,吴稚晖此信尚未到河内,汪精卫的“艳电”已经带到了香港。吴稚晖后来痛骂陈璧君为“陈屁裙”,认为汪的叛国,陈璧君要负相当重要的责任。
最后一个结束生命的汪伪汉奸
4月16日负责公审陈璧君的工作人员为:审判长孙鸿霖,检察官韦维清,首席推事石美瑜,推事陆家瑞,书记官秦道立。他们曾于4月6日与15日分别公审过陈公博和褚民谊。为陈璧君担任辩护律师的是曾为陈公博辩护过的长衫先生,老态龙钟的高溶。
审判长孙鸿霖按惯例询问被告年龄,籍贯,又问财产多少。陈璧君别转头说:“都已给政府没收了,你们应当比本人查得更清楚,还问什么?”口气中显得十分不耐烦。
对于陈璧君的坏脾气,参与侦讯和审判的人早有体会。
1945年10月14日,陈璧君及其长女汪文恂、次女汪文娣、外孙女何冰冰,还有褚民谊与原伪广东省府4个汉奸厅长一行9人,被宪兵押上一架美式军用飞机,解往南京。一到南京,陈璧君就被囚在宁海路25号军统看守所。陈璧君因有高血压,心脏病,提出要子女陪伴而住,以便照顾自己,还要求妹妹陈君慧和妹夫褚民谊住与她邻近的房间。看守所长徐文祺请示了上级后,同意了她的要求,让她与子女家人住二楼同一层。
在陈璧君的“指挥”下,二楼井然有序。大家按她的分配,轮流打扫房间和清理楼道卫生,个个老老实实。每天除在规定时间户外活动一下外,其余时间都在房里看书下棋。而陈璧君仍以“第一夫人”自居,总是呆在自己房里看书,静坐。陈的子女知道陈璧君脾气大,办事走路总是悄悄地不出声,生怕惹得她不高兴而大发脾气。
在王光远的《陈璧君与汪精卫》一书中还记着这么一件事:一日,陕西警备总部稽查处长徐远少将到南京办事,听说陈璧君已经收押,出于好奇,想见识一下。在得到军委批准后,身着少将军服的他,神气十足地来到看守所“参观”。他在徐所长的陪同下,蹬蹬地上了二楼,大声嚷嚷:“陈璧君呢?陈璧君关在哪里?”走廊尽头都能听见他的叫嚷声。
陈璧君走出房间,阴冷冷地说:“我就是陈璧君!什么人找我?有什么事啊?!”
当徐所长介绍是这位处长想见一见她时,陈璧君指着徐远说:“你凭什么直呼老娘的大名?蒋委员长见我时,都会称我一声‘汪夫人’。哼,你不过一个小小处长,怎么能叫我陈璧君?简直毫无礼貌!你没有资格同我讲话。”说完,转身进屋,甩手把门关上。
1946年2月18日,军统局奉命将陈璧君等一齐转解苏州,交江苏最高法院侦讯审判。陈璧君依旧一副狂傲的样子。每逢提审,照例要直呼其名,陈璧君便厉声呵斥:“陈璧君这个名字是你叫的吗?当年国父孙先生不曾这样叫我!你们委员长也不敢这样叫我,你们是国民党雇佣的人,也配这样叫我?”往往弄得提审不能正常进行。为了少添麻烦,以后不管提审,还是送饭,从狱卒到监狱长到审判官一律改称“汪夫人”。
3月28日,陈璧君接到江苏高等法院以汉奸罪对她立案的起诉书副本后,反复研究了法院对其指控,决心要在审判中为汪精卫和自己的罪行辩护。
因此,公审当天,在检察官宣读完起诉书后,她摸出一叠写好的纸,滔滔不绝地为自己作起了辩护。在朱金元的《汪伪受审纪实》中如实地记录了当时的情形。
陈璧君否认汪伪政权的卖国行为,根本不承认汪精卫卖国求荣,分裂抗日阵营,和日本人签订密约等事实,反而公然宣称:“对于已故汪先生为了挽救自己的国家所做的无可非议的工作,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表衷心钦佩。”气得法官几次摇铃呵斥制止她胡说。陈璧君干脆抛开手中的纸,冲他吼道:“美其名曰要我答辩,还说是被告的权利,我刚说两句,就不许讲了,身为高等法官,连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这不是贻笑大方?君昏臣庸,战场上,蒋介石用的都是常败将军,后方,又都是些尸位素餐的瘟官。”
当检察官斥责她言语荒谬,并贬斥汪精卫的时候,陈璧君讽刺说:“我不懂检察官说什么,汪先生言论及行为好不好,尽人皆知。不可以成败论英雄,更不可以因他而死,而横加诬蔑。”“如果日本将炸弹投到西伯利亚而不投到珍珠港的话,那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果将完全不同,我们的政权也就可能不会失败。”
4月22日下午,江苏高等法院正式宣判:“陈璧君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无期徒刑,剥夺公民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亲属必需生活费外,没收。”审判长补充说:“被告如有不服,可以上诉。”
自此,陈璧君开始“从容做楚囚”,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后,陈璧君被押往上海提篮桥监狱关押。1959年6月17日,陈璧君因诸病并发死于上海提篮桥监狱医院,是年68岁。她是陈公博、周佛海、褚民谊等这些汪精卫核心幕僚中最后一个结束生命的汉奸。■ 世界大战汪精卫历史中国近代史抗日战争褚民谊陈璧君审判国民党蒋介石周佛海